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製度實施辦法
XX煤礦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製度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堅持現場“隱患不排除不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落實責任,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嚴把現場安全生產確認準許關,結合XX煤礦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安全準許作業確認內容:
安全準許作業確認內容包括三個方麵,即是否存在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現場安全允許確認操作流程:
1、每班進班作業前由值班隊長對作業工作麵及周圍附近的安全情況(物的不安全行為)進行檢查,經檢查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符合開工作業條件時,在確認牌上允許開工格上簽字,並向礦調度室彙報,經值班領導允許,方可指揮開工作業,否則,在不允許開工格上簽字,並向調度室彙報,該工作麵就被認定為不允許生產工作麵,在安全隱患未排除之前,嚴禁進行生產作業;班中檢查時,發現有威脅人身安全的隱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或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2、安監員到工作麵後,立即進行安全檢查,如未發現問題,工作麵可以作業的即在確認牌上簽字,並向礦調度室彙報,如發現有威脅人身安全的隱患時,立即責令值班隊長進行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並告知調度室,並對值班隊長進行責任追究,每次處罰50-100元。
3、帶班領導與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入此工作麵後,應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並簽名確認,一旦發現工作麵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指示工作麵停止作業進行安全隱患整改,並嚴肅追究安監員和值班隊長責任,視隱患的嚴重程度對安監員和值班隊長分別處罰20-200元。
三、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步驟:
為確保現場作業安全,必須嚴把“四個”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即班前會安全準許確認關、開工前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班中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和隱患排查確認關。
1、班前會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各作業班組在作業前必須由所在的隊領導組織召開班前會,會前進行有聲點名,察言觀色,排查當班上崗人員的神誌、情緒、身體表象等方麵的直觀表現,確認工人無酗酒、無疲勞、無疾病、無情緒低落、無浮燥麻痹等其它異常情況,由值班隊長和隊幹確認後,方可下井。會上,應對作業現場的作業01manbetx
或安全技術措施、上級有關安全指令進行貫徹學習,通報本班上班和本隊上班的安全生產情況,下達本班作業計劃,重點布置本班安全注意事項,在下井人員與值班隊幹確認後,填寫現場作業安全確認表,交礦井調度室由礦值班領導審核簽字確認,才準許下井。
2、開工前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開工前,由值班隊長進入采煤工作麵下順槽入口到上順槽出口(掘進和修理工作麵從巷道開口到巷道端頭),對工作麵生產係統和作業現場首先進行全麵安全檢查確認。
3、班中安全準許作業確認關。在每道工序開工前,作業人員應對自己的作業現場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應在值班隊幹的帶領下立即處理,隻有在消除安全隱患後,才能進行作業。值班隊幹要對當班各工種、各崗位進行不停歇的巡視,巡視中要及時糾正“三違”行為,及時指出安全注意事項,要手把手地指導工人按章作業和提高作業技能。
4、隱患排查確認關。當值班隊幹在安全巡視中,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應根據現場存在隱患類別和處理難易程度,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先撤出危險區域人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緊盯現場,指導作業人員進行整改;對當班一時難以處理的隱患應立即向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彙報,由值班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同時必須先控製隱患,嚴防險情擴大。當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或一時難以處理的隱患)由值班領導落實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根除隱患。
四、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方式:
實行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牌(簡稱確認牌)進行安全準許確認。確認牌由礦到安全監察部領取,由隊安裝在各作業施工現場,由當班安全確認人員進行全麵安全檢查後,進行“準許”或“不準許”確認。隻有在確認人員全部簽名準許作業後,才能認為是安全工作麵。否則,此工作麵就被認定為不準許生產工作麵,在安全隱患未消除前,嚴禁進行生產作業。礦井帶班作業領導與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入此工作麵後,應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並簽名確認此工作麵是否安全,一旦發現工作麵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指示工作麵停止作業,進行安全隱患的整改,並嚴肅追究確認人員的責任。
五、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責任落實:
1、本項製度公司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落實執行和考核,XX煤礦由安全副礦長負責。
2、現場安全準許確認由當班值班隊長負責,凡是在“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牌”上簽名確認的人員,按照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各采掘工作麵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安全準許確認開工簽字以及確認製度的有關要求,現場安全準許確認開工簽字和生產過程動態安全監督由安監員在現場牽頭負責組織落實,並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
六、現場安全準許作業確認標準:
安全準許確認標準統一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作業01manbetx
》、《01manbetx
》、《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特別規定》及《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嚴格執行。
七、責任追究規定:
違反本製度規定,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律視為重大違章行為。除按照《寶源礦業公司安全生產處罰辦法》有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外,並對有關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1、責任人員配備不到位的,采掘修工作麵無確認牌的;
2、值班隊長或安監員不進行檢查確認就組織生產的,不在確認牌上簽字,不向調度室彙報的;
3、無調度室的開工命令擅自組織生產的;
4、阻礙確認人員履行職責的;
5、對確認人員進行打擊報複的;
6、確認人員中有不按規定程序檢查及推諉扯皮或隱瞞實情行為的;
7、對施工現場或係統範圍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要求停產整改的;
8、不聽從安監員(質安員、群安員、青安員)意見,存在重大隱患仍強行生產作業的。
八、各單位必須落實輔助隊跟班領導和巡查人員對礦井運輸、絞車提升、供電、排水和通風係統及井巷維修等範圍,每班共同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彙報,當班(上班後下班前)向礦調度室彙報不得少於兩次,並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機製。
九、各級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工作時,必須把現場作業安全準許確認簽字及確認人員安全準許確認開工製度的執行情況作為現場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檢查。對“三違”行為給予嚴厲懲處,對模範遵守本製度的進行表彰,切實把“不安全不生產”的要求落到實處。
十、日常檢查中,如發現采掘修理作業地點未進行現場安全確認或現場安全確認製度落實不好的,每次處罰值班隊長100元、隊長、書記各200元,沒有確認牌的,處罰隊長200元。損壞、丟失的按200元/塊考核到隊。
十一、礦每月由安全礦長牽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確認製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評比考核,對被評為最好的(前兩名)頭麵各獎勵500元(其中隊長獎勵100元),對被評為最差的(取兩名)頭麵各處罰500元(其中隊長處罰100元),獎罰人員主要是所在頭麵的隊幹。
十二、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