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築牢“五道防線”加強耕地保護
楚雄築牢“五道防線”加強耕地保護
近年來,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終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作為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放在事關國家長遠利益和民族興旺發達的戰略地位來對待,先後提出了節約集約用地、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土地調控、切實保護耕地的一係列政策。
為加強對耕地保護,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對耕地保護嚴而又嚴的各項政策措施。近年來,楚雄市人民政府始終把耕地保護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和成效納入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製的重要內容來進行考核,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與楚雄州人民政府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考核責任書》的各項工作要求,根據楚雄市製訂下發的《關於印發楚雄市基本農田保護九條措施和五項製度的》通知、《楚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楚雄市基本農田監管體係的》通知、《楚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楚雄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楚雄市積極抓好全市的耕地保護工作,嚴格按照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考核每一個鄉鎮。
第一道防線:強化耕地保護責任製度落實。
為確保國家耕地保護的各項政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製的各項內容能夠落到實處,2012年,積極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年初就對各鄉(鎮)下達具體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麵積考核指標;
二是積極抓好市人民政府與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與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的《耕地保護目標考核責任書》簽訂工作;
三是狠抓《楚雄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製》的落實,嚴格要求各鄉(鎮)按《考核辦法》的規定開展工作,確保圓滿完成耕地保護各項目標任務,定期和不定期對鄉(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是在與15個鄉(鎮)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製》中,明確規定了耕地保護的目標任務、保護措施和保護責任人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將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結果列為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責任人考核的重要內容;
五是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各項政策措施,嚴格要求各鄉(鎮)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製定出台的基本農田保護“九條措施”和“五項製度”。
第二道防線:加強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製落實。
一是耕地保有量及變化情況。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與楚雄市人民政府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考核責任書》規定,規劃期間楚雄市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不得低於49000公頃。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利用調查和2012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2012年楚雄市的耕地保有量麵積為53404公頃,高於楚雄州人民政府下達楚雄市的耕地保有量麵積任務。
二是基本農田保護麵積及變化情況。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與楚雄市人民政府簽訂的《耕地保護目標考核責任書》規定,規劃期間楚雄市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保護麵積不得低於39000公頃。根據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製結果,2012年楚雄市的基本農田保護麵積為41460公頃,高於楚雄州人民政府下達楚雄市的基本農田保護麵積任務。
第三道防線: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與基本農田占用補劃落實。
2012年,楚雄市上報的14(批)個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麵積為135.5677公頃。由於楚雄市耕地後備資源有限,耕地占補無法自求平衡,2012年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均是采用支付耕地開墾費和指標流轉費的方式,由楚雄州國土資源局統一協調安排指標,在州內補充耕地尋求耕地占補平衡。同時經認真核實,2012年楚雄市沒有發生因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及自然災害損毀等造成基本農田麵積減少的情況。
第四道防線:強化耕地占補平衡製度和基本農田保護製度落實。
一是各類非農建設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嚴格控製用地規模,嚴格土地利用強度管理,合理利用所占用的土地,禁止閑置和浪費荒蕪;
二是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按項目逐一落實補充耕地方案,嚴格履行占用耕地“占一補一”法定義務,按規定依法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後,由楚雄市國土資源局組織補充或向其它縣流轉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三是加強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對重大建設項目涉及占用基本農田的建設項目,都依法進行了規劃調整,並進行基本農田補劃,確保基本農田麵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四是明確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做到“圖上有標識、地上有標誌、責任有文件、麵上有示範”。2012年,楚雄市共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地塊13153塊,共設立基本農田保護標誌牌38塊。
五是積極申報和組織開展土地開發複墾整理項目和中低產田改造項目,有效增加耕地麵積和提高耕地質量。
第五道防線:加強耕地等級與耕地質量建設。
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部署開展農用地分等定級與估價工作的通知》、《雲南國土資源廳關於開展農用地定級與估價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農用地分等定級與估價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市及時下發了《關於開展農用地分等定級與估價工作的通知》,並於2008年10月全麵啟動楚雄市農用地定級估價外業調查工作。現已編製完成了《楚雄市農用地定級與估價技術報告》和《楚雄市農用地定級與估價工作報告》,並開始實施。根據《楚雄市農用地定級與估價工作報告》,楚雄市的農用地共劃分為5個級別,其中一、二、三級地主要集中在壩區七個鄉鎮,占全部農用地的30%;四、五級地主要集中在山區的八個鄉鎮,占全部農用地的70%。通過開展該項目工作,楚雄市可以有效的確定耕地等級、耕地地力等級評定與劃分依據,建立健全全市耕地質量建設及監測工作。(楚雄市國土局: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