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風筒管理辦法
XX煤礦風筒管理辦法
為搞好“一通三防”工作,規範風筒管理程序,提高風筒利用率,降低材料成本,製定本辦法:
一、由通護隊材料員負責全礦的風筒管理,風筒管理員有權對通護隊和掘進隊損壞、丟失風筒給予處罰的權利。
二、風筒統一由通護隊領取、保管、運送、加接、維護、清洗,領新風筒必須經礦材料管理員開票,礦長簽字後方可領取,否則按20元/個處罰。
三、掘進當頭開工前,由通護隊將風筒按至開門點,並由掘進隊長清數後簽字認可,以後,當頭由通護隊風筒工加接風筒,掘進隊隊長或當班值班隊長簽字驗收,每月底巷道貫通後,礦成本管理員會同通護隊及掘進隊長現場清數、驗收,風筒損壞報廢或減少、丟失的風筒由掘進隊原價賠償。
四、每月初月底對通護隊的庫存和備用風筒進行清理點數,並與上月的庫存數加領用數加退出數核對,否則丟失部分由通護隊原價賠償。
五、掘進當頭對穿後,當頭所使用的舊風筒必須在二天內及時退出地麵庫房,否則,按推遲一天罰通護隊隊長、書記5元/個,不全部退出,丟下的風筒由通護隊原價賠償。
六、退出的舊風筒必須及時清洗,對爛了的風筒要及時修補,如發現沒有補的風筒進行作業點,罰通護隊隊長20元/處。
七、掘進隊對使用的風筒必須要愛護好,不準隨意將風筒劃爛和埋掉,凡發現一處風筒劃爛,罰該隊50元/處,劃破口子按10元/處罰款,埋一個風筒按原價賠償,從當月工資中兌現。
八、風筒管理員必須要對全礦的所有的掘進所使用的風筒要建立台帳,進退數要與帳麵符合。
九、風筒由通護隊派專人到指定地點將風筒接到位,但必須由掘進當班值班隊長簽字,凡風筒出口與當頭的距離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罰通護隊長、書記100元/次,通護隊布置了,但接風筒的沒有接到位,罰責任人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