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供銷分公司三個結合落實“十不準規定”
物資供銷分公司三個結合
集團公司黨政製定下發了《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十不準規定》(以下簡稱《十不準規定》)。就是為保證黨員幹部不出事,營造勤廉從業的政治環境,把監督滲透於財、物、人管理的全過程,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範。
企業管錢、管物、管人是企業的重要部門和重要崗位,加強“三管”監督,構建企業內部管控框架體係,是企業實現跨越發展、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落實《十不準規定》,關鍵是管人,要圍繞“管人”健全勤廉從業製度,構建不想腐敗的教育機製、不能腐敗的監督和預防機製、不敢腐敗的懲處機製。
一是落實《十不準規定》要結合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黨課培訓等各項廉潔教育,增強管錢、管物、管人崗位管理人員的黨性意識和廉業勤業意識,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要強化《廉潔自律行為準則》、《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廉潔自律若幹規定實施細則》、《幹部公道正派行為準則》等規章製度的執行力,進一步規範管錢、管物、管人不同層麵管理人員落實《十不準規定》自覺性。
二是落實《十不準規定》要結合落實《崗位勤廉標準》和《廉潔行為規範》,實行“一崗雙責”,黨政一把手即是生產經營的責任人,又是落實《十不準規定》的責任人。按照“一月檢查、一季通報、半年總結、全年考評”的運行機製,及時了解和掌握落實《十不準規定》情況,對領導幹部《十不準規定》執行情況進行定期通報,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防止落實《十不準規定》流於形式、走過場。
三是落實《十不準規定》要結合建立健全學廉、查廉、諾廉、述廉、評廉、考廉的“六廉管理”製度。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落實《十不準規定》情況的評議活動,所有參加人員對“三管”人員進行背靠背的評議,對在測評中被評為“一般”或“較差”的,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評為先進,並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測評結果記入個人廉政檔案。考評結果作為考核、獎懲、使用的重要依據。
通過加強落實《十不準規定》的監督檢查,構建覆蓋落實《十不準規定》全過程的監控機製,使預防腐敗工作更加的科學化、規範化,實現黨風廉政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有機結合和相互統一,確保權力規範運行,促進企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跨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