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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礦安全綜合管理辦法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3-06-25 15:46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一、安全管理

  XX煤礦絞車道管理辦法 4

  XX煤礦安全監控管理辦法 6

  XX煤礦安全管理辦法 9

  XX煤礦工傷管理辦法 11

  XX煤礦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辦法 14

  XX煤礦反“三違”管理辦法 17

  XX煤礦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實施辦法 19

  XX煤礦安全質量班評估管理辦法 22

  XX煤礦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製度實施辦法 24

  XX煤礦領導下井帶班管理辦法 30

  XX煤礦隊級管理人員跟班管理辦法 34

  XX煤礦檢身及人員清點製度35

  XX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製度37

  XX煤礦采掘質量管理辦法 42

  XX煤礦頂板管理辦法 48

  安全政治學習管理辦法 57

  XX煤礦安全辦公會議製度59

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管理製度62

  XX煤礦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63

  平硐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管理辦法 67

02manbetx.com 報告和03manbetx 處理製度 70

  安全舉報製度 76

  二、成本管理

  XX煤礦成本管理辦法 79

  XX煤礦電力管理辦法 84

  XX煤礦風筒管理辦法 86

  XX煤礦工字鋼管理辦法 88

  XX煤礦坑代用品管理辦法 90

  XX煤礦關於局扇、潛水泵、耙矸機及小電車使用的硬性規定 96

  XX煤礦煤質、餘煤管理辦法 98

  XX煤礦支柱管理辦法 100

  XX煤礦材料管理辦法 102

  XX煤礦材料預控管理辦法 102

  XX煤礦回收管理辦法 107

  三、一通三防

  XX煤礦掘進開門及對穿管理辦法 108

  XX煤礦掘進通風、瓦斯管理辦法 112

  XX煤礦分區後一通三防管理辦法 115

  瓦斯檢查管理製度117

  XX煤礦盲巷管理製度120

  XX煤礦通風係統檢查製度 122

  四、機電、運輸

  XX煤礦設備租賃管理辦法 124

  XX煤礦運輸安全管理製度 127

  XX煤礦運輸供車管理辦法 129

  五、其他

  XX煤礦技術員管理辦法 131

  XX煤礦調度管理辦法 133

  XX煤礦責任02manbetx.com 考核、索賠管理辦法 135

  XX煤礦電氣設備防失爆管理辦法 141

  XX煤礦班前會管理辦法 143

  XX煤礦防治水管理辦法 144

  XX煤礦掘進收尺、驗收管理辦法 147

  礦領導調度值班製度 150

  XX煤礦關於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考核辦法 151

  XX煤礦絞車道管理辦法

  為了確保各大小絞車道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杜絕絞車道02manbetx.com 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製訂如下管理辦法:

  1、絞車道必須嚴格執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製度,嚴禁闖紅燈和超掛和放飛車。

  2、絞車司機和信號工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的持有合格證的人員擔任,工作中嚴禁擅離職守。

  3、絞車開動前,絞車司機必須詳細檢查絞車的刹車裝置、聲光信號、鋼絲繩、軌道狀況、天地擋及礦車聯環等是否安全有效,有安全隱患時必須先處理好以後才能開車。

  4、絞車運行過程中,絞車道及甩道口的所有人員都必須進入保險硐。信號工必須在保險硐內操作,不得在甩道口進行操作。

  5、絞車開車時紅燈亮,不開車時紅燈熄,任何人不得闖紅燈。

  6、絞車道的文明生產必須搞好,不合要求的軌道必須及時進行整改。

  7、絞車道不允許吊掛重(空)車交班,如因掉道引起不能及時處理時,必須待下班進班人員到來後進行現場交接班。處理掉道車輛時必須嚴格按要求處理,向絞車司機發出開車信號後,處理掉道的人員必須站在寬敞的上方側,並保持與礦車不少於5米的距離,不得直接站在礦車的下方或側方。

  8、所有絞車道提升礦車數必須嚴格執行01manbetx 措施的要求,任何時候不得超掛車輛。

  9、絞車道卸材料時,礦車下方必須打好牢固可靠的臨時擋。

  10、絞車道的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可靠,安全設施不齊全,或者損壞時不得開車。

  11、此管理辦法必須三班向每個職工進行傳達貫徹,並嚴格遵照執行。

  12、如果違反此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文,一經抓獲或查獲,一律按嚴重三違處理。

  XX煤礦安全監控管理辦法

  1、按《01manbetx 》規定安裝礦井監控係統。礦必須按規定配備監控管理人員、技術員和安裝維護人員及機房值班室人員,以上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合格證並持證上崗。

  2、采區設計、采掘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各生產連隊技術員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

  3、各礦井瓦斯探頭的安裝數量和位置應符合《01manbetx 》的要求。

  4、安裝斷電控製係統時,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安全監控設備的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5、撤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公司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6、建立儀器使用、校正、維修記錄台帳。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試、校正一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試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7、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8、三班瓦檢員必須每班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光學瓦檢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控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 ,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h內對2種設備調試完畢。

  9、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瓦斯監控日報表必須每天報監控組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礦長審查簽字。

  10、監測中心室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認真監視,記錄好係統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安排維護人員及時處理,未處理好之前,通風技術員要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工作。

  11、通風技術員必須及時填繪瓦斯監控係統圖。

  12、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管轄範圍內的監控設備負責,放炮時必須製定保護監控係統的安全措施,隨著工作麵的推進,各隊值班隊長及時移動傳感器。各片值班電工對本片係統供電負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愛護監控係統,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嚴禁破壞設施設備, 各采掘工作麵安全監控設備由各生產連隊負責日常管理,一旦損壞,除照價賠償外,考核責任人200元,考核連隊總工資500元;如不能追查出責任人,則考核隊長、書記各100元,考核連隊總工資500元。

  14、發現瓦斯探頭顯示斷線問題,監控組長必須在8小時之內安排處理,否則考核有關責任人每次50—100元,造成後果者,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發現瓦斯濃度超限報警,調度員必須立即通知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通護隊長、技術員及監控組長,認真03manbetx 超限原因,並製定相應的處理辦法。調度員未按規定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的,考核200元/次;未及時處理瓦斯超限事故的,從嚴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XX煤礦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公司指示精神,全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強安全管理,夯實安全工作基礎,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辦法:

  一、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

  1、礦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礦長、書記、安全副礦長其他礦領導、安監組長及生產、後勤組等同誌組成,礦長書記任組長。

  2、礦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隊長、書記、技術員要深入井下,帶頭抓好安全生產,達到上級規定的下井天數,並按要求完成抓“三違”指標,如未完成下井天數,按每少一天扣安全工資5分天,少抓一次“三違” 扣安全工資3分。

  二、嚴格安全檢查,認真搞好安全整改

  1、礦每月組織3次以上安全大檢查,上旬檢查機電運輸,中旬檢查頂板管理,下旬檢查“一通三防”要求礦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各隊隊長、書記、技術員參加,無故缺席者扣安全工資5分。

  2、參檢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礦檢查的區域要仔細檢查,如檢查後當班發生事故,要追究檢查人中的責任,對檢查出的隱患在填好整改表,交單位主要領導簽字,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內不整改又沒有特殊原因的每條隱患罰主要領導50元,發生事故,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3、認真組織好安全小分隊活動,由安全礦長組織每月不少於三次,不定時,不分班,不分地點查處“三違”及事故隱患,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或限期整改,否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4、加強班前十分鍾的安全教育和周五、每月“18日警示日”的安全學習,周五學習由隊長、技術員講安全內容,並作好記錄,建立學習檔案,周五無隊長或技術員主講,扣隊長或技術員安全工資5分,由安全副礦長組織機關工作人員下連隊督查。

  XX煤礦工傷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和規範我礦的工傷管理,嚴格控製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努力提高員工自保、互保、聯保能力和安全意識,特製定本辦法:

  一、傷工申報規定 :凡員工因工負傷,必須按下列程序申報工傷並進行工傷治療手續;

  1、臨時工傷就醫必須由隊值班領導向礦調度室彙報,由礦調度員在調度報表上詳細記錄傷員姓名、隊別、負傷時間、地點、受傷部位、受傷原因,礦調度室出具由當班礦值班領導簽字的證明,加蓋礦調度室專用章,方可到安監部(信息辦)登記辦理就醫手續;

  2、申報輕傷的,必須在48小時內由單位安全礦長負責組織召開有分管礦長、連隊隊長、值班隊長及現場有關人員參加的追查會,安監組派人參加,對工傷事故的發生給予定性,按自傷(負傷者因自已違章造成的),他傷(負傷者因他人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劃分責任,並嚴格按《寶煤公司工傷申報表》規定填寫,由隊領導負責到安監部辦理工傷手續;

  3、申報重傷的,必須由治療醫院出具證明,依據國家有關傷殘等級劃分規定,在8天內由所在單位報業務部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召開追查會,對工傷事故的發生給予定性,並嚴格按《寶煤公司工傷申報表》規定要求填寫,由隊領導負責到安全監察部辦理工傷手續。

  二、傷工醫療:

  1、由安監部開出的臨時工傷就醫證限定在寶源醫院就醫,若寶源醫院認為傷員傷勢嚴重,需要轉集團公司醫院,由寶源醫院開出轉院證明,公司分管領導或值班領導簽字後,到安全監察部開出《寶煤公司三聯工傷就醫證》方可到集團公司醫院就醫。

  2、因工負傷經現場醫生檢查傷員傷勢嚴重,由醫生或救護隊員通知調度室聯係集團公司救護車,直接送集團公司醫院治療,同時連隊隊長或單位值班領導開出臨時工傷證明,經公司值班領導簽字後,到安監部開出臨時工傷就醫證和《寶煤公司三聯工傷就醫證》。

  二、傷工考核規定:

  1、臨時工傷就醫必須實事求是,凡弄虛作假的,一旦查出除追回醫療費用外,另給予有關責任人醫療費用10倍的罰款;

  2、凡因偷搭絞車、大巷爬車,搭乘皮帶、絞車超掛、絞車道開車行人、行人開車,班長以上管理人員、群安、青安、專職安監員在當班作業現場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安全隱患等原因,而導致自傷或他傷的人身事故,傷休期間的工傷工資責任人負20%,自負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3、出現工傷事故所在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申報,凡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次,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先報輕傷後補報重傷的,按重傷執行處罰。

  三、其它規定 :

  1、職工因工負傷,所在單位連隊隊長不按規定時間為其辦理傷工手續的,每次給予隊長罰款50元;

  2、為杜絕小傷大養,凡通知複工仍不上班者,自通知之日起停發傷工工資;凡不按時提供資料或弄虛作假的,扣責任單位當月工資總額外負1000元,並賠償相關損失;

  3、對因長傷不能複工或從事原工種崗位的,經有關單位鑒定後第二天,對已康複可複工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開出調令安排工作,從開出調令之日起停發工傷工資。

  XX煤礦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放炮及火工產品的管理,杜絕放炮事故及火工產品的流失,以及火工產品造成的危害,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根據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訂以下管理辦法。

  一、火工產品的領用、發放和退庫

  1、放炮員必須由有兩年以上采掘工齡經曆並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持證上崗並依照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

  2、領取火藥前,必須根據本班生產計劃、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額提出申請爆破材料的品種、規格和數量計劃,由值班隊長填寫領用單兩份,並經隊長、礦值班領導簽名,一份交調度室,一份交放炮員到火藥庫的發放硐室憑證領取爆破材料。

  3、放炮員領到火藥後,必須將炸藥、電雷管分別裝入不同的非金屬容器內或有堅固牢靠隔板的同一非金屬容器內並上鎖(即火藥和雷管要分裝),一個藥箱裝不下,可領用多個,嚴禁肩背、手提、袋裝火工產品。如本班使用的炸藥量較多,隊長還必須派人協助。

  4、火藥箱統一由供應部管理,確保數量、質量達到要求;若火藥箱沒有鎖扣或電雷管沒有編號,放炮員有權拒絕領用。

  5、火藥運到工作地點後,必須妥善保管,炸藥、雷管開箱後,不得亂丟亂放,裝完藥後,剩餘火藥必須隨時收齊入箱鎖好,火藥箱鑰匙和放炮器把手必須隨身攜帶。

  不能在在電纜上和金屬導體上扯旦,要在頂板完好,無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

  6、做引藥必須使用藥簽,搗藥卷時必須使用長木棍,嚴禁使用鑽杆或其他金屬物搗。

  7、放炮後,必須按規定處理好瞎炮,散失的炸藥、雷管要收集放入火藥箱保存。

  8、放炮結束後,放炮員必須將領用、實發、實耗和應退的火藥如實向值班隊長彙報,經核實後值班隊長應在“火藥領用單”上簽字,發現問題及時追查。

  9、放炮員必須將剩餘的炸藥、雷管與“火藥領用單”一同退回火藥庫,火藥庫發放員若發現火藥領退“四不對口”時要立即報告有關領導進行追查處理;

  10、放炮員對剩餘炸藥、雷管、火藥箱不如實退庫,亂扔、藏,按每個雷管、炸藥、火藥箱分別罰款20元、30元、50元;如造成危害社會治安的現象,將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三、放炮管理:

  1、放炮員必須嚴格遵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以及《作業規程》的有關放炮規定和爆破說明書,嚴禁違章作業;

  2、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一炮三警”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3、放炮前,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工作麵放炮地點的頂板、支護、通風、瓦斯等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好後才能放炮。

  4、放炮前,所有設備、工具和電纜以及瓦斯探頭等都必須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放炮地點。

  5、放炮前,由值班隊長派責任心強的人,在有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掛好警戒繩和警戒牌,警戒人員應在安全點警戒,警戒距離直巷100米、彎巷75米,在未得到放炮員解除放炮警戒的通知前,不準離崗和進入放炮區內,放炮員在放炮前必須吹口哨;由於警戒不力,發生事故將嚴厲查處。

  6、井下放炮都必須使用放炮器,嚴禁用礦燈、閘刀開關,架空線及其他明火放炮,在任何情況下,工作麵禁止放糊炮。

  7、放炮器的把手(或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插入放炮器,放炮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撥出,摘掉母線並扭結。

  8、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封泥量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

  9、嚴禁上班裝藥下班放炮。

  10、打完眼裝藥後,腳線必須扭結放在炮眼內。

  11、放炮完畢,放炮員和值班隊長必須詳細檢查放炮地點附近有無殘炮、瞎炮情況,有殘炮和瞎炮時,必須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中的要求處理好後,才能開機采煤。

  12、九槽高工作麵,需在開機前先打眼、裝藥,然後放完傘簷煤炮,才能開機采煤。

  13、工作麵嚴禁放大炮,嚴禁放倒炮。

  四、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或文件相抵觸,以上級規定或文件為準。

  XX煤礦反“三違”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強化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區、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促進幹部轉變作風,深入生產現場,靠前指揮;鼓勵全體員工參與抓“三違”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種違章行為,確保全員全過程實現安全生產,特製訂本辦法:

  一、礦成立領導小組:由礦長、書記任組長,安全礦長任副組長,其他副職礦長、安監組長、生產幹事為成員。

  二、各級管理人員抓“三違”指標規定:

  1、礦領導抓“三違”不少於3次。

  2、隊長、書記、技術員抓“三違”不少於3次;

  3、專職安監員每月抓“三違”不少於5次;

  三、安監組要建立管理人員下井抓“三違”及排查重大安全隱患登記台賬,多人同時抓的“三違”按人平均數計算。

  四、各級管理人員要真正做到下井管井,走一片、查一片、保一片,必須對所經過路線的設施、設備及安全情況進行全麵認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由本人跟蹤,並督促隱患所在單位和安監組進行督查落實、整改。發現“三違”現象要及時製止,並按《資興安全管理局“三違”處罰條例》實施處罰。

  五、對“三違”人員分級及時進行幫教。一般“三違”由安全副礦長、采區區長負責組織學習進行幫教;嚴重“三違”由礦長、書記負責組織學習並進行互動幫教,幫教對象包括“三違”者及其妻子、父母、兄弟、朋友,並寫好保證書和有安全擔保人鑒字。

  六、為營造一個良好安全環境,鼓勵員工積極參與抓“三違”、排隱患活動,礦建立重大“三違”、嚴重隱患舉報製度,凡舉報屬實給予每次獎勵200-500元,並為舉報人保密。舉報地點:安監組。

  七、凡未完成下井抓“三違”指標、下井不管井、發現“三違”不製止和嚴重安全隱患不排查的管理人員,考核30元/次;由於未及時排查安全隱患而造成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給予考核責任人100-300元;

  八、由安監組設立井口“三違” 亮相台,每周對“三違”進行通報。

  XX煤礦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實施辦法

  根據《寶源礦業公司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實施辦法》為了切實加強XX煤礦礦井的安全管理,規範XX煤礦隱患排查治理,有效地遏製事故的發生,確保XX煤礦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對隱患治理實行全過程的閉環管理,結合XX煤礦的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為確保隱患排查閉環管理製度落實到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各連隊隊長是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麵負責本隊隱患排隊查治理閉環管理工作,礦負責監管和督查。

  二、凡有下井任務的管理人員都是推行“隱患治理閉環管理製度”責任的主體。有責任、有義務去發現和報告隱患,有責任去積極落實整改,將每條隱患從排查治理到驗收銷號形成一個閉環管理模式。

  三、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寶源礦業公司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及抓“三違”的管理辦法》和上級有關規定要求經常深入井下現場,認真仔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始終堅持“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查不生產”的原則。

  四、各級管理人員對現場必須認真檢查,不得走馬觀花,主要排查“一通三防”、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火工產品及放炮管理等各類安全隱患。

  五、各級管理人員(含安監員、青安崗員、群安網員)在進行安全檢查時,若排查了安全隱患,包括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和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隱患,必須在現場填寫《現場安全評估表》,升井後,再填寫在《隱患排查原始記錄表》中,交給安全信息站值班信息員。

  六、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隱患,必須在帶班跟班及班隊長的指導下按照現場準許作業確認製要求進行處置。該停產的或局部停止作業的必須按規定執行,整改到位後向調度室彙報。

  七、對整改有一定難度,需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方能排除的隱患,經現場的隊長帶跟班領導確認後,及時向礦、公司調度室及礦、公司分管領導彙報並立即停止生產或局部停止生產,研究治理方案及整改措施,由查處人填寫好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

  八、對接到的《隱患信息送達單》,隱患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九、隱患經過規定期限的整改,確認達到整改要求後,由隱患單位負責人向安監部提出申請驗收,在申請驗收前不得組織生產。

  十、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隱患單位必須注明原因,同時按礦的規定進行處罰,並重新下達安全隱患信息送達單,限定整改時間,直到隱患整改到位並銷號為止。

  十一、對於B類以上的安全隱患,隱患單位要根據《隱患信息送達單》的要求,製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如期進行整改,否則,每條考核200-400元。

  十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的安全隱患,處罰責任單位200元/條。

  十三、各級管理人員不按本辦法進行檢查或不到現場,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處罰責任人100元。

  十四、各級管理人員所到地點,因有隱患而沒有查出發生事故的,對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因無人盯守現場解決處理或停止現場作業而導致事故的,將報礦、公司追究行政責任。

