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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煤集團某礦地測防治水管理細則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3-06-25 13:4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測量 3

  第一節 一般規定 3

  第二節 組織機構及職責 5

  第三節 礦區地麵測量 7

  第四節 井下測量 9

  第五節 儀器使用 21

  第六節圖紙交換 21

  第七節 獎懲 22

  第三章 地質及水文地質 23

  第四章 儲量管理30

  第五章 防治水 33

  第一節 一般規定 33

  第二節 組織機構與職責 35

  第三節 防治水技術管理41

  第四節 地表水防治 45

  第五節 井下水防治 47

  第六節 獎懲 68

  第六章圖紙管理71

  第七章 附則 75

  地測防治水管理細則

  地測防治水是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先鋒,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和前提。為提升地測防治水管理水平,推行精細化管理,努力創建質量標準化和本質安全型礦井,實現安全、高效、標準化目標,促進我礦安全生產健康發展,製定該細則。

  第一章 總則

  一、各種管理製度、崗位職責、技術01manbetx 實施細則、工作計劃、記錄健全。並裝訂入櫃。

  二、地測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裝備、辦公場所等符合規定要求。

  三、井上下控製係統完善,中腰線標注及時準確,無責任工程。

  四、巷道開口、貫通、停頭、複工、停采及工程進度等實行通知單製度

  五、2000米以上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必須采用閉合導線或附合導線進行,精度符合01manbetx 規定或工程要求。

  六、按標準要求配齊基本圖件:測量圖件8種、地質圖件5種、水文地質圖件6種、儲量圖件3種和標準化要求的其它圖紙。礦圖內容、精度符合要求,圖上符號、線條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並且3個月填繪一次。

  七、各種測量記錄、台帳齊全,保存完整。日常基礎圖件齊全,接續及時。

  八、測量裝備完好,並開展相關的測量工作。

  九、地測部門必須按規定時間提供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地質說明書、掘進地質說明書。“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

  十、采後總結、地質圖紙、技術成果、原始資料齊全,保存完好。

  十一、地質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季有季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有臨時預報,且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二、水文地質基礎圖紙、技術成果資料、原始資料、預報資料完善、保存完好。

  十三、儲量管理圖紙、計算成果、原始資料及動態儲量資料詳細、精確。

  十四、對礦井積水區、相鄰礦井積水區、斷層、陷落柱的範圍、補給途徑清楚並有專門資料。

  十五、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和工作麵月度水害評價。預報內容齊全,描述準確、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十六、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對不清楚地段要進行探放水,並有設計措施

  十七、堅持防治水安全檢查,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

  第二章 測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一、煤礦測量工作是礦山生產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礦山建設、生產、改造和編製長遠發展規劃等各項工作的基礎。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嚴格按照《測繪法》、《煤礦測量01manbetx 》、《煤礦測量手冊》的相關要求,為了實現我礦測量工作標準化,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測量精度,使煤礦測量更好地為煤礦安全生產和合理開采煤炭資源服務,不斷提高我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製定本辦法

  二、 煤礦測量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建立礦區地麵和井下測量控製係統,為礦井各項測量工作提供起算數據。

  2、依據設計,進行采掘、管線和機電安裝等工程的測量工作,並在煤礦基本建設和生產各個階段,對采掘工程是否按設計施工進行檢查和監督。

  3、測繪各種煤礦測量圖,滿足煤礦生產建設和規劃中各階段的需要。

  4、利用測繪資料,解決礦井生產、建設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種問題,並為煤礦災害預防、處理、救護提供準確的測繪資料。

  5、定期進行礦井“三量”(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采煤量)測量;正確反映煤礦采掘關係現狀。按《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的要求;對煤礦各級儲量動態及損失量進行統計和管理工作,對煤炭資源的合理開采進行業務監督。

  6、建立地表、岩層和建(構)築物變形觀測站,開展礦區地表與岩層移動規律、采礦或非采礦沉陷綜合治理以及環境保護工作的研究。

  7、根據礦區地表與岩層移動變形參數,設計和修改各類保護煤柱。參與“三下”(鐵路下、水體下和建築物下)采煤和塌陷區綜合治理的方案設計和實施。

  8、進行礦區範圍內的地籍測量。

  9、參與本礦區(礦)月度、季度、年度生產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的編製工作。

  三、測量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所要使用的儀器、工具進行檢驗和校正,礦井測量部門應加強對測量儀器的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檢驗、校正和維修,每年必須對所使用的儀器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保證其精度滿足要求。

  四、所有測量作業(包括外業和內業),應根據任務要求,收集和03manbetx 有關測量資料,對重要的測量工程,還應編寫技術設計書,報礦總工程師審批。測量工作實施時,觀測者本身要能自主檢核,對起算數據的引用和記錄的整理要經兩人以上校核,對計算成果必須經兩人分別獨立計算並逐點核對,對提交的成果報告除應經第二人校對外,還要有測量技術負責人把關並簽字。測量工作完成後,要對測量資料及時存檔。

  五、礦井每年進行一次礦井測量技術總結,並編製年度礦井測量技術總結報告報上級測量業務部門備案。

  六、礦井測量工作采用統一的1980平麵坐標係和1985黃海高程係統。

  七、地麵控製測量部分未規定的其它技術要求和地形測量部分,按國家測繪局頒發的現行規範執行。

  八、以允許誤差作為評定測量精度的標準。

  九、礦井必須配備足夠的測量技術人員和滿足精度要求的儀器設備,保證能夠正常開展礦井測量技術工作。

  十、礦區應積極創造條件,引進先進儀器和先進設備,推廣電子軟件計算,繪圖技術,逐步建立煤礦測繪資料和儲量動態數據庫,實現數據采集、存儲、處理和繪圖的自動化,不斷提高煤礦管理水平的現代化。

  第二節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礦測量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書 記

  副 組 長:總工程師地測部長

  成 員:地測部員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測部,地測部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礦井測量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礦井工程測量方麵的方針、政策、法規等精神。

  2、負責礦井測量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

  三、礦井測量辦公室職責

  1、負責礦井測量工作的日常管理,參加采掘計劃的編製與設計會審,負責提供圖紙資料和生產礦量的計算資料,按采掘計劃與設計,及時準確地進行采掘工程的測設和標定。

  2、負責全礦的測量技術業務管理、監督、考核工作。

  3、負責編製礦井測量規章製度、編製礦井貫通設計,報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工程標定,督促相關區隊按照設計施工。

  4、隨著采掘工程的進展,測繪各種礦山測量圖,保證正確、及時、全麵地反映各種工程及地形地物的變化情況。

  5、對采掘工程質量和數量進行監督和驗收工作。

  6、負責生產礦量和礦石損失貧化的計算管理工作。

  7、負責因受采動影響引起的地表裂隙、下沉的測量工作。

  8、根據測量數據進行03manbetx 總結測量工作中不足。

  9、負責與上級部門或鄰礦進行圖紙交換。

  10、負責測量儀器的檢驗、保管工作。

  四、測量成員職責

  1、根據巷道開口、貫通通知單進行巷道中線、腰線的標定工作。

  2、負責對已標定的中線、腰線進行校驗,監督施工單位按照設計進行巷道掘進。

  3、負責對測量的數據進行解算、驗算、整理、上圖、上賬、管理工作。

  第三節 礦區地麵測量

  一、礦區地麵控製測量是指通過一定的測量布網方法和手段建立礦區地麵平麵和高程控製係統,是礦區測量工作的基礎。

  二、礦區地麵平麵控製網可采用衛星定位測量、三角網、邊角網、測邊網和導線網等布設方法建立,控製網的布設必須考慮礦區遠景發展的需要,一般在國家平麵控製網基礎上布設,其等級依以礦井走向長度而定。

  三、礦區現有國家四等控製點2個,布設近井點3個,2011年5月由國土資源局測繪隊采用GPS進行了地麵控製測量,精度滿足礦井控製測量的需要。

  注:

  1、平麵控製點坐標為1980年西安直角坐標係成果,3°帶第37帶(中央子午線經度111°),高程為1985年國家高程基準;

  四、進行井下控製網的布設時,必須對地麵控製網測點保存情況、原始數據及精度進行全麵的檢查,在滿足礦山安全生產的各項測量精度要求時,才可以使用,否則必須重新布設地麵控製網。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和破壞井上、下永久性和臨時性測量導線點及標誌,若確需移動時,必須經地測部批準。

  六、礦區地形測量

  1、比例尺1:5000-1:2000一般用於可行性研究和礦山總圖管理,例如:礦井區域地質地形圖;1:1000、1:500的地形圖紙可用於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礦總圖管理等,使用於平常工作所需。

  2、進行地形測量前要首先確定地形的類別和基本等高距,地形類別的劃分和地形基本等高距的確定應按下列規定:

  根據地麵傾角(α)大小確定地形類別

  平坦地:α<3°

  丘陵地:3°≤α<10°

  山地:10°≤α<25°

  高山地:α≥25°

  地形圖基本高距應按下列內容選定

  地形圖基本等高距(m)

  第四節 井下測量

  一、井上下聯係測量

  1、近井點和井下坐標起算點至井口聯測導線邊數以不超過3個為宜,聯測導線按2″級導線方法施測。井口高程基點的測量,應按四等水準測量的精度要求施測。

  2、井上下聯係測量通過主井進行,采用閉合導線進行測量。

  3、井下平麵控製測量采用閉合2"導線進行測量,有主井架旁進井點→,形成閉合導線。

  4、高程控製測量與平麵控製同步進行。

  5、每個測站均需獨立觀測兩測回,達到精度、中誤差符合要求,否則,重新測量。

  二、井下控製測量

  1、井下控製測量應當依照《煤礦測量規程》和《義煤集團公司地質測量管理規定》的規定分級布設,各級井下控製導線必須布設成閉合、附合或複測支導線,基本控製導線測量精度為正負7"一般邊長為30-90米。

  2、井下基本控製導線應沿礦井主要巷道中心布設。根據井田範圍大小和貫通工程的要求等具體條件,選擇7"或15"導線作為礦井的基本平麵控製。測量方法一般應采用單程同向兩次或單程往返各測一次。平差方法采用角度和坐標增量平差相結合的方法或單獨采用坐標增量平差的方法進行。若導線精度要求高時,采用嚴密平差法。

  3、井下運輸或軌道上下山巷道控製導線一般沿上下山、中間巷道及其它次要巷道布設。選擇15"導線為采區的平麵控製。水平角觀測采用一個複測或一個測回,邊長、高差至少測兩次。

  4、基本控製導線一般每隔60~200米延長一次,采區控製導線應隨著巷道掘進每30~100米延長一次。凡能閉合的導線盡量測成閉合導線或附合導線,利於校核和評定精度。

  5、15"導線應布設在采區上下山、中間巷、材料巷、溜子巷、采區平巷及主要貫通巷道中。

  6、煤或半煤巷中的導線點應盡量與15"導線點發生關係,嚴禁互不聯係的行為,聯係後如誤差值超過規定時,應及時糾正。

  7、井下的永久控製導線點應選在镟頂上或巷道頂板的穩定岩石中,避開風、水管、纜線及淋水的地方,嚴禁在錨杆網或錨杆梁上設置導線點、中線點。永久控製導線點埋設兩組,每組三個,分別埋設在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中部。永久點的材質以不易生鏽的銅材加工件為好。臨時點可設在頂板岩石或牢固的棚梁上,用鑽有小孔的專用測釘或小圓釘作標誌。

  8、井下所有測點必須進行統一編號掛牌,並將編號明顯地標記在點的附近。其編號方法如下:

