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關於局扇、潛水泵、耙矸機及小電車使用的硬性規定
XX煤礦關於局扇、潛水泵、耙矸機及小電車使用的硬性規定
為了更好地執行集團公司的低成本戰略,降低成本消耗,經礦務會研究決定,製定以下硬性規定:
1、各隊使用的局扇、潛水泵、耙矸機必須經常檢查、維護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各隊對上述設備檢查情況要有記錄。
2、局扇必須安裝在規定區域及頂板完好的地方,如因安裝不善被頂板矸石或小機車撞壞,由責任單位負責按原價賠償。
3、潛水泵的安裝必須用籮筐之類的篩子用具擋住煤渣,司機每班必須對水泵周圍的泥煤渣子清理幹淨,如因煤渣堵死造成燒壞,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4、耙矸機的使用必須按措施規定進行操作,齒輪箱要定期進行注油,卡軌器必須緊固好,上好護欄,使用好手柄,每班必須檢查好才能開車,如因檢查不到位,操作不當或未加油造成燒壞,由責任單位、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5、小電車必須定期維護、修理,每天按要求加酸,小電車牽引礦車數必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的要求,小電車運行線路的巷道支護、軌道質量必須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小電車的警鈴、燈、雨棚、刹車必須齊全可靠,否則不準開車。由於人為因素或超負荷運行造成小電車損壞的,必須按修理單價賠償。造成小電車報廢的,必須按原價賠償。
6、凡上述設備修理必須經機電、掘進礦長、總工程師及考核員對設備損壞情況與修理單位進行損壞程度鑒定,其損壞結果報礦長,由礦長對設備修理費用簽字,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