  XX煤礦安全質量班評估管理辦法

  為認真落實管理局、寶煤公司現在安全班評估確認和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兩項製度工作要求,確保實現全年安全生產,按公司決定在“采、掘、修”等專業實行安全質量班評估,特製定XX煤礦安全質量班評估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安全質量班評估督查領導小組;由礦長、書記任組長,其他副職任付組長,安全副礦長具體負責。各連隊隊長為成員,安監組組長為小組專幹,各連隊是安全質量評估工作責任的主體,連隊負責人是相關專業的安全質量班評估工作的業務責任人。

  二、安全質量的評估方式,參評人員;評估標準參評人員的職責要求,評估的項目及內容按《寶源礦業公司安全質量班評估管理實施辦法》(111號)執行。

  三、要求及考核辦法

  1、為了認真落實好安全質量班評估工作,礦由安全副礦長牽頭以工作麵(當頭)為單位,每月對安全質量班評估工作進行抽檢查評分,考核評為三個等級,其中得90分(含90分)以上為優良,75分(含75分)以上為合格,75分以下為不合格。

  2、各隊在把安全質量班評估工作納入到安全生產管理日常工作中來,認真開展好安全質量班評估工作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沒有開展安全質量班評估的隊給予隊長、書記、技術員每人處罰100元,對沒有開展安全質量班評估的班組給予當班值班隊長、書記、技術員各罰200元。

  XX煤礦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製度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堅持現場“隱患不排除不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落實責任,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嚴把現場安全生產確認準許關,結合XX煤礦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安全準許作業確認內容:

  安全準許作業確認內容包括三個方麵,即是否存在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現場安全允許確認操作流程:

  1、每班進班作業前由值班隊長對作業工作麵及周圍附近的安全情況(物的不安全行為)進行檢查,經檢查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符合開工作業條件時,在確認牌上允許開工格上簽字,並向礦調度室彙報,經值班領導允許,方可指揮開工作業,否則,在不允許開工格上簽字,並向調度室彙報,該工作麵就被認定為不允許生產工作麵,在安全隱患未排除之前,嚴禁進行生產作業;班中檢查時,發現有威脅人身安全的隱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或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2、安監員到工作麵後,立即進行安全檢查,如未發現問題,工作麵可以作業的即在確認牌上簽字,並向礦調度室彙報,如發現有威脅人身安全的隱患時,立即責令值班隊長進行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並告知調度室,並對值班隊長進行責任追究,每次處罰50-100元。

  3、帶班領導與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入此工作麵後,應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並簽名確認,一旦發現工作麵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指示工作麵停止作業進行安全隱患整改,並嚴肅追究安監員和值班隊長責任,視隱患的嚴重程度對安監員和值班隊長分別處罰20-200元。

  三、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步驟:

  為確保現場作業安全,必須嚴把“四個”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即班前會安全準許確認關、開工前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班中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和隱患排查確認關。

  1、班前會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各作業班組在作業前必須由所在的隊領導組織召開班前會,會前進行有聲點名,察言觀色,排查當班上崗人員的神誌、情緒、身體表象等方麵的直觀表現,確認工人無酗酒、無疲勞、無疾病、無情緒低落、無浮燥麻痹等其它異常情況,由值班隊長和隊幹確認後,方可下井。會上,應對作業現場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上級有關安全指令進行貫徹學習,通報本班上班和本隊上班的安全生產情況,下達本班作業計劃,重點布置本班安全注意事項,在下井人員與值班隊幹確認後,填寫現場作業安全確認表,交礦井調度室由礦值班領導審核簽字確認,才準許下井。

  2、開工前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開工前,由值班隊長進入采煤工作麵下順槽入口到上順槽出口(掘進和修理工作麵從巷道開口到巷道端頭),對工作麵生產係統和作業現場首先進行全麵安全檢查確認。

  3、班中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在每道工序開工前,作業人員應對自己的作業現場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應在值班隊幹的帶領下立即處理,隻有在消除安全隱患後,才能進行作業。值班隊幹要對當班各工種、各崗位進行不停歇的巡視,巡視中要及時糾正“三違”行為,及時指出安全注意事項,要手把手地指導工人按章作業和提高作業技能。

  4、隱患排查確認關。當值班隊幹在安全巡視中,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應根據現場存在隱患類別和處理難易程度,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先撤出危險區域人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緊盯現場,指導作業人員進行整改;對當班一時難以處理的隱患應立即向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彙報,由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同時必須先控製隱患,嚴防險情擴大。當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或一時難以處理的隱患)由值班領導落實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根除隱患。

  四、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方式:

  實行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牌(簡稱確認牌)進行安全準許確認。確認牌由礦到安全監察部領取,由隊安裝在各作業施工現場,由當班安全確認人員進行全麵安全檢查後,進行“準許”或“不準許”確認。隻有在確認人員全部簽名準許作業後,才能認為是安全工作麵。否則,此工作麵就被認定為不準許生產工作麵,在安全隱患未消除前,嚴禁進行生產作業。礦井帶班作業領導與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入此工作麵後,應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並簽名確認此工作麵是否安全,一旦發現工作麵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指示工作麵停止作業,進行安全隱患的整改,並嚴肅追究確認人員的責任。

  五、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責任落實:

  1、本項製度公司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落實執行和考核,XX煤礦由安全副礦長負責。

  2、現場安全準許確認由當班值班隊長負責,凡是在“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牌”上簽名確認的人員,按照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各采掘工作麵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安全準許確認開工簽字以及確認製度的有關要求,現場安全準許確認開工簽字和生產過程動態安全監督由安監員在現場牽頭負責組織落實,並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

  六、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標準

  安全準許確認標準統一按照《煤礦01manbetx 》、《作業規程》、《01manbetx 》、《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特別規定》及《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嚴格執行。

  七、責任追究規定:

  違反本製度規定,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律視為重大違章行為。除按照《寶源礦業公司安全生產處罰辦法》有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外,並對有關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1、責任人員配備不到位的,采掘修工作麵無確認牌的;

  2、值班隊長或安監員不進行檢查確認就組織生產的,不在確認牌上簽字,不向調度室彙報的;

  3、無調度室的開工命令擅自組織生產的;

  4、阻礙確認人員履行職責的;

  5、對確認人員進行打擊報複的;

  6、確認人員中有不按規定程序檢查及推諉扯皮或隱瞞實情行為的;

  7、對施工現場或係統範圍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要求停產整改的;

  8、不聽從安監員(質安員、群安員、青安員)意見,存在重大隱患仍強行生產作業的。

  八、各單位必須落實輔助隊跟班領導和巡查人員對礦井運輸、絞車提升、供電、排水和通風係統及井巷維修等範圍,每班共同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彙報,當班(上班後下班前)向礦調度室彙報不得少於兩次,並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機製。

  九、各級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工作時,必須把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簽字及確認人員安全準許確認開工製度的執行情況作為現場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檢查。對“三違”行為給予嚴厲懲處,對模範遵守本製度的進行表彰,切實把“不安全不生產”的要求落到實處。

  十、日常檢查中,如發現采掘修理作業地點未進行現場安全確認或現場安全確認製度落實不好的,每次處罰值班隊長100元、隊長、書記各200元,沒有確認牌的,處罰隊長200元。損壞、丟失的按200元/塊考核到隊。

  十一、礦每月由安全礦長牽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確認製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評比考核,對被評為最好的(前兩名)頭麵各獎勵500元(其中隊長獎勵100元),對被評為最差的(取兩名)頭麵各處罰500元(其中隊長處罰100元),獎罰人員主要是所在頭麵的隊幹。

  十二、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XX煤礦領導下井帶班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湖南黑金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的規定》和《資興礦區安全生產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及其它管理人員下井的有關規定》及《寶源礦業公司加強領導帶班下井及其它管理人員下井管理辦法》的通知,加強現場管理及時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結合XX煤礦的具體情況,特製定XX煤礦領導下井帶班管理辦法:

  一、帶班領導必須嚴格執行帶班下井的規定,帶班領導每月下井帶班的天數為:礦長、書記每月不少於8天;分管安全、生產、技術、機電、運轉的副礦長每月不少於12天。保證每天早中晚三班不少於一名帶班領導井下現場帶班,與作業人員同進同出,要求每天下井的範圍覆蓋率為100%,每月28號前將下月帶班人員及線路安排彙報公司安全監察部,經安全監察部審核後,粘貼在XX煤礦調度室,當班調度值班領導不能同時安排下井帶班,如遇值班領導下井帶班,值付班的領導必須擔負起帶班領導下井帶班時間的值班責任。

  二、領導下井帶班的主要職責是:

  對本班井下的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對井下主要采掘作業地點的安全生產狀況,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置,對重點區域,關鍵環節進行重點督查,對突出問題,隱患較多或可能存在重大隱患的地點、工序(如掘進開門、巷道貫通、瓦斯排放、回采工作麵初采放頂、收尾、過地質變化或老巷等)進行現場盯守,發現並製止“三違”行為,對井下主要的安全設施、設備的狀況進行檢查,對隱患嚴重或情況緊急威脅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責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並及時彙報。

  三、領導帶班下井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真正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靠前指揮,下井前先到公司調度室(或到來賓澡堂)點名,通知礦調度員,然後到安全信息站拿帶班表,將帶班下井經過線路及區域上一班存在的隱患填寫到帶班表內,下井後先到交接班站進行帶班交接班,到現場落實帶班檢查情況向礦調度室至少彙報三次(即進班、班中、出班)帶班人員出井前將出井時間、線路、發現的問題(隱患)及處理結果等詳細記錄,填寫好交班記錄本,與下一班帶班人員交好班,再將帶班表交到安全信息站。

  四、礦調度室要加強對帶班領導下井情況的調度和逐級彙報工作,礦調度室負責將本礦帶班領導和公司領導向公司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要建立專門的領導下井帶班的彙報記錄台帳,由當班調度員詳細記錄各作業點的隱患排查、工程質量、現場安全確認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五、檔案管理

  當月的帶班下井安排表,帶班下井彙報記錄台帳,帶班下井交接班本由礦分管安全的副礦長負責保管,次月3日前統一交安全監察部,當月的帶班表由帶班下井人員出井後經有關人員簽字後,交信息站保管。

  六、帶班下井交接班製度

  1、帶班下井人員必須執行交接班製度。

  2、XX煤礦在-200水泵房內設置交接班站,交接班站設置交接班本。

  3、當班帶班下井人員入井後,必須先到交接班站與上一班的帶班人員進行交接班,並了解清楚上一班存在的隱患和處置結果。

  4、當班下井帶班人員出井前,必須向下一班的帶班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含隊幹)交接當班作業點或線路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處置結果和注意事項等並填寫好交接班彙報記錄本和與下一班的帶班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存檔。

  5、交接班站及交接班記錄本由分管安全的副礦長負責管理。

  七、帶班領導必須按上級和公司的有關規定,認真填寫好下井帶班日記,詳細記錄下井和升井時間、經過和線路,查出的隱患及處理結果,以備公司檢查日考評。

  八、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下井帶班時,應提前一天向礦長並由礦長安排規定人員頂班,當班調度員必須及時掌握本礦領導帶班下井情況,發現空班要及時向礦長彙報。

  九、帶班領導無故不帶班,有事不提前一天請假,未按要求帶班或弄虛作假的,每出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每月出現二次或二次以上,將向公司彙報,請求公司給予處理,不遵守帶班時間規定或未按規定填寫帶班表的每次考核100元,聯掛處罰分管安全副礦長50元/次。帶班不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的,由公司按上級文件進行處罰。

  XX煤礦隊級管理人員跟班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集團公司及礦業公司的安全精神,加強現場管理,及時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抓好XX煤礦的安全生產,結合XX煤礦的具體情況,特製定XX煤礦隊級管理人員跟班管理辦法:

  一、各生產連隊隊級管理人員是所屬連隊的跟班責任的主體,跟班人員為隊長、書記、值班隊長、技術員

  二、各作業地點要做到班班有隊級管理人員跟班,無跟班人員不準組織生產。

  三、隊級跟班領導首先要對作業地點進行現場安全確認,填寫確認牌板並彙報礦調度室,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組織生產,對當班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求組織當班人員立即進行整改,發現較重大隱患時,責令立即停止一切作業,進行整改,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安全生產時責令立即停止一切作業,撤出人員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彙報。

  四、督促作業班組抓好安全質量班評估管理辦法的落實到位,並加強對班組生產作業過程中安全質量的管理,班後認真對作業點逐步進行安全質量評估。

  五、考核

  隊跟班人員班前必須搞好工作到礦調度室點名,有事必須提前向隊長(書記)請假,無故不跟班,每次考核100元並聯掛隊長(書記)50元次。

  XX煤礦檢身及人員清點製度

  為了加強出入井人員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特製訂出入井檢身和人員清點製度。

  1、出入井檢身和人員清點由XX煤礦守井口人員負責執行。

  2、北斜井井口和南風井井口每班各設一名守井口人員,負責對出入井人員進行檢身清點。每班對所有入井人員進行逐一檢身清點。

  3、井口值班室必須建立入井人員管理牌板,並由守井口人員負責出入井人員的翻牌和人數清點工作,由各隊本班值班隊長如實填寫出入井人員登記本。

  4、所有出入井人員要逐一接受檢身人員的檢查。

  5、檢身人員發現不符合入井條件的人員一律禁止入井,發現強行入井者,立即彙報礦調度室,按嚴重“三違”論處。

  6、各隊在正點交接班後2小時內,都必須全部出井。人員出井後,必須先到井口值班室如實填寫出井人數,經守井口人員核對清楚後再彙報礦調度室,2小時內沒有出井的,應將未升井人員名單及原因及時彙報調度室。

  7、檢身清點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製度執行。由於檢查不嚴不細,出現不符合入井條件的人員入井,對責任檢身清點人員按失職論處,嚴肅處理。

  8、檢身清點人員有維護井口秩序的權利,所有入井職工有自覺遵守秩序的義務,若出現秩序混亂現象,檢身清點人員要堅決製止,必要時,彙報礦值班領導進行處理。

  XX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製度

  為保證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進行,增強全員質量意識,確保質量工作持續、穩定發展,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針對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礦每月組織對回采工作麵、掘進當頭進行一次互檢,評定質量最佳、最差采掘工作麵,對評為最佳的給予隊長、書記各獎勵500元,評為最差的隊長、書記給予500元的罰款。

  2、對連續評為二次最差的隊長、書記給予加倍處罰,連續評為三次最差采掘工作麵的隊長、書記給予免職。

  3、由采掘礦長牽頭,生產幹事、考核員、坑管員、驗收員組織不定期的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給予隊長、書記一次性罰款各100元,該隊副隊長各50元。

  二、回采部分

  1、回采工作麵必須保持三直一平兩暢通,工作麵上、下端頭必須正確使用好四對八梁。

  2、上下安全出口必須經常保持暢通,淨高不低於1.6米,人行道淨寬風巷1.2米,運道0.7米,20米以外不低於1.6米,10米內抬雙邊樓,10-20米抬單樓,50米內無斷梁折柱,無汙泥積水,電纜、水管吊掛整齊,頂板壓力大的巷道在抬棚過程中要下地梁,破碎頂板要摻假梁。

  3、工作麵嚴禁少柱現象,變化地段必須及時調配好支柱,並按要求抬好棚。失效漏液的支柱必須及時退出。

  4、采高超過1.3米的工作麵,支柱必須根根聯鎖,工作麵支護必須達到規程要求,支柱迎山角度必須在1-5度之間,向老塘傾斜必須在1-3度之間,且支護材料必須達到要求,切頂線的密柱一律要帶帽。

  5、工作麵支柱扶手統一朝上,三用閥注液口一律朝老塘,否則按0.5元/根考核,按0.2元/根考核值班隊長。

  6、各回采工作麵溜頭、溜尾、壓柱必須打緊、打牢,機采和坡度大於15度的工作麵必須打好斜撐支柱,每少一根按5元/根考核到當班,隊長、值班隊長聯掛考核2元/根。

  7、各回采工作麵溜頭、溜尾必須架設三組叢柱,每少一堆按10元/堆考核。交班口子按一塊槽子一根支柱打好,否則考核責任人5元/根,考核值班隊長1元/根。

  8、機采工作麵不允許留頂、留底煤和傘簷煤,發現一處考核機組司機,(打眼工)作業組人員、值班隊長各10元/人。炮采工作麵炮道不大於0.1米,溜子工作麵側緊靠煤壁,否則發現一次考核20元一處。

  9、炮采工作麵油管必須綁在溜子邊,風巷運道油泵管路必須吊掛整齊,支管油槍必須吊掛好,嚴禁丟在地下,否則考核作業組10元/次。

  10、工作麵司溜工對20米的文明生產要清理幹淨,否則按10元/次考核。

  11、風巷、運道材料碼放整齊,並掛有材料名稱,分門別類碼放,否則考核運料工20元/次。

  12、風巷、運道支柱必須碼放成堆,豎立碼放並掛好牌,嚴禁有零散支柱,否則考核隊支管工5元/根。

  13、使用兀梁支護的工作麵,推兀梁時,上麵必須鋪好擋矸簾,否則考核作業組20元/處,兀梁必須交替邁步,一梁三柱,兀梁留在老塘超過0.8米按20元/根考核作業組。

  14、壓口地段,老塘竄矸的工作麵,切頂線必須掛好擋矸簾,發現竄矸一處,考核值班隊長20元/處。

  15、炮采工作麵切頂線以上的老塘餘煤,必須用長把扒子進行回收,否則按立方折噸,進行全賠。

  16、炮采工作麵排距達不到1.0米以上,考核打眼人員50元/次,當班值班隊長30元/次,聯掛考核隊長每排30元。炮泥必須裝滿填實到炮眼口,發現一處考核隊長20元,運料工必須運有足夠的炮泥到指定地點,一旦影響生產考核運料工每次200元,聯掛隊長50元。

  17、安全部門停采麵的一次性考核隊長、書記各300元,值班隊長按80%考核。

  三、掘進部分

  1.每月月底由掘進礦長、總工程師組織驗收人員對所有掘進巷道進行驗收評價,發現不合格的巷道不予驗收、結算。

  2.所有巷道完工後,必須由掘進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連隊負責人對竣工巷道進行全麵檢查驗收,達不到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並對不合格部分不驗收,直到整改合格。

  3.對施工巷道掘進技術員必須呈送措施給礦長、掘進礦長、驗收組長各一份。對於巷道的高、寬達不到要求的,不準驗收,並進行返工,返工的材料費及工資由連隊自理,礦根據情況進行追查處理,並聯掛隊長300元。

  4.對於架棚巷道以架為單位,其紮角、梁平、迎退山,扭距、前傾後仰,棚距、撐筒,背幫背頂、材質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對不合格的棚子,除不支付架棚工資外,每出現一架不合格的棚子聯掛隊長5元/架,隊總工資50元/架。

  5.凡噴漿達不到要求的,除不付工資外,另每出現一米不合格的噴漿,聯掛隊長10元/米,隊總工資50元/米,材料自負。

  6.錨杆、錨索支護的巷道,不合格的錨杆聯掛隊長5元/根,錨索20元/根;隊總工資考核錨杆10元/根,錨索50元/根,並不支付錨杆、錨索工資,材料費用礦不予承擔,由隊自負。