  井底車場及運輸大巷:冠“大“後按阿拉伯數字順序排列,如

  大1:X: Y: Z: 。

  西翼運輸上下山:冠“A“後按阿拉伯數字自然順序排列。

  軌道下山:冠“B“後按阿拉伯數字自然順序排列。

  回風下山:冠“C“後按阿拉伯數字自然順序排列。

  采區上山:冠“D“後按阿拉伯數字自然順序排列。

  溜子巷:冠L後按自然順序排列。

  皮帶巷:冠P後按自然順序排列。

  風巷:冠S後按自然順序排列。

  切眼:冠Q後按自然順序排列。

  探巷:冠T後按自然順序排列。

  水倉及其它巷道:冠W後自然順序排列

  9、在測量、導線延長之前,必須對上次所測最後一個水平角及其邊長進行檢查,兩次觀測水平角的2C值超過規定時,繼續往後檢查,直到達到要求。

  10、每次檢查測量的成果應記入記錄手簿中。

  三、井下貫通測量

  1、地測科接到施工設計後,首先對設計資料進行驗算,繪製貫通導線設計圖(1:1000)或貫通巷道大比例尺圖(1:500),並計算貫通巷道標定的幾何要素,主要包括有:坐標方位角、開口位置、坡度及貫通距離等。並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如果是同老空貫通,還應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氣體超限等異常情況,應進行提前預警,及時發出業務聯係書。

  2、在進行貫通距離超過2km以上的重要貫通工程測量時,測量技術人員必須編製貫通測量設計書,貫通測量的儀器使用、導線等級、容許誤差,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設計部門根據井巷的用途、類型和運輸方式等研究確定;

  3、為了及時有效地配合生產,設計部門、施工單位應按規定事先聯係延設中腰線。大型貫通及測量條件困難的貫通巷道,需提前一周向地測部聯係;小型貫通,需提前三天聯係;日常延設中腰線需提前二天聯係。

  4、施測工作應按照貫通測量設計中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規程進行。所有貫通測量必須獨立進行2次以上,並嚴格執行複測複算製度。若低於設計中的要求,應再次測量。

  5、貫通測量中,應及時、準確地在施工進度圖和采掘工程平麵圖上繪出工程進度和施工的絞車窩、水窩、矸石洞、鑽場、廢巷等隱蔽工程。

  6、巷道施工過程中遇到較大的地質構造時,測量部門應及時對工作麵進行測量,提請礦總工程師和設計、掘進部門研究是否調整、更改貫通位置

  7、當巷道剩餘距離為50-100米時,必須對貫通點兩端的導線進行複測複算,並認真校核兩端的測量結果,在確認無誤後方可正確解算(方向、坡度、距離),並進行最後一次中腰線標定。最後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兩個相向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50米。所有貫通工程(包括沿導向層貫通),應按最後標定的中、腰線進行貫通。

  8、貫通通知書以書麵形式(岩巷剩餘20~30米,煤巷剩餘30~40米)下發至礦領導、調度中心、施工單位、生產技術部、通風部、機運部,並簽字存檔。

  9、貫通通知單的內容包含兩方麵:

  ①圖:巷道貫通及附近巷道示意圖、剩餘尺寸、巷道坡度、方位角。

  ②文:截止下發日剩餘貫通的距離、貫通預透點的位置、相關點的高程、貫通平均坡度、需要各部門注意事項,附:貫通安全技術措施

  10、巷道貫通施工期間,地測部門每天校驗中線、腰線情況,各職能部室必須現場跟班,監督落實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貫通。

  11、井巷貫通後必須在貫通點處測量實際偏差,聯測兩端導線的坐標和高程,計算各項閉合差,進行測量平差,貫通精度計算出以後進行技術總結並在貫通測量台帳上登記,編製貫通報告。

  四、巷道開口和中腰線標定

  1、巷道開口或改變原設計,必須由設計部門提前五天向地測部門提交巷道設計變更圖紙資料或《局部巷道開口通知單》,特殊情況下也必須保證測量部門有足夠的驗算時間,沒有開口通知單和設計圖紙,地測部門不得標定開口位置和中線、腰線,如果沒有通知單,測量人員私自放線,造成工程02manbetx.com 的一次對測量人員罰款500元,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巷道開口或改變原設計,必須有經礦總工程師簽字的開口通知單,否則測量人員不得標定。

  3、測量部門在接到《巷道開口或局部巷道開口通知單》後,必須認真及時地檢查、校核設計資料,並對設計的幾何要素進行驗算,同時要全麵收集有關測量資料,對設計巷道穿(跨)越老巷、老空及水等不安全區域,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和設計部門彙報。在確定設計圖紙和測量資料無誤後,方可進行工程標定。

  4、測量人員下井實際標定前,首先必須正確計算標定要素,然後及時準確的按解算的標定要素進行實地標定。巷道實際標定結束後,應在當日內向施工單位發放《巷道開口通知單》,明確標出巷道中線、巷道施工坡度、腰線下的數據,對曲線巷道須讓施工單位掌握其幾何要素。施工單位不按測量開口通知單施工,造成工程02manbetx.com 的,一次罰跟班副隊長500元,罰班組長300元;已施工巷道為廢巷的,由施工單位承擔材料費和人工費。由於測量開口通知單發放不及時造成區隊巷道開口錯誤的,一次罰測量組300元,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新開口巷道的中腰線標定必須獨立進行二次,並將標定結果登記在工程標定台帳上。當巷道掘進8m時,必須及時複測檢查或重新按設計方位、坡度進行標定。

  6、巷道的中、腰線點須成組設置,無激光指向的直線巷道每掘進40m,布設一組中線,有激光指向的巷道每60m放一組線。每組不得少於3個點,中心線點間距不得小於2m,並用明顯的標誌進行標記。最前麵的一組中、腰線點距工作麵的距離一般不超過30-40m。

  7、在延設中、腰線點時,應對所使用的中、腰線點進行檢查。因轉彎、變坡、其他障礙影響等不能直視迎頭時,必須及時通知地測部進行延線。開拓巷道腰線由測量人員延中線時給定,距迎頭最遠不得超過100m,施工單位根據測量部門給定的腰線延線進行施工

  8、當采用激光指向儀時,激光指向儀至炮掘工作麵的距離應不小於40m,特殊情況下依據巷道地形設置,激光最大射程應根據儀器的性能確定,但必須保證光斑清晰、穩定。檢校激光的中線點必須用全站儀給出,禁止用沿線的方法標定測量中心線。在激光指向儀使用中要加強管理,每班施工前當班跟班隊長應檢查激光光束,保證激光指向儀前有三個測量中心,並且三心合一,使其正確的指示巷道掘進方向。地測人員加強監督,因測量錯誤導致施工方向錯誤考核測量人員300元,安裝正確,區隊使用管理不當導致或激光偏離測量中心外,考核跟班隊長、班組長300元。

  9、巷道每掘進100m時,應對中腰線至少進行一次檢查測量,並根據檢查測量結果及時調整中、腰線。

  10、煤巷掘進采用沿底板施工,遇地質條件變化需要按坡度施工時,相應長度超過10m,必須嚴格標定中、腰線。特殊情況下,施工單位要求或領導批示需設腰線時,必須及時放線,否則發現一次對測量組罰款100元。

  11、停掘巷道或設計變化,地測部門必須在24h內將停掘巷道測量完畢,最前測點距工作麵不得大於5m,剩餘部分用鋼尺丈量,升井後必須在8h內計算完畢,整理上圖。否則,發現一次考核地測負責人100元。

  12、為了確保巷道沿空掘進的安全施工,各采煤隊在非工作麵側施工硐室或碴窩、水倉時,必須經過礦領導同意並以書麵形式通知地測部,地測部必須做好施工記錄並及時上圖,給下一個工作麵的掘進提供基礎資料。若采掘隊不經領導同意私自開設硐室和不以書麵形式通知地測部,發現一次考核隊長500元。

  13、井下正常放線的資料,測量部門必須24小時內把結果計算出來,如發現現場與設計不符,偏差在100mm以上的,測量部門必須以書麵形式通知生產技術部門和施工單位,以便指導生產。

  14、加強測量的基礎工作,測量部門必須建立健全以下測量基礎資料和圖紙,並及時填繪。

  必備的測量技術成果資料

  ①地麵等級網和近井點坐標計算成果及台帳

  ②井上、下水準測量計算成果及台帳

  ③井上、下導線點計算成果及台帳

  ④聯係測量成果資料及台帳

  ⑤陀螺儀定向計算成果台帳

  ⑥測距儀量邊計算成果台帳

  ⑦貫通測量導線計算成果台帳

  ⑧工程標定解算台帳

  礦井必須具備的基本礦圖

  ①井田區域地形圖 1:2000-1:5000

  ②工業廣場平麵圖 1:500-1:1000

  ③采掘工程平麵圖 1:1000-1:2000

  ④井上、下對照圖 1:2000-1:5000

  ⑤主要保護煤柱圖 1:1000-1:2000

  ⑥井底車場平麵圖 1:200-1:500

  ⑦井筒斷麵圖 1:200-1:500

  ⑧主要巷道平麵圖 1:1000-1:2000

  礦井必備的日常用圖

  ①生產施工進度圖 1:500-1:2000

  ②重要巷道施工放樣圖 1:100-1:500

  ③地麵控製網和進井點平麵圖

  ④井下控製導線網圖

  五、測量成果、成圖及資料檔案管理

  1、測角時要求如下:

  ①水平角、傾角均采用測回法,采用的儀器和作業要求以及測角限差均按《煤礦測量規程》的規定進行。

  ②每站觀測始末,須同時量取覘標高、儀器高不少於3次,且其互差應小於 3mm,取其平均值作為最終測量結果。

  ③主測人和記錄人必須複誦以防出現差錯。

  ④在觀測過程中,要注意水準氣泡偏離情況,若水準氣泡偏差超過儀器規定,應整平後重測。

  2、全站儀量邊時要求如下:

  ①棱鏡對中誤差不得大於0.5mm。

  ②主機至棱鏡的視線距障礙物不得小於300mm,測基本控製導線時,距電纜不得小於1m。

  ③同一邊正倒鏡測距互差不大於2mm,往返測距互差不大於4mm。④棱鏡常數的設置應和棱鏡頭安置方式相一致。

  3、經緯儀(全站儀)後視時要求如下:

  ①一定要認清測點,穩好垂球,盡量減少擺動。

  ②隨時注意觀測者動態,看清信號。

  ③注意礦車運行,保證自身和測站人員安全。

  ④協助觀測者搬運儀器,丈量儀器高。

  4、經緯儀(全站儀)前視時要求如下:

  ①測點應選在頂好、棚梁牢固、通視好、無淋水,便於安設儀器的地方。

  ②標清點號,步測選點距離,便於量距。

  ③與迎頭施工單位聯係,確保工作人員安全。

  5、觀測人員要求如下:

  ①司儀人員必須掌握所用儀器的各項性能,並且能夠熟練操作。

  ②儀器必須安置在穩固且不宜被碰動的地方。

  ③觀測人員要注意前後信號提示,保證人員和儀器的安全。

  ④儀器架設時,整平、對中等步驟要符合測量要求。

  ⑤觀測時,前、後視的目標要清晰穩定,保證與儀器十字絲嚴密吻合。

  ⑥讀數時要吐字清晰,保證所測數據的準確性。

  6、記錄員記錄時要求如下:

  ①記錄員記錄觀測人員讀數時必須複誦所聽到的數字,保證記錄的準確可靠。

  ②記錄時字跡清晰,記錯不許塗改,應劃去重記。

  ③記錄時應將測量日期、地點、儀器號、參加人員等記錄清楚,必要時要繪製測量草圖。

  ④記錄者應牢記各項限差要求,根據計算結果決定是否遷站。

  ⑤原始記錄必須進行複查,由校核者簽名後方能進行計算。

  7、內業計算時要求如下:

