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材料預控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材料管理,強化材料領用規範化、製度化,有計劃的應用材料,確保生產,保證安全。特製定材料消耗領用預控管理辦法。
一、礦成立領導小組
1、組長:礦長、書記。
2、付組長:各分管礦長及采區區長。
3、成員:後勤幹事、礦材料員、礦驗收員、考核員。
二、材料領用及管理辦法
1、礦設立材料領用申請表及預控台帳本(附後)
2、礦設立一名專職材料驗收員,負責全礦支護材料清點和登記。
3、礦設立1名兼職技術員,負責下月材料計劃預算,後勤負責審核,並在30號前發送到各隊及礦材料員。
4、礦材料員在每月1號將預測計劃數填寫在各隊領用台帳內。
5、各隊領用材料時,必須由隊長在台帳本內填寫領用名稱、規格、數量並簽好名。
6、礦材料員將台帳本交礦長、書記審核簽字後,方可開票辦理。
7、礦材料員將票證交隊長或隊運料工,但必須在台帳本內簽字,方可取票。
8、礦驗收員必須在現場將各隊所領用的材料清點數,並登記,每天下午清點完後,將登記表交礦調度室。
9、礦材料員每天早上必須將驗收員登記表進行核對,如有誤,必須跟蹤,並向礦長、書記彙報。
10、礦材料員每旬必須在各隊台帳領用數量和金額進行小結,並在早班調度會進行通報。
11、礦驗收員在每月1號前,必須將上掘進收尺及架棚數量交後勤和礦材料員,回采煤以公司煤數為準(但扣除掘進煤數)。
12、井輔隊材料費用,以礦測算為準,作為考核依據。
13、礦材料員在3日前將上月各隊材料台帳領用數量和金額與供應部核實,報礦長、書記審批。
14、後勤組必須按礦長、書記批示執行。
15、采掘頭麵遇到特殊情況,隊必須提出申請報告。
16、礦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辦公,並由礦長、書記審批,方可列為礦內專項、予以免考。
17、以上各項未按規定執行的考核責任人50一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