  7.巷道文明生產,必須隨時保持達到質量標準要求,否則不支付當月文明生產工資,另扣當月隊計件單價總額的10%。

  8..管路吊掛必須整齊、平直、牢固美觀,並與巷道同步轉彎,並無跑風跑水現象,不影響行人,否則不支付當月管子工工資,另扣當月計件單價總額的5%,電纜必須懸吊平直整齊,否則不支付本當頭的電工工資。

  9.水溝至扒矸機處(無扒杆機巷道至當頭3米處)無水溝或水溝不合格不支付該巷工資。

  10.巷道鋪軌必須按規定執行,沒有按中腰線釘道導致軌道不平不直坡度不一致的,以米為單位,除不支付釘道工資外,另扣計件單價的15%,每出現一處軌道接頭不合格扣工資50元,每出現一處軌道間距不合要求或軌枕間距超過1米扣工資50元,每發現一根撐子撐鋼軌扣工資100元。

  10.各掘進當頭必須嚴格加強對中腰線的管理。技術員、測量人員必須按要求把中腰線延至當頭(岩巷每隔20米,煤巷、半煤巷每隔30米),未及時延伸的,考核連隊技術員、測量員50元/次,當班值班隊長在打眼前必須將中腰線翻到當頭,並用石灰水畫好,未掛中腰線,未畫石灰水,考核當班值班隊長20元/次。沒有按中線施工的巷道造成返工的,聯掛隊長、書記各200元,礦不予收尺和支付工資,造成的損失由隊全賠。

  11.巷道必須做到高、寬、平、直、淨,對文明生產、軌道質量、風水管路等達不到要求的,分月考核隊長、書記當月工資300元,對工程規格質量不合格的,每旬考核隊長、書記當月工資500元/次,對連續三個月工程質量、文明生產達不到要求的隊,隊長、書記撤職。

  12.因技術原因造成巷道不合格或報廢,由掘進礦長、總工程師組織追查,從嚴處理。

  XX煤礦采掘質量管理辦法

  為保證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進行,增強全員質量意識,確保質量工作持續、穩定發展,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針對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礦每月組織對回采工作麵、掘進當頭進行一次互檢,評定質量最佳、最差采掘工作麵,對評為最佳的給予隊長、書記各獎勵500元,評為最差的隊長、書記給予500元的罰款。

  2、對連續評為二次最差的隊長、書記給予加倍處罰,連續評為三次最差采掘工作麵的隊長、書記給予免職。

  3、由采掘礦長牽頭,生產幹事、考核員、坑管員、驗收員組織不定期的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給予隊長、書記一次性罰款各100元,該隊副隊長各50元。

  二、回采部分

  1、回采工作麵必須保持三直一平兩暢通,工作麵上、下端頭必須正確使用好四對八梁。

  2、上下安全出口必須經常保持暢通,淨高不低於1.6米,人行道淨寬風巷1.2米,運道0.7米,20米以外不低於1.6米,10米內抬雙邊樓,10-20米抬單樓,50米內無斷梁折柱,無汙泥積水,電纜、水管吊掛整齊,頂板壓力大的巷道在抬棚過程中要下地梁,破碎頂板要摻假梁。

  3、工作麵嚴禁少柱現象,變化地段必須及時調配好支柱,並按要求抬好棚。失效漏液的支柱必須及時退出。

  4、采高超過1.3米的工作麵,支柱必須根根聯鎖,工作麵支護必須達到規程要求,支柱迎山角度必須在1-5度之間,向老塘傾斜必須在1-3度之間,且支護材料必須達到要求,切頂線的密柱一律要帶帽。

  5、工作麵支柱扶手統一朝上,三用閥注液口一律朝老塘,否則按0.5元/根考核,按0.2元/根考核值班隊長。

  6、各回采工作麵溜頭、溜尾、壓柱必須打緊、打牢,機采和坡度大於15度的工作麵必須打好斜撐支柱,每少一根按5元/根考核到當班,隊長、值班隊長聯掛考核2元/根。

  7、各回采工作麵溜頭、溜尾必須架設三組叢柱,每少一堆按10元/堆考核。交班口子按一塊槽子一根支柱打好,否則考核責任人5元/根,考核值班隊長1元/根。

  8、機采工作麵不允許留頂、留底煤和傘簷煤,發現一處考核機組司機,(打眼工)作業組人員、值班隊長各10元/人。炮采工作麵炮道不大於0.1米,溜子工作麵側緊靠煤壁,否則發現一次考核20元一處。

  9、炮采工作麵油管必須綁在溜子邊,風巷運道油泵管路必須吊掛整齊,支管油槍必須吊掛好,嚴禁丟在地下,否則考核作業組10元/次。

  10、工作麵司溜工對20米的文明生產要清理幹淨,否則按10元/次考核。

  11、風巷、運道材料碼放整齊,並掛有材料名稱,分門別類碼放,否則考核運料工20元/次。

  12、風巷、運道支柱必須碼放成堆,豎立碼放並掛好牌,嚴禁有零散支柱,否則考核隊支管工5元/根。

  13、使用兀梁支護的工作麵,推兀梁時,上麵必須鋪好擋矸簾,否則考核作業組20元/處,兀梁必須交替邁步,一梁三柱,兀梁留在老塘超過0.8米按20元/根考核作業組。

  14、壓口地段,老塘竄矸的工作麵,切頂線必須掛好擋矸簾,發現竄矸一處,考核值班隊長20元/處。

  15、炮采工作麵切頂線以上的老塘餘煤,必須用長把扒子進行回收,否則按立方折噸,進行全賠。

  16、炮采工作麵排距達不到1.0米以上,考核打眼人員50元/次,當班值班隊長30元/次,聯掛考核隊長每排30元。炮泥必須裝滿填實到炮眼口,發現一處考核隊長20元,運料工必須運有足夠的炮泥到指定地點,一旦影響生產考核運料工每次200元,聯掛隊長50元。

  17、安全部門停采麵的一次性考核隊長、書記各300元,值班隊長按80%考核。

  三、掘進部分

  1.每月月底由掘進礦長、總工程師組織驗收人員對所有掘進巷道進行驗收評價,發現不合格的巷道不予驗收、結算。

  2.所有巷道完工後,必須由掘進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連隊負責人對竣工巷道進行全麵檢查驗收,達不到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並對不合格部分不驗收,直到整改合格。

  3.對施工巷道掘進技術員必須呈送措施給礦長、掘進礦長、驗收組長各一份。對於巷道的高、寬達不到要求的,不準驗收,並進行返工,返工的材料費及工資由連隊自理,礦根據情況進行追查處理,並聯掛隊長300元。

  4.對於架棚巷道以架為單位,其紮角、梁平、迎退山,扭距、前傾後仰,棚距、撐筒,背幫背頂、材質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對不合格的棚子,除不支付架棚工資外,每出現一架不合格的棚子聯掛隊長5元/架,隊總工資50元/架。

  5.凡噴漿達不到要求的,除不付工資外,另每出現一米不合格的噴漿,聯掛隊長10元/米,隊總工資50元/米,材料自負。

  6.錨杆、錨索支護的巷道,不合格的錨杆聯掛隊長5元/根,錨索20元/根;隊總工資考核錨杆10元/根,錨索50元/根,並不支付錨杆、錨索工資,材料費用礦不予承擔,由隊自負。

  7.巷道文明生產,必須隨時保持達到質量標準要求,否則不支付當月文明生產工資,另扣當月隊計件單價總額的10%。

  8..管路吊掛必須整齊、平直、牢固美觀,並與巷道同步轉彎,並無跑風跑水現象,不影響行人,否則不支付當月管子工工資,另扣當月計件單價總額的5%,電纜必須懸吊平直整齊,否則不支付本當頭的電工工資。

  9.水溝至扒矸機處(無扒杆機巷道至當頭3米處)無水溝或水溝不合格不支付該巷工資。

  10.巷道鋪軌必須按規定執行,沒有按中腰線釘道導致軌道不平不直坡度不一致的,以米為單位,除不支付釘道工資外,另扣計件單價的15%,每出現一處軌道接頭不合格扣工資50元,每出現一處軌道間距不合要求或軌枕間距超過1米扣工資50元,每發現一根撐子撐鋼軌扣工資100元。

  10.各掘進當頭必須嚴格加強對中腰線的管理。技術員、測量人員必須按要求把中腰線延至當頭(岩巷每隔20米,煤巷、半煤巷每隔30米),未及時延伸的,考核連隊技術員、測量員50元/次,當班值班隊長在打眼前必須將中腰線翻到當頭,並用石灰水畫好,未掛中腰線,未畫石灰水,考核當班值班隊長20元/次。沒有按中線施工的巷道造成返工的,聯掛隊長、書記各200元,礦不予收尺和支付工資,造成的損失由隊全賠。

  11.巷道必須做到高、寬、平、直、淨,對文明生產、軌道質量、風水管路等達不到要求的,分月考核隊長、書記當月工資300元,對工程規格質量不合格的,每旬考核隊長、書記當月工資500元/次,對連續三個月工程質量、文明生產達不到要求的隊,隊長、書記撤職。

  12.因技術原因造成巷道不合格或報廢,由掘進礦長、總工程師組織追查,從嚴處理。

  XX煤礦頂板管理辦法

  為了切實組織好XX煤礦頂板管理會戰,落實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進一步加強頂板管理工作,杜絕各類頂板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成立XX煤礦頂板管理會戰領導小組,生產礦長任組長,其他礦領導、生產幹事任成員,每月開展2次頂板管理專項檢查,一次專題會。

  二、工作目標。

  1、杜絕頂板重傷以上事故,一般事故降低50%以上;

  2、采掘工程質量標準化有較大的提升,礦井達三星級標準。

  三、頂板管理會戰的內容。

  (一)頂板管理會戰的要求

  1、切實抓好頂板管理責任製度的落實。生產礦長、采掘隊、大修隊長是頂板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對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頂板管理負責,要定期召開頂板管理會議,研究和安排頂板管理會戰工作,經常檢查和督促頂板管理各項製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各級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發現頂板管理中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落實整改內容,提高頂板管理水平。

  礦總工程師對頂板管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要認真組織製定頂板管理技術責任製,及時編製施工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督促技術人員組織相關員工學習並進行考試。每月要認真組織一次采、掘、修作業規程、措施的複查,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加以完善。工程設計和支護設計要合理,為搞好頂板管理,實現生產安全製定有效方案。

  2、製定因地製宜的頂板管理會戰實施方案。各連隊要根據自己的情況,03manbetx 自己單位存在的頂板管理薄弱環節,提出有針對性的頂板管理會戰內容和辦法。頂板管理會戰要做到項目落實、時間落實、責任人落實、項目資金和材料落實、項目措施落實、項目檢查驗收製度落實等“六落實”。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教育方法,教育廣大員工,使廣大員工了解和認識頂板管理會戰的意義、內容、項目和措施等,從而積極搞好頂板管理會戰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3、突出重點,紮實推進頂板管理會戰工作。

  (1)礦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及生產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督促頂板管理會戰的各項製度、規定和作業規程、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組織整改;要深入現場,靠前指揮,發現生產隱患,必須立即停止現場作業,組織整改,確保安全;對現場發現的較大生產隱患,立即停止生產,組織整改,一時不能實施整改的,必須立即向公司和有關部門彙報,組織會審給予解決。

  (2)采煤、掘進、巷道修理的支護材料要符合設計要求,不許以小充大,以次充優,更不允許隨意改變支護材料和支護形式。

  (3)各采煤工作麵必須配齊回采工作麵初撐力、工作阻力測試儀,做好支柱受力檢測工作。連隊技術員做好資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對於軟岩條件下初撐力確實達不到要求的,在滿足安全的條件下,製定措施申請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4)加強班組建設和員工技術培訓。要采取各種手段,加強采、掘、巷修工人的技術培訓,使其技術素質、業務水平有一個質的飛躍,進而成為搞好頂板管理會戰的主力軍。

  (5)依靠科技進步,推進支護改革,合理有效的支護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在掘進支護上,要求全岩巷道采用錨(網)噴支護,半煤巷、煤巷采用工字鋼支護,要采用錨(網)支護時必須要有措施申請公司總工程師批準,並要噴漿,岩巷必須實行光麵爆破。在采煤支護上,回采工作麵要使用單體液壓支柱配兀梁支護,不使用兀梁的工作麵要申請公司生產、技術、安監部門鑒定,並製定好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工作麵的失效支柱要及時修理,並按規定進行試壓,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單體支柱的長度必須滿足采高的需要,否則要調換合適的支柱或控製采高。

  (二)、回采工作麵頂板管理硬性規定

  1、回采工作麵投產前必須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頒發準采證才能投產,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和收尾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初次放頂和工作麵收尾時,申請生產部必須組織召開專門會,成立領導小組,製定初采初放及收尾措施,作業現場每班有礦、隊級領導和技術人員帶班作業。

  2、回采工作麵開工前必須編製切實可行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報批,並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貫徹、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否則不許開工。采用非正規采煤法采煤的工作麵(包括走向長壁前進式、巷道式局扇通風采煤、偽傾斜掩護式),其開采方案要申請報管理局批準後,方可實施。

  3、回采工作麵過老巷、斷層、破碎帶、裂隙帶、褶曲構造帶,過煤柱或采空區以及托偽頂開采,都必須製定防止冒頂的安全措施並有隊級以上管理人員帶班作業。

  4、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回采工作麵開工前必須由班隊長和有經驗的作業人員對工作麵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敲幫問頂,發現鬆矸活石要用長柄工具及時撬掉,確認無危險後,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麵作業,並要求:工作麵配齊敲幫問頂工具,要對所有作業範圍內進行敲幫問頂,隊要支付敲幫問頂工資。

  5、回采工作麵必須全部采用垮落法管理頂板並要求支柱數量必須配齊,並有足量的備用支柱,切頂線必須懸掛擋矸簾,嚴格按作業規程及措施要求進行切頂線支護,及時放頂,嚴禁超排采煤,九煤等堅硬難冒落的頂板要采用人工強製放頂措施,頂板比較破碎或不完整,或托假頂采煤的工作麵,要按規程要求全工作麵使用長鋼梁(兀梁)支護,破碎頂板必須嚴密背頂和切頂線掛好擋矸簾。工作麵回柱放頂的方法和措施,放頂回柱之間及放頂與其他工序平行作業之間的安全距離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操作,放頂時,嚴禁單人作業。

  6、回采工作麵頂板抽槽段放頂及翻支柱必須製定專項措施,要有礦、隊領導跟班現場指揮。

  7、40采區等堅硬難冒落頂板或老頂堅硬厚度大時,切頂線必須采用雙排梅花叢柱切頂,每班作業時,要有專人經常觀察頂板動態,發現大麵積來力時要立即撤退人員至上下兩巷內。煤未采到底或軟底板支柱時,必須嚴格按規程措施穿好柱鞋。。

  8、回采工作麵兩端必須使用四對八梁,工作麵上下兩巷或其他補巷距煤壁 20m範圍內必須超前支護,10m範圍內必須加強抬雙邊棚支護,保證兩巷暢通無阻,巷道高寬符合要求。

  9、采煤工作麵必須配齊支柱和10%的備用支柱、三天備用材料。嚴禁使用損壞的兀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工作麵支柱初撐力達不到90KN的不得組織生產。工作麵每天要對支柱初撐力和阻力進行測定,測定由隊幹或技術員執行,技術員記錄03manbetx ,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采取措施整改。

  10、采高超過1.6米的工作麵,煤壁要打好靠幫支柱,支柱必須連鎖;采高超過2米或頂板破碎工作麵按規程要求打好靠幫柱。煤層傾角大於20度的傾斜和急傾斜煤層必須采取防止底板滑落和活石滾落傷人的措施並設置防倒柱的聯鎖裝置。

  11、回采工作麵支護質量必須堅持班班有人檢查驗收,發現問題,立即整改,質量不合格時,必須立即停產整改。

  12、回采工作麵原則上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特殊情況確需采用木支護的必須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其材質符合要求,材徑不得小於120mm。

  以上條款每違反一款,對礦井采煤隊長、技術人員處以200元-500元的罰款。

  (三)掘進、巷修頂板管理硬性規定

  1、掘進工作麵應根據地質條件,巷道斷麵和用途,根據鄰近工作麵的采掘關係和礦壓情況,合理選用支護形式、規格和施工方法,編製切實可行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批準後,向施工隊貫徹學習。

  2、巷道過斷層、破碎帶、裂隙帶、采空區、老巷及巷道貫穿地點,必須製定專門的措施。

  3、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架棚巷道必須使用前探梁支護。並采取有效的支架防倒措施,其他支護形式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支護;錨噴巷道最大空頂距不超過錨杆排距;臨時支護形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砌镟及架棚巷道空幫空頂處必須充滿填實。

  4、架棚巷道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筒或拉杆(撐筒直徑不少於60mm),靠近當頭10m內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須加固,放炮崩倒、崩壞或失效的支架必須及時修複或更換,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否則,人員不準入內。

  5、巷道開門前,礦總工程師組織掘進礦長、掘進隊長、技術員、測量人員進行現場辦公,確定開門位置,落實安全措施,施工隊必須持有礦總工程師簽發的巷道開門通知單,到指定開門位置開門,其他任何人無權指揮開門。巷道開門、貫通地點必須先抬好雙邊棚(一梁四柱),雙邊棚長度應大於開門或貫通巷道。開門時,當班必須由隊長在場把關。

  6、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必須由班組長和有經驗的作業人員對當頭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敲幫問頂,發現鬆矸要用長柄工具及時找掉,確認無危險後,方準人員進入當頭。凡有斷梁折柱的巷道必須立即停止掘進和其他作業,進行整改、更換,否則,不能生產。

  7、加強地質預測預報工作,為掘進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對過地質變化帶和采空區老巷要提前采取有效的支護措施,並準備好材料,對沿空掘巷、前方有小煤窯影響,有水體威脅的巷道施工,要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措施。

  8、施工25度以上的上、下山巷道,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要有防止活石與滾落物傷人的措施。

  9、掘進工作麵嚴禁以煤計資。

  10、巷道修理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獨頭巷道修理必須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嚴禁前後兩處或多處同時修理,嚴禁前掘後修,修理或更換支架時,必須先加固臨近支護,並對前方架棚要超前抬雙邊樓加固,必須做到先支後拆。拆除和架設支架應連續進行,必須接頂封幫,嚴禁留尾巴工程,不允許不抬棚或隻打單頂子進行修理或換棚子,主要巷道大修前,單位申請公司生產部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辦公,確認支護形式、修理方式和安全措施,其他修理由礦分管礦長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辦公。

  11、巷道修理必須堅持:先外後裏,先頂後幫,先梁後腿,先支後拆,先近後遠,不能少於兩人以上一起作業的原則,並有負責人現場把關。對頂板破碎,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點修理時,必須有礦井分管領導或隊長現場把關,修理架棚必須使用前探梁,主要巷道修理應采用拱形棚支護。

  12、掘、修工作麵必須保持有足夠的、合格的備用材料,凡因材料不到位或材料不符合規程要求而造成安全隱患時,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3、掘、修工作麵支護質量必須堅持由值班隊長驗收,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14、掘進工作麵應采用金屬支護,采用木支護必須申請公司總經理批準,且材質必須符合要求,材徑不少於120mm。