  ①觀測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整理和檢查外業觀測手簿,檢查手簿中的所有記錄和計算是否正確,且觀測成果是否滿足各項限差要求,確認觀測成果全部正確且各項限差都附合<<煤礦測量規程>>要求後,方可進行計算。

  ②井下導線的坐標方位角閉合差不超限時可對方位角進行簡易平差。

  ③井下導線的相對閉合差不超限時,坐標閉合可按坐標增量或邊長成比例分配。

  ④內業計算最少有2人獨立計算,且2人計算所需的水平角、傾角、邊長都須從原始記錄查起。

  ⑤計算成果中方向線的方向角、點的坐標、點的高程均應逐點進行互相校核簽字,不得隻核對最終值。

  ⑥計算台帳中的計算依據資料中方向角、點的坐標、點的高程等起始數據要統一注明資料來源。

  8、各種測量原始記錄薄應遵守以下規定:

  ①封麵有名稱、編號、單位、日期。

  ②目錄有標題及所在頁數。

  ③記錄必須清楚、工整、禁止塗改。

  ④繪出草圖或工作過程中所需的略圖。

  9、各種內業計算薄及成果(台帳)薄規定。

  ①封麵有名稱、編號、單位、日期。

  ②目錄有標題及所在頁數。

  ③用藍黑墨水和鉛筆工整書寫計算數字。

  ④取消和重新計算部分要加以說明。

  ⑤在備注欄內應繪出必要的略圖,寫明引用資料或起算數據的由來,列出計算結果的各項閉和差等。

  10、加強礦圖保密,不經礦級主管領導同意所有礦圖不得外傳,嚴格控製采掘工程平麵圖的傳閱範圍。向上級或為外單位及礦內單位科室提供圖紙資料需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11、校核好的測量資料必須在3天內計算機上圖,滿足生產需要。

  12、測量資料要檔案化管理,同類編號登記,有索引,有目錄,裝訂成冊,裝入卷櫃,查找方便。

  第五節 儀器使用

  一、井下應使用本質安全型測量儀器。非防爆型儀器下井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下井。

  二、激光指向儀產品合格證、煤安標誌證、防爆標誌證必須齊全,地測部方可進行安裝。

  三、儀器每年必須經有資質部門校驗,儀器精度滿足生產需要,測量完畢後,及時進行儀器清理工作,保持儀器幹淨整潔,按時入櫃,櫃中各種測量儀器擺放整齊。

  四、井下使用的對講機必須是防爆型,並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操作。

  第六節 圖紙交換

  一、地測部門負責本礦井的圖紙繪製,校審和與上級部門的圖紙交換工作。

  二、交換圖填繪後,首先有地測部門組織人員進行校審,並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然後由礦總工審查並簽字後方可報出。

  三、交換圖在每季度(本季度末下月5日前)與集團公司地質測量處進行圖紙交換,交換圖紙一式四份。

  四、交換圖必須清晰、全麵、準確地反映出截止上報之日礦井井下所有采掘工程實際情況,杜絕錯填、漏報或虛填、瞞報現象的發生。

  第七節 獎懲

  一、測點(中、腰線點)不得懸掛雜物,如電纜、便攜等。點位旁不得私自釘其它水泥釘、道釘等物,否則考核施工單位100元。

  二、施工單位私自拆除或故意破壞測點的,一個測點罰款500元;私自塗改巷道進尺或巷道中腰線的,該巷道不予驗收,並罰款1000元。

  三、掘進時沒有按照標定中線進行施工,導致巷道偏離中線15cm的考核施工單位班組長、跟班隊長各100元;超過15cm以上的考核跟班隊長300元,隊長200元。

  四、電子版圖每月逢5更新,並向礦方及時提供,拖延一天考核地測負責人100元。

  五、貫通巷道出現失誤,造成工期延誤或工程滿足不了安全生產使用的,一次考核地測部門500元,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因巷道條件變化或設計變更,不按規定及時放線而導致工程02manbetx.com 或延誤工期的,對相關人員給予500元的罰款並追究相應責任。

  七、500m以上的貫通巷道精度符合設計要求,對地測部門獎勵2000元。對測量精度高、檔案管理到位,受到集團公司或上級表揚的,獎勵地測負責人200-500元。

  第三章 地質及水文地質

  一、必須具備建井地質報告、生產礦井地質報告、礦井水文地質報告及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並且經過驗收,結論明確,能夠指導安全生產。

  二、各項采掘設計在設計施工前,有生產技術部門向地測部門提供經總工程師批準的“委托書”, “采區設計委托書”必須提前6個月送達地測部門,“采掘工作麵設計委托書”必須提前45天送達地測部門,地測部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設計部門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地質說明書、掘進地質說明書(簡稱“三書”)。否則考核地測負責人200元,如因設計部門失誤考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200元;“三書”必須遵守《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否則考核地測負責人200元。開采結束的工作麵30天內整理出采後總結,並報總工程師審批後歸檔。采區結束後要在6個月內進行采區結束總結,否則,每項考核地測負責人200元。

  三、11種地質及水文地質圖紙齊全,每季度填繪一次,情況特殊時每月填繪一次,內容、注記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填寫,每缺一項或內容、注記不符合標準考核地測部門50元。

  1、礦井地質地形圖或基岩地質圖 1:2000-1:10000

  2、礦井可采煤層底板等高線及儲量計算圖 1:2000-1:5000

  3、礦井地質剖麵圖 1:1000-1:500

  4、礦井煤係地層綜合柱狀圖 1:200-1:500

  5、礦井煤岩層對比圖 1:200-1:500

  6、礦井充水性圖 1:2000-1:5000

  7、綜合水文地質圖 1:2000-1:10000

  8、水文地質剖麵圖 1:1000-1:5000

  9、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 1:500

  10、主要含水層等水位(壓)線圖 1:2000-1:10000

  11、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四、采區日常工作圖(2種):采區地質剖麵圖和采區煤層底板等高線圖。每月28日之前必須及時對相關圖件根據井下實際收集到的地質資料,及時填到圖紙上。

  五、井巷地質素描觀測

  1、煤層的觀測:

  (1)、煤厚:包括煤層的實測全厚度或預測全厚度、見煤全厚度、各煤分層及夾矸厚度以及煤層底板距巷道底板的距離。

  (2)、煤層的結構和構造:煤分層、夾矸、煤岩類型、層理、節理、裂隙等。

  (3)、煤層產狀:走向、傾向、傾角。

  (4)、頂底板岩性特征:岩層厚度、分層岩性等。

  (5)、風化情況:風化程度、次生礦物、延展方向、範圍。

  (6)、水文情況:滴水、淋水、滲水等。水量較大時應采樣,測流量等。

  (7)、構造破壞情況:斷裂、褶皺、斷層等。

  2、煤係地層及其它岩層的觀測:

  凡煤巷、半煤巷、上下山、地質探巷、石門、煤倉等應作連續素描(比例1:500或1:1000)。地質變化較簡單時,一般隻素描一幫,較複雜的地段應作局部放大展開圖。

  3、構造觀測:

  (1)、斷層:應圍繞確定其性質、落差和斷裂結構麵的力學屬性來進行,其觀測描述應包含以下內容

  A、確定斷層性質和要素,斷層要素包括:走向、傾向、傾角、落差。

  B、斷層錯動標誌,斷層麵的形態、階步特征、擦痕及其方向。

  C、斷層的動力現象和力學性質,分布及組合特征。

  D、斷層附近煤岩層受斷裂影響情況,破碎帶寬度、伴生或派生斷層、褶曲現象、煤岩層的厚度、產狀變化、裂隙構造等。

  E、觀測斷層之間的相互切割關係、斷層、褶曲、裂痕的組合特征,測定斷煤交麵線的方位、傾角。

  F、03manbetx 斷層與煤厚變化、瓦斯分布、沉積構造的關係。

  (2)、褶皺:觀測褶皺應包含以下內容

  A、褶皺軸的位置、方向、軸麵傾角與傾向。

  B、樞紐的位置、方向、傾伏角、樞紐兩側煤岩層產狀及其變化。

  C、褶皺的組合形式、樞紐或軸麵之間距離。

  D、褶皺與煤厚變化、煤層頂板破碎等的關係。

  (3)、裂隙構造:

  A、裂隙的分組、主次及相互之間的切割關係。按方位分組,也可按編號分組。存在兩組或兩組以上時,說明其主次關係、裂隙之間的關係,一般可分為平行、相接、相截等。

  B、裂隙的密度:選擇一定的麵積,統計裂隙條數,計算每平方米麵積內的條數,一般觀測麵積為1-4m2.

  C、描述裂隙麵特征:有無充填物,充填物的成分和充填程度、描述裂隙的形態、延展與尖滅特征。

  D、裂隙的成因類型:確定裂隙的力學性質,在煤層中觀測裂隙時,應對原生裂隙或構造裂隙進行描述。

  E、03manbetx 裂隙與斷層、褶曲的關係,做出典型素描圖。

  六、井巷地質素描圖觀測

  1、立井素描圖

  立井一般應編錄兩個互成直角的井筒素描剖麵,其中素描剖麵應與礦井地質剖麵的方向相一致。必要時,要加繪井筒水平地質斷麵。

  2、石門、斜井、岩石上(下)山素描圖

  地質構造簡單時,可編錄一幫(或底、頂)素描圖,地質構造複雜時,應繪製素描展開圖。

  3、岩石大巷素描圖

  當地質構造簡單或大巷沿同一層位掘進時,一般每隔20-50m編錄一個迎頭斷麵,發現地質構造隨時加密;當地質構造複雜或大巷穿層掘進時,則應編錄一幫素描圖或素描展開圖。

  4、主要煤巷素描圖

  對於巷道能夠揭露全厚的傾斜、緩傾斜煤層,當其穩定時,隻需實測煤層小柱狀;不穩定時,則應編錄一幫素描圖。

  5、其他

  (1)、停送巷道應及時素描至窩,並做好正頭斷麵素描圖。

  (2)、地質素描點必須與全部測點聯係,地質點間距不得大於20米,對複雜地段還應加密,其增加多少,以能控製地質變化為原則。

  (3)、地質素描時必須用鋼尺丈量,嚴禁用步測或數棚辦法來代替,升井後應測量距離相互校核。

  (4)、素描應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進行,做到有描有述,防止隻描不述或不描的錯誤作法,發現一次考核地測責任人100元。

  七、地質鑽孔資料編錄

  1、所有地麵鑽孔和有保留價值的井下鑽孔,必須繪製鑽孔柱狀圖(地麵鑽孔需要繪製井曲線),填寫鑽孔成果卡片,建立鑽孔成果台賬。

  2、每個地麵鑽孔、都必須填繪在鑽探工程分布圖上,並注明孔號、孔口標高、終孔標高、終孔深度、終孔層位等;井下鑽孔也應填繪在有關的煤層底板等高線圖上。

  3、岩芯的鑒定、縮選和保存

  A、鑽孔岩芯必須由地質人員詳細鑒定和編錄,井下鑽孔重要層位的岩芯要升井鑒定。

  B、凡未經全麵鑒定的岩芯必須在現場妥善保存。

  C、重要鑽孔的岩芯需經地質技術負責人鑒定並進行縮選。

  D、縮選後的岩芯,原則上應保存到該鑽孔所控製的地區具有實見資料為止。

  八、水文觀測:出水點的位置、出水日期、層位、岩石名稱、出水性質及形式,如果出水量較大時,應及時分析出水的原因,向部長、總工程師彙報情況,提出安全措施,並應建立長期水文觀測站,以便采水樣化驗。升井後在2天之內填圖和登記水文卡片完畢,延遲一天考核專項負責人100元。

