大元煤礦班組長彙報製度
大元煤礦班組長彙報製度
為加強對現場的監控,便於隨時掌握井下現場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礦井實行每班班組長三彙報製度,即每班接班、班中、交班三個時間段班組長負責必須向調度室電話彙報井下現場情況。
2、接班彙報時間為交接班後1小時以內,需要彙報的內容包括:
1)、接班時,作業場所現場有無安全隱患,及安全隱患處理情況。
2)、接班時,上一班是否交接清楚,有無遺留問題未處理。
3)、接班時,發現井下現場情況同班前會安排的工作有無衝突。
4)、接班後,本班工作準備情況。
5)、其它需要彙報的問題。
3、班中彙報時間為每班上班3小時——5小時,彙報內容如下:
1)、目前作業地點安全情況,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及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目前工作量完成情況。
3)、其它需要彙報的內容。
4、交班彙報時間為下一班班前會開始前20分鍾,彙報內容如下:
1)、目前作業地點安全狀況,下一班需要注意的事項。
2)、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及處理情況。
3)、本班工作量完成情況。
4)、其它需要彙報內容。
5、井下出現班組長及值班礦領導無法解決的問題或氣體出現異常,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員接到彙報後立即向相關領導彙報,協調處理。
6、彙報內容,調度員負責做好記錄,在下一班班前會前向相關管理人員彙報。需要立即解決的問題,立即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重大問題立即向礦長彙報。
7、每個班組長必須嚴格執行三彙報製度,少彙報一次罰款50元;調度員未做記錄,罰款30元/次;班組長彙報的問題調度員未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處理的,根據情節嚴重, 處100元以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