  以上條款每違反一條,對礦井掘進(巷修)隊長、技術員處罰200-500元的罰款。

  (四)工程質量管理硬性規定

  1、嚴格執行采掘質量標準,做到礦井每周、進行一次質量檢查和驗收,並嚴格檢查驗收製度。采、掘、修工作麵檢查驗收要有專門的記錄和驗收台帳,不合格品必須返工整改。

  2、掘進工作麵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定為有冒頂危險的工作麵,必須停頭麵整改,責任人按公司一號文考核處罰。。

  ①錨噴巷道迎頭不按規定打錨杆(或有20%的錨杆失效),出現空頂作業者;

  ②架棚巷道不按規定采取支架連鎖和使用前探梁者;

  ③砌镟巷道迎頭不進行臨時支護者;

  ④架棚巷道出現空幫、空頂,不采取接頂、卡幫措施者

  ⑤架棚巷道連續三架棚斷梁、折柱不及時進行替換者;

  ⑥開門不抬樓或抬樓質量嚴重不合要求者。

  3、回采工作麵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定為有冒頂危險的工作麵,必須停采整改,責任人按公司一號文考核處罰。

  ①上、下端頭支護少梁或一梁一柱支護者(一個端頭少二根梁以上);

  ②切頂線少支柱20%以上;

  ③整個工作麵少支柱20%以上;

  ④支柱不按規定連鎖嚴重者;

  ⑤底板鬆軟不穿柱鞋的;

  ⑥不按要求打靠幫支柱嚴重者;

  ⑦采高控製不好,造成超高采煤,支柱鞋上穿鞋,帽上帶帽者;

  ⑧兀型梁不按要求排列嚴重者;

  ⑨老塘放頂後不冒落懸頂過寬,不采取有效的特殊切頂措施者。

  四、特殊條件下管理人員跟班規定:

  1、凡在特殊條件下安排跟班的管理人員,北調度員必須向公司調度室彙報跟班管理人員到位情況。否則視為缺崗,缺崗一次由XX煤礦考核辦考核責任人100元。

  2、工作麵收尾、初采、初放三班必須有隊長、書記、技術員以上的領導小組成員跟班,由礦調度室上報公司調度室,發現安排跟班人員不到位,每缺一次考核當班領導100元。違反此規定的對礦井采掘隊長、技術員處以200-500元。

  3、采掘工作麵遇斷層、破碎帶、過老巷、跨巷道采煤前,礦長、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製定防止冒頂的安全措施。分管領導組織現場辦公,並製定專項措施要有礦井領導和隊級領導現場跟班指揮。違反此規定的對礦井采掘隊長、技術員、處以300-500元。

  4、報廢巷道和回采上下巷道回收施工前,礦分管領導必須申請通知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辦公,製定專項措施,固定專人負責,專人回收,並規定回收時間,每班回收情況向調度室彙報,否則,考核施工單位負責人100元/次。

  以上辦法從2012、1起執行。

  安全政治學習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我礦安全政治學習製度化、規範化、經常化,確保安全學習收到實效,特製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礦成立以總支書記為安全政治學習督察小組,其他礦領導、政工、考核幹事為成員的督察組,負責對全礦各連隊的安全政治學習考核。

  二、學習時間

  每周五三班班組學習,晚班11:50-12:30;中班3:50-4:30分;早班7:50-8:30分。

  三、學習內容

  安全學習計劃和內容主要學習安全部提供的資料,政治學習內容主要學習黨委工作部提供的資料,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選學。

  四、考核辦法

  1、確保學習時間,凡未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習的考核組織者100元/次。未按規定提早20分鍾下課按未組織學習考核,提早10分鍾考核組織者50元/次,提早10分鍾以內的考核組織者30元/次。

  2、確保到會率,到會率未達到80%的連隊,考核組織者50元/次,遲到、早退考核個人10元/次,未參加學習的考核個人20元/次。

  3、確保學習內容。按照三個程序進行,一是組織者認真傳達上級有關製度及規定的學習內容;二是組織者認真總結本周隊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經驗,同時安排下周的工作;三是結合當班安全工作實際布置安全生產,對沒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學習的連隊考核組織者50元/次。

  4、確保學習質量,礦安全政治學習督察組到各隊現場檢驗學習效果及學習記錄,凡連續提出三個與當班或上班學習有聯係的問題,該隊均無一人回答正確考核組織者30元,指定員工個人回答不正確考核個人10元/題。

  XX煤礦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精神,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礦特製訂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第一條 安全辦公會議主持人

  礦安全辦公會由礦長組織召開,連隊安全辦公會由隊長組織召開。礦長、隊長外出時,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員主持召開。

  第二條 參加會議人員為礦、區領導、各隊隊長、書記、技術員、組長等。

  第三條 安全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

  (1)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學習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會議指示、規定等。

  (2)總結分析前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3)通報上次辦公會議所安排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4)對存在的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及措施,並“按五落實”的要求落實到人。

  (5)落實公司、礦布置和安排的工作,並拿出具體實施方案。

  (6)安排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標。

  第四條 安全辦公會議召開周期

  安全辦公會議原則上按以下周期召開:礦每月三次,煤連隊每旬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安全辦公會議。

  第五條 會議要求

  (1)會議準備要充分,安排要緊湊,重點要突出,目標要明確。

  (2)會議氣氛要活躍。要突出務實的作風。與會人員必須積極發言,集思廣益。對問題剖析要深刻,解決問題的措施要切實可行。

  (3)對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要具體,責任明確,有具體考核辦法。

  (4)礦要安排專人作好記錄。

  (5)會議專幹負責形成紀要,下發至各連隊。礦安全辦公會會議紀要報公司安全監察部。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製度

  1、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發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應急救援水平。

  2、一旦發生事故,現場作業人員立即撤離並報告礦調度室,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事故發生初期,現場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2)現場管理人員、員工都有參加有組織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3)事故發生後,配合礦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報告礦調度室。

  4)保護好現場,防止人為破壞現場。

  XX煤礦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及國家安監總局等七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和指導意見》的精神要求,落實管理責任,規範安全檢查程序,加大安全監督和隱患排查整改的力度,實現礦井的本質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 安全監督檢查職責劃分

  礦行政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監督檢查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礦長具體負責,領導班子中其他成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監督檢查負責,礦生產、後勤、考核幹事參與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形成安全監督檢查齊抓共管的局麵。

  第二條 安全監督檢查內容

  ㈠、現場檢查內容主要有:

  1.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隊長、安監員、群安網員、青安崗員、帶班下井人員的工作職責是否到位。

  2.礦井各係統是否完善,其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3.礦井五大災害及其它災害防治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

  4.礦井采、掘、機、運、通、防治水的各項設施的安裝及維護使用情況及存在的隱患;

  5.生產現場的勞動條件、作業環境、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的要求。

  6.要害場所、重點設備(變電所、絞車房)安全狀況及崗位人員的履職情況。

  7.現場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安全教育,特殊崗位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8.作業規程、技術措施、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發現並製止現場“三違”行為。

  9.現場工程質量情況。

  第三條 安全監督檢查周期

  1、礦每月至少組織二次安全大檢查。

  2、每月進行一次總回風巷檢查。

  第四條 安全監督檢查方式

  ㈠、定期檢查:按照上述規定的時間周期及特殊日期(如節假日等)的檢查。

  ㈡、重點檢查:重點區域、重點工程、重點人員等進行檢查,包括按上級要求所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參與上級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

  ㈢、專項檢查:對煤礦各專業、主要係統、重大問題、重要工藝等進行檢查。

  第五條 安全監督檢查要求

  ㈠、各單位必須按照本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辦法或細則,使安全檢查製度化、規範化。

  ㈡、安全大檢查礦由主要領導或指定副職組織,配齊各專業人員,要有重點、有針對性。檢查人員必須嚴肅認真,以高度負責和態度對待檢查,檢查要細。作風要實,不走過場,把握標準,原則性要強。

  1、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出井後下達“安全隱患整改表”,對發現的主要隱患要下達“安全監察意見書”;對檢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析原因,製定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對重大隱患和“三違”人員進行處罰。

  2、隱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現場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則要采取處置措施,落實製定整改方案、落實人員、落實時間,並做出妥善安排。發現威脅人身、設備、礦井安全的隱患必須及時采取停產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措施,進行停產整頓,做到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3、每次檢查要作好記錄,檢查後與被檢查連隊交換意見,並將安全隱患整改表交被檢查連隊負責人簽好字,並發安全隱患整改表,作整改及複查的依據。

  ㈢、認真做好日常安全檢查

  1.礦領導和工作人員下井巡回安全檢查應做到製度化、經常化。保證日常巡回檢查不間斷。

  2.巡回檢查要遵照以下“七字”原則:

  ⑴、“查”:全麵細致的檢查。檢查時按標準、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

  ⑵、“幫”:出主意想辦法,幫助現場作業人員解決問題。

  ⑶、“停”:發現威脅人身、設備、礦井安全的隱患,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

  ⑷、“追”:屬於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造成的隱患要追究責任,責令改正。

  ⑸、“回”:回頭複查。對安全隱患要發現一處整改一處,並及時回頭複查。

  ⑹、“蹲”: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派人蹲守,抓住不放,督促整改。

  ⑺、“處”:對“三違”行為要嚴肅查處。對處理有障礙或認識不統一的問題,提請有關領導及時處理到位,不把問題懸而不決。

  XX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

  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結合礦井實際,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堅持在“防”字上下功夫,在“嚴”字上抓落實,在“狠”字上促整改。為抓好我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寶煤公司安全隱患排查實施細則,進一步推進我礦安全生產和質標工作上新台階。

  二、安監組要將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反饋給有關連隊及礦領導,屬頂板問題提供給采、掘、安全礦長,屬機電運輸問題提供給機電和運輸礦長,屬“一通三防”問題提供給安全礦長和總工程師,嚴重威脅安全的問題要及時向礦長、書記報告。

  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製度:

  1、安監組對各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特別是重大隱患負有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定期監察和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監督的職責。

  2、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專職、群安、青安、安全小分隊的作用,組織檢查和排除各種隱患。查出的隱患由安監組登記建檔。

  3、礦領導、安監員下井必須對所經線路及作業場所的安全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當班出井必須到信息辦填寫安全信息卡,並對隱患提出整改辦法和時間規定,否則,不計下井出勤。

  4、安監組對信息卡上的隱患,必須在當班分類,分單位填寫隱患整改通知單,一式三份(隱患單位、安監組、信息辦),交整改單位負責人簽字。

  5、各隊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必須按要求認真組織對隱患整改。特別是重大隱患需礦井或作業場所停產整頓的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統一負責,製定停產整頓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6、凡是涉及到兩個單位的問題,由分管礦長會同雙方負責人,共同研究協商解決好,不得互相推卸責任,拖延整改,否則,造成事故要追究拖延單位負責人一切責任,除追查處罰外,另取消季度內一切安全獎金。

  7、本隊範圍內解決不了的重大問題,提交礦安全辦公會研究決定。

  8、經礦安全辦公會決定執辦的提案,執辦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將執辦情況在限期內向安監組報告。特殊情況不能在限期內完成的,必須在限期內向安監組提交特殊原因的書麵材料,由安監組落實。

  9、安監組根據隱患整改措施和時間規定,布置安監員到隱患地點跟蹤複查,並在規定時間內將隱患整改情況反饋信息辦,對在規定時間內未整改的隱患,處罰簽字人每條50元,繼續責令限期整改,對限期仍不能整改的,加倍處罰,以此類推,直到整改好為止。

  10、上級及公司安全大檢查所查出的問題,各隊必須開好專題會議,認真落實,限期整改,安全礦長、安全專幹(組長)按隱患排除的辦法落實到人,簽字後在次日內報安全監察部和分管的業務部門和領導,否則每次考核安全專幹(組長)各30元,各隊安全隱患月整改率不得低於90%,否則給隊長處以200-500元的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11、各級管理人員、井下帶班人員和安監員必須認真督促各單位的隱患整改,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作業,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好後,向礦申請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後,方能生產。並向礦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

  12、礦每月組織二次安全大檢查,做到自查自糾,並將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報安監組備案,安監組負責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13、安監組每月4日前將上月和每季結束後4日內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整改情況向公司安監部提交書麵報告,報告應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對重大隱患,報告要包括產生重大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等內容。

  14、由於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而造成事故的除追查處理外,另給簽字人和複查安監員50-100元/條罰款。

  事故報告和分析處理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責任追究,防止和減少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是指各類煤礦(包括與煤炭生產直接相關的煤礦地麵生產係統、附屬場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第三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根據國務院授權,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調查處理。

  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的事故按照事故等級劃分,分別由相應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未設立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履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職責。

  第二章 事故分級

  第四條: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02manbetx.com 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五條:事故中的死亡人員依據公安機關或者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確定,重傷人員依據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確定。

  第六條: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

  (一)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含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二)善後處理費用,含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賠償費用;

  (三)財產損失價值,含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第七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統計直接經濟損失。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的事故,事故發生單位為省屬以下煤礦企業的,其直接經濟損失經企業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審核後書麵報組織事故調查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事故發生單位為省屬以上(含省屬)煤礦企業的,其直接經濟損失經企業集團公司或者企業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審核後書麵報組織事故調查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特別重大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八條: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後的傷亡人數重新確定事故等級。

  第九條:事故搶險救援時間超過30日的,應當在搶險救援結束後重新核定事故傷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重新核定的事故傷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與原報告不一致的,按照重新核定的事故傷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確定事故等級。

  第三章 事故報告

  第十條:煤礦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煤礦負責人;煤礦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第十一條: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上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較大事故以上等級事故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接到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上報國務院。

  第十二條: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接到02manbetx.com 報告後,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同時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第十三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單位全稱、所有製形式和隸屬關係、生產能力、證照情況等);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類別(頂板、瓦斯、機電、運輸、放炮、水害、火災、其他);

  (四)事故的簡要經過,入井人數、生還人數和生產狀態等;

  (五)事故已經造成傷亡人數、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六)已經采取的措施;

  (七)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以上報告內容,初次報告由於情況不明沒有報告的,應在查清後及時續報。

  第十四條: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或者續報。

  事故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有關單位應當在發生的當日內及時補報或者續報。

  第十五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

  第四章 事故現場處置和保護

  第十六條: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規定,有關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事故發生地有關人民政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證據。

  第十八條:因事故搶險救援必須改變事故現場狀況的,應當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麵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搶險救災結束後,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應當及時向事故調查組提交搶險救援報告及有關圖紙、記錄等資料。

  安全舉報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礦井安全生產的群眾監督,鼓勵舉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製止和懲處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其發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有關安全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向礦井調度室和安監部舉報,舉報人可以采取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網絡等方式舉報。

  第三條 受理的舉報調查屬實的,由安監部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和單位進行處理,由安監部負責報有關領導批準後,獎勵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獎勵金額依據舉報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給予300-5000元的獎勵。

  第四條 舉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1、 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單位或對事故情況弄虛作假的行為。

  2、 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單位。

  3、 危害國家、集體利益,影響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行為。

  4、 管理人員及班組長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工作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行為。

  5、 礦井“一通三防”、安全供電、防治水等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單位。

  6、 生產現場有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整改的行為。

  7、 礦級領導未按規定跟班帶班作業、下井檢查的問題。

  8、 員工違規作業的現象和問題。

  9、 安監員失職、瀆職、違法亂紀問題。

  10、 舉報礦井及地麵生產違規違法組織生產的。

  11、 舉報其它事項,經礦井認定為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者。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是責任單位或安全檢查未被發現,或者雖然發現但未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的。

  第五條 調度室、安監部值班人員必須按照《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嚴重“三違”舉報登記表》的內容要求接聽、記錄;並將收集到的有關舉報材料當天報安監部,由安監部核查、督辦、確認舉報事項,確保每一項舉報均能在30日內辦結,以鼓勵全員參與,促進安全生產。

  第六條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第七條 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給予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勵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書麵委托其他署名人領取。

  第九條 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後,應當在6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安監部領取獎金,逾期未領者,視為放棄權利。

  第十條 舉報獎勵由安監部負責落實,安監部根據舉報實際情況製作獎勵表,經相關領導簽訂審核後進行兌現。

  第十一條 相關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並為其保密。舉報人要求答複的,應當及時將核查處理的結果用適當的方式向舉報人反饋,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XX煤礦成本管理辦法

  礦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礦長、書記任組長。其他領導為成員,具體製定成本規劃,成本管理製度,成本管理監督工作,在實施成本管理過程中,下設成本執行小組,生產幹事任執行小組組長,材料員、設備管理員、電力管理員、坑代管理員、回收員、考核員、後勤幹事為成員,對成本進行台帳管理,巡回檢查井上井下各單位的材料出入,設備退租、支柱退租、電力消耗、回收材料的複用,回收率、火工產品、風筒等所有材料丟失及消耗,並定期向成本領導小組彙報成本情況。

  一、成本計劃的製定

  1、按公司承包方案製定礦當月生產成本計劃,建立材料領用台帳,詳細按產量、進尺計劃分配到各隊,形成申請材料領用及發放的依據。

  2、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製定合適的支護、運轉材料成本計劃,嚴格控製兩用材料及可回收複用的材料計劃。

  3、在生產過程中,采麵、當頭發生變化,執行小組及生產單位向礦成本小組申請變更成本計劃,變更台帳金額,控製材料的流失。

  4、機電材料考慮回收複用,按公司材料計劃下浮的20%下達到隊,常用材料按公司材料計劃下浮15%下達到隊。

  二、成本的發放與監督

  1、各單位必須由隊長向礦執行小組,材料員提出材料申請,材料員根據下達的材料金額,結合生產進度,開出材料領用單據。

  2、礦任何單位的材料領用據,首先必須經本隊隊長簽字後,再經分管礦長審報簽定後,兩用材料必須經礦長審報簽字方可領用,否則單據無效。

  3、成本執行小組對材料進行不定期檢查,一經發現領用材料與單據材料不符合,差額部分追究單位責任員,並按原價全額賠償到個人,對於地麵材料,要建立有二人以上的領用簽字手續。

  4、成本執行小組有權對任何單位的材料情況進行清點,核實和追究。

  三、成本執行小組的分工合作製

  1、成本執行小組成員必須堅行原則,實事求實,不準弄虛作假,不準虛報瞞報,不準避重就輕資料不實。

  2、成本執行小組成員,不但要搞好本職分工責任,還負有成本管理的排查責任。

  3、機電部分由設備管理員、電力管理員負責,除設備退租、電力抄表外,同時要抓包機組部分的電纜管理及溜子中間部份的租賃丟失管理。

  4、采麵部分由坑代員、回收員、驗收員負責,除支柱退租,工作麵上下兩巷及報廢巷的金屬回收、木質和其他回收率外,還要抓采麵電纜、油泵主管、支管、油槍、鏈條、槽板、卡子、機組刀子、機組電纜接頭的管理及消耗。

