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礦井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XX煤礦礦井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一、局扇的安裝(拆出)管理
1、生產科根據采掘布置的要求,施工隊提前七天向通風隊、自動化辦公室、機電隊、機修廠、發出開口(複工)通知書(特殊情況除外)。通風隊、機電隊應在施工前兩天內按局扇安裝審批手續要求安裝好局扇及開關並保證正常運行,自動化辦公室負責安裝好監測監控設施。局扇未投入正常運行前,生產科不得安排施工隊開口施工。
2、在生產作業01manbetx
中,必須規定掘進工作麵要求供風量、風筒末端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風筒吊掛位置、軌道布置圖、全岩和錨網巷道掘進吊掛風筒的眼子深度及眼子間距等;並納入每旬、每月工程質量檢查,不符合01manbetx
要求的,按質量標準化動態評估進行考核。
3、局扇下井使用前,機修廠應進行全麵檢查,確認局扇完好後,方可通知通風隊運到井下使用,否則,通風隊拒絕領用,責任由機修廠承擔,機修廠應保證有兩台以上完好的局扇作備用。
4、局扇、監測相應配套的開關下井使用前,機修廠負責檢查,保證數量和質量,機電隊負責局扇開關、電纜的領取,局扇由通風隊領取,其運送由機電隊、通風隊各自負責,機修廠應保證有兩台以上的完好開關作備用。
5、通風隊負責局扇的安裝、拆出、風量的調控,並保證供風量大於吸風量的10%~20%,確保局扇不拉循環風。通風隊應在局扇拆火後五天內將局扇及局扇開關運出地麵交機修廠,機修廠負責驗收簽字,局扇及局扇開關、動力開關由通風隊、機電隊各自運出,其它相應配套設備按機運管理辦法執行。
6、自動化辦公室負責監測裝置的拆出
安裝、審批、維護工作,應在掘進工作麵開口(複工)前兩天形成,並投入正常使用,瓦斯閉鎖必須靈敏可靠,每10天用標氣調校一次,調校結果上帳備查。
7、機電隊負責電纜的敷設、開關安(拆)、局扇和監測裝置的拆(搭)火工作,機電隊拆火時,應將局扇開關一並拆火,風電閉鎖必須靈敏可靠,機運科、機電隊每10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上帳備查。
8、生產計劃安排時,應盡量減少盲巷、“瓦斯庫”和長時不用掘進工作為宜,一經施工應首先形成通風係統,確因其它原因不能形成通風係統需要停風時,生產科應提前五天提出書麵申請(特殊情況經研究除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通風隊在24小時內對該巷按措施規定進行封閉。
9、局扇由所在區域的安瓦員負責管理,局扇啟、停工作隻能由安瓦員負責。非專人專頭安瓦員的掘進工作麵,當安瓦員不在時,可由當班放炮員或當班班長在檢查完瓦斯後,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後,代理啟動局扇,其他任何人無權啟、停局扇,否則按“三違”論處,當瓦斯濃度達1%且長度達到30m時,現場人員不得啟動局扇,隻能按編審的措施由救護隊排放。
10、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止局扇運轉;正在施工的作業頭嚴禁停風,臨時停電造成停止運轉的地點,必須立即撤出全部人員,揭示警示,設置柵欄,並向礦調和通調彙報恢複通風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執行。
二、風筒的管理
1、通風隊負責風筒的吊掛、回收、維護、維修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礦井通風質量標準》的要求吊掛風筒,拐彎點由通風隊安設彎頭,嚴禁出現死彎,每個掘進工作麵必須有不少於兩根完好的風筒和備足2米、3米、5米短節的臨時風筒作備用(必須使用防炮崩風筒,使用軟製防炮崩風筒按此規定執行,使用PE風筒嚴格按《PE防炮轟風筒使用管理》執行)。
