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屯煤礦井下調度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第一條 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二條 必須熟悉本礦運輸係統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相關規定,能繪製電機車運行圖表和填寫行車紀錄,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認真履行指責。
第三條 必須掌握運輸係統各個環節的車場、巷道、各巷道的長短、行車時間、軌道、道岔、行車信號、通訊設備、煤倉、翻車機、機車、礦車和提升主副井情況,還要掌握各機車司機的情況,掌握各采掘區隊本班的生產情況及輔助單位的需用車輛情況,按照本01manbetx 要求進行調度作業。
第四條 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調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如有特殊情況卻需離崗時,必須由其他調度員或者熟悉調度工作的運輸隊、組領導人員頂崗,並向頂崗人員交待清楚注意事項。
第五條 對運輸係統的信號集中閉塞裝置或通訊、信號等設施要求嚴格管理、正規操作、合理使用,使其充分發揮作用,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必須在現場進行交接班。交接班時要交待清楚下列情況:
(1)行車信號、安全設施情況,有無02manbetx.com 及02manbetx.com 處理進展情況。
(2)上一班運輸任務完成情況和煤倉儲煤情況。
(3)線路上有無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時間、內容、負責人等情況。
(4)機車和礦車的數量及分布情況。
(5)各級領導的指示和上級調度部門的通知等。
第七條 運輸特殊設備、材料及大型物件時,必須嚴格按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調度。
第八條 運輸工作中設備或行車信號等發生故障時,要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處理,不準甩掉保護裝置或帶病運行。
第九條 運輸工作中發生人身02manbetx.com 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組織力量進行處理。
第十條 運輸工作中發生人身02manbetx.com 或其他重大事故時,要立即向領導和上級調度部門彙報,並采取應急措施,調動人力、物力、車輛進行搶救。
第十一條 根據領導的指示或上級調度部門的調度和上一班的遺留問題,結合本班的運輸任務,統籌安排,及時調配車輛運送,努力提高電機車運輸效率和礦車周轉率。
第十二條 隨時了解各采區出煤和煤倉儲煤情況,對於出煤集中、煤倉容量小的采區,要作為重點優先供車,盡量均衡運輸,做到既不影響生產,又不積壓車輛。
第十三條 再運輸線路上施工或維修時,應按下列情況辦理:
第十四條 工作量不大又不危機行車安全的施工或維修,可利用行車間隔時間進行,並明確告訴電機車司機前段有人工作,應注意觀察。
第十五條 凡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須持有施工任務書和安全措施,並在施工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60米處設置停車防護信號,方可施工。
第十六條 要根據施工或維修現場情況,通知電機車司機在經過該藍工區段前停車或慢速通過。
第十七條 再運輸工作中,如遇到列車中有損壞的礦車或運煤列車中有裝設備、矸石、雜物的車輛時,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根據本班的實際運輸情況(包括運輸任務、車輛周轉、事故情況等),按時準確地繪製電機車運輸行車調度圖表,填寫有關紀錄,並按要求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必須填寫有關紀錄並履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