  5、掘進部分由生產幹事、材料員、驗收員負責當頭、錨杆、工字鋼棚、木質支護材料、絞車鋼絲繩、通風設施及風筒等消耗及報廢。

  6、各成本組要建立相應的台帳和丟失、報廢台帳以及有關考核台帳,月底統一製表彙報給礦成本領導小組,由礦成本小組審核,交後勤執辦到隊和個人。

  7、成本執行小組每月不少於兩次的成本情況分析會,並對成本管理執行差的單位進行通報,並對責任人處一定的罰款。

  四、成本兌現

  1、工字鋼、木質支護材料、滾動材料、煤質由成本領導小組根據執行小組的製表彙報,結合生產的實際情況,對超虧部分由礦成本小組做出的酌情考核兌現決定。

  2、允許消耗部分:機電電纜2m/萬噸,溜子電纜3m/萬噸,電煤鑽線5m/萬噸,風筒煤巷1個100m岩巷2個/50m。

  3、考核對象

  隊長、書記、技術員、值班隊長、機電驗收員、搬運隊長、機組司機、維護工、運料工、連隊工資總額。

  4、兌現額度

  常用材料、火工產品、設備租賃、支柱租賃超一罰一,在結算工資中兌現。

  電力:超過部分按0.3*80%分到生產隊、包機組60%-40%承擔,並兌現到個人。

  電纜:電纜計劃-允許消耗-實際數=虧損部分,回采承擔40%,包機組60%(按原價),電煤鑽電纜全部由回采隊負責全額,電煤鑽線在上、下安全出口10m外盤旋好,工作麵電纜必須撥在支柱第一排,否則每發現一次按埋電纜計算全額賠償。

  5、電纜接頭,萬噸允許2個,超過一個接頭200元,包機組彙報罰回采結算額,包機不彙報罰給包機組。

  6、回采工作麵,丟失槽子一塊,按原價100%賠償,鏈條、刮板丟失罰回采隊20%,包機組80%,工作麵丟鏈條45元/付罰回采隊,運道丟鏈條包機組全額賠償。

  7、油泵主管、支管3根萬噸,主管萬噸2根,油槍萬噸3把,超過部分隊長、書記、值班隊長賠30%,維護工20%,員工50%落實到個人。

  8、機組刀子:120把/萬噸,超過全額賠償,隊長、書記、維護工50%,計件工資總額50%。

  9、金屬棚回收率:60%以下不支付任何工資,並處丟失200元/根罰款,70%以下按丟失50元/根,80%以下按丟失30元/根罰款。

  10、木質回收率達到70%,否則按15元/根扣到個人。

  11、掘進錨杆丟失1根按38元。

  12、風筒領用:接風筒需掘進當班值班隊長簽字,當頭丟失風筒掘進原價賠償,其他地方丟失風筒由通護隊全額賠償。

  13、成本執行小組巡查發現有亂丟,亂埋的材料,由相關單位按原價賠償,落實到人。成本按公司2012年承包方案及管理製度執行。

  XX煤礦電力管理辦法

  為規範電力管理程序,搞好電力管理,降低電力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礦設電力管理員一名,負責礦年、月度電力計劃的製定和下達,電力的日常管理、考核、電力費結算工作,礦電力主管單位為機電隊、機電礦長為電力主管負責人。

  二、礦賦予電力管理員對超過電力計劃的用電單位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對用電單位進行用電監督和管理的權利。

  三、采掘隊的月度電力計劃根據當月生產計劃由電力管理員下達。

  四、電力管理員要建立各單位用電台帳,對采煤隊電力要按班考核,每天將電力費考核報表送後勤組,後勤組長要每天把超過計劃電力費考核到班組,電力管理員要將考核情況及時後反饋給用電單位。

  五、采煤隊電力費實行聯產承包,采煤隊電力費=產量*電力單位成本,電力費按:采煤隊60%,包機組40%的比例共同分擔。

  六、采煤隊電力費按超一罰二,降一獎二的對等原由進行獎罰,采煤隊和包機組按60%和40%的比例分享,承擔獎、罰金額。

  七、礦當月電力超過計劃,機電隊應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否則,按超過計劃額的20%罰機電礦長,對上述人中的考核由後勤組長負責。

  XX煤礦風筒管理辦法

  為搞好“一通三防”工作,規範風筒管理程序,提高風筒利用率,降低材料成本,製定本辦法:

  一、由通護隊材料員負責全礦的風筒管理,風筒管理員有權對通護隊和掘進隊損壞、丟失風筒給予處罰的權利。

  二、風筒統一由通護隊領取、保管、運送、加接、維護、清洗,領新風筒必須經礦材料管理員開票,礦長簽字後方可領取,否則按20元/個處罰。

  三、掘進當頭開工前,由通護隊將風筒按至開門點,並由掘進隊長清數後簽字認可,以後,當頭由通護隊風筒工加接風筒,掘進隊隊長或當班值班隊長簽字驗收,每月底巷道貫通後,礦成本管理員會同通護隊及掘進隊長現場清數、驗收,風筒損壞報廢或減少、丟失的風筒由掘進隊原價賠償。

  四、每月初月底對通護隊的庫存和備用風筒進行清理點數,並與上月的庫存數加領用數加退出數核對,否則丟失部分由通護隊原價賠償。

  五、掘進當頭對穿後,當頭所使用的舊風筒必須在二天內及時退出地麵庫房,否則,按推遲一天罰通護隊隊長、書記5元/個,不全部退出,丟下的風筒由通護隊原價賠償。

  六、退出的舊風筒必須及時清洗,對爛了的風筒要及時修補,如發現沒有補的風筒進行作業點,罰通護隊隊長20元/處。

  七、掘進隊對使用的風筒必須要愛護好,不準隨意將風筒劃爛和埋掉,凡發現一處風筒劃爛,罰該隊50元/處,劃破口子按10元/處罰款,埋一個風筒按原價賠償,從當月工資中兌現。

  八、風筒管理員必須要對全礦的所有的掘進所使用的風筒要建立台帳,進退數要與帳麵符合。

  九、風筒由通護隊派專人到指定地點將風筒接到位,但必須由掘進當班值班隊長簽字,凡風筒出口與當頭的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罰通護隊長、書記100元/次,通護隊布置了,但接風筒的沒有接到位,罰責任人100元/次。

  XX煤礦工字鋼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礦工字鋼的日常管理,杜絕丟失,加強回收複用,確保巷道支護材料的及時供應,特製定本辦法:

  1、礦坑代員要對井下各巷道和工字鋼建立好使用台帳,並繪圖標示工字鋼的所在位置及數量,做到準確無誤。

  2、回采工作麵上、下巷道的工字鋼棚必須編號,每周對回收情況進行清點驗收,回采對回收的工字鋼定點碼放整齊。

  3、回收組及時將清點後的工字鋼運出交地麵庫房,坑管員清點驗收,變形的工字鋼及時加工,清點後進庫,凡運輸途中丟失由回收組全部賠償。

  4、凡掘進隊因生產需要到回采隊運工字鋼必須由掘進隊長、回采隊長、回收組長、礦坑管員共同清點組收進賬,否則就視為回采隊丟失,全部賠償,掘進隊私自到回采隊運工字鋼就為偷盜論處,全部賠償。

  5、回采隊嚴禁使用工字鋼到工作麵抬棚,否則按50元/根考核,並責任立即退到指定地點,否則按丟失賠償。

  6、嚴禁使用工字鋼接頂、卡幫,否則按原價賠償,並追究該隊隊長責任。

  7、礦坑管員對掘進使用的工字鋼每旬進行清點,月底統計,使用數必須與領用數相符,否則每少一根按購價全額賠償。

  8、掘進隊在施工過程中報廢的巷道,工字鋼棚必須及時回出,否則按丟失全額賠償。

  9、工字鋼管理台帳必須認真填寫,凡帳目不清造成工字鋼管理混亂給予坑管員罰款1000元,凡庫房丟失的工字鋼一律由坑管員負責賠償。

  10、工字鋼棚的回收率必須達到要求,62采區為95%,44采區為90%,403采區為98%,每多回或少回按購進價給予獎勵或罰款。

  11、對偷盜工字鋼買賣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並聯掛考核隊長、書記各500元,隊長、書記參與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

  XX煤礦坑代用品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坑代用品的管理,減少丟失,穩定回采隊伍,嚴格控製坑代租賃費用,降低成本,確保經濟效益的提高,特製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礦成立坑代用品管理領導小組,由礦長任組長,生產付礦長為付組長,采掘隊長、書記,回收組長、驗收員和各回采坑代管理員為成員。

  二、管理製度

  1、各回采隊支管工負責支柱的數量、支柱的清點、支柱的領退、地麵支柱的管理。

  2、礦配備1名責任心強,工作紮實的專職坑代管理員,礦專職坑代管理員必須建立各隊坑代用品台帳,並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各隊支柱管理和其他坑代用品的使用情況,每周對各隊支柱數量進行清點一次,將清點結果如實上報回采付礦長和礦長,如清點數與清點數不符合時,應及時組織複查。

  3、各回采隊必須按規定配備好支柱管理工,支柱管理工要堅持現場跟班把關製和日支柱數量清點製。

  4、礦坑代管理人員和驗收員每月底對各掘進隊領用的工字鋼及各種錨杆、鋼帶、鋼絲網等坑代用品進行一次全麵清理,登入台帳,凡發現工字鋼和錨杆的使用數和庫房數與領用數不相符時,及時通知掘進付礦長和礦長進行追查處理。

  三、管理製度

  1、每月上旬由生產付礦長和機電付礦長組織召開一次坑代管理專題會,總結上月坑代管理工作,並通報坑代獎罰情況。分析造成支柱、頂梁、兀梁丟失的原因,落實責任,對丟失嚴重的單位寫出公開書麵檢討,並進行經濟處罰。坑代管理會議,要有會議記錄。

  2、礦調度室必須建立回采支柱清點牌板,礦坑管員將日清點數如實填寫,並將各隊支柱清點情況以報表形式填寫,由回采隊長、回采付礦長簽字後交礦長。

  3、各采、掘隊班前室要建立坑代用品清點牌板,隊支管工每班將支柱清點數填在牌板上,各回采隊上、下巷道必須設立清點牌板,分類碼放,注明工作麵各地點的支柱使用數,否則考核責任人20元/次。各掘進隊當月每次領用的工字鋼、錨杆登入牌板和本隊台帳,既使本隊中工了解成本情況,又可以使大家互相監督防止丟失,真正做到人人心裏有一本帳,個個當家都理財。

  4、建立並執行好清點製度,礦每周清點一次、隊每天清點一次,並填寫好清單,建立台帳,參加清點人員必須簽好名。

  5、為使坑代管理工作有序進行,新接替工作麵必須將需要的液壓支柱配備計劃(數量、型號)由隊長或技術員用書麵形式提前一個月如實報礦總工程師,礦總工程師審核後交後生產部和機電部,並通知機修廠按計劃數量、型號準備待領,掘進巷道所需工字鋼、錨杆、鋼帶、鋼絲網的數量、規格型號必須在上月20號前將計劃報送礦總工程師,礦總工程師報送供應部按計劃數量、規格型號準備貨源待領。否則推遲一天或未報計劃影響接替由各隊負責,並對該對技術員處罰50-100元,正常生產的采煤的工作麵,需增補支柱時,連隊必須提前三天填寫領用單與生產技術部聯係,以便生產技術部及時與機電部聯係貨源,否則影響生產由該隊隊負責。

  6、回采隊運出地麵的支柱必須根根都有三用閥,每少一個三用閥考核該隊30元/個,連隊需要更換三用閥,必須以舊換新。

  7、凡是地麵和其他單位工作地點發現有人私自運送、私卸或變賣液壓支柱或工字鋼時,以偷盜行為論處,當事人按原價賠償,並聯掛隊長200元/次。

  8、為連隊支柱積壓,提高支柱周轉使用率,各采煤隊壞支柱必須做到及時運到地麵修理,凡井下壞支柱超過60根以上,罰隊2元/根,由隊長、支管要承擔,並限期退出,逾期不退出者加倍處罰。

  9、井下除采麵上、下安全出口20米超前支護外,任何地點不得使用液壓支柱(除專題報告生產付總經理同意外),否則按每根支柱5元/日考核使用單位,掘進隊需使用液壓支柱時,必須經生產技術部及有關單位現場辦公鑒定,在使用前五天提交專題報告報生產付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使用,但使用的支柱租金由該隊承擔。

  10、隊與隊之間調運支柱,必須有礦、隊坑代管理員在場清點,當場辦理好清退手續,礦坑管員必須將調運數量報生產付礦長增減該隊支柱數量,並及時通知機電部坑代管理員修改台帳,否則按原台帳數考核。

  11、各回采隊到機修廠領退支柱時,必須有公司、礦、連隊坑管員、機修廠有關人員一同清點,雙方作好原始記錄,並互相簽名留底備查。

  12、各回采隊必須配齊支柱管理專用工具,隊支管工必須攜帶工具和支柱清點手冊上崗,否則考核責任人10元/次,隊支管工必須與當班員工同進同出,並與下班的支管工實行手交手交接班,一起清點上班或本班支柱數量,並在對方的支柱清點手冊上互相簽名,若發現數目與上班不符時,及時通知當班值班隊長或隊長,再次組織檢查,若丟失支柱屬實,及時上報付礦長和礦坑代管理人員,並由礦回采付礦長及時組織該隊隊長、當班值班隊長、當班支管工進行追查、分析、落實責任,將支柱罰款直接考核到當班責任人和當班有關人員。工作麵的壞支柱由跟班支管工及時退到指定地點,否則考核當班支管工2元/根。

  13、工作麵任何時候不允許有空載和倒地支柱,風巷、運道支柱必須直立成堆碼放整齊,不得有倒地和零散支柱、頂梁,每發現一根(塊)考核上班支管工或值班隊各1元/根。

  14、掘進巷道完工後,回采工作麵開采前,由生產付礦長組織礦坑代管理員、回收組長、采掘隊隊長一同對上、下兩巷的坑代、支護材料分類進行清點登入台帳,作為今後回采隊和回收組收複用的依據。

  15、回采工作麵收尾時,剩餘巷道的工字鋼由回采付礦長組織該隊隊長、回收組長一同清點,辦理好移手續,作為對回收組今後回收、考核依據。

  16、工作麵采高在1.3米以上或工作麵傾角大於25度時,所有支柱必須聯鎖,否則考核作業人員2元/根,無聯鎖鋼絲繩考核該隊隊長2元/根。

  17、工作麵頂梁必須全部打在頂板上,嚴禁頂梁倒地,每發現頂梁倒地,給予當班值班隊長、支管工各罰款0.5元/塊,嚴禁使用頂梁接頂、卡幫,凡發現頂梁接頂、卡幫罰該隊隊、當班值班隊長、當事人各50元/塊。

  18、嚴禁單獨作業,放頂必須有2人以上作業,否則考核當班值班長和作業人員各50元。

  19、為防止支柱丟失,各隊縮運道溜子前必須清理兩幫餘煤餘矸,否則考核50元/次。由當班值班隊長、支管工、作業人員承擔。

  20、工作麵上、下兩巷放頂必須及時,都不能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否則因垮巷或衝矸造成支柱和工字鋼被埋,除及時組織人員將支柱翻出外,交對回采隊長、整修班值班隊長按責任分別給予50-200元的處罰。

  21、礦坑代員發現回采工作麵當月支柱、頂梁、兀梁丟失率超控,應及時彙報,由生產付礦長組織召開好追查分析會,分析原因,落實責任,考核到位,使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吸取教訓。

  22、采麵因地質變化,對高度不適應的支柱必須及時調換退出,為使支柱不丟失,放頂前要掛好擋矸簾,防老塘竄矸堆積行人道,造成埋支柱,凡有一處竄矸考核當班值班隊長和該組作業人員各20元/處,餘煤必須清理幹淨,否則考核按500~1000元考核到隊。

  23、垮頂、漏頂所埋支柱未全部翻出之前,嚴禁生產,翻完後由礦坑代管員清點確認後向生產付礦長彙報,經現場鑒定後方可恢複生產。

  24、支柱丟失率為3%。兀梁丟一賠一。

  25、值班隊長、支管工按超丟一根50元的賠償進行處罰,該隊隊長、書記每超丟一根按40元的賠償進行處罰,上述賠款如果數額較大時,其工資按最低生活保證金發放。

  26、各隊丟失支柱的賠款員工按每根10元進行處罰,若丟失數目較大時,該隊員工當月支柱賠款到100元/人止,剩餘部份轉作下月賠款,兀梁丟失按上述賠款標準減半進行賠款。

  27、支柱使用費:支柱使用費在該隊支柱丟失不超控的情況下按工作麵的實際計劃數,當月每根按1.5元獎勵該隊,閑置支柱不得獎,並按規定收取閑置支柱租賃費。

  XX煤礦關於局扇、潛水泵、耙矸機及小電車使用的硬性規定

  為了更好地執行集團公司的低成本戰略,降低成本消耗,經礦務會研究決定,製定以下硬性規定:

  1、各隊使用的局扇、潛水泵、耙矸機必須經常檢查、維護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各隊對上述設備檢查情況要有記錄。

  2、局扇必須安裝在規定區域及頂板完好的地方,如因安裝不善被頂板矸石或小機車撞壞,由責任單位負責按原價賠償。

  3、潛水泵的安裝必須用籮筐之類的篩子用具擋住煤渣,司機每班必須對水泵周圍的泥煤渣子清理幹淨,如因煤渣堵死造成燒壞,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4、耙矸機的使用必須按措施規定進行操作,齒輪箱要定期進行注油,卡軌器必須緊固好,上好護欄,使用好手柄,每班必須檢查好才能開車,如因檢查不到位,操作不當或未加油造成燒壞,由責任單位、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5、小電車必須定期維護、修理,每天按要求加酸,小電車牽引礦車數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小電車運行線路的巷道支護、軌道質量必須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小電車的警鈴、燈、雨棚、刹車必須齊全可靠,否則不準開車。由於人為因素或超負荷運行造成小電車損壞的,必須按修理單價賠償。造成小電車報廢的,必須按原價賠償。

  6、凡上述設備修理必須經機電、掘進礦長、總工程師及考核員對設備損壞情況與修理單位進行損壞程度鑒定,其損壞結果報礦長,由礦長對設備修理費用簽字,才能生效。

  XX煤礦煤質、餘煤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我礦采掘煤質管理,不斷提高產品毛煤質量,達到全礦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特製定如下管理考核辦法:

  一、回采工作麵必須加強頂板管理,有假頂的工作麵就采取行之有效的托頂措施,各回采工作麵必須執行“三揀四不上”、“炮眼三不打”等製度,違反者每次扣當班煤量50-100噸,另處罰隊長100元,如員工不按規定作業,扣違反者當班計件工資的30%。

  二、工作麵變化帶,處理垮漏頂,處垮落的假頂或過薄煤帶等特殊地帶時,應由技術員製訂相應措施,安排專人及時超前,做到矸子不入溜子,否則發現一次罰隊長50-100元。

  三、鬥口、各采區在使用前必須裝好合格的格篩,否則考核機電、大修隊隊長及本隊技術員各100元,並限期內整改好,格篩每月由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組織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時應及時修理或更換,凡煤車中出現有300mm的矸石塊時,該車煤不計量,如有隊當月含矸率超過規定值,嚴格執行超一罰二。