  九、掘巷過程中,如發現所掘巷道與地質變化不相適應,可能造成廢巷或丟煤時,應及時向技術人員反映,及時糾正錯誤

  十、掌握工作麵的地質規律,經常分析研究工作麵有無影響回采的各種地質隱患,隨著掘巷的進程對各種地質隱患應及時提出補充措施,防止造成采煤時再補充的後果。

  十一、根據巷道設計方案和工作麵的地質情況,結合通風、運輸、排水、采煤方法等,全麵分析巷道設計方案是否有利於采煤和有利於提高煤炭回收率,並提出修改巷道布置方案的建議。

  十二、地質技術成果資料記錄詳細、準確、規範,不準缺項,內容齊全,圖文數字一致,技術成果資料觀測後3天內必須記入台帳;原始記錄要有專用記錄本,有目錄、索引、頁碼,記錄內容齊全,字跡、草圖清楚,數字無塗改,否則,考核每項負責該塊負責人50元。

  十三、地質預報及水情水害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季有季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有臨時預報和水情水害分析,並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歸檔保存。預報內容必須圖文結合、準確,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不出現誤報、漏報現象。月報於當月20日前發至礦領導、職能部室和施工單位;季報與每季度末23日前整理經總工簽字存檔,年報與每年11月底整理完畢經總工簽字發至礦領導和職能部室,每推遲一天考核地測負責人100元。

  十四、建全地質及水文地質16種台賬、2項卡片,台賬、卡片要有專人管理,內容要齊全與原始記錄相對照,觀測成果要及時填寫

  1、井田大中型地質構造台賬

  2、井筒石門見煤點台賬

  3、井上下地質鑽孔成果台賬

  4、氣象資料台賬

  5、鑽孔水位及井泉動態觀測台賬

  6、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台賬

  7、抽水試驗成果台賬

  8、井下水文鑽孔台賬

  9、水質分析成果台賬

  10、封閉不良鑽孔台賬

  11、井下突水點台賬

  12、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賬

  13、水源水質受汙染觀測資料台賬

  14、水源井(孔)資料台賬

  15、礦井和周邊煤礦采空區相關資料台賬

  16、水閘門(牆)觀測資料台賬

  17、地質構造素描卡片

  18、揭煤點煤層全厚素描卡片

  2項卡片隨時更新,其餘台賬30天更新一次,發現一次未及時更新考核專項負責人100元。

  第四章 儲量管理

  一、儲量計算圖紙(5種)

  1、采區儲量計算圖(不分采區時為礦井儲量計算圖)1:1000-1:2000

  2、礦井儲量計算圖1:1000-1:5000

  3、工作麵損失量計算圖1:500-1:1000

  4、分煤層“損失量”計算圖1:1000-1:2000

  5、工作麵探煤厚計算圖1:500-1:1000

  繪製內容應符合《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定》的要求。礦井儲量計算圖要求每年更新一次。采區損失量計算圖和工作麵損失量計算圖要求每月5日前更新一次,發現一次考核地測責任人200元。

  二、煤礦應具備的台賬

  1、分月分工作麵損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計算基礎台賬

  2、分月分采區分煤層損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計算基礎台賬

  3、全礦井分煤層損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計算基礎台賬

  4、礦井期末保有儲量計算基礎台賬

  5、礦井“三下”壓煤台賬

  6、礦井永久煤柱及損失量攤銷台賬

  7、礦井儲量增減、變動審批情況台賬

  8、礦井儲量動態數字台賬

  9、“三量”計算成果台賬;

  具備的台賬必須全部有電子文檔,按要求及時填報,內容齊全不矛盾,第一種和第二種每月填繪一次,其餘台賬每半年更新一次,否則每項考核責任人50元。

  三、分工作麵須有正規的儲量外業專用記錄本,並且要有目錄、索引。原始記錄應包括收尺、丟煤、探煤厚度等記錄內容,要求內容齊全,按時間保存,便於查找,每缺一項考核專項負責人50元。

  四、在煤巷掘進或回采工作麵建立探煤厚測點,掘進工作麵應每5米在巷道上幫(距幫0.5-0.8m)布置一個探測點,采煤工作麵距煤牆0.5-0.8m布置一個測點,間距5米。遇到地質構造發生變化要加密探測,每天有區隊將探測結果回報地測部,地測部根據回報資料進行整理分析,登記存檔,區隊少彙報一次,考核區隊當班跟班隊長50元,私自捏造數據考核區隊200元,當班跟班隊長、班長各200元;地測整理人員沒有係統整理,按時上圖,考核專項負責人100元。

  五、管理人員當發現工作麵丟煤或即將丟煤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並及時填寫“預防丟煤通知書”,總工程師簽署意見,迅速采取措施。“預防丟煤通知書”要歸檔保存。

  六、每個工作麵或采區結束後,一個月內要寫出采後總結,重新核實處理采出量、損失量。分別計算出工作麵回采率和采區回采率。每半年進行一次全礦井回采率分析,找出存在問題,並寫出回采率分析總結報告、每缺一項考核地測負責人100元。

  七、每月末應對每個工作麵進行回采驗收一次,做好圖、表、帳、卡的登記整理工作,及時編好年、季、月度有關儲量報表和分析工作。

  八、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炭資源回收政策,經常注意煤炭資源的合理回收,發現工作麵私設煤柱、濫丟浮煤或違反正規采煤方法造成“吃肥丟瘦”時,每發現一項考核區隊1000元,隊長500元。並向有關領導和管理部門反映。如確因特殊原因需留設煤柱時,應由區隊提出申請,經地測部、總工共同研究,請示礦有關領導後方準留設,如留設量超過礦審批權限時,應及時向公司彙報,待批準後方準留設。

  九、積極提供邊角小塊煤、“注銷區”、“報損區”、“老空區”複采資料,設法提高煤炭回收率。

  十、每年第三季度,應對全礦已探明無法開采地區的全部資料進行彙總、整理,辦理儲量的上報審批手緒,第四季度末填繪好儲量計算圖(1:2000或1:5000),為編製儲量年報打好基礎。

  十一、儲量動態管理數據清楚一致,儲量損失記錄及各種報損批文保存完整,檢查發現數據不一致,保存不完整,考核地測負責人200元。

  第五章 防治水

  第一節 一般規定

  一、為加強我公司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減少水害02manbetx.com ,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免遭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01manbetx 》等法律、行政法規,製定本辦法。

  二、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物探先行、鑽探驗證、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和不安全不掘進的防治水原則,采煤工作麵至少采取兩種物探手段探查,掘進工作麵至少采用一種物探手段探查水害情況。公司應采取防、堵、疏、排、截、探、躲的綜合治理措施,防止水害事故的發生。

  三、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我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健全防治水管理機構,並負責防治水全麵管理工作;總工程師對防治水的技術工作負責;其他副礦長負責負責協助總經理搞好防治水管理工作,並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防治水管理工作。地測部負責地測防治水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定期專門觀測、研究、解決水害防治工作中的技術問題,檢查水害防治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其他部室、區隊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防治水管理工作。

  四、按照本公司的水害情況,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製度,成立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機構和專門的探放水隊伍,負責我公司的防治水領導和探放水實施工作。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

  五、由地測部負責編製中長期防治水規劃(5 ~10年)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地質及水文地質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礦井水害的預測預報、礦井防治水方案的編製和報批、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批及檢查落實、水害應急預案的編製和報批、防治水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礦井生產所需各類水文及防治水圖件及地質說明書的編製等。

  六、在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掘進時,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不探不掘、長探短掘、有水必注(控)”的原則;工作麵采掘前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室進行防治水安全評價,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采掘活動。地表水、頂板水防治堅持以疏為主,老空水以探放為主,底板水以注漿封堵和底板加固為主的原則;健全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水害防治技術管理製度、水害預測預報製度和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七、井田範圍內及周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楚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物探),查明水害情況。在水害情況未查明前,嚴禁在受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活動。

  八、公司應當在總工的組織下,每三年或發生突水事故後對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進行重新修編,並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並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範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公司應建立水文地質觀測係統和水害監測係統,加強水文地質動態觀測和水害預測分析工作。

  九、根據我礦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程度,每月開展1次水害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施工過程中,發現有透水征兆時,應當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脅區域內的采掘作業,撤出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十、由地測部、安檢部組織定期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知識,熟悉井下水災事故避災路線、采掘工作麵發生突水前預兆、出現突水預兆和發生突水時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彙報程序,避免發生人員傷亡和淹井、淹麵事故。

  十一、地測部應加強防治水技術研究和科技攻關,推廣使用防治水的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提高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十二、公司要根據年度防治水計劃,足額安排防治水專項資金,用於礦井水害的治理。

  十三、每月28日由總工組織地測、安全、調度等部門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題會議,總結上月防治水工作成果及不足,分析原因,布置下月防治水工作的重點及任務等。

  第二節 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機構設置

  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成立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總經理、書記

  副組長:總工程師、其他副礦長

  成 員:各部室、區隊負責人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測部,地測部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礦井防治水方麵的方針、政策、法規等精神。

  2、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

  3、負責礦井重大水災事故的搶險、指揮、協調。

  三、礦井防治水辦公室職責

  1、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決議,製定並落實《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和《重大水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礦井水災事故搶險時的技術工作。

  3、負責全礦的防治水技術業務管理、監督、考核工作。編製下發《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礦井防治水工作計劃》等規章製度。

  4、 負責日常水文地質標準化工作及水文地質資料的收集,負責水文地質預報及“三書”的編寫工作,日常圖件整理工作,提供礦井防治水相關技術資料。

  5、負責編製探放水設計,報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督促探水隊施工,並根據探水隊提供的鑽探資料進行分析總結。

  6、負責編製采煤工作麵防治水方案,參與防治水工程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檢查、落實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

  8、建立並完善水文地質觀測係統,並按規定進行觀測。

  9、對探明的空區水、鑽孔水、導水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依據《煤礦01manbetx 》第265條的規定,設計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負責因受采動影響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調查和治理工作。

  11、負責開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內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質構造導水規律,探討、摸索、製定和落實礦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討各類防治水措施實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實施效果;(3)研究總結礦井排水經驗,對排水係統及時了解情況,發現、解決問題,達到設計最合理、選型最配套,從而優化礦井防排水係統;(4)針對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查明導水地質構造及煤層頂底賦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討帶壓開采區防治水科技攻關工作。

  四、調度中心職責

  1、負責防治水相關工作的安排、協調、指揮。

  2、每年雨季前編製、下發雨季三防工作計劃,並牽頭落實。

  3、負責在礦井發生突發性湧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麵事故時,統一組織協調搶險工作,保證搶險物資、人員等及時到位。根據礦搶險救災指揮指示啟動《重大水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險救災。

  4、根據地麵防排水要求,協調落實防水、疏水和排水係統工程,確保地麵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滲入井下。

  5、負責組織對井下大巷水溝、井底水倉、各工作麵水倉定期清淤,保證水溝暢通,水倉有足夠的容量。

  6、負責組織水災事故搶險救災隊伍並進行搶險救災演習。

  7、負責在發生水災事故時向礦山救護隊申請救助。

  8、負責在水災事故中搶險救災的其他協調工作。

  五、生產技術部職責

  1、負責在編製礦井開拓、采區設計、工作麵設計時,要同時考慮到防治水技措工程和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並承擔其相應責任。

  2、負責在安排開采順序、采掘接續時,同時考慮到防治水方麵工作,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3、負責在布置、檢查、落實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檢查、落實防治水工作。

