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政治學習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我礦安全政治學習製度化、規範化、經常化,確保安全學習收到實效,特製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礦成立以總支書記為安全政治學習督察小組,其他礦領導、政工、考核幹事為成員的督察組,負責對全礦各連隊的安全政治學習考核。
二、學習時間
每周五三班班組學習,晚班11:50-12:30;中班3:50-4:30分;早班7:50-8:30分。
三、學習內容
安全學習計劃和內容主要學習安全部提供的資料,政治學習內容主要學習黨委工作部提供的資料,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選學。
四、考核辦法
1、確保學習時間,凡未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習的考核組織者100元/次。未按規定提早20分鍾下課按未組織學習考核,提早10分鍾考核組織者50元/次,提早10分鍾以內的考核組織者30元/次。
2、確保到會率,到會率未達到80%的連隊,考核組織者50元/次,遲到、早退考核個人10元/次,未參加學習的考核個人20元/次。
3、確保學習內容。按照三個程序進行,一是組織者認真傳達上級有關製度及規定的學習內容;二是組織者認真總結本周隊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經驗,同時安排下周的工作;三是結合當班安全工作實際布置安全生產,對沒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學習的連隊考核組織者50元/次。
4、確保學習質量,礦安全政治學習督察組到各隊現場檢驗學習效果及學習記錄,凡連續提出三個與當班或上班學習有聯係的問題,該隊均無一人回答正確考核組織者30元,指定員工個人回答不正確考核個人10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