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式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2013年修改版)
帶式輸送機司機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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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修改版)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礦井、采區及工作麵的除鋼絲繩牽引膠帶輸送機和強力膠帶輸送機以外的各類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司機。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帶式輸送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各種保護的原理和檢查試驗方法,會維護保養帶式輸送機,掌握消防器的正確使用方法,熟悉生產過程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按本01manbetx
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嚴禁人員乘坐帶式輸送機,不準用帶式輸送機運送設備和笨重物料。
第5條 輸送機的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6條 輸送機運轉時禁止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浮煤。不許拉動輸送機的清掃器。
第7條 在檢修煤倉上口的機頭卸載滾筒時,必須將煤倉上口擋嚴。
第8條 處理輸送機跑偏時嚴禁用手、腳及身體的其它部位直接接觸輸送帶。
第9條 在輸送機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時,必須閉鎖輸送機的控製開關,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停電牌。除處理故障外,不許開倒車運轉。嚴禁站在輸送機上點動開車。
第10條 除控製開關的接觸器觸頭粘住外,禁止用控製開關的手把直接切斷電動機。
第11條 必須經常檢查輸送機巷道內的消防器材及噴霧降塵設施,並保持完好有效。
第12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不得擅離崗位。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上崗後應檢查輸送機機頭範圍的支護是否牢固可靠,有無障礙物或浮煤、雜物等不安全隱患。
第14條 將輸送機的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閉鎖好,掛上停電牌,然後配合維修工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機頭及儲帶裝置所用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完整,各滾筒、軸承應轉動靈活。
2、減速器內油量適當,無漏油現象。
3、托輥齊全、轉動靈活,托架吊掛裝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4、承載部梁架平直,承載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
5、輸送機的前後搭接符合規定。
6、機尾滾筒轉動靈活,軸承潤滑良好。
7、輸送帶接頭完好,卡子無折斷、鬆動,輸送帶無撕裂、傷痕。
8、輸送帶中心與前後各機的中心保持一致,無跑偏,鬆緊合適,擋煤板齊全完好。
9、動力、信號、通訊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刮碰。
10、煤倉上口的柵欄應完整牢固。
第15條 開機時,取下控製開關上的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讓人員離開輸送機轉動部位,先點動2次,再轉動1周以上,並檢查下列各項:
1、各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輸送帶有無跑偏、打滑、跳動或刮卡現象,輸送帶鬆緊是否合適,張緊拉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2、控製按鈕、信號、電纜等設施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試驗各種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上述各項經檢查與處理合格後,方可正式操作運行。
五、正常操作
第16條 必須按規定的信號開、停運輸機。未使用集中控製的多台帶式輸送機聯合運轉時,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啟動。
第17條 不準超負荷強行啟動。發現悶車時,先啟動2次,仍不能啟動時,必須卸掉輸送帶上的煤,待正常運轉後,再將煤裝上輸送帶運出。
第18條 在運轉過程中,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軸承的溫度;傾聽各部位運轉聲音;保持正常灑水噴霧。
第19條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停機,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1、輸送帶跑偏、撕裂、接頭卡子斷裂。
2、輸送帶打滑或悶車。
3、電氣、機械部件溫升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
4、輸送帶上有大塊煤、鐵器、超長材料等。
5、危及人身安全時。
6、信號不明或下一台輸送機停機時。
六、收尾工作
第20條 接到收工信號後,將帶式輸送機上的煤完全拉淨。上一台輸送機停機後,將控製開關手柄扳到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栓。
第21條 關閉噴霧降水的閥門,清掃電動機、開關、減速器等部位的煤塵。
第22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輸送機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和存在問題,按規定填寫好本班工作日誌。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