  4、負責參加防治水技術方案、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審定。

  5、負責在組織編製審定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礦井水害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時,必須充分製定防治水的具體措施。

  六、安檢部職責

  1、負責參與、監督“雨季三防”預案、水災事故搶救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組織和協調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2、負責礦井防治水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防治水措施執行情況。

  4、負責監督防治水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七、機電運輸部職責

  1、負責督促、協調和落實各施工隊探放水、搶險救災排水設備的儲備和檢修、發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牽頭組織地麵供電線路、避雷設施、中央水泵、二級水泵、工作麵水泵的檢驗工作,並對井下一級、二級、工作麵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運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根據采區、采掘工作麵防治水工程設計及預測湧水量進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選型、安裝協調、調試運行、工程驗收移交工作。

  4、負責每季更新井下排水係統圖,並及時發放相關領導及單位。

  5、負責排水設備的能力測試工作。

  6、負責對機電隊所轄區域排水係統的監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調度中心做好水害事故搶險工作。

  八、通風部職責

  1、負責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災事故搶險的通風管理工作。

  2、負責水災事故中搶險救災的通信和監測工作。

  3、負責按照采區、采掘工作麵防治水工程設計的要求在密閉砌築時留設泄水孔和返水溝等泄水設施。

  九、供應部職責

  負責探放水、排水物資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職責

  負責防治水相關資金準備工作。

  十一、綜合辦公室職責

  負責收集天氣等信息,建立預警預報製度。

  十二、機電隊職責

  1、負責分管範圍供電係統、排水係統、設備包括管路和電氣設施的日常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

  2、在水災事故發生後,負責排水係統安裝及排水工作。

  3、負責中央泵房、二級泵房、采煤工作麵主要排水係統的管理工作,並對中央泵房、二級泵房排水係統每年在雨季前進行一次聯合試運轉,驗證排水能力。

  4、負責對分管範圍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檢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沒巷道。

  十三、井下采、掘隊職責

  1、負責按照作業規程要求及時掘挖臨時或永久水倉、配合機電隊安裝排水係統,保證工作麵正常生產及排水正常。

  2、按照地測通知書回采或掘進至允許位置後,停止掘進,封閉幫頂,報告調度中心,調度中心接到通知後,及時安排抽探隊進行探水。

  3、配合做好其它臨時鑽探工作

  十四、抽探隊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礦井防治水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級政府頒發的防治水法令。

  2、組織全隊職工學習煤礦防治水規定、標準及有關文件,嚴格遵守防治水管理製度和技術01manbetx

  3、參與組織製定、修訂防治水管理製度和防治水技術規程,參加編製防治水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執行。

  4、按時參加礦井召開的防治水工作例會,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認真貫徹落實。

  5、應進行職工防治水知識教育和培訓,落實執行礦井防治水方麵的規程、規定。

  6、愛護維護好防治水設備,定期檢修、維護。

  7、積極配合礦防水工作演練。

  8、負責探放礦井水害工作,並按相關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節 防治水技術管理

  一、水文地質調查

  1、礦井應當編製井田地質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井田地質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應當有相應的防治水內容。

  2、礦井根據受采掘破壞或者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礦井及周邊老空水分布狀況、礦井湧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規律、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編製本單位的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並確定本單位的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由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審定。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應當每3年進行重新確定。當發生重大突水事故後,礦井應當在1年內重新確定本單位的水文地質類型。

  3、生產過程中及時收集巷道斷麵特征點、出水點,在24h內將特征點、水量在5m3/h以上的出水點標記在日常施工圖紙上。

  4、當公司現有水文地質資料不能滿足生產安全的需要時,應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項水文地質補充調查。水文地質補充調查範圍應覆蓋整個礦區或大於施工區域。

  5、地測部應認真做好礦井水文地質調查與水文觀測工作,掌握以下水文情況和資料:

  A、本礦內采空區地表下沉情況,設立地表采空區觀測點,以及鄰近河流區域各水源井水位下降深度;

  B、斷層和裂隙的位置,錯動距離、延伸長度、含水和導水性質、破碎帶範圍等技術參數;

  C、礦井含水層和隔水層數量、厚度、含水量性能,含水層的水壓、湧水量,滲透性以及距開采煤層的距離;

  D、鄰近小煤礦的詳細情況,如開采時間、開采方法、開采深度、開采範圍、積水區域及分布情況;並將小煤礦采空積水區準確標注在井上下對照圖上、礦井充水性圖和采掘工程平麵圖上;

  E、各采掘工作麵頂板來壓規律,頂板破壞程度,對周圍巷道破壞程度規律性;

  F、井田內鑽孔情況,如鑽孔穿過含水層的水文情況,終孔層位,封孔質量等;

  G、礦區曆年最高洪水位標高等。

  6、地測部要把礦區北部畛河,以及井田內地表水體的位置、標高、積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標高等,標繪在有關圖件上,並查明上述水體與礦井采掘工程之間的關係,能否通過采礦導水裂隙帶、地表裂縫、老空或相鄰礦井等通道進入本礦。

  7、地測部要對可能與地表水體、地下溶洞或強含水層有水力聯係的導水斷層、裂隙、陷落柱,標注在礦井充水性圖上,並劃出防水煤柱線。

  8、地測部門要查明與礦井有關的各地麵水體、井下各含水層及老空積水的水質類型、水質特征,以便分析判斷井下突水的水源,為水害防治提供科學依據。認真收集整理水文地質資料並嚴加保管,建立相關台賬,對獲得的技術成果資料要及時登記存檔。

  二、日常資料管理

  1、礦井必須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項管理製度,並嚴格按照製度執行。

  2、礦井根據每年采掘生產計劃,逐頭逐麵進行水害因素綜合分析,編製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計劃、年度防治水計劃,年度水情水害預報、年度水情水害分析報告、采、掘工作麵水情水害分析報告,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於前一年11月底以前報集團公司審批。

  3、堅持防治水工作“月報、季報、年報製度”和“防治水月例會製度”,認真開展礦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預測預報工作。

  4、礦井每月28號召開礦井防治水分析例會,及時對當月防治水工作進行總結,安排下月采掘區域水情水害預報和防治水工程計劃;月度水情水害預報必須與當月23日下發至各礦領導、職能部室及隊,預報既有文字又有圖紙,較準確地預報出水情水害的威脅程度,並做出處理意見;季報於每季度末23日前下發至各礦領導、職能部室及隊,保證礦井正常生產。

  5、礦井所有防治水工程由生產技術部編製施工設計,各項防治水工程必須有方案設計、施工設計、單孔設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程序審批,並在施工前三天發放到有關單位,工作結束後有總結報告。

  6、為了加強地質及防治水工作,促進各礦地質人員的技術交流和地質條件的互相了解,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取長補短、積累經驗,共同分析和研究各礦當前地質及防治水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礦井每季度末組織技術人員去臨礦進行技術、經驗交流,圖紙互換工作。

  7、加強中央泵房、二級泵房及礦井各出水點、水文觀測孔的水量觀測工作,每旬觀測一次。水倉、水溝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兩次,在雨季以前必須清理一次。

  8、礦井必須按照《規定》編寫5種地質及水文地質圖件和17種台賬(另加礦井、采區、工作麵排水設備台賬、井下超前探測台賬)。

  以上圖件根據需要隨時更新,台賬每30天更新一次,並微機打印,存檔備查,未及時更新考核負責專塊負責人每項100元。

  凡井下采掘工作麵發生5m3/h以上(含5m3/h)的比較集中的出水點,均要現場編錄上帳。詳細記錄出水時間、出水口及圍岩層位、岩性、裂隙發育情況、出水形式、水量、水壓。對水源不清的要化驗水質,分析突水原因、水源、通道,並記錄治理過程和水量變化趨勢等內容,沒缺一項考核專塊負責人50元。

  11、地測部門配合安培中心於1月對全體員工進行《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防治水管理條例》、《防治水規程》培訓,通報年度《防治水計劃》。

  第四節 地表水防治

  一、我礦不受地表水體影響,地麵防治水主要集中在雨季期間,“雨季三防”工作是我公司汛期重要的安全工作,全體管理人員要加強水患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做好防汛各項準備工作。

  二、自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進入“雨季三防”防範周期,必須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於4月10日前製定“雨季三防”工作計劃和預案,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及防汛隊伍,隨時待命。

  三、地測部門於每年1月底編製完成《年度水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井防淹井預案》及水災事故演練計劃,並配合安檢科組織全員學習。於5月1日前完成《礦井水災事故演練》,並記錄保存。

  四、物供中心根據《雨季三防應急救援預案》於4月底前完成防汛物資的儲備,成立“雨季三防”供應專用倉庫,隨用隨補。

  五、調度中心負責安排工業廣場、生活區、新建排水工程和失修水溝修理工程,要求在4月20日前完工。

  六、機電部門於4月10日前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完成礦井地麵工業廣場、生活區避雷設施、供電線路檢測。

  七、地測部必須掌握清楚礦區及其附近地表水的彙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掌握當地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係統,井田範圍的河流、溝渠,應盡可能疏幹。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加固河床或清理影響礦井安全的河道。

  八、“雨季三防”領導小組於5月1日前對礦區範圍內及生活區全麵(包含水渠、矸石山、地表裂隙、彙水溝、河道、排水口、井口防水沙袋、主井、風井周圍)檢查一遍,並及時處理完畢。雨季期間由地測部組織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專項檢查,其它時節每季度檢查一次。

  九、建立地麵水害檢測係統、災害性天氣預警機製,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及時記錄天氣變化情況及河道水位情況,並加強與相鄰礦井的聯係,做到資源共享。

  十、地測部門根據開采情況建立地表岩層移動觀測站,每月定時進行地表移動觀測,每月定期巡視礦區地表情況。

  十一、井口附近或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或洪水可能潰入井下時,必須采取措施,並遵守下列規定:

  A、嚴禁開采井田內的防水煤柱。

  B、井口周圍必須修築防洪溝渠,並定期進行清理。

  C、排出地表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

  D、對漏水的溝渠和河床,應及時堵漏或改道。對導水裂隙帶高度與地麵溝通地段的裂縫必須充填,填塞必須有安全措施

  E、每次降大暴雨時和降大雨後,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麵有無裂縫和塌陷等現象。

  十二、鑽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的孔口,必須高出當地最高洪水位,並安裝孔口蓋或進行封閉,定期檢查防止人為破壞,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層水流入井下。

  十三、地麵防治水其他未盡事項按《煤礦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規定執行。

  第五節 井下水防治

  一、掘進工作麵防治水管理

  (一)、掘進前防治水工作

  1、受水害影響的區域,巷道掘進前,應在地麵或井下采用鑽探、物探或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編製掘進前安全評價報告、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及掘進地質說明書,確認安全後,方可安排掘進。

  2、針對掘進工作麵實際情況,提出水害防治方案、措施,經總工程師組織地測部、生產技術部、通風部、安檢部、機電運輸部等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施工,在水害情況查明前,嚴禁掘進。

  (二)、掘進工作麵排水係統

  1、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編製時,必須根據相鄰工作麵湧水情況,設計排水係統。必須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強排水設備、管路、供電的日常檢修、維護,確保排水係統正常運行,保持巷道內無積水或水倉水位處於最低,定期安排人員對水倉及水溝進行清淤。排水係統隨工作麵掘進必須向前延伸,永久排水地點必須設在巷道最低位置,臨時排水地點距工作麵不大於30m。

