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故事:“撿”來的罰款
新聞故事:“撿”來的罰款
“老嚴,保衛科叫你去交罰款。”6月17日,唐口煤業準備隊職工嚴世偉上井後,聽到處罰消息就像吃了一隻蒼蠅,窘迫地無地自容。“撿手機還撿出罰款來了啦!”嚴世偉撅著嘴,一臉的不痛快。
事情還要從幾天前說起,6月10日,上中班的嚴世偉換好工作服離開更衣室時,無意間在澡堂衣櫥上看到一塊諾基亞手機,空落落的躺在那裏。
“誰的手機?”嚴世偉喊了幾聲,無人應答,他便拿著手機來到副井口。“誰丟手機了?”嚴世偉問來問去,一直沒發現手機主人。由於著急下井,他隻好暫且為主人保管,準備等下班以後再找失主。
上井時差不多晚上11點了,自己能找誰去呀?第二天,嚴世偉趕巧休班,就把手機的事撂到一邊。
無巧不成書,6月16日,嚴世偉休班返回公司,在西門口遇到了洗煤廠職工小劉,兩人一聊天嚴世偉才知道小劉丟手機的事。
“太巧了!我上個禮拜撿了一塊手機,正愁找不到失主那!”嚴世偉說完帶小劉去辨認手機。
手機失而複得,小劉千恩萬謝,事情到這原本可以圓滿畫一個句號。然而17日,嚴世偉卻收到了一張100元的罰單,理由是刪除了手機主人一些個人信息。
“真是好人難做,撿手機還罰款。”嚴世偉一時擰不過彎來。
該隊黨支部書記劉佩義聽說了這件事,找到嚴世偉談心,講清了法與情的利害關係。劉佩義告訴他,撿東西還給失主屬於拾金不昧,然而損害失主的財物,即便歸還也是違法。
“劉書記,我真不知道事情會這樣。”嚴世偉懊悔地說。
“老嚴啊!你記得上月普法學習的時候,我給你們講的違法案例嗎?”
“嗯!”
“案例和你的情況差不多,武斷處理問題。你看全班30多個人一塊普法學習,數你不認真,這次就算花錢買個教訓吧!”劉佩義語重心長地說。
“那……”嚴世偉想說些什麼,最終沒有說。
(王啟申 亓正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