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大文法團委實踐感言係列五:對NGO組織的爭論
世界銀行把任何民間組織,隻要它的目的是援貧濟困,維護窮人利益,保護環境,提供基本社會服務或促進社會發展,都稱為非政府組織。在南京訪問過的各個NGO組織大都是秉承著為社會發展做貢獻,服務社會的理念。對於此次實踐,隊員們有許多不同的見解。
有的同學認為,NGO組織雖然看似脫離了政府,但獨立性不強,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合作有餘,分工不足,從屬有餘,自立不足。NGO組織應當增強獨立性,自力更生。有的同學認為NGO組織的立法尚不全麵,應當增強法律性,建立真正完整的NGO組織監管的法律文本,使其有法可依。,跟發達國家嚴密的非政府組織法律體係相比,我們差距還相當遠。對於NGO組織的收費來說,大家抱著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認為,NGO組織收費是無可厚非的,NGO組織也需要生存,如果全是免費的服務,是無法經營下去的,拿南京心貼心老年服務中心來說,適當的收費也能提高服務質量。也有人認為,NGO組織是非營利性的,收費服務可能會導致質變,使其轉變為營利性組織,損害了公眾福利和社會利益。對於NGO組織的發展,大多數同學認為,NGO組織發展潛力很大,但發展能力薄弱,競爭能力不足,大多數NGO組織經費少,渠道少,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工作能力亟待提高。
即使NGO組織的發展較為艱難,未來將會是坎坷的,但同學們一致認為NGO組織在中國有能力發展成長,並將會推動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