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籌備處部長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二期工程籌備處部長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1、崗位職責
1.1 在二期籌備處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完成項目前期設備招投標、合同談判及項目前期設備安裝、驗收等管理工作;
1.2 在二期籌備處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對部門日常技術工作進行管理;
1.3 協助主任、副主任對本部管理人員進行工作考評;
1.4 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協助主任、副主任製定不同階段機電設備需求計劃及招投標計劃;
1.5 負責組織設備考察、技術交流工作;
1.6 協助主任、副主任完成二期各項招投標、合同談判、驗收工作;
1.7 組織編製各種設備的管理製度和維修保護製度、檢修01manbetx
和工作程序、設備檢修01manbetx
;
1.8 負責組織設備安裝和組裝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製定設備組裝、安裝技術規範和質量控製辦法;
1.9 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
2、崗位權限
1.1 經主任授權後可以召開職責範圍內的工程、設備招議標會議,按招投標管理辦法確定相關事項並通報主任;
1.2 有對設備安裝單位的技術工作任務變更權和考核權;
1.3 有權召開專業性工作會議、設計聯絡會和技術研究會,有權與公司外專業部門及學術界進行專業性、技術性的工作聯係;
1.4 對在裝設備有技術鑒定權,對較大技術成果有參與鑒定權;
1.5 有職責範圍內的單項獎勵審核權。對安全生產、消除重大設備技術缺陷的有功人員有獎勵建議權;
1.6 對本部職工有獎勵、批評和考核的參與權;
1.7 對本部門職工的技術培訓組織、考核權。
3、上崗條件
3.1 基本條件
3.1.1 大專及以上學曆,機電設備專業,經濟師或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1.2 在礦山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 5年及以上,任中層副職崗位半年以上者。
3.2 專業知識
3.2.1 掌握和理解國家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公司有關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標準。具備編製本公司二期籌備管理、標準、規章、製度製訂之能力;
3.2.2 掌握工程項目籌備管理工作中相關法律法規,熟悉《經濟合同法》、《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實施辦法等主要條款和內容。具備主持編製,審核本公司二期籌備處計劃的能力;
3.2.3 熟悉本公司礦山企業基本生產過程。主要設備技術規範,重要經濟技術指標。了解設備使用狀況,為編製二期籌備處計劃提供依據;
3.2.4 熟悉礦山企業籌備管理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全麵掌握本部門專業管理的性質、特點、工作內容、業務流程及組織檢查、考核評價標準和方法。
3.3 技能要求
3.3.1 能夠具有較強的組織決策規劃能力。熟悉礦山企業的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自身專業理論基礎深厚,業績顯著,對礦山企業生產管理、突發事件處理具備指揮果斷,協調有力,處理圓滿的能力;
3.3.2 能夠熟知企業管理學、市場營銷學、企業全麵質量管理學、材料學和有關現代化管理知識;
3.3.3 能夠具有把握公司本部門管理現狀和預測未來發展的能力;
3.3.4 能夠具有編製本部門活動03manbetx
報告(表)的能力,對所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或方法行之有效;
3.3.5 能夠使用計算機從事本專業管理工作。
4、工作標準
4.1 對本部門所屬各專職崗位工作人員所負責的專業技術管理工作,責任清楚、管理到位、工作量化、檢查嚴格、評價準確,達到一流礦山企業標準要求;
4.2 審核部門工作計劃準確無誤、準確率要求達到90%以上;
4.3 依據編製,審核後的物資需用計劃,協助參與物資采購計劃執行,並能夠結合本公司生產實際需求,適時適量調整物資供應周期。確保物資采購計劃完成率達到95%以上;
4.4 參與職責範圍內的二期生產所用設備的選型選廠工作。選型選廠應執行國家、地方、公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