  2、下山(俯角)掘進時,掘進頭應配備不低於預計最大湧水量2倍的排水設施,並緊跟窩麵。

  3、上山掘進時,必須設置水溝或每隔一段設置一水倉,保證掘進期間積水及時排出。

  (三)、掘進期間防治水工作

  1、所有掘進工作麵,地測部應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麵分析水害隱患,每年前一個月和每月20日前提出水害分析預測預報表及水害預測圖,施工單位在掘進過程中,對預測圖、表內容與實際揭露情況進行比對,有異常或不一致的地方,及時以文字形式報送地測部,由地測部對預測內容不斷補充和修正,指導生產安全。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水患險情,及時報告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調度室視水情危害程度,分級啟動水害應急預案。

  2、所有掘進工作麵地測部每月20日前應編製月度水害預測預報(水害評價),每季開展一次水害隱患排查,雨季加密至每月一次,查出的隱患要及時通報和處理。

  3、水害評價由總工組織生產技術部、地測部、調度中心、安檢部、機電運輸部每月15日評價一次,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預測預報(水害評價)經總工審批後,20日前下發至礦領導、職能部室和施工單位。

  4、各開掘隊在巷道掘進期間,根據地測部提供的預測最大湧水量,安裝排水係統,包括配備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時在低窪處設置水倉。水倉的設計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地測部提供的湧水量設計。

  5、掘進巷道頂板淋水、湧水影響人員通行和正常施工作業時,要采用雨布遮擋、接水器導流、挖溝引流等方式處理,嚴禁將淋、湧水引入皮帶或刮板輸送機,造成煤質水分超標或安全事故的發生。

  6、工作麵掘進期間地測部應每月進行不少於三次湧水量觀測,若湧水量有變大趨勢或有新出水點時,觀測次數根據情況適當加密,若湧水或突水水源判斷不清時,必須及時取出水點水樣進行化驗並分析,判斷出水來源,為防治水措施提供依據。

  7、掘進工作麵防治水應根據不同水害類型,采取不同的防治水辦法。必須嚴格按照《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掘進工作麵防治水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執行。

  8、地測部及時聯係集團公司地質工程公司或其它物探單位對我公司待采區域進行勘探(電法儀以外的物探項目),查明掘進工作麵前方頂幫、底板的富水狀況,有異常時,必須進行鑽探查疑,根據探查結果決定是否掘進,按照探60m掘30m,循環施工。

  9、地測部根據物探探測結果和鑽探探測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確定安全允許掘進距離,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允許掘進範圍,進行施工,嚴禁超掘。

  10、探放水地點必須懸掛探水起點位置牌板,由探水單位負責管理,施工單位嚴禁移動和破壞,放炮或其他作業應對牌板進行保護,否則損壞由施工單位負責。

  11、對超前物探查出的異常區,地測部必須及時編製鑽探驗證設計,由抽探隊負責進行鑽探驗證,鑽探結束後,抽探隊及時向地測部提交鑽探結果,地測部根據探放水資料及時編製探放水效果評價報告。無突水危險的,應提交物探複查驗證報告;有突水危險的開掘區段要對圍岩進行預注漿加固或修改設計進行處理。否則不得掘進。

  12、巷道前方存在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時,應加強探水。有危險時應采取超前預注漿等防治水措施;否則,不準施工。

  13、掘進工作麵發生突水時,應根據水情啟動相應級別的防水災應急預案,並及時將事故情況上報集團公司,不得隱瞞。凡瞞報、遲報、緩報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掘進後防治水工作

  1、為防止掘進工作麵滯後突水,施工單位應定期對已掘巷道進行檢查,發現底鼓嚴重、巷道底板裂縫滲水、有出水點或出水點水量增大等突水預兆等情況時,及時向地測部、調度中心等業務部室彙報,經核實後,及時聯係物探單位進行底板堪探,並根據探測結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害影響。

  2、地測部應在巷道掘進完成後結合掘進時揭露的水文地質資料及物探、鑽探和注漿加固資料,編寫巷道水文地質分析總結報告,以供後期開采使用。

  3、在巷道工程移交時,由機電運輸部牽頭,有關單位配合將排水係統做為一項主要工作進行移交,無排水係統或排水係統不完善無法正常排水的巷道嚴禁移交,必須限期整改完後方可移交。

  二、回采工作麵防治水管理

  (一)回采前防治水管理

  1、工作麵回采前,地測部應采用物探、鑽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麵內構造、陷落柱和含水層(體)富水性、隔水層厚度等情況,並根據不同水害類型,采取不同的防治水辦法。

  (1)對於相鄰工作麵的采空區積水,必須堅持先疏後采原則,即先探放水,解除水害威脅後再開始回采。

  (2)對於受頂板砂(礫)岩水威脅的工作麵,應堅持以疏排為主的原則,同時做到早探測、早預報、早治理,確保工作麵安全回采。

  (3)對於底板灰岩水,應采取采前評價、采中查疑、有疑必探、有水必治、有治必評、先評後采”的方法。

  2、采煤工作麵構成後,地測部應及時聯係集團公司地質公司,采用瞬變電磁探測探測底板含水層的富水性情況,采用直流電法儀探測工作麵內部的水害情況,工作麵采前不少於兩種物探手段。有突水危險的異常區,應優先考慮底板注漿加固和鑽探疏放方法進行治理。由地測部對底板注漿加固效果進行單孔評價、鑽場評價以及工作麵評價。

  3、鑽探單位按照規程、規定和設計方案進行鑽探查證,全部鑽孔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物探複探。

  4、各施工單位應做好配合工作,不得影響鑽探查證工作,否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工作麵采煤前地測部應根據具體水害類型、湧水量大小和巷道的起伏變化等情況,編製適用的采煤工作麵防治水措施。

  6、工作麵采煤前生產技術部必須按照“預防水災發生,避免人員傷亡,控製災害範圍,減小經濟損失,積極組織救援,盡快恢複生產。”的原則,編製完善的防水災應急預案。

  7、工作麵采煤前必須對工作麵防治水安全性進行采前評價。

  采前評價組織: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地測部、探水單位、機電部、安檢部、生產技術部、調度中心等有關單位參加。

  評價內容:老空區積水探放效果,物探初探,物探複探,異常區鑽探查證效果,底板注漿加固效果,工作麵正常、最大湧水量預計,排水係統、防治水措施、防水災預案、防水煤柱留設等。

  評價標準:應符合有關規定標準。

  評價辦法:根據工作麵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製定。

  評價後,應編製評價報告。工作麵不進行采前評價、評價不通過、無評價報告,不得進行回采。

  8、工作麵采煤前地測部必須編製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及回采地質說明書,並對水文地質及其它地質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對工作麵的最大湧水量和正常湧水量做出預計,對水情水害做出預測,列出工作麵所應進行的主要防治水工作,經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部、安檢部、地測部、機電運輸部等有關單位審查後,方可進行回采。

  (二)排水係統

  1、地測部在設計采煤工作麵上下巷的斷麵和尺寸時,應符合支護改革要求和防治水工程需要。

  2、若采煤工作麵湧水不具備自流條件時,地測部應安排施工單位建立以工作麵水倉為主排水站的排水係統,在工作麵上下巷低窪處挖掘臨時水倉,並安排專門隊伍負責安設與湧水量相匹配排水泵、排水管路、供電開關,排水泵應有工作泵、備用泵和檢修泵,排水管路不少於2趟,並設專人進行管理。保證巷道低窪處無明顯積水,不能影響工作麵正常通風和行人。水倉應及時清挖。

  3、采煤工作麵湧水具備自流條件時,應挖掘專用排水溝、鋪設排水槽。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麵,考慮施工專用疏水巷進行疏排水。

  4、采煤工作麵有效排水能力應不得低於最大湧水量的2倍,並確保能夠隨時投入使用,滿足排水需要。

  (三)、工作麵回采期間防治水工作

  1、所有回采工作麵,地測部應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麵分析水害隱患,每年前一個月和每月20日前提出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采煤隊在采煤過程中,對預測圖、表內容與實際揭露情況進行比對,有異常或不一致的地方,及時以文字形式報送地測部,由地測部對預測內容不斷補充和修正,使其符合實際,指導生產。采煤隊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水患險情,及時報告調度中心,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調度中心視水情危害程度,分級啟動應急預案。

  2、所有回采工作麵地測部應編製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預測預報(水害評價),每周開展一次工作麵的水害隱患排查,發現隱患要及時通報和處理。

  3、月份水害預報由總工組織生產係統部室於每月15日前進行會審,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預測預報(水害評價)經總工審批後,20日前發至礦領導、業務部室及施工單位。月度評價在當月20日之前下發至礦領導、職能部室及施工隊。

  4、工作麵回采期間地測部應每月不少於三次工作麵湧水量觀測,若工作麵湧水量有變大趨勢或有新出水點時,觀測次數根據情況適當加密,若湧水或突水水源判斷不清時,必須及時取出水點水樣進行化驗並分析,判斷出水來源,為防治水措施提供依據。

  5、存在底板灰岩水害威脅的工作麵,當接近斷層、原物探異常區、底板注漿加固段等其它地質異常體時必須進行複查,並加強日常觀測;月度水害預測評價結果中,有水害危險的也要進行複查。對複探查出的異常區,必須留足安全距離進行鑽探查證。存在突水危險的應進行底板注漿加固,並重新進行效果評價,解除突水危險後方可進行回采。

  6、采煤隊在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工作麵的湧水必須及時歸入水溝、水倉和管道,並及時排出,保證疏排水係統完善、可靠、順暢,杜絕滿巷道淌水,避免巷道積水,為安全生產和行人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7、采煤工作麵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對采煤工作麵防治水措施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8、采掘工作麵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確定探水線,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使用專用鑽機進行探放水,經確認無水害威脅後,方可施工: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2)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3)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6)接近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區域時;

  (7)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時;

  9、采煤工作麵發生突水時,應根據水情啟動相應級別的防水災應急預案,並及時將事故情況上報集團公司,不得隱瞞。凡瞞報、遲報、緩報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采後防治水工作

  凡發生水災事故或湧水對生產造成影響的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構築封閉牆和疏排水係統並編寫采後防治水工作總結

  三、頂板裂隙承壓水

  1、采、掘工作麵進行掘進、回采前,必須進行采前評價,地測部門必須向地測部提供施工地區詳細的水文地質情況及地質說明書;地測部根據水文地質情況編製完善的防治水措施;機電運輸部根據湧水量情況製定防排水方麵的設計和措施。

  2、施工過程中發現頂部出現淋水、滲水,必須及時通知調度中心和地測部門,地測部門在接到井下通知後,立即實地核查,會同相關部門確定處理方案和措施,及時進行解決。

  3、掘進、回采過程中發現頂板淋水超過5m3/h,必須在24h內登記上賬,並安排專人每天一次進行觀測,直至淋水消失。

  4、對可疑地區或煤層頂板可能溝通地表水潰入井下或上部回采區積水時,地測部門必須提前3天向施工隊下達停掘通知單,進行探放水或進行疏幹,待確認安全後,由地測部下發允許掘進通知單,方可進行掘進。

  四、底板承壓水

  我礦煤層底板主要受L7-8灰岩水、L1-3灰岩水、O2水影響,L7-8灰岩水距二1煤層底板10m左右,富水性弱,湧水量一般小於5m3/h;L1-3灰岩水距二1煤層底板27-32m左右,富水性一般,在構造破碎帶與奧陶係灰岩含水層有一定的水力聯係,湧水量可能達50m3/h以上;O2水距二1煤層底板50-70m,富水性強,一旦導通將導致淹井危險。

  1、開掘工作麵施工前,由地測部組織采用地麵、井下物探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水害探查,編製水害分析報告、掘前安全評價報告和探查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

  2、工作麵重新采動前(二次開采),必須采用物探對工作麵上、下巷進行底板水勘探(采掘工作麵必須在物探範圍以內進行),查清巷道底板存在地質構造、采動破壞對底板岩層和底板水的影響情況、水源分布情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處理,然後方可進行采掘活動。