  四、使用割煤麵的單位,如工作麵遇到地質變化,機組嚴禁割頂底板,否則考核當班值班隊長、機組司機50元/次。

  五、各回采隊采煤班必須安排專人攉淨老塘餘煤,否則按計算煤量的兩倍扣除本班產量,另處罰當班值班隊長50元的罰款。

  六、工作麵上、下巷道水溝必須暢通,運煤係統的水溝要有專人負責疏通,否則一次罰款該隊隊100元,皮帶溜子等轉載點及機組的噴格霧降塵裝置,要做到停機則停水,掘進上山嚴禁用水衝煤,凡治水不力而造成出水工業區的,所出水煤計量外,另考核該隊隊長100元。

  七、掘進半煤巷的當頭,都要實行分裝分運(工作麵補掘巷必須實施煤矸分裝、分運或將矸石置於藏矸石洞中),否則一次考核該隊隊長、書記100元,所出的混煤不計量。

  XX煤礦支柱管理辦法

  1、各回采隊配備一名專職支柱管理員,每天按時填寫好日報表,月更換三用閥60個以上,以舊換新,否則按5元/個處罰。

  2、礦坑代員,每周對全礦各回采隊支柱使用數清點一次,並及時向分管領導以表格的形式報告使用情況,每少一次罰款50元。

  3、各隊技術員分月製訂各回采隊支柱配備計劃,並與公司有關部室涵接好,及時供應支柱,以免影響質量及安全生產。

  4、工作麵上風巷備用支柱不得超過30根,每超一根考核該隊隊長5元。

  5、各隊裝運新、舊支柱必須安排專人跟車到指定地點,

  丟失支柱責任者照價賠償。

  6、下安全出口嚴禁堆放支柱,且必須退出工作麵50米以外,否則考核支管工5元/根,壞支柱超過30根未退出地麵,否則按每天5元/根考核隊總工資,同時隊長、支管工各罰50元。

  7、各回采隊每月所丟失的支柱除按公司考核外,礦將考核隊長、隊支管工,礦坑管員50元/根,書記、技術員按隊長的80%考核。

  8、凡工作麵出現倒地支柱,按每根20元考核該班計件工資,另當班班長考核5元/根。

  9、各班老塘餘煤必須攉幹淨,整修班回柱放頂必須及時,凡工作麵切頂線以外進入老塘的支柱全部視為丟失支柱,由該班全價賠償。

  10、工作麵切頂線不得有頂板矸石衝過切頂線最後一排支柱,否則按50元/處考核責任者。

  11、各回采隊工作麵所有的支柱不得空載,62采區、42采區的工作麵支柱全部用鋼絲繩聯好鎖,壞支柱應及時退出工作麵,如因責任未落實,造成丟失支柱或傷人,給予責任者罰款100-300元。

  XX煤礦材料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材料管理,規範材料領用審批程序,杜絕丟失,減少浪費,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經礦領導辦公會研究,重新擬定《XX煤礦材料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行。

  一、 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管理條理化、規範化,取得效果,礦成立材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 長: 礦長、總支書記, 付組長:生產礦長

  成 員: 礦副職、材料員、生產、後勤、考核幹事。

  二、 責任落實

  關於《XX煤礦材料管理辦法》,其主體責任落實由各隊長(或支部書記)、分管礦領導、采區區長、礦長、書記、專職材料幹事等人共同負責材料的日常管理和督查督辦材料的回收複用工作。

  三、 審批程序:

各隊材料申請單,三個采區:經隊長 采區區長 礦長或者書記審核簽名,材料幹事方可開出材料票;

礦直管隊:經隊長 分管礦領導 礦長或者書記審核簽名,材料幹事方可開出材料票,否則,礦材料幹事有權拒絕開票。凡違反規定開出材料票,考核材料幹事50-100元/次。

  凡到物質供應部的材料領用票,無礦材料幹事專用章和礦長或書記的簽名,公司物質供應部有權拒絕材料發放。同時,請物質供應部每天反饋材料票清單,便於礦裏每天建立台帳。

  四、《XX煤礦材料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1、礦材料管理幹事,根據礦材料管理領導小組的意見,負責下達礦年度、月度材料計劃,每天開材料票;負責有關材料領用,對外聯係配件加工;負責材料的日常管理和控製;負責提出各隊材料費用獎罰考核資料;負責每日、每周、每月材料台帳和月度統計報表。凡每月未建立材料台帳和《月度統計報表》,考核100-200元/次。

  2、礦材料領導小組付組長、礦總工程師,每月1日前負責下達各隊材料計劃,提供各隊下月現場作業的有關技術參數,同時指導幫助材料幹事基礎管理工作。

  3、礦分管領導和采區區長,按照礦下達到隊的材料計劃,要加強責任範圍內材料領用的過程管理,切實抓好督查督辦工作,切實抓好 回收複用工作。

  4、機電方麵的材料,歸口機電隊統一管理。機電材料員要建立材料台帳和領用台帳。其他各隊需要機電材料,按照審批程序到機電隊辦理手續領取。機電材料員不按照審批程序發放材料,考核100-200元/次。

  5、礦材料幹事,要積極主動了解各隊生產現場情況,材料供給以滿足生產為原則,特殊或者大量供給材料,必須經礦長或者書記批準,方可開票,嚴禁各隊超進度計劃領用材料,否則,考核材料幹事100-300元/次。

  6、每周一礦調度會上,礦材料幹事要通報上周各隊材料領用情況,每月要統計各隊材料計劃與實際領用情況的《月度統計報表》,經付組長(總工程師)審核簽名,礦長,書記閱簽,送後勤組作為當月工資結算依據。

  7、各隊開出的材料票,礦考核幹事要主動到井口督查,守井口 值班人員要核實並作好記錄,運料工要簽名,方可下井。材料到達目的地,經當班隊級管理人員驗收後方可卸車。因督查不力,責任未到位者,考核考核幹事、井口值班人員30-50元/次。

  8、從礦到隊要建立材料管理台帳,做到帳、物相符,地麵、井下材料要分類碼放整齊,否則,考核隊長、書記各50-100元/次。

  9、各隊領用舊材料,必須按照審批程序開票,憑票再到廢舊物品倉庫或回收組領料。凡沒有按照審批程序發出材料,考核庫管員和相關責任人30-50元/次。

  10 、凡高壓油管、鋼釺、各種專用工具,如:鑽頭、鑽杆等材料的領用要以舊換新,否則,不準開票,丟失率控製在5%以內。礦材料幹事要嚴格控製,特殊情況必須向總工程師彙報同意方可開票,否則,考核30-50元/次。

  11、各隊領用材料,凡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者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被盜、丟失,視情節嚴重,礦予以追查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司保衛部處理。

  12、各采、掘隊要加強炸藥、雷管的管理,嚴格按照公司物資供應部下發的管理製度執行。每月由後勤組長根據公司物質供應部出具的數據負責考核到班組和個人。

  13、各隊當月節餘的材料費可轉到下月使用。凡當月超計劃領用材料,按超一罰一的辦法,由後勤組根據材料幹事提供的《月度材料統計報表》從當月結算工資中扣除(超支材料費用由隊委領導班子承擔50%,本隊員工承擔50%)。

  14、各級管理人員和廣大員工要樹立成本意識,要精細管理,努力做到以最低的成本創造最好的效益。凡各隊當月材料節餘,按節餘材料金額提取20%獎勵到隊。全礦當月材料節餘,獎勵材料幹事200-300元,獎勵考核幹事、後勤幹事、生產幹事各150-200元。

  五、本辦從2012、1起執行。

  XX煤礦材料預控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材料管理,強化材料領用規範化、製度化,有計劃的應用材料,確保生產,保證安全。特製定材料消耗領用預控管理辦法。

  一、礦成立領導小組

  1、組長:礦長、書記。

  2、付組長:各分管礦長及采區區長。

  3、成員:後勤幹事、礦材料員、礦驗收員、考核員。

  二、材料領用及管理辦法

  1、礦設立材料領用申請表及預控台帳本(附後)

  2、礦設立一名專職材料驗收員,負責全礦支護材料清點和登記。

  3、礦設立1名兼職技術員,負責下月材料計劃預算,後勤負責審核,並在30號前發送到各隊及礦材料員。

  4、礦材料員在每月1號將預測計劃數填寫在各隊領用台帳內。

  5、各隊領用材料時,必須由隊長在台帳本內填寫領用名稱、規格、數量並簽好名。

  6、礦材料員將台帳本交礦長、書記審核簽字後,方可開票辦理。

  7、礦材料員將票證交隊長或隊運料工,但必須在台帳本內簽字,方可取票。

  8、礦驗收員必須在現場將各隊所領用的材料清點數,並登記,每天下午清點完後,將登記表交礦調度室。

  9、礦材料員每天早上必須將驗收員登記表進行核對,如有誤,必須跟蹤,並向礦長、書記彙報。

  10、礦材料員每旬必須在各隊台帳領用數量和金額進行小結,並在早班調度會進行通報。

  11、礦驗收員在每月1號前,必須將上掘進收尺及架棚數量交後勤和礦材料員,回采煤以公司煤數為準(但扣除掘進煤數)。

  12、井輔隊材料費用,以礦測算為準,作為考核依據。

  13、礦材料員在3日前將上月各隊材料台帳領用數量和金額與供應部核實,報礦長、書記審批。

  14、後勤組必須按礦長、書記批示執行。

  15、采掘頭麵遇到特殊情況,隊必須提出申請報告。

  16、礦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辦公,並由礦長、書記審批,方可列為礦內專項、予以免考。

  17、以上各項未按規定執行的考核責任人50一100元/次。

  XX煤礦回收管理辦法

  一、礦所屬區域的廢舊物質,由礦鑒定、各隊指派專人回收,如數交礦入庫,礦回收組每月交供應部一次,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作價變賣,一經查處沒收所得並給予開除處理。

  二、新工作麵投產前,由材料員、隊長對邊眼上、下巷道的各類坑代產品、設備進行清點分類,建立好台帳,交該隊隊長鑒字按責任管理。投產後,每月進行清點,按回收率98%考核,丟失按50%考核到人。

  三、停采麵搬家及報廢巷道,由礦指派專人回收,坑代用品回收率必須達98%以上,支護材料回收率90%以上,否則按其價值50%考核到人。

  四、回收組所回出的工字鋼、變形報廢的運出交供應部,其他在井下複用的由各隊長簽字進入台賬。

  五、回收地麵庫房建立台賬,凡領用複用材料,如道釘、夾板、螺栓等必須由隊長簽字方可領用,月底進入該隊材料成本。

  六、各隊回收出來的廢舊物質可以修複的由回收組送礦機廠修理複用,進入地麵庫房並登記台賬。

  XX煤礦掘進開門及對穿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XX煤礦各巷道開門及對穿的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丟失浪費的現象,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開門的各項管理措施:

  1、開門前,必須由連隊技術員提前三天編製巷道施工措施,按要求進行審批後,開門前向三班員工貫徹,並簽字備查,凡未向三班員工貫徹,或貫徹不到位,考核技術員50元/次。

  2、開門前,連隊技術員必須按要求填寫局扇聯係通知單和巷道開門聯係通知單,按要求審批後,發送到安監組、通護隊、機電隊、監控負責人各一份,未填寫聯係通知單,考核技術員30元/次,未按要求發送到位,考核技術員30元/處。

  3、開門前,通護隊、機電隊必須按聯係通知單的要求裝好局扇並搭好火,否則考核責任人50元/次;監控人員必須按規定的要求裝好瓦斯傳感器,否則考核監控責任人50元/次。

  4、開門前,連隊必須按規定的要求抬好雙邊樓或加固開門點支護,未按措施要求執行的,考核隊長100元/次,考核開門班值班隊長50元/次。

  5、開門時,連隊技術員必須選擇合適的位置開門,和測量員一起現場給定開門中腰線。連隊技術員未到現場給線的,考核連隊技術員50元/次。開門5米後,由測量員進行校線,測量員未按要求進行校線的,考核測量員50元/次。

  6、開門時,必須有隊長(或支部書記)、分管掘進的生產助理現場把關,否則考核隊長(或支部書記)50元/次,生產助理100元/次。

  7、未貫徹措施擅自開門的,考核隊長100元/次。

  二、對穿的各項管理措施:

  1、離對穿20米前,連隊技術員必須告之測量員,由測量員繪製1:200對穿放大圖掛調度室,並填寫好對穿聯係通知單發送到安監組、施工連隊、調度室、通護隊等有關單位,連隊技術員未告之測量員,考核連隊技術員30元/次,測量員未按規定要求繪製放大圖,考核測量元30元/次,未將放大圖掛調度室,考核測量員30元/次,未將聯係通知單發送到有關單位,考核測量員30元/處。

  2、離對穿10-20米範圍內,連隊技術員必須每隔一天將巷道進展情況填繪在放大圖上,離對穿10以內時,必須每天進行填圖,否則考核連隊技術員20元/次。

  3、施工隊接到貫穿聯係通知單後,必須按要求加固對穿處的支護,站好對穿警界,並檢查對穿巷道的通風和瓦斯情況,未按要求加固支護的,考核隊長100元/次,未按要求站對穿警界或檢查通風瓦斯情況的,考核值班隊長50元/次。

  4、安監組接到貫穿聯係通知單後,必須加強對穿安全監督,凡監督不到位的,考核安監員50元/處。

  5、對穿後,施工隊必須及時處理好對穿處的支護,將餘煤餘矸清理幹淨。未達到措施中的要求即撤走的,考核隊長100元/次。撤走前必須將本隊所有的材料、工具、設備轉到新施工的巷道中去,撤走後兩天之內未退走的,材料、工具費按全價賠償,設備按20元/天/台考核隊長。

  6、調度員接到井下對穿電話後,必須及時通知通護、機電值班人員,並通知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等相關人員,未按要求通知到位的,考核調度員20元/人/次。

  7、通護隊接到對穿信息後,必須及時安排專人調整通風係統,否則考核通護隊長、技術員100元/次。通護隊必須在2天之內將風筒回收,否則考核隊長50元/次,造成風筒被埋、被損或丟失的,照原價全額賠償,吊掛風筒的布條、鐵絲等雜物必須清理幹淨,否則每處考核隊長10元/處。局扇必須按要求退到指定地點,否則考核隊長50元/次。

  8、機電隊接到對穿信息後必須安排專人將局扇電纜、開關在2天之內退至指定地點或退出地麵,凡造成電纜被盜的,由機電隊全額賠償,並考核機電隊長100元/次。

  9、對穿後,由隊技術員發送監控設備退出聯係通知單給監控負責人,未按要求發送的,考核隊技術員50元/次。監控負責人安排專人將監控線及探頭在2天之內全部退到指定地點或退出地麵,否則造成被埋、被損或丟失的,監控組照原價全額賠償,並考核監控負責人100元/次。

  10、本管理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XX煤礦掘進通風、瓦斯管理辦法

  一、掘進開門之前,技術員必須將局扇聯係通知單按要求審批好後發送到通護、機電、監控等有關單位。未安裝局扇和監控的地點,掘進隊不得開門(無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頭可在開門後6米之內安裝)。

  二、局部通風機及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側,並距回風口10米以上,嚴禁打循環風。局扇必須安裝風電閉鎖裝置。

  三、通護隊負責接風筒人員必須每天將風筒接至當頭,確保風筒口距當頭的距離不超過措施的規定,施工隊值班隊長每班進班後必須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風筒口距當頭的距離是否符合措施的要求,風量是否達到規定等,有問題時,必須及時現場處理,如果不能現場處理,則必須及時彙報調度室,通風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安排人員下井處理。

  四、風筒吊掛必須平直、逢環必掛,風筒接頭嚴密,無破口,風筒拐彎處必須設彎頭或緩慢拐彎。否則通風工必須及時整改,確保當頭足夠的風量。

  五、通護隊對局扇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管理,並實行掛牌管理,不得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的必須有專項通風安全措施。

  六、安監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對掘進當頭進行瓦斯檢查,44采區和62采區範圍內的掘進頭每班必須檢查3次,其他地點的掘進頭每班檢查2次。嚴禁空班漏檢現象。凡發現瓦斯湧出異常或瓦斯超限現象,必須及時彙報,並隨時進行監測。

  七、掘進巷道內的一切電氣設備、電纜、局扇、開關嚴禁失爆,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必須采用選擇性漏電保護或采掘供電分開。局扇的電源不得與回采工作麵內的溜子電源一起供電。

  八、掘進值班隊長、放炮員、流動電鉗工及管理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檢儀,對瓦斯容易積聚的地點隨時進行瓦斯檢查,發現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彙報,及時處理。放炮時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

  九、所有人員必須對局扇及通風設施加以愛護,不得隨意移動、停止局扇和扣壞風筒,掘進當頭嚴禁微風、無風作業。

  十、因停電原因引起局扇停止運轉時,當頭所有人員必須及時撤至後方全負壓通風的地點,當頭電氣設備的電源開關要全部鎖好,開門口子處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任何人員入內。同時值班隊長必須及時通知安監員,安監員按規程規定檢查掘進當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局扇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恢複正常通風。當掘進當頭的瓦斯濃度超過1%,不超過3%時,由安監員、電工等有關人員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現場排放瓦斯。當停風區中的瓦斯濃度超3%時,必須製訂安全排放瓦斯措施,並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由救護隊負責排放。

  十一、為了防止交接班段局扇停止後無人知曉的情況發生,機電部門必須加強機電設備的檢查及維護,嚴禁無計劃停電現象的發生,萬一發生意外停電現象,電工必須及時恢複供電,並及時通知安監員,安監員必須按上條的有關規定及時恢複掘時當頭的通風。電工及安監員必須現場交接班,嚴禁出現因停電原因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發生。

  XX煤礦分區後一通三防管理辦法

  XX煤礦分區後,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也必須相應進行調整,為了保證各工種明確自己的職責,防止各類通風、瓦斯事故,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按照分區所劃分的責任範圍,凡采區責任範圍內需安裝局扇、防塵設施、風簾、臨時柵欄等,由采區技術主管負責安排,由采區通修組負責實施。通風設施的整改,通風材料、設備的進退由各采區具體負責。

  二、每次開門前,必須由技術員按要求填寫局扇(及監控)聯係通知單,並按要求發送到有關單位,凡沒有聯係的,不得安裝,由此而影響生產的,由技術部門負責。各采區責任範圍內由技術主管或該采區技術員負責。

  三、每次對穿前,必須作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對穿後,必須及時調整通風係統,各采區分管範圍內的小調整(如打風簾等),由技術主管進行安排,由通修組負責實施;大的通風係統調整(如砌風門、砌密閉等),以采區為主,由礦通修隊負責配合采區。

  四、各采區不得安排通風組人員幹與通風無關的工作。

  五、局部通風必須由各采區嚴格按要求管理好,風筒吊掛必須平直,接口完好,破口及時補好,風筒口到工作麵的距離不得落後作業規程的規定,風筒出口風量不得少於80m3/min。

