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停、送電管理規定
各級停、送電管理規定
第十條 第一級:礦35KV變電所在各類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管理規定:
一、安順市供電局下達的“調度指令”:35KV電源倒閘操作,報礦調度室和分管礦長,按“調度指令”執行。
二、由第二級(6KV變電所)要求進行的計劃停(送)電所內操作。
執行程序:
1、機電隊分管副隊長辦理《停(送)電聯係票》,由本人或派專責聯係人送達35KV變電所交當班主值班員;
2、停(送)電的準確操作時間:由機電隊分管副隊長(或施工負責人:安全派工單上明確人員)用內部電話通知礦調度室,並派“停(送)電專責聯係人”到礦變電所,礦變電所當班主值班員收到礦調度室同意送電電話指令和“停(送)電專責聯係人”當麵通知並在《停(送)電聯係票》上簽字後,方可進行停、送電操作。停電操作後,必須立即將開關本體小車拉到“閉鎖”位置。
3、調度室的通知、合格的《停(送)電聯係票》和專責“停(送)電專責聯係人”到變電所簽字,三項內容缺一不可,否則嚴禁進行停(送)電操作,如違反其中一條對主值班員罰款200元。
三、特殊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
1、無計劃停電及送電的操作:
①上級電源失電:
首先判明停電原因,然後分別情況處置,立即聯係上級變電所(市供電局)查明原因,報礦調度室,積極自主恢複變電所內供電,接礦調度室電話指令後,按指令要求操作相應開關送電。
②變電所內35KV(或6KV)跳閘:
迅速查明跳閘情況和原因(跳閘開關及其顯示故障)報礦調度室,調度室調查原因通知控製02manbetx.com
點(或重點疑似02manbetx.com
區)的高壓開關打到“分閘閉鎖”位置(小車拉出)後,電話指示礦變電所主值班人員進行送電操作。如有開關送不上時應立即停止此開關操作並報告調度室,調度室及時指示02manbetx.com
點(或疑似02manbetx.com
區)責任單位派人處理。當接到責任單位處理事故的負責人“事故已處理完畢並具備送電條件”的報告後,才能通知變電所試送電,同時,責任單位處理事故負責人(或由他派專責送電聯係人)到變電所當麵通知送電並在《停(送)電聯係票》上簽字後,變電所方可試送電。
2、事故緊急停電操作:
※變電所內發生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時,如設備火災、人身觸電等;
※調度室緊急通知的停電內容或礦供電範圍內用電單位發生重大事故,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緊急要求停電時;
※凡發生以上情況,變電所值班人員有權緊急處置,關停事故區控製開關,防止事故擴大;
※調度室應迅速通知機電礦長、副總、科長和救護隊長等赴現場處理。
第十一條 第二級(6KV變電所、高壓開關室)各類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
一、第三級用電各單位要求進行的停(送)電操作:
執行程序:
1、區隊(車間、科室)機電隊長(車間主任、科長)辦理《停(送)電聯係票》,由本人或派專責人員送達相關變電所(無人值守變電所可送達礦機電隊長,並由其安排本隊專職供配電人員2名做臨時當班主副值班員)。
2、停(送)電的準確操作時間和內容:
由區隊(車間、科室)機電隊長(車間主任、科長)或施工負責人(安全派工單上明確人員)用內部電話通知礦調度室並派“停(送)電專責聯係人”到相關變電所,變電所當班主值班人員收到礦調度室的停(送)電指令和“停(送)電專責聯係人”當麵通知並簽字後,方可進行停(送)電操作。停電操作後,必須立即將開關本體小車拉到“閉鎖”位置。
3、調度室的通知、合格的《停(送)電聯係票》和專責“停(送)電專責聯係人”到變電所簽字,三項內容缺一不可,否則嚴禁進行停(送)電操作,如有違反對變電所主值班員罰款200元。
二、特殊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
1、無計劃停電後的送電操作:
首先判明原因,分別情況處置:
總電源開關失電:立即報告礦調度室,逐一查看高壓開關(停電後所有高壓開關均應在“分閘”位置(如在“合閘”位置時應手動分閘),是否是本所開關或高壓電器故障,並將情況報礦調度室。當接到礦調度室電話“送電”指令後,即可操作“指令”要求的相應線路送電。
2、變電所內6KV開關跳閘:
迅速查明跳閘情況和原因,確定跳閘開關,觀察其顯示故障類型(漏電、過流、速斷等)報礦調度室,在調度室沒有發出操作指令前,嚴禁對跳閘開關進行操作。
調度室詢查原因,通知控製事故點(或重點疑似事故區)的高壓開關打到“分閘”閉鎖位置(本體小車拉出)後,電話指示變電所主值班人員進行送電操作。如有開關送不上時,應立即停止操作此開關並報調度室。調度室及時指示事故點(或疑似事故區)責任單位派人處理,當接到責任單位處理事故負責人“處理完畢並具備送電條件”的報告後,可通知變電所試送電;同時責任單位處理事故負責人(或派送電專責聯係人)到變電所通知送電,並在《停(送)電聯係票》上簽字後,變電所此時方可試送電。
3、事故緊急停電操作:
※變電所內發生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時,如設備火災、人身觸電等;
※調度室緊急通知的停電內容或礦供電範圍內用電單位發生重大事故,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緊急要求停電時;
※凡發生以上情況,變電所值班人員有權緊急處置,關停事故區控製開關,防止事故擴大;
※調度室應迅速通知機電礦長、副總、科長和救護隊長等赴現場處理。
第十二條 第三級:區隊(科室、車間)各類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
本級為1140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操作:
一、檢修停(送)電:包括檢修電機、開關起動器、電纜修補或接線操作等,執行《高低壓檢修停電原則》中《低壓檢修停電原則》的規定。
檢修全過程有專人守候在檢修設備的上一級已停電閉鎖開關處值守。送電時必須由執行停電操作的專職電工操作送電,其他人員一律嚴禁送電操作。
涉及變電所內開關的停(送)電,一律由變電所值班人員按所內操作規定執行,其他人嚴禁操作。
二、長時停機時的停(送)電:
設備長時停機或機械設備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停電閉鎖。送電前由專職電工檢查機械電氣設備無異常後,方可逐台送電試機。
三、特殊情況下的停(送)電操作:當發生機電事故時(如火災,人員觸電,溜子卡死、拉翻,皮帶撕裂、拉斷,礦車運行掉道、拉翻)必須立即停機。非專職電工或司機均可進行停電操作,防止事故擴大。
當發生嚴重隱患時(如電氣失爆、開關或接線盒異常發熱、漏電麻人、電纜破皮等),應立即報告跟班電工或跟班領導,迅速停電排除隱患。區隊應對報告人表揚、獎勵。
四、電纜檢修或接線停(送)電操作:可視為電纜的控製開關檢修,即按控製該電纜的開關檢修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