  3、采掘工作麵施工前及每月必須采用T=P/M對各工作麵進行突水係數計算。底板隔水層厚度(P)、承受的水頭壓力(M)采用相鄰地區實測資料;如無實測資料時,采用勘探報告中最小隔水層厚度和最大水頭壓力計算。

  A、突水係數小於0.1MPa/m(正常地段)或小於0.06MPa/m(地質構造破壞地段)時,必須采用超前物探、有異必驗、有異必治、有治必評、不安全不掘進的防治措施。

  B、突水係數大於0.1MPa/m(正常地段)或大於0.06MPa/m(地質構造破壞地段)時,必須采用有掘必探(鑽探為主、物探輔助)、有險必治、有治必評、不安全不掘進的防治措施。

  4、根據勘探結果對可能引起礦井水害威脅的構造、斷層、水源,由地測部編製疏水降壓、底板注漿加固方案及措施,探放水隊進行施工,確保開采安全。

  5、對采掘工作麵湧水量超過5m3/h的出水點進行登記上賬,由地測部定期進行觀測,對照物探和水質化驗結果,查找出水點水源及路徑,製定專門的防突水、排水措施進行處理。

  6、回采工作麵必須堅持“采前評價、采中查異、有異必探、有水必治、有治發評”的原則,並進行兩種以上的物探手段進行水害探查,進行水害分析和治理。

  7、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的差異,采取不同方法防治底板水害發生:

  A: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或極複雜地段;

  (1)當底板隔水層厚度較大時,采用大麵積注漿加固底板隔水層的方法來解決;

  (2)當底板隔水層厚度較小時,采用大降深疏水降壓的方法;

  (3)當底板承壓含水層為薄層灰岩時,采用帷幕疏水的方法,實現大降深疏降;

  (4)當底板隔水層厚度處於中間狀態時,采用大麵積加固底板隔水層,小麵積疏導相結合的方法;

  B:在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及簡單地段:

  (1)當底板隔水層厚度較大時,采用正常地段加強觀測,構造地段局部注漿加固;

  (2)當底板隔水層厚度中等時,采用構造地段局部注漿加固和小麵積開采相結合的方法。

  五、鑽孔水

  1、地測部門必須將井田範圍內所有鑽孔詳細登記上賬。

  2、在施工采區巷道之前,必須對設計采區所能影響到的鑽孔資料進行查閱,全麵了解鑽孔的各種情況。

  3、對於鑽孔資料不詳、模糊的鑽孔,按“封閉不良鑽孔”對待,在設計說明中必須明確提出來,告知施工單位所要揭露的鑽孔數量及位置,以及鑽孔的封閉情況等。該孔按安全隱患進行對待,提前編製安全措施,做好應對準備。

  4、對采掘區域內封孔質量不詳的鑽孔,地測部門向施工單位下達停止掘進或回采通知單,編製防治水措施,留設隔水煤柱等措施,並確定探水線,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使用專用鑽機進行探放水,經確認無水害威脅後,方可施工。

  5、當探水孔穿過鑽孔後,若有水湧出時,不得將鑽杆拔出,讓水沿鑽孔排放。同時,必須立即啟動排水泵進行抽排,並由專人進行視察水的變化情況,並采取措施進行封堵或疏幹。

  6、若湧水量在3個小時之內有增無減,說明該鑽孔與含水層或地表水源相通,此時必須逐級上報,立即啟動水災害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六、斷層裂隙水

  1、地測部要對井田內的地質構造進行分析、排查、摸清各斷層的位置、導水性、連通情況,核準斷層形態、位置,分析斷層帶的富水性,並在平麵圖、剖麵圖上確定斷層與采掘工作麵的空間關係。對與強含水層連通的導水斷層,必須按規定留設隔水煤柱。

  2、礦井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斷層、防水煤柱內進行采掘活動防止因采掘造成底板應力失衡引起斷層突水。

  3、斷層破碎帶往往與富水地區聯通,應采取各種勘探手段探明隱伏構造,查明導水構造和隔水層的薄弱帶,掌握水文地質條件,防範於未然。

  4、分析研究與斷層相聯係的水體聯係,采用疏幹方法或注漿截斷過水通道。

  5、對采掘區域內的斷層編製防排水措施,進行物探勘探,經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回采。

  6、通過選擇合理的工作麵布置方式及工作麵長度,采取合理的采煤方法及控頂距,減少礦壓及采動影響對斷層的擾動。

  七、承壓水

  我礦目前開采+275-+90m的二1的煤層,主要承受頂板砂岩孔隙水和底板石英灰岩水。

  1、從地麵對井下進行物探(三維地震勘探或瞬變電磁勘探),查清奧灰頂至煤層頂20m範圍內的水文地質、空區分布及底板含水層富水性等情況。掘進過程中根據進度采用高分辨電法儀進行超前、側幫和底板的探查;采煤工作麵回采前必須采用物探進行全工作麵底水害情況探查。

  2、建立健全地下水動態觀測係統,並堅持每月3次井上下水位及礦井湧水量動態觀測。

  3、地測部們必須堅持每月一次逐頭逐麵的水害預測預報,報經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批,製定相應的防治措施,並組織實施。

  4、每個采煤工作麵開工前,必須根據所掌握的物探、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查清可疑區的隔水層厚度、岩層穩定情況、富水性及水壓等情況。根據探查結果,對可疑區采取底板加固或疏水降壓的措施,經檢驗達到安全規定後,方可進行回采工作。采掘工作麵開工前還必須對掌握的水文地質資料進行認真分析,編製采掘工作麵水文地質調查報告,經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檢、地測等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掘進作業。

  5、采掘工作麵如發生底板出水或煤層淋水等情況時,應及時調查出水點的出水時間、位置、標高、出水範圍和出水形式、水量、水溫、水質,如有岩石露出,調查其岩性與裂隙發育情況,斷層構造情況等,並分析判斷水源,水量大於3m3/h時,應每日由地測科觀察其水量。施工隊組在開掘回采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各類地質構造,發現有地質變化及時通知地測科,由地測科認真收集相關構造信息,係統分析構造、斷裂與含水層的相應關係,工作麵與含水層間距,出水點位置、斷層產狀要素、斷層特征、兩盤岩性和節理裂隙發育情況、出水原因,判斷水源,采取措施。

  6、采掘工作麵開采前,總工必須組織相關科室對待采工作麵水情水害進行評價,確定突水係數等相關參數,確認安全後方可正常開采。受底板岩溶水威脅的工作麵,在開采前必須進行疏水降壓或底板加固,否則,不準開采。

  7、承壓含水層不具備輸水降壓條件時,必須采取增大排水能力,注漿加固底板,增加抗災排水能力等防治措施。

  8、為了防治帶壓開采區段煤層底板岩溶水,水文地質人員及有關人員要研究灰岩突水機理,研究“下三帶”(即底板采後導水破壞帶,有效保護帶和地下水導升帶)在煤層開采後的發育規律,指導煤礦安全生產。

  9、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設防水煤柱。發現斷層時,斷層兩側應留設防水煤柱,防水煤柱的尺寸,應根據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岩性質、開采方法以及岩層移動規律等因素確定,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改變。

  10、井田內有與河流、溶洞、含水層等有水力聯係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出其確切位置,並按規定留設防水煤柱。巷道必須穿過上述構造時,必須探水前進。

  11、采掘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溢水、水色發渾、有嗅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中心,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12、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防治水害原則,在巷道掘進時,必須采用鑽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賦存條件。工作麵回采前,必須采用物探、鑽探和巷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設防水煤柱。否則,不可開采。沿斷層防水煤柱邊緣布置的工作麵,在煤柱附近開切割眼時,必須邊掘邊探,隨時對防水煤柱進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如不符合規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開切割眼,探查後,所有鑽孔必須封孔。

  八、老空水

  1、本礦老空水

  (1)地測科查明本礦範圍內有無錯填、漏填的積水老巷、老塘,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標明積水區及最窪點的具體位置和積水外緣標高,並外推60m用紅色圈出積水老空區的警戒線。以平麵圖、剖麵圖確切反映積水區與采掘工作麵空間關係,繪製小等高距的采空區底板等高線圖,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預計可能的積水量和積水範圍。

  (2)采掘進工作麵編製作業規程的同時編製探放水設計,掘進中發現有透水威脅或進入積水警戒線後,地測部提前下達通知單,由探水隊負責按設計要求探放水,探放水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的各項規定,放水必須使用閥門控製,並有地測部統計放水量,比照預計積水量,隻有在兩個以上在原出水孔下方的鑽孔證實無水時,方可結束放水工程。

  (3)采掘布置應避開積水危險區,若無法避開時,必須加強探放,控製鑽孔終孔水平孔距不大於3m。垂直間距不大於1.5m,探放水必須安裝套管及孔口閥門,套管長度不小於10m。

  (4)地測部門及時收集采掘過程中出現的老巷、采空區、出水點、湧水量,分析水質類型、出水原因,及時上賬上圖,完善圖紙。

  (5)對可疑地區進行不少於2種物探的探測,利用物探、鑽探結合的方法探查,確保施工安全。

  2、鄰礦空區水

  (1)、嚴格執行與周邊煤礦資料交換製度,堅持每季度最後一個星期與鄰礦進行技術、采掘進尺、巷道標高、圖紙交換。

  (2)留設足夠邊界防水煤柱,嚴禁在防水煤柱內進行采掘活動。

  (3)及時收集礦井範圍內廢棄的老窯位置、采空區範圍和導水裂隙帶,及時標定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計算積水範圍和積水量。

  (4)對礦井範圍內水文地質不清和可疑地區進行瞬變電磁等勘探,確定積水區、積水範圍,分析過水通道。

  (5)根據勘探結果,編製專項防治水預防措施。

  九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泵房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排水管路不少於兩趟,並和水泵,湧水量相匹配,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合運轉能力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湧水量。

  2、每年4月25日前必須聘請有資質單位對排水係統進行聯合運轉試驗。

  3、主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小時以上的礦井正常湧水量。

  4、井下各排水點必須安排專人開泵、排水、清淤泥,減輕水倉淤積,保持水倉水位處於最低位。

  5、各排水點必須懸掛排水設備管理牌,管理牌內容包括水倉編號、隊組名稱、水泵編號、型號、排水量。

  6、一級水泵、二級水泵必須認真填寫水泵運行日誌,並要求存檔1年。

  7、采掘工作麵(22042、21032)的最大排水能力不得小於100m3/h,水倉容量、管路滿足工作麵最大排水的需要。

  8、井下進行探放水作業時,必須估算出水量,設計好排水線路,安裝好排水設備,否則,嚴禁施工。

  9、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及恢複被淹井巷前,應當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湧出。排水過程中,應當定時觀測排水量、水位和觀測孔水位,並由礦山救護隊隨時檢查水麵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十、探放水

  (一) 探放水範圍

  1、所有掘進工作麵施工過程中,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2、采掘巷道接近勘探鑽孔時必須超前鑽探,根據鑽探情況進一步采取措施。

  3、掘進工作麵上方有積水,掘進時應先鑽探疏放水,然後再掘進。

  4、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時應超前探放水。

  5、采煤工作麵回采前,根據頂、底板賦水情況有針對性探放水。

  6、掘進巷道接近采空區時必須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區、積水巷道、強含水層、相鄰生產礦井開采區、導水構造、封閉不良鑽孔等需探水地點,接近上述地點必須進行探放水。

  (二) 探放水要求

  1、探放水前,必須編製專項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2、探放水設計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1)探放水地區的積水範圍、積水量和水壓,並規定探水線

