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大文法團委實踐感言係列十九:對NGO組織的支持
作者:孫璐
2013-07-30 14:27
來源:礦大文法團委
NGO組織自汶川地震時開始發展,大多數NGO組織都是秉著為社會服務的理念,最終目的都是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因此,許多NGO組織都獲得了政府的支持。
南京協作者的成立,是南京政府引進的北京成熟的服務模式,事實證明,這是一次很成功的引進,協作者經常開展一些社區服務,組織過“有愛的地方就有家”、“流動書桌助學等”。翟榮芳女士介紹到:“政府為我們提供了場地,並且前期進行了投入。我們的資金來源有社會的捐贈,還有基金會等。”南京心貼心老年服務中心成立時間較早,也獲得了政府的支持,據張蓮娣女士說,政府每年為心貼心老年服務中心補貼四十萬,有的困難老人本身也有政府的援助。十年的時間,證明了心貼心頑強的生命力和不斷地發展。
NGO組織在中國的發展較為緩慢,也有一定的困難,但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競爭力的發展,NGO組織的前景是較為光明的,在NGO組織成立較為嚴格,政府也應當適當引進如協作者、心貼心之類服務模式較為成熟的服務型組織,這樣有利於促進社會生活水平與生活狀態的改善。另外NGO組織也不應事事依靠政府,脫離政府的幫助,自強自立,才是未來不斷發展的動力。愛心服務需要政府或機構的組織活動,但愛心不需要組織,我們隨時可以向他人奉獻我們取之不竭的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