  六、局扇安裝後,應由采區局扇管理人員及當班值班隊長管理。不準擅自停開。如需要停開局扇,必須事先經礦值班領導及總工程師同意後,方可停開局扇。

  七、由於檢修停電等原因臨時停風時,需通知采區通修組長及有關人員,並先撤人、切斷電源、停止局扇運轉,局扇停止運轉時,打好臨時柵欄,恢複送電時,必須由瓦斯檢查員先檢查當頭、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在瓦斯濃度小於1.0%時才能送電送風。

  八、風筒隻準開一個三通,並且隻能一個頭施工,嚴禁開二個三通以上。

  九、采區局扇管理要落實到人,並與工資掛勾。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當頭風量不足或造成瓦斯超限,必須嚴肅追查處理。

  十、礦通修隊負責通風的隊長、書記、技術員必須經常檢查各采區的通風及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彙報,並按要求處理好。隊長具體負責44采區,書記具體負責40采區,技術員具體負責62采區,要求每周不少於2天下到各采區檢查。

  十、各采區必須遵照本管理辦法嚴格執行。

  瓦斯檢查管理製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及結合我礦各礦井的具體情況,規定對我礦的瓦斯管理和檢查製度為:瓦斯檢查員執行分區域巡回檢查。采掘工作麵班組長執行放炮“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現將有關規定如:

  1、礦井通風技術員必須每月編製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內容概括、區域劃分、路線、瓦斯檢查點數、瓦斯檢查次數等,未按時編製計劃,每次罰款10元。瓦斯檢查中在所轄範圍內按規定的區域、路線、點數、次數進行沼氣、二氧化碳和溫度的檢查。未按規定執行,每次罰款10元。

  2、瓦斯檢查點的檢查次數規定為:凡是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和利用局扇通風的修理頭及回收當頭,每班至少檢查兩次,采區回風道、一翼回風道、總回風道、柵欄、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及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進風流中的機電硐室、充電室、爆破材料庫、局扇安裝處,消防材料庫、臨時密閉等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永久密閉每十天檢查一次,采掘工作麵放炮,班組長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未按規定執行每次罰款20元。

  3、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填寫瓦斯檢查結果,都必須記入瓦斯檢查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做到“三對口”,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字跡要清晰工整並簽字,如發現一處三不對口或字跡不清每次罰款5元,不得弄虛作假,空班漏檢,否則開隊礦藉,如瓦斯超過《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遵照《規程》有關條文規定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向調度室彙報,通風技術員在得知超限原因和濃度後製訂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其瓦斯濃度在3%以下時,由通風隊組織排放,超過3%時由礦救護隊排放,並作好瓦斯超限事故處理記錄,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和無措施放瓦斯,違者一次罰款50-100元。

  4、通風隊值班人員和礦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並簽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發現未審閱報表和簽字,一次罰款10元,對重大的通風、瓦斯等問題,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製訂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

  5、礦長、總工程師、技術員及采掘、通風的區隊長、班組長下進時,必須攜式瓦斯檢查儀器,否則每次罰款5元。

  6、瓦斯檢查中除按規定檢查瓦斯外,還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通風係統、通風措施、風流方向、風量大小、溫度、風速、局扇風筒、隔爆設施、瓦斯監測儀表等進行檢查,對工作麵的打眼,放炮、機電設備防爆等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和通風領導彙報。如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彙報,每次罰款10-50元。

  7、瓦斯檢查員必須在井下指定的交接班硐室內交接班,把工作情況交待清楚,並填寫好記錄,特別是對存在或遺留的問題要交待清楚並簽好名。交接班時間規定為早班15:30;中班為23:30;晚班為7:50;一次未交接班罰款10元。

  8、瓦斯檢查員要加強責任心,嚴禁遲到和出早班,如因失職或馬虎了事而造成發生事故或影響生產,除作責任事故追查外,並嚴肅處理。

  XX煤礦盲巷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對盲巷的規範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杜絕盲巷事故的發生,特製訂本管理製度。

  1、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向礦、公司提出申請報批,經批準後,才能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封閉或設置柵欄。柵欄或密閉內必須切斷電源,撤除設備、設施和電纜,並揭示“禁止入內”的警標,柵欄或密閉位置距離全負壓通風巷道口不得超過5米。

  2、嚴格按照規程規定的要求處理和管理盲巷。停工停風的巷道和和報廢的巷道必須及時封閉,封閉前必須將外部連接的鋼軌、架線、管路切斷,避免雜散電流引爆瓦斯。因停工需要停風的掘進工作麵,必須提出申請,報礦總工程師及公司通風部和公司總工程師審批,並提前一天由調度室通知通風隊進行處理。

  3、設置的柵欄必須牢固可靠,四周用釘子釘牢,柵欄方格網規格200×200mm。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4、盲巷打好柵欄或封閉後,必須建立瓦斯檢查點,掛好瓦斯檢查牌,揭示明顯警標,定期進行檢查。下井管理人員、安全監察人員要加強對盲巷的監察,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5、停工地點的報廢巷道、已采完的工作麵必須及時進行回收,在45天之內,必須構築永久密閉。

  6、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要求對井下所有柵欄和密閉完好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彙報。

  7、已處理的盲巷,必須建立盲巷管理台帳,逐個編號、登記,並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麵圖和通風係統圖上。

  8、加強對井下人員,特別是農協工等采掘隊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進入盲巷,嚴禁隨意拆除柵欄、密閉等安全設施。要利用班前會、安全學習日加強教育,值班長班前、班中、班後要及時清點人數,要掌握當班職工的去向。

  9、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盲巷時,必須經通風隊同意,製訂措施報安監組審查,總工程師批準,排放瓦斯,恢複正常通風後,方可進入。拆除柵欄、密閉隻能由救護隊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違章拆除柵欄。

  8、技術部門要合理工程布置,盡量減少盲巷、盲硐。因設計或施工造成的盲巷和盲硐,由施工單位技術員編寫盲巷處理技術措施和巷道掘進方案,報安監部審核,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執行。盲巷盲硐未處理好,嚴禁另外開門掘進。

  10、采礦、地測技術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程的要求,認真做好巷道貫通的預測預報工作,保證測量精度,防止誤穿盲巷。凡掘進頭臨近或接近盲巷、廢巷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空洞也必須提前做出預報。並製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XX煤礦通風係統檢查製度

  為了確保礦井通風係統的穩定可靠,保證各用風地點足夠的風量,杜絕通風事故的發生,特製訂如下管理辦法。

  1、必須每月對全礦井的通風係統進行一次檢查,由總工程師組織,安全礦長、大修隊長、書記、技術員,通風隊長、書記、技術員、安監組長等人參加。

  2、檢查線路為各采煤工作麵、各采區的進風線路和回風線路以及礦井的總進風線路和總回風線路。具體線路為:

  62采區

  北斜井→負200井底聯絡巷→第三部吊掛人車→負375大巷→62絞車道→6246運道→6246工作麵→6246風巷→62回風上山→52回風上山→40總回風巷→南風井

  44采區

  北斜井→負200大巷→44北七甩道→44412運道→44412工作麵→44412風巷→44回風上山→負70底板中巷→北風井

  40采區

  北斜井→負200大巷→403絞車道(403運輸上山)→4034運道→4034工作麵→4034風巷→40總回風巷→南風井

  3、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並按檢查線路詳細進行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作好記錄,重點檢查巷道失修,斷麵達不到規定的地點及采煤工作麵上下安全出口等問題。

  4、每次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建立台帳,並落實好責任人,逐條進行落實整改。

  5、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限期進行整改,對重大隱患必須由安監組安排專人進行跟蹤督促,對整改進度及時向總工程師和安全礦長進行彙報。

  6、對影響通風係統的重大問題礦井暫時不能解決時,必須及時向公司總工程師和安全副總進行彙報,並製訂好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和進度要求。

  XX煤礦設備租賃管理辦法

  為規範設備租賃工作程序,明確責任,加強設備租賃管理,提高設備利用率,減少租金,降低成本,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礦設設備租賃管理員一名,專門負責礦各種設備租賃管理工作,下達月度設備租賃和設備維修計劃,提供考核資料,機電礦長為礦設備租賃主管負責人。

  二、礦賦予設備租賃管理員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的權利 。

  三、各隊需租賃設備應至少提前3天向礦設備管理員提出書麵申請表,明確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否則,影響生產由隊自已負責。

  四、設備租賃管理員接到設備租賃申請後,應按要求提供設備,否則,影響生產給予設備租賃管理員20~100元罰款。

  五、設備管理責任劃分和租賃費

  1、廠房和井下所有硐室的設備屬機電隊租賃,租賃費由機電隊承包。

  2、掘進用的耙矸機、小機車、充電機、絞車、噴漿機、水泵屬掘進隊租用,租賃費由掘進隊承包。

  3、回采隊使用的油泵、機組、穩車、絞車、水泵屬回采隊租賃,租賃費由回采隊承包,回采隊運道和工作麵使用的溜子屬回采隊和包機組租賃,租賃費回采隊承包60%,包機組擔40%。

  4、運輸皮帶和轉載機屬包機組租賃,租賃費由包機組阻承包。

  六、設備的管理與處罰

  1、凡從外單位調進的設備,一律由機電隊負責檢查,加油試車後方可下井使用,未經檢查而擅自把設備下井而不能使用的,由使用單位負責。

  2、外單位借設備必須經機電礦長、礦長同意方可借出,否則,給擅自借出設備的責任者罰款100元。

  3、設備使用單位因違章操作,未定期加油而導致設備損壞,按設備月租金的200%處罰設備使用單位。

  4、耙矸機、小機車、噴漿機的運進運出由掘進隊自已負責,其它租賃設備的搬運工作全部由搬運班負責。

  5、掘進隊的壞設備必須在三天內退地麵,並與設備租賃管理員辦法退租手續,否則,每推遲一天按200%的租金罰款,並處罰隊長、書記每人每天50元。

  6、采煤工作麵的壞設備必須在24小時內退出至安全出口50米處並向礦調度室彙報,否則每推遲一天罰隊長、書記各50元,並按200%向采煤隊收取設備租金。

  7、搬運隊三天內要將回采工作麵安全出口壞的設備退出到指定地點並告知設備租賃管理員,否則,每推遲一天罰搬運班班長、機電隊隊長、書記各50元/次,並按200%向搬運班收取設備租金。

  七、設備的修理與退租

  1、井下退出的設備機電隊應及時組織修理,無故不修理而影響設備退出的,罰機電隊、書記各50元,罰款處理後,仍不修理的,加倍處罰,直至撤消職務,同時向機電隊收取200%的閑置設備租金。

  2、設備租賃管理員應將退出的設備及時退出,否則,給予設備租賃管理員罰款50元/天,當月礦設備租賃費超計劃按超計劃額的罰機電租賃管理員和主要負責人,租賃費不超則給予獎勵。

  3、機電隊必須完成年度設備大修計劃,否則,每少大修一台設備罰隊長、書記各100元,同時按欠修比例核減機電隊工資總額。

  XX煤礦運輸安全管理製度

  為切實加強XX煤礦運輸現場安全管理和安全基礎工作,防止各類事故,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確保我礦和生產安全,特製定此管理製度。

  1、全體員工認真擺正安全第一的位置,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班前會由隊幹組織,應不少於十分鍾安全教育,每周五由隊幹組織好半小時的安全學習,否則,缺席一次或組織不力或記錄不全,處罰當班隊幹20元/次,遲到或不參加者罰5-10元/次。

  2、各級管理人員,在生產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或強迫員工違章作業,一旦接到舉報,嚴肅考核,每班不得少於一名隊幹現場值班,少一次罰隊長20元/次。

  3、隊幹必須起安全生產帶頭作用,靠前指揮,發現違章必須製止,發現威脅員工生命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應及時彙報,堅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班組長每班必須對所管轄的作業地點的安全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對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事故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5、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要做到不違章作業,搞好自保、互保、聯保工作,嚴禁帶煙火下井和偷搭絞車。

  6、隊幹必須完成全月抓“三違”指標,下井前到調度室填好信息卡,對所走過的生產區域,必須把好安全生產關。

  7、加強絞車房和62、40、44、52絞車道的監督,落實平台信號工及絞車司機到位情況。絞車道必須做到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8、凡查處的重大隱患和公司下達的整改意見通知書,應在規定的時間隊整改好,返回信息到調度室或安監組。

  9、連隊對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人身事故和非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將基本情況向調度室彙報,並在24小時內,安監組將調查了解的詳細情況書麵報安監部,對隱瞞事故不報,罰連隊50-100元/次。

  10、當班發生監時工傷,24小時以內由隊幹帶領到安監督組理相關手續,並且當班調度室要有記錄,否則不予辦理。

  11、凡絞車道斷繩(鬆繩過長)、斷碰頭(除質量低劣外)或操作失誤等造成的跑車事故,一律屬二級機電事故,機車碰頭、追尾、插腰等事故,屬二級機電事故,凡高壓停電事故或低壓停電事故在三小時(含三小時以上者)屬二級機電事故,凡高壓停電事故或供電停電事故在三小時(含三小時以上者)屬二級機電事故。

  12、安全實行一票否決製,凡隊裏發生重傷或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將從嚴從重追查處理。

  XX煤礦運輸供車管理辦法

  為了減少運輸環節對生產過程中的影響,確保XX煤礦生產的正常進行,特製訂本辦法:

  一、各采區掘進隊必須在班前彙報時彙報本隊所需的空車數,運轉隊必須按要求供足各采區掘進隊的車輛,且供車的時間不得超過上半個班,凡少一輛空車考核運轉隊隊長、書記各10元,考核值班隊長20元,有特殊情況時必須及時通知值班隊長,說明原因及供車的時間,值班隊長接到通知後必須及時調整本班的生產,不得以此為借口出早班。

  二、運轉隊必須掌握各采區鬥口的存煤量,並妥善安排好拉煤的車次,杜絕滿鬥口的現象,凡滿鬥口影響生產一次,考核運轉隊隊長、書記各50元/次,考核當班值班隊長20元/次,以調度室彙報為準。

  三、運轉隊必須加強對軌道的維護和整改,對不合要求的軌道及時整改好,對機車司機、絞車司機加強培訓,盡量減少掉道事故的發生,萬一掉道,必須處理及時,並確保安全。凡因掉道而影響各采掘頭麵的生產,考核運轉隊隊長、書記、當班值班隊長各100元/次。

  四、運轉隊和礦考核員必須經常下井查車,確保足夠數量的空車運轉。如果沒有足夠數量的空車運轉,又不下井查車的,影響生產考核運轉隊隊長、書記和礦考核員各100元/次。

  五、各隊所運的材料、設備必須及時卸車,凡超過24小時未卸車的,每輛礦車考核20元,每順延一日,考核隊長、書記和運料工各20元/天。凡卸車後未將礦車及時掛運至運轉隊的責任範圍,視為未卸車,按同等數額考核。

  六、各掘進隊每施工完一條巷道,或者臨時調至其它地點施工,必須將巷道內的所有車輛掛運至運轉隊責任範圍,不得將礦車積壓在巷道內,否則按20元/輛/天考核隊長、書記。

  七、各掘進隊的交班車不得超過12輛,每多一輛,按20元考核隊長、書記。

  XX煤礦技術員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對技術員的管理,提高全體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使技術更好地服務於生產,從而保證全礦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特製訂下麵的管理辦法:

  1、加強技術人員的責任心和事業心,每個技術員都必須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並盡職盡責地搞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2、對特殊地段的施工(如開門、對穿、過老巷、過地質構造帶、初采初放、收尾等),技術員必須親臨現場,並製訂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分三班向職工認真貫徹執行。

  3、經常深入井下,督促施工連隊嚴格按規程措施的要求執行,否則有權要求連隊停止生產,並限期整改。

  4、配合隊領導的工作,協助隊領導抓好本隊的安全、質量,確保安全生產。

  5、井下出現變化時,必須及時編製補充措施。

  6、認真搞好設計,杜絕報廢巷道,施工措施必須在開工前編製並審批好,並在開工前三班向職工貫徹執行。

  7、規程措施的內容必須齊全完善,符合實際,做到有科學性和預見性,並不得耽誤生產。

  8、考核條件:每個技術員都必須履行自己的職責,加強責任心,杜絕技術責任事故的發生。(技術基準分為100分)

  ① 如果技術員出現技術責任事故,除追查其所負責任外,還必須按責任的大小予以處罰,並扣減技術基準分10~20分。

  ② 對未按規定要求向職工貫徹措施的,出現一次考核50元。

  ③ 未及時編製措施而影響生產的,一次考核200元。

  ④ 對技術員進行日常工作的考核:如參加調度會,班前會的情況,下井天數、出勤、工作態度等,視其情況,對表現較差者考核5分。

  XX煤礦調度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XX煤礦調度管理,及時調度井下生產及安全,減少各類影響,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以下管理辦法:

  1、調度員必須堅守崗位,24小時在調度室值班,不得隨便離開凡出現離崗的情況,每次考核調度員10元,如出現責任事故,必須從嚴追查處理。

  2、調度員必須對井下彙報的各類問題、隱患、事故等進行分門別類準確、詳細記錄好,凡出現漏記而影響生產和安全的,除追查處理外,每條考核調度員10元。

  3、調度員必須對領導和上級的指示、通知、命令準確記錄好,並及時傳達貫徹下去。

  4、調度員必須負責將本班各隊彙報的出勤、生產計劃及出班報等詳細記錄好,並作好各單位之間的聯係和各項工作的平衡。每天按要求將生產情況、影響生產的各種因素和安全問題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彙報。

  5、調度員必須負責對值班隊長以上的管理人員下井進行點名記工,不得漏記,不得點假名。管理人員下井點名必須換好工作服,如果未換工作服而點名的,考核調度員10元/人/次,考核當事人20元/人/次,發現調度員點假名的,考核調度員100元/人/次,考核當事人200元/人/次,第二次加倍處罰,第三次管理人員撤職,調度員調離本崗。管理人員下井還必須在井下彙報給調度員進行確認,否則取消點名記工,如調度員未經井下確認而給予點名記工的,考核調度員10元/人/次。

  6、調度員必須按所排的班次正常上班,如有事須提前一天事先向領導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視為曠工,另考核30元/天。如有病或私事須請假的,必須事先找人頂崗,事後必須補崗,否則按曠工論處。

  7、調度員必須建立健全調度日誌、牌板,各種記錄齊全。

  8、調度員必須每天搞好室內衛生,完成本班分管的業務工作。

  9、通風、機電值班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嚴禁隨便離崗,凡出現離崗的,每次考核10元,並對井上、下所彙報和聯係的相關工作及時安排布置,不得影響生產,凡未及時安排布置而影響生產的,除追查處理外,另考核值班人員每次30元。調度會議室衛生每天由機電值班人員負責,未按要求搞好的,每次考核10元。

  10、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XX煤礦責任事故考核、索賠管理辦法

  為杜絕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礦安全生產正常有序,特製定此管理辦法:

  一、生產部分

  1、工作麵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漏頂、垮頂等頂板責任事故影響生產,由責任者賠償當班全員工資,並考核值班隊長50元,隊長、書記、技術員、分管礦長各100元。

  2、因責任心不落實,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燒壞電機,放炮壓死溜子,帶底煤移溜子不負責任,造成溜子錯口、掉道等,責任者賠償當班人員工資,損壞設備按設備價值10%賠償,並責成事故單位賠償材料費1650元/台。