  (2)探放水地區的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

  (3)探放水巷道的布置、斷麵規格、支護形式、坡度和施工順序及巷道內的水溝斷麵

  (4)說明探水孔的超前距

  (5)說明探水鑽孔布置原則、孔數、方位、傾角、深度和結構; (6)通風方法和瓦斯檢查製度

  (7)瓦斯突然湧出和湧水突然增大時的應急措施

  (8)探水設備

  (9)流水路線;

  (10)巷道維護

  (11)避災路線

  (12)通訊方法和工具;

  (13)鑽孔放水措施(包括孔口裝置、套管深度和固定方法);

  (14)鑽機運輸安裝和鑽探操作的安全措施。

  (15)探放水鑽孔布置(包括平、剖麵圖);

  (16)避災路線圖;

  3、探放水前,必須估算水量,工作麵必須安裝滿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係統,防止淹麵;放水時,應當設有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和水壓,做好記錄。如果水量突然變化,應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分析原因,及時處理

  4、必須按照要求嚴格控製鑽探距離,保證足夠的超前距離,現場懸掛鑽探施工牌板,嚴格管理,安監部負責按措施督促檢查。

  5、采掘工作麵淋水、湧水增大影響生產需要探放水時,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過巷道內排水係統的排水能力。

  6、對采空區、積水巷道、底板水、導水構造、強含水層、封閉不良鑽孔等需探放水的地點,地測部都必須準確地繪製在礦井充水性圖上,要求標明積水範圍、積水量、積水外緣標高等,並外推60m用紅色圈出積水區的警戒線。

  7、井下探放水應當使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施工,嚴禁使用煤電鑽等非專用探放水設備進行探放水。

  8、使用鑽機進行探水前,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麵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和視頻監視裝置,人員撤離通道暢通。

  (4)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鑽孔數量。

  9、在探放老空水貨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應當預先固結套管,在套管口安裝閘閥,進行耐壓試驗。套管長度應當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探放老空水套管長度不小於10m。

  10、沿岩層探放含水層、斷層和陷落柱等含水體時:

  (1)、在鑽孔水壓小於1.0mpa時,鑽孔超前鑽距大於10m,止水套管長度大於5m;

  (2)、在鑽孔水壓在1.0-2.0 mpa之間時,鑽孔超前鑽距大於15m,止水套管長度大於10m;

  (3)、在鑽孔水壓在2.0-3.0 mpa之間時,鑽孔超前鑽距大於20m,止水套管長度大於15m;

  11、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應當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製定防治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三)探放水資料要求

  1、探放水隊每次打完鑽孔後由跟班隊長、安檢員、班組長驗收,並及時填寫探水記錄表,升井後將探水記錄表送交地測部,同時隊、組複印一份留底。

  2、探放水隊要建立探放水管理台賬,並有專人負責整理,以備查閱,

  3、地測部對探水隊移交的探放水報表進行統計管理,每天8點前整理出前一天的探水日報,建立打鑽台賬,並有專人負責整理、記錄、管理。探水資料保存不低於三年。

  4、地測部對探放水台賬進行認真檢查分析,如發現不合格鑽孔要及時通知探放水隊補打、重打鑽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鑽參數,必要時跟班指導,進一步掌握巷道前方地質、水害情況。

  第六節 獎懲

  一、未按時編製防治水各項計劃、預案、預報或內容不規範,每項罰款50元。

  二、未及時收集礦井采掘過程中出現的構造帶、出水點、湧水量等情況,每項罰款50元。

  三、未及時提供采掘區域地質情況,導致作業規程無法按時編製,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四、未按規定下發防治水年度計劃、地質預報、水情水害預報,每項罰款50元。

  五、未及時將采集數據準確上圖、圖紙更新不及時、防治水各項台賬未及時更新、每月未按規定收集礦井各出水點湧水量、礦井湧水量等,每項罰款50元。

  六、未及時向施工隊伍下達探水通知單,考核相關業務人員50元,導致發生意外的,對地測部門直接負責人降職處分,罰款1000元。

  七、未按規定定期進行礦井防治水檢查、防治水例會、相鄰礦井資料交流,每項考核地測部門負責人100元.

  八、采掘工作麵開工前未對工作麵進行物探探測的,考核地測負責人100元,非地測部門原因的,由相關人員負責。

  九、未征得礦總工程師同意,擅自拆毀防治水工程和測水設施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考核200元的罰款,並負責恢複,材料費用由直接負責人承擔。

  十、防治水施工單位未按設計參數施工(方位角允許誤差±2°,傾角允許誤差±1°),對探放水負責人、班組長和相關人員各罰款100元。

  十一、鑽孔未施工到設計深度,未經地測部門同意或瞞報終孔的,發現一次考核探水隊班組長和跟班隊長500元,情節嚴重的,處罰款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對隊長進行責任追究,並罰款500元。

  十二、井下發生埋鑽、斷鑽杆等事故,造成鑽杆留在孔內無法撈出,隱瞞不報,一經發現查實後,對跟班隊長、班長各罰款100元。

  十三、鑽探施工單位必須堅持井下交接班製度,接班人員必須嚴格檢查設備的完好性,並履行簽字手續。對因設備維護不到位或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損壞,由當班負責人和責任人罰款200元。

  十四、探水隊現場原始記錄、牌板內容不齊全、一致,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由跟班隊長班組長承擔,地測部檢查落實。

  十五、探水隊鑽進施工時不允許使用磨損超過規定的鑽杆,發現一次對當班司鑽、跟班隊長各罰款100元。卸鑽杆時,當鑽機卸動鑽杆之後,應由人工操作,嚴禁鑽機代卸,否則發現一次罰操作人員100元,跟班隊長、班組長連帶100元。

  十六、嚴禁酒後上班,每發現一次,對酒後上班人員罰款100元並交安檢科按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七、注漿站內剩餘的灰漿放置不能超過四小時,對超過四小時的灰漿再用於注漿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十八、地測部門編製防治水方案不及時或防治水方案設計部完善、數據計算錯誤,影響生產,對直接責任人每項罰款100元。

  十九、通過措施、方案解除采掘工作麵水害威脅,保證工作麵安全回采的,對地測部門獎勵500元,探水隊獎勵200元。

  二十、沿空掘進、複采工作麵通過實施探放水,解除了水害威脅,保證工作麵安全掘進的,且本工作麵探放水過程中未發生安全事故的,獎勵地測部門1000元、探水隊500元。

  二十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獎勵有關人員。

  (1)預報準確,及時發現突水征兆並提出防突水建議的,一次給予獎勵500元。

  (2)在礦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費用的,按節省費用的5%~10%給予獎勵。

  (3)敢於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鬥爭,避免了重大水害事故的,對相關人員給予500-1000元獎勵。

  (4)處理意外突水事故成效顯著的,獎勵有功人員500元。

  第六章 圖紙管理

  一、建立健全地測專業各類電子版基本礦圖和專用礦圖,電子圖件采用專用格式和通用格式分別存儲,除地測專業圖紙可采用MAPGIS格式外,其他專業圖紙采用通用格式AutoCAD製作,紙質圖紙由電子圖件打印輸出。

  二、圖麵線型、注記與符號標準

  1、礦圖的線型、符號、注記標準以《煤礦地質測量圖例》實施補充規定為基礎。

  2、地形圖圖例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製定的有關地形測量規範為依據。

  3、圖麵線條注記的精度標準

  (1)、基本礦圖方格網的精度。

  采用繪圖軟件繪製的方格網和剖麵網格精度理論誤差應無限接近於0,每100mm打印單位的最大誤差不能超過0.01mm。

  (2)、礦圖與地麵控製點間實際與理論距離的誤差應不大於0.2mm。重要地物和地物輪廓與附近控製點距離的平麵位置誤差應不大於0.6mm;次要的地物和地物輪廓應不大於0.8mm。井下控製點的繪製誤差應不大於0.3mm,按實際比例尺繪製的主要巷道輪廓與最近控製點的相互位置誤差應不大於0.6mm。剖麵圖每一水平格的繪製誤差不大於0.2mm;累計誤差不大於0.4mm;剖麵圖與平麵圖相應點線的位置誤差不得超過0.4mm。

  (3)、圖麵符號與圖例規定的符號誤差不得大於+0.2mm。

  (4)、各種線條繪製寬度要符合圖例規定標準。線條均勻、圓滑,接頭吻合,點線、虛線間隔大小一致,平行線間距相等。

  (5)、各種文字、數字注記規範,字隔、字向符合要求。

  (6)、各種線條、注記的顏色要符合圖例規定標準。

  (7)、圖麵內容要齊全、完整、美觀,幾何關係正確。

  4、有關注記與符號繪製標準

  (1)、指北針在圖的右上半部繪製。

  (2)、井田技術邊界統一為線段長20mm,寬0.6mm,“+”字線段長3mm,兩線段間距5mm,“+”字居中,分界線外邊注記相鄰礦井名稱。

  (3)、點狀物體(如鑽孔、測量控製點等)、井筒(包括豎井、斜井和平硐)的編號、名稱及高程注記等,采用水平(平行於經緯網)字列,按測量圖例規範要求繪製。

  (4)、井田範圍內的井筒及鑽孔的地麵高程,一律用紅色注記、井田範圍外非本礦使用的井筒、鑽孔的地麵高程及井下高程、井下測點標號等,均用黑色注記。

  (5)、圖框由內外圖框組成,內圖框線粗0.2mm,外圖框線粗1-1.5mm,內外圖框線間距10mm。

  (6)、工作麵采空區按月填繪進度,分年度劃塊填繪上色;回采年度采用黑色注記。

  (7)、圖簽繪製在圖紙的右下角,圖簽繪製必須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

  (8)、電子圖中巷道按照實際寬度比例縮放繪製,保護煤柱、斷層上下盤線寬0.3mm。

  三、測量係列圖紙隨時更新,地質及水文地質係列圖紙每30天更新一次,儲量係列圖紙按要求每月、每季度或每半年更新一次;日常使用圖紙在每次升井後2天之內必須更新完畢,否則每項考核專項負責人50元。

  四、地測圖紙必須建立專用文件夾,統一存放在電腦專用盤內,分年份整理,除每次更新圖紙外,其餘用圖一律拷貝,嚴禁在原圖上修改,發現一次考核責任人員100元。

  五、除生產技術部外,其他部室使用圖紙一律有總工批條才能查閱,並建立專門台賬登記。

  六、采掘工程平麵圖、井上下對照圖以及其他絕密圖紙,必須有礦長和總工共同簽字才能查閱,並登記上賬,不經同意私自外借每次罰款相關人員1000元。

  七、使用外部打印機打印圖紙,一律自帶U盤,圖紙打印完畢後,永久刪除外部電腦上本礦任何圖件,嚴禁使用郵箱發送,發現一次考核100元。

  八、建立圖紙備份製度,備份地址:(1)“第二台電腦→生產技術科圖紙”文件夾;(2)備份至科室共用硬盤或光盤中,並用記號筆標記清楚。備份圖紙每45天備份一次。

  九、專用外置硬盤因工作需要必須與其他機器連接時,要確保被連機器無病毒,禁止向專用外置硬盤內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程序而和文件,至少每15天對外置硬盤進行一次病毒查殺。

  十、生產中過期的圖紙或廢舊圖紙必須以年份整理歸檔,歸檔的資料或圖件確無使用價值需要銷毀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後,方可由專人妥善刪除或銷毀,銷毀圖紙資料必須由兩人以上共同參與,嚴禁任何人將圖紙資料做廢紙處理,對銷毀處理的資料要造冊登記,做到有據可查。

  第七章 附則

  本細則如與《煤礦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有關條款有抵觸的,以《煤礦安全規程》為準,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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