2、工作麵臨時風筒必須逢環必掛,迎頭風筒不落地,並必須按生產作業規程的要求,確保風筒吊掛平、直、穩、牢。
3、風筒末端距掘進工作麵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每次放炮完畢後,都必須立即恢複通風,由當班的安瓦員、放炮員和當班負責人共同負責恢複通風,凡使用爬渣機出矸的掘進隊負責爬渣機到掘進工作麵的臨時風筒吊掛、維護管理,非爬渣機出矸的掘進隊負責掘進工作麵二十米內的臨時風筒的吊掛、維護管理。
4、各隊放炮員負責臨時風筒的縫補、管理,臨時風筒不得大於30mm以上的破口,正式風筒由安瓦員負責管理(當班無放炮員時,還應負責臨時風筒的管理),風筒脫節或損壞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由當班安瓦員、當班負責人共同處理,風筒未處理好以前不準恢複通風生產。
5、井下出現特殊情況,現場人員不能及時處理,安瓦員必須及時向通風隊彙報,通風隊立即派人下井處理,處理完畢後應向通調彙報。
三、風筒消耗管理
1、所需風筒的材料費由礦單獨列出,由通風科逐月按作業計劃下達風筒消耗量計劃,通風隊負責風筒的領用、回收、保管,建立各隊在用消耗風筒台帳,每月提出各掘進工作麵和各掘進隊的風筒節約、超耗資料,經通風科、供應科、生產科審簽後報企管科考核,掘進隊承擔風筒節約、超耗的90%,通風隊承擔風筒節約、超耗的10%,每月考核後兌現,若遇地質變化、高頂岩溶裂隙、瓦斯湧出異常等,按措施規定需增加風筒的,由通風科提出計劃報審。
2、風筒的消耗與掘進進尺掛鉤,每百米進尺消耗風筒:全岩巷按30米,半煤岩巷按20米,全煤巷按10米,斜坡按40米(15°以上)考核,節約的風筒按價值進入工資進行分配,超耗按100%扣工資。
3、施工隊應提前三天提出各頭麵風筒需用量,通風隊按施工隊提數量將風筒及時送到掘進施工區域,掘進當班負責人或井下值班隊幹,安瓦員、放炮員共同驗收簽字後交通風隊記帳備查,在運輸途中丟失風筒由通風隊承擔費用。
4、回撤區域風筒由通風隊吊掛、回收和管理,風筒消耗由回撤單位與通風隊各承擔50%。
5、采取措施,逐漸降低風筒消耗。
四、責任及處罰規定
1、按《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及檢查評分辦法》檢查單台局扇未達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者,給予責任單位隊長100元罰款。
2、局扇未按審批手續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要求進行安裝,給予通風隊隊長100元的罰款。
3、軌道、風水管、電纜未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敷設,每發現一處,給予責任單位隊長50元的罰款。
4、施工隊未使用防炮崩風筒,對現場負責人、隊長、書記各處罰200元;如果使用防炮崩風筒數量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隊長200元。(綜掘工作麵除外)
5、掘進工作麵臨時風筒未做到逢環必掛的,給予責任者20元/個的罰款,並處罰責任隊隊長50元/次,由於風筒吊掛不牢導致風筒被打折引起瓦斯超限的,按《XX煤礦瓦斯超限管理辦法》處理。
6、臨時風筒有大於50mm以上的破口,每個給予責任者 50元的罰款;正式風筒出現10mm至 30mm的破口未及時縫補的,給予責任者50元的罰款;正式風筒出現30mm以上的破口未及時縫補的,給予責任者100元的罰款;不按規定吊掛風筒每發現一處,給予責任者20元的處罰;當班放炮員、安瓦員無縫補風筒的針、線或未及時縫補風筒破口,給予責任者30元的罰款。
7、損壞風筒,由責任單位及責任者照價賠償,並給予責任單位隊長100元的處罰。
8、機電部門加強局扇供電係統管理,防止無計劃停電風,凡發生一次無計劃停電停風達2小時,則由安全科、機運科進行追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