  3、工作麵溜子不平、不直、移死溜子,溜子檢修不試車,影響生產考核責任人50元/次,回采工作麵正常生產,又不彙報,考核當班值班隊長50元/次。

  4、掘進無故不進尺,又不彙報,罰當班值班隊長50元,並聯掛考核隊長、書記各200元/次。

  5、強化生產調度,堅持“三彙報”製度,不彙進班報、班中報、出班報,每次考核值班隊長50元/次。

  6、調度員要履行工作職責,及時認真地調度生產,上班睡覺不作記錄,一次罰款20元,對影響生產的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追查結果,否則考核考核員20元/次。

  7、從采區變電所到采煤工作麵的供電線路、載波、檢漏裝置、設備等由於責任問題造成影響生產,由責任人賠償當班人員工資。

  8、因責任不到位,設備進班不檢查或不試車,減速器缺油等造成溜子斷鏈條、卡子、掉道、減速器燒壞,每次罰責任人100元,並全額賠償當班人員工資。

  9、采煤隊無備用設備或無計劃更換設備,影響生產,罰機電隊長、包機組長各100元,並由機電隊賠償當班人員工資。

  10、司機工作不負責任,上崗睡覺,機頭、機尾5米內餘煤不清理幹淨,造成成皮帶、溜子損壞或燒壞電機,由責任人賠償當班工資,(燒壞電機按第二條考核)。

  11、值班維護人員接到調度指令後,必須在1小時內趕到指定地點,在規定時間內沒有趕到現場,罰責任人20元/次,延誤影響生產除賠償員工工資外,另按產量損失5%進行賠償。

  12、不交事故班,如本班處理不好,必須現場手把手交班,如影響下班工作,考核責任人200元,並按小時計算,賠償下班人員工資。

  13、積極配合機電人員處理各類機電事故,如因配合不好,延誤時間,影響生產,考核責任者100元。

  14、整修班必須為采煤創造好條件,除搞好整修外配合機電人員,對本隊機電設備進行全麵檢查,如影響下班正常生產,考核整修班值班隊長、機電維修人員50元/次,加賠償當班員工的計時誤工。

  15、裝車人員保持鬥口前後20米的文明生產及水溝暢通,否則罰款20元,上崗睡覺不喊車造成滿鬥口,每次考核50元,鬥口卡死或垮鬥口不處理,又不通知值班隊長協助,考核裝車工100元/次,值班隊長不處理或延誤處理時間,造成當班不能生產,考核值班隊50-200元,情節惡劣的要賠償當班員工工資,並撤消值班隊長職務。

  16、當班隊領導和值班隊長、班長不重視安全質量,造成下班安監員停產、整頓,影響生產,考核隊領導300元,值班隊長200元,班長100元,並賠償當班員工工資。

  17、各隊所管轄的風水管,不得跑風跑水,否則按30元/處考核管子工。

  18、井下值班維護人員、值班電工、管子工、維護工,調不到人,本人又沒有下井,造成延誤或影響生產罰款100元,並索賠當班員工工資。調離原工作崗位。

  19、掘進隊重點工程無故不進尺,考核當班值班隊長50-200元,支付當班誤工工資,並撤消副隊長職務,特殊原因造成沒有進尺,必須向隊長、分管領導說明原因,否則按無故不進尺處理。

  20、掘進值班隊長、進班不掛中腰線,考核當班值班隊長50元,造成無效進尺或延誤工程進度,考核該隊隊長、書記各500元,損失較大的必須從嚴從重追查處理。

  21送飯工不按規定將飯送到指定地點,造成當班中工沒有吃飯,按5元/盒考核送飯工延誤吃飯時間,影響生產,由送飯工賠償當班員工工資。

  22、各隊三班必須有隊長或書記三班布置班前,晚班班前一、三、五由隊長布置,二、四、六日由書記布置,如遇特殊情況,互相調換,否則按50元/次考核責任人。

  二、機電部分

  1、檢修工、電工必須對當班本頭麵所管轄的機電設備認真、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發現檢修沒有到位,造成事故,按50元/處考核責任人,影響或延誤生產按小時進行賠償當班員工工資。

  2、搬運工在運送設備時,必須做到安全可靠,不損杯設備,否則按損壞程度進行賠償,造成報廢全額賠償。

  3、搬運下井的設備必須在第二天卸完,並將車輛推到在架線的地段,否則按10元/輛積壓進行考核。

  4、當班檢修工、電工對本班所轄範圍內的機電設備負有全麵維護、維修責任,如有其他維護工作,必須向調度室彙報去向,否則影響或延誤生產,考核50元/次,並按小時賠償當班員工工資。

  5、凡發生4小時以上的機電事故,必須有包機組長、機電隊長現場指揮,6小時以上的必須有分管領導現場把關,否則考核責任人100元/人。

  6、不按規定掛車,不檢查連環、插銷、繩檢工不檢查鋼絲繩,造成跑車,由責任者賠償當班工資,損壞設施按價值的50%賠償,另罰值班隊長、隊長、分管領導100元,重大事故另行追查處罰。

  7、溜子換減速器、機架、絞車機組換大件,必須有隊長、分管領導把關,否則考核責任人100元/次。

  8、鬥口溜子司機擅自折除鬥口格篩,造成大矸子下鬥口,卡死鬥口,考核鬥口司機200元/次,包機組組長200元/次。

  9、各采區包機組對管轄內的每台設備進行掛牌管理,否則按20元/台設備考核包機負責人。

  10、溜子少括板按5元/塊,少螺絲按1元/個考核維護人員。

  11、井下電纜頭子必須全部冷補好,否則按100元/個接頭考核責任人。

  12、井下電器失爆按50元/處考核責任人,各類大小檢查全礦失爆超過5處,考核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次。

  13、溜子司機架設床鋪,考核司機10元/次,由於睡覺造成責任事故,影響生產按生產部分第二條考核。

  14、電話維護工對井和調度室的通訊設備模擬,必須保證完好,發現電話不通、模擬不顯示,必須隨調隨到,否則按50元/次考核責任人,造成重大後果加行追查處理。

  三、勞動紀律

  1、點名不下井,考核責任人50元/次。

  2、礦機關員工不遲到、早退,按20元/次考核,組織搞勞動,不參加第一次按50元考核,第二次按100元考核,第三次清退機關隊伍,請假必須有礦長的批示。

  3、下井員工出早班,考核50元/次,由於隊領導安排工作量不飽和,造成員工出早班,考核隊領導100元/次。

  4、通護隊守井口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進班搜身,防攜帶煙火下井,出班搜身防工業器材流失,凡出現離崗考核責任人200元/次。

  5、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晚班不得回家睡覺,吃飯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否則按50元/次考核責任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安排頂崗。

  6、下井人員早班8:20分,中班16:20分,晚班0:20分必須下井,不得在工業廣場、井口逗留,否則按5元/人考核,並聯掛該隊領導2元/人。

  XX煤礦電氣設備防失爆管理辦法

  一、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井下凡是應該安裝防爆設備的點,都必須安裝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電氣設備,非防爆設備嚴禁安裝。

  二、地麵修理:防爆設備在地麵修理後,一定要達到防爆要求,其防爆性能必須經防爆設備驗收員檢驗,達不到防爆要求的不得簽發入井證,未經有關規定檢定試驗不得加工製造防爆設備中涉及防爆性能的有關零部件。

  三、入井: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專職驗收員簽發防爆合格證,安裝人員應進行複查,發現問題不得安裝,必須返修,未經驗收的防爆設備不得強行運入井下,否則,視情節輕重對當事者罰款10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必須嚴加處罰,防爆檢查員工作不負責任,發現驗收後的防爆設備未達到防爆要求,每台罰款50元。

  四、運輸: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裝卸運送過程中,不得亂甩亂丟,若在運輸過程中損壞其防爆性能,裝運單位必須及時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五、新采區的安裝,由機電礦長負責會同機電部有關人員,組織機電隊包機組共同檢驗,嚴格把住防爆點。當防爆電氣設備、五小電氣、電纜等均符合防爆要求時,三方簽字,才算完成交接手續,不符合防爆要求,機電隊應限期整改好,否則不得投入運行。

  六、維護:井下所有防爆設備,都要包幹到個人,做到每台防爆設備都有專人負責維修並掛牌管理。每發現一處失爆,罰個人50元。

  七、檢查:由機電礦長組織,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一處失爆,應對包機人員罰款50元,如落實不到人,罰隊長50元,電氣副隊長20元。

  八、防爆電氣設備的使用單位要教育員工愛護好電氣設備,否則,影響生產由本隊負責,造成一處失爆,罰責任人50元。

  九、防爆電氣設備失爆無法修複時,應按報廢處理,防爆設備每年報廢一次。由隊設備管理員提出申請,報機電部進行鑒定,五小電氣等的報廢由單位防爆驗收員、設備管理員進行鑒定,報廢的防爆電氣設備不準重新使用。

  十、包機人員應經常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井下無法修複要求更換的電氣設備應及時向隊領導提交申請,請求升井更換,否則每次罰款50元。

  十一、加強各專業小組的管理,電管小組、防爆檢查組、五小電氣小組、電纜管理組應建立製度,配齊人員,開展正常工作,檢查發現缺一項者,罰機電責任人20元/項。

  十二、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XX煤礦班前會管理辦法

  1、班前會必須由隊級管理人員認真組織。

  2、班前會時間:早班7:40~8:00,中班15:40-16:00,晚班23:40-0:00。

  3、員工必須按時換好工作服到本隊班前室坐好,認真聽取各項工作安排和要求。

  4、值班隊長先進行有聲點名,並察顏觀色,發現員工疲勞過度、喝酒、精神狀況不佳等情況時必須禁止員工下井。

  5、值班隊長先主講。首先總結上班的安全、質量、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要求,然後根據本隊作業點的具體情況布置本班安全、質量及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最後具體分工。

  6、由隊級管理人員傳達上級的各項工作要求,布置本隊的各項工作。

  7、開完班前會後,員工必須按時入井。

  為保證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進行,增強全員質量意識,確保質量工作持續、穩定發展,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針對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以下管理辦法。

  XX煤礦防治水管理辦法

  為了搞好XX煤礦的防治水工作,減少洪水對XX煤礦礦井的影響,杜絕洪澇災害的發生,特製訂如下防治水管理辦法:

  1、礦成立防治水領導小組,礦長、書記、其他副職任成員,生產幹事任專幹,地測技術員具體負責防治水日常事務。

  2、地質技術員必須定期收集井上、井下水文資料,設立井上、井下水文觀測點,枯水季節每月不少於二次,雨季每月不少於三次,水文觀測資料必須上好台帳,水情異常變化期間需加密觀測,並及時彙總觀測資料,研究分析變化規律,做好水情水患預報工作。

  3、加強日常探放水工作,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62采區為三下采煤範圍,必須嚴格按批複的開采方案留設煤柱,並加強地表、地下水監測,發現險情及時采取措施。

  4、加強各水泵房和變電所供電、排水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在雨季前必須對排水設備、管路及其供電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檢修,62井底水泵房必須保證一套備用設備。

  5、地測人員會同公司有關部室定期對周邊小煤窯的開采現狀和排水情況進行詳細調查,防止小煤窯貫穿井下巷道而引發穿水事故,特別是44采區要經常安排人員進行水文水量的觀測,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彙報,並采取相應措施。

  6、井下各通訊設施必須完好,當發現電話不通或有故障時,必須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或更換。洪水期間,電話工必須24小時隨時待命。

  7、各水倉必須在雨季前清理完畢,以保證儲水功能的正常。

  8、洪水期間,各變電所及水泵房旁的電話機邊必須由安監員守候,調度室能夠隨時調到人員。

  9、井下各地點的防洪物資必須到位,並有足夠的黃泥備用。變電所(水泵房)前的擋水牆必須完好。

  10、洪水期間,井下-200大巷、正負零北大巷、-375大巷要有人巡視,各地點的湧水量每班要向礦調度室彙報,再由礦調度員每班向公司調度室彙報。當發現湧水量突然增大時,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礦值班領導必須立即調集相關人員進行分析,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1、洪水期間,XX煤礦三個井口必須安排守井口人員巡視,當發現有水湧入井下或井口有危險情況時,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12、-200大巷、-375大巷的水溝必須安排專人每天進行清理疏通,保證水溝水流暢通。

  13、正負零水平的水應由正負零水泵房排出地麵,特殊情況下,如停電、水泵故障等情況不能排水時,該水平的水由44平台往下放入-200水平。

  14、洪水期間,當-200水平出現汛情時,慢慢增加-200水泵房的水泵工作台數,直至最大排水能力。當仍不能滿足排水的要求時,首先在-200大巷已設立的擋水牆位置全部上好擋水板,堵好水,利用大巷儲水來緩解水泵房的排水壓力;

  15、當井下發生水害時,必須立即按正確的避災路線避災,原則是往高處逃生。

  44片避災路線:由作業點→-200大巷→北斜副井→地麵。

  62片避災路線:由作業點→62軌道下山→-375大巷→第三部猴子車→北斜副井→地麵。

  40片避災路線:由作業點→404回風上山→南風井→地麵。

  XX煤礦掘進收尺、驗收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XX煤礦內部經營管理,杜絕拉關係、損公肥私等不良現象,經礦務會決定,特製定掘進收尺、驗收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以生產礦長為組長,生產、後勤幹事為副組長,專職驗收員、考核員、坑代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二、收尺、驗收辦法

  1、各掘進隊必須按公司下達的計劃認真組織生產,凡出現無故不進尺的班組,每天由考核員進行追查處理,對班組考核不低於100元,對值班隊長考核不低於50元,並聯掛考核隊長、書記各20元/次。

  2、各掘進隊每班在出班後由值班隊長向調度員彙報本班進尺情況,不得彙假報或多彙報進尺數,凡出現一次彙假報的,考核當班值班隊長20元/次,並聯掛考核隊長、書記5元/次,每旬彙報進尺數與驗收員收尺後的進尺數誤差超過5米的,考核該隊值班隊長各20元,考核隊長、書記各50元。以此類推:

  3、嚴格按照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要求進行驗收。收尺、驗收地點必須有3名小組成員參加,當巷道是在月中完工的,完工後必須立即驗收,不能完工的巷道,每月月底進行收尺、驗收。

  4、專職驗收員每10天進行收尺、驗收一次,以便調度進尺情況,掌握進度。

  5、當掘進隊隨著回采工作麵推移所補的巷道,一是上風巷或下運道,必須定點量好上、下兩巷至安全出口的距離作為依據;二是由技術員必須畫好施工圖紙、標好尺寸及總長度,掛在調度室;三是測量組提供資料,巷道完工後,驗收員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收尺、驗收。

  6、巷道由於責任人工作不負責任,偏離中、腰線,造成無效進尺,除不收尺外,並追查責任人,除賠付工資材料外,並處500~1000元的罰款。

  7、發現多收尺,徇私(送紅包、請吃喝)等,該隊隊長一律給予撤職處理,並罰款1000元,對受賄的驗收員,按金額單價賠償多收尺的部分(按單價),並罰款1000元,調離工作崗位,從事采掘工種。

  8、每月收完尺後,由驗收組長通知收尺人員及有關礦領導進行審尺。

  9、每條巷道完工後,必須進行收總尺,由驗收組長通知有關領導及驗收人員分組進行。

  10、每次收尺,該隊隊長或書記必須參加,否則罰款40元/次。

  11、驗收員必須每月用石灰水定好驗收點,並寫好日期,否則罰款50元/次。

  12、驗收組長必須每旬以書麵形式向生產礦長彙報各隊進尺工程質量情況,少一次考核50元。

  礦領導調度值班製度

  為了加強日常生產調度,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製訂如下調度值班製度。

  一、調度值班領導是指揮當日生產的總指揮,由五位礦領導輪流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每日是安排2人(正班、副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離開寶源境內,特殊原因需暫時離崗時,必須向調度員交代離崗原因、時間及去向,不能安排值班時,必須向調度室請假,安排頂崗人員。

  三、值班領導負責掌握當日井下,井上生產動態,聽取現場生產情況彙報,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具體問題,組織好安全生產,完成當日的生產計劃。

  四、值班領導必須三班按時組織好調度會,安排好當日全礦及各區的各項工作,並跟蹤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五、值班領導按時交接班,交接班必須把生產情況及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向接班人交清,填好值班交接本,並檢查好當日下井的管理人員的下井日誌。

  六、其他礦領導、采區區長、每周回家一次,並保證通訊24小時開通。

  XX煤礦關於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考核辦法

  為認真落實公司召開的加強作風建設會議精神,使我礦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做到內強素質,全麵提升工作能力和辦事效率,結合我礦機關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現製定如下紀律:

  一、勞動紀律:

  1. 冬時製(10月1日至4月30日)上班時間為早晨8:00—12:00,下午為14:30—17:30;夏時製(5月1日至9月30日)上班時間為早晨:8:00—12:00;下午為15:00—18:00,凡無故遲到早退10分鍾內,罰款10元∕次;超過10分鍾罰款10元∕次,半天未上班取消當天工資。

  2. 一周內連續3次﹙含3次﹚遲到早退者,由總支書記找其談話,進行批評教育,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在5次﹙含5次﹚以上者,給予罰款200元,期內重犯者,給予調離機關工作。

  3. 工作日內原則上不允許請假,如遇天災人禍,婚壽喜慶等特殊情況要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機關書記隻批小時假,超過一天以上的由礦長或總支書記批準同意,不得用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扣除其當天工資。

  4. 機關工作人員對其業務管理範圍,月下井15天,少一天扣20元。

  二、工作紀律:

  1. 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打牌賭博,違者不論賭局大小,每次罰款50元。

  2. 嚴禁工作時間內上街買菜、吃早餐、上網聊天、炒股、玩遊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行為出現,違者每次每項罰款20元。

  3. 嚴禁私自縮短工作時間,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八小時工作製,上午下井人員,下午必須上班,違者以曠工論處,扣除其半天工資。

  4. 嚴禁工作時間內串崗,對妨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其他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或處分。

  5. 嚴禁工作日中午喝酒,否則,每次給予罰款100元。

  6.嚴禁利用職務和工作崗位便利,不履行工作職責,不給好處不辦事,靠山吃山,以權謀私,以崗謀利,違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機關工作,清除機關隊伍。

  三、作風紀律:

  1、不得關閉通訊工具,做到隨呼隨應,如需搞勞動或其他工作,必須按安排到位,特殊情況經請假同意,一次不到位罰款20元,以此類推,直至調離機關。

  2、不得在非工作時間內酗酒,借酒鬧事,擾亂社會治安或本區域社會秩序,違者將移公司保衛部處理。

  四、儀表紀律:

  1.工作時間不準穿拖鞋、短褲背心、打赤膊上班,違者每次罰款10元。

  2.每周五對本辦公室要整潔衛生和其他劃分的區域衛生,辦公室資料不準隨處亂擺亂放,經檢查不合乎要求者,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者,每次給予罰款20元。

  3.禮貌待人,文明辦事,如因態度生硬,方法簡單,誘發爭吵打架等不穩定事件的發生者,給予調離機關工作。

  五、考核

  以上規定由機關書記、考核員每天進行檢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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