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防突報告單送審管理辦法
采掘防突報告單送審管理辦法
1、防突鑽孔施工完畢(包括補孔),防突員在現場向礦調度室彙報當班防突孔施工情況。主要內容包括:打孔個數(包括累計孔數)、鑽孔深度、K1值、SA值、超標鑽孔及異常現象鑽孔的具體情況,施工深孔預處理孔時除彙報以上內容外還需彙報鑽孔施工傾角開孔位置。礦調作好記錄後,再將彙報的情況向礦防突負責人、礦安全副總工程師或礦總工彙報。
2、安全副總工程師或總工根據審批權限向調度室下達是否采掘作業指令,礦調作好記錄。然後礦調立即向施工現場和施工隊傳達安全副總工程師或總工指令。
3、防突員出井後必須及時填繪防突報告單、大樣圖,送防突負責人、安全副總工程師或總工審批,審批後立即發礦調、采掘隊。防突報告單、大樣圖在晚上11點以後可不立即審批,但必須在第二天早上8點以前審批下發。
4、本輪防突孔施工完成後,進行采掘作業的第二個小班,采掘隊還未接到經審批的防突報告單,采掘隊不準安排采掘作業。
5、地質構造帶影響的突出危險區,防突報告單應經審批後才準采掘作業。
6、審批防突報告單應同時審查防突大樣圖、瓦斯濃度曲線。
7、防突頭麵施工的各種鑽孔(預測、檢驗、排放孔,預處理孔,邊探邊采掘孔等),都必須填報告單和大樣圖。
8、采掘工作麵幾個小班才完成一個防突鑽孔循環的,最後一小班以前的必須由現場防突員填寫當班的防突報告單交下一班。
9、防突報告單、大樣圖要真實反映現場工作麵狀況、地質構造、煤層厚度、打孔現象以及報廢孔(注明)等。
10、繪製防突鑽孔峻工大樣圖時,預測(預兼排)、排放(排兼檢)、檢驗孔必須用不同的顏色區分開,超標孔(超標段)統一用紅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