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能源貴州礦業公司“十嚴禁”保證安全生產
山東能源貴州礦業公司“十嚴禁”保證安全生產
山東能源貴州礦業公司在安全生產工程中,嚴格執行“十嚴禁”,保證了安全生產。
該公司要求所有生產區隊和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以下作業規定,否則一律按嚴重“三違”論處,並進行嚴格責任追究:一是施工生產作業地點瓦斯湧出量出現異常、突遇地質構造、頂板淋頭水加大、煤層煤壁變軟變鬆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由當班班組長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及時向值班礦領導彙報,專業副總、生產科、安監處組織進行現場勘察、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在沒有製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前,嚴禁作業;二是在工作麵過地質構造、初采初放、巷道貫通等重點工程薄弱環節無區科幹部帶班指揮時,嚴禁作業;三是采掘開工作麵頂板管理不到位,有空頂空幫現象時,嚴禁作業;四是“三員兩長”不全或沒有進行開工前安全確認時,嚴禁作業;五是運輸人員配備不能滿足安全拉運時,小運輸“一坡三檔”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可靠時,嚴禁作業;六是施工生產作業地點瓦斯探頭不到位或瓦斯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嚴禁作業;七是通風係統不完善、不可靠,施工生產作業地點出現微風無風或瓦斯超限時,嚴禁作業;八是多隊組交叉施工生產時無區科幹部現場跟班或兩人及以上人員作業地點未明確專人進行安全監管時,嚴禁作業;九是無01manbetx 措施或01manbetx 措施未向作業人員貫徹,嚴禁作業;十是運行中的采煤機滾筒前後3米範圍內和運行中的掘進機前鏟板附近3米範圍內,嚴禁任何人員進入並從事作業活動。
(馮浩 玉華 義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