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中心站維護、保養、管理製度
一、 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2.、交接班內容包括:
①、 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②、 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③、 瓦斯變化異常區的詳細記錄。
④、 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
二、 上機操作
1、接班後,首先和通風調度取得聯係,接受有關指示。
2、對井下瓦斯變化較大的地區,要詳細跟蹤監視,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3、應每隔30分鍾檢查1次設備運行情況,機房室溫、機房溫度和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4、在規定的時間將當日24小時瓦斯數據打印成報表送通風技術主管審查簽字並存檔。
5、與井下監測員協調配合進行傳感器的校正。
6、停電的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
7、送電順序是: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於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8、進入機房要穿潔淨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要經常用幹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
為加強監測中心站的管理,在確保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安全生產,根據我礦實際情況和煤電公司相關規定,特製定如下實施細則:
1、值班人員應努力學習計算機技術,不斷提高操作計算機的能力。對監測係統軟件應十分熟悉,對屏幕上顯示的各種圖表數據,曲線能正確判讀,且有處理軟、硬件的初步能力。
2、安全監測中心站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製,當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監守工作崗位,出現有脫崗情況,一次罰款50元;並且不能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查獲一次罰款10元。
3、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實行手上交接班,交接班時應將設備及附件清點,對設備的運行狀況(故障處理結果.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井下地點變更情況.站點通道的變更情況)、及當班遺留事項交接清楚,做好記錄。否則,罰款10元/次。
4.值班人員接班後,必須首先和通風調度取得聯係後,接受有關指示。否則,罰款10元/次。
5、監測中心站內的所有設備均不能用於與安全監測無關的工作,更不能將室內所有設備,附件借出。嚴禁在計算機內安裝與安全監測無關的軟件,如需安裝需經技術主管同意後方可安裝。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200元/次。
6、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隨時注意觀察屏幕,留意各測點瓦斯數據變化情況。發現瓦斯數據變化異常或超限應及時向礦調及通調彙報,如發現數據顯示不正常(傳感器及傳輸不正常所引起的亂顯及數據為零.斷線.通訊中斷等)應及時向通調彙報,及時派人處理,並作好記錄。定否則,查獲一次罰款20元。
7、監測中心站值班人員應每日將打印好的數據報表交有關領導審閱,並將審閱後的報表妥善保存,對有關領導要求打印的報表,曲線應及時完成。對其它人員要求在計算機上完成的與安全監測無關的工作應婉言拒絕。否則,查獲一次罰款20元。
8、監測中心站內的計算機不能擅自更改計算機內的設置,否則對當班值班人員罰款100元。監測中心站內的計算機現已與礦務局局域網聯通,隻能在網上用於與安全監測有關的聯接。嚴禁任何人利用室內的計算機在網上瀏覽與安全監測無關的內容、打遊戲、上無關網站,更不能下載任何軟件和與監測無關的東西。如經查出罰款100—300元。
9、嚴禁任何與通風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測室,監測中心站值班人員更不能將任何人帶入室內。否則將追究當班值班人員的責任,對其罰款20元。
10、監測中心站的所有設備,材料及軟件的借出,需有通風科的明確指示,值班人員不得自作主張,違者罰款50元。
11、對通風部門有關領導交辦的任務應及時完成。否則追究當班人員的責任,對其罰款20元。
12、進入機房要穿潔淨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將有關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每班必須清掃室內清潔、要經常用幹燥的布擦拭設備外殼。否則給當班人員罰款10元。
13、監測室值班人員暫定吃飯時間為:中午、11:30~12:30;
晚上、18:00~19:00。否則罰款10元。
14、嚴格遵守煤電公司及礦製定的監測管理製度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