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集煤礦通風隊工資分配辦法
1目的
為切實加強區隊勞動工資管理,充分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依據公司工資改革方案核礦內經營實施細則。結合我隊實際製定本辦法。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車集煤礦通風隊工資分配過程的管理。
3 職責
組長:王長安、劉斌
成員:李先見、宋毛進、劉海運、劉佳慧
各分管隊長做好分管範圍內考核。劉佳慧做好統計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分配原則
4.1.1充分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向苦、髒、累、險、責任大、技術性強的崗位傾斜,使各工種職工的收入比例盡可能的趨向於合理。
4.1.2實行易崗易薪,每人以當天崗位計算本人工資。
4.1.3全隊按班組切塊,班組間有償用工,班組內部多勞多得,計分分配。
4.2分配辦法
4.2.1固定工資
各種有薪假期按礦規定支付工資。
待崗培訓人員每天支付生活費10元,不參與效益工資分配。
安全結構工資等專用固定工資,按單項實施辦法考核。
各種罰款無法折算分的,按固定形式出現。
4.2.2效益工資
(1)隊結算工資扣除各項固定工資後,全部作為效益工資分配
(2)效益工資分配以標準分的形式進行,全隊統一分值。
(3)班組標準分=班組核定人數×本崗位係數×200,個人標準分按班組打分進行分配。
(4)未按班組打分人員,按每月26班出勤為標準折算標準分,每人按實際出勤折算。
(5)全隊各工種實行全員切塊,按崗位係數分配標準分。地麵、通風設施、局部通風、放炮瓦檢按1.05:1.25:1.30:1.4:比例二次分配,通風設施班按出勤26個班折算核定定員人數。
(6)高級工補貼35分,中級工補貼17分。
4.3規定
4.3.1本班組完成規定任務方可全額得到分配的標準分,否則按市場原則支付相關班組勞務費用。
4.3.2各種獎罰由班組承擔部分,以每人100元為限,責任人由隊研究決定,其餘部分由隊承擔。
4.3.3凡因個人違章違紀處以罰款一律由本人承擔。
4.3.4組之間有償服務,隊裏安排班組額外工作完成,由值班隊長簽署意見,經主管隊長批準後由核算員做工資時兌現。
4.3.5班組長實行補貼,井下班長每月補貼標準分100分副班長80分,地麵組長補貼60分,大班長和井下調度補貼150分,隊內跟班隊長補貼200分,由隊統一支付。
班組長及中高級工實際出勤26個班以上得全部補貼,22~25班得80%補貼,15-21班得50%補貼,15班以下的不得補貼。
4.3.6隊內職工實行查處“三違”補貼,補貼按其罰款數額50%執行,
但每月最高補貼額不超過100分,超過部分可轉入下月。
4.3.7隊幹、核算員按礦規定計算工資。材料員出勤26班按核算員標準計算工資,多出勤或出勤不足按此標準折算。
4.4說明
4.4.1本製度如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以上級為準,如與隊內以前規定相抵觸以本規定為準,各工種應製定打分細則報隊審批後執行。
4.4.2遇到特殊情況本規定未涉及的由隊研究決定。
4.4.3根據情況變化經隊研究通過,可變更和完善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