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大寶頂礦製定“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員工”十二條規定
攀煤大寶頂礦製定“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員工”十二條規定
本報訊(徐三澤 舒立誌報道)為貫徹落實川煤集團及攀煤公司《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員工的十項規定》,近日,大寶頂礦結合礦實際,製定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員工的十二條規定》,進一步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密切聯係職工群眾,規範企業管理,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發展。
該礦“十二項規定”主要內容為:“改進調查研究”,改進調研方式方法,要深入基層、深入現場、深入群眾,認真聽取各方麵的意見和呼聲。“精簡會議活動”,嚴格清理、減少各類會議活動,優先采取電話或網絡、文件等形式進行工作部署。“減少文件簡報”,規範公文處理程序,嚴格按照大寶頂煤礦《關於規範部分工作程序的通知》等規定行文,嚴格按照需要和職能範圍發文。“規範公出活動”,嚴格執行公司及礦關於出差、出訪及差旅費報銷相關辦法,按照批準的類容、路線、日程及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執行外出公務。“簡化接待工作”,嚴格按照《大寶頂煤礦業務招待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做好接待工作,落實“必須適當、節約從簡,態度熱情、有禮有節”的接待原則。“改進新聞報道”,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講求新聞價值,做好對職工群眾的宣傳解釋和教育工作,保證正麵引導效果,發揮正能量。“控製文稿發表”,領導幹部發表涉及重大或敏感問題的講話或文章,須報礦黨委批準,情況特殊的,還應向公司黨委請示。“規範檢查考核”,清理規範各類檢查考核項目,原則上生產安全部門不超過兩項,其他部門不超過一項。“厲行勤儉節約”,牢記“兩個務必”、認真執行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規定,帶頭遵守《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等製度。“密切聯係群眾”,中層以上幹部管理人員每人需聯係3至5名職工群眾,以增進幹群關係,促進礦區和諧,推進整體工作開展。“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入井、值班、帶班、請假製度。“加強檢查與考核”,該礦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礦長任組長的執行情況檢查考核領導小組,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由考核小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約談、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特別是對幹部深入一線、深入現場作了重要規定,要求礦級領導帶頭執行,對入井數量不足的,礦級領導按1000元每次給予處罰,副總按500元每次給予處罰,其他管理人員按200元每次給予處罰。
攀煤大寶頂礦宣傳部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