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籌備處主任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二期工程籌備處主任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二期工程籌備處主任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1、崗位職責
1.1 全麵負責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1.2 完成籌備期間機電設備采購、招投標工作及前期設備管理工作,對部門日常工作進行管理;
1.3 完成項目籌備期間的合同編製、談判及工程驗收工作;
1.4 負責本部門各項工作的布置及檢查工作,協調與其它部門之間的關係,並貫徹落實上級領導的有關精神和指示;
1.5 負責本部門各管理人員思想、技術水平及工作能力的考核工作,根據他們的實際業績提出任用、調換或降職;
1.6 根據項目推進情況,製定審批不同階段機電設備需求計劃及招投標計劃;
1.7 對建立、健全並落實本部門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負責。
2、崗位權限
2.1 有權決定和處理職責範圍內的事務,對部門工作具有管理權;
2.2 有權製定本部門各崗位的責任製,調度、平衡、督促和檢查下屬工作,並對下屬人員的工作績效提出考核意見;
2.3 有權對不符合安全、質量及合同要求的基建工程予以警告、糾正、製止,直至停工和處罰;
2.4 對公司及外協單位的各種施工計劃、標準、等文件具有審核權;
2.5 對部門內人事流動、崗位聘任有參與決策權,當其外出時有權指定副主任全麵負責部門工作;
2.6 對二期項目、更改工程的設備、材料預算有審核審批權;
2.7 有權召開職責範圍內的工程、設備招議標會議,並按工程管理辦法確定相關事項;
2.8 對在裝設備有技術鑒定權,對較大技術成果有組織鑒定權;
2.9 對本部門職工有獎勵、批評和考核權。
3、上崗條件
3.1 基本條件
3.1.1 大專及以上學曆,采礦或機電設備專業,經濟師或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1.2 在礦山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 5年及以上,任中層副職崗位半年以上者。
3.2 專業知識
3.2.1 掌握和理解國家方針政策,上級主管公司有關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標準。具備編製本公司二期籌備管理、標準、規章、製度製訂之能力;
3.2.2 掌握而其籌備管理工作中相關法律法規,熟悉《經濟合同法》、《統計法》等主要條款和內容。具備主持編製,審核本公司二期籌備處計劃的能力;
3.2.3 熟悉本公司礦山企業基本生產過程。主要設備技術規範,重要經濟技術指標。了解設備使用狀況,為編製二期籌備處計劃提供依據;
3.2.4 熟悉礦山企業籌備管理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全麵掌握本部門專業管理的性質、特點、工作內容、業務流程及組織檢查、考核評價標準和方法。
3.3 技能要求
3.3.1 能夠具有較強的組織決策規劃能力。熟悉礦山企業的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自身專業理論基礎深厚,業績顯著,對礦山企業生產供應管理、突發事件處理具備指揮果斷,協調有力,處理圓滿的能力;
3.3.2 能夠熟知企業管理學、市場營銷學、企業全麵質量管理學、材料學和有關現代化管理知識;
3.3.3 能夠具有把握公司本部門管理現狀和預測未來發展的能力;
3.3.4 能夠具有編製本部門活動03manbetx
報告(表)的能力,對所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或方法行之有效;
3.3.5 能夠使用計算機從事本專業管理工作;
3.3.6 工作業績顯著,對二期籌備處管理有突出貢獻者建議可破格使用。
4、工作標準
4.1 對本部門所屬各專職崗位工作人員所負責的專業技術管理工作,責任清楚、管理到位、工作量化、檢查嚴格、評價準確,達到一流礦山企業標準要求;
4.2 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部門頒發的關於建築工程施工管理01manbetx
及規定;執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製度、工作標準、管理標準及技術標準;
4.3 認真執行設計及工程管理文件,嚴格控製工程標準,努力降低工程造價;
4.4 認真執行國家及部頒發的有關標準、規範、01manbetx
、規定及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