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鏟高級主管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電鏟高級主管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1、崗位職責
1.1 在二期籌備處部長的領導下,負責電鏟設備的招投標、合同簽訂和工程驗收工作;
1.2 負責執行國家、地方、公司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製度及辦法;
1.3 負責依據二期項目的計劃,協助部長審核電鏟招標計劃,確保二期生產係統按期投入生產;
1.4 負責電鏟設備調研,對生產廠家進行考察,對可研中采剝係統部分進行審查,並對工藝的選擇和設備選型提供技術支持;
1.5 負責電鏟設備的生產計劃、安裝計劃製定,參與設備中檢、催交、催運及質量檢驗工作,參與進口設備的商務談判及辦理報關、商檢等一切手續;
1.6 負責協調各單位、各部門之間有關采剝係統設備需求方麵的業務關係;
1.7 負責做好本部門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技術,基礎管理知識,標準化管理知識的培訓工作。提高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增強為生產服務意識;
1.8 對上級下達的各項考核指標提出執行方案和措施,積極主動完成各項指標;
1.9 協助部長完成電鏟設備審核、采購申請。根據合同內容,負責落實合同的執行情況;
1.10 全麵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技術、成本、外協、標準化作業等各項管理工作;
1.11 負責上級領導部門及本公司有關管理辦法、標準、製度在所屬設備區域內的落實;
1.12 負責組織電鏟設備的選型、訂貨、出廠驗收、設備到貨後驗收工作;
1.13 參加每天生產例會、每周工作例會,及時獲得生產管理信息,負責部署所管轄區域相應工作;
1.14 按公司的生產目標、安全目標、經營目標的分解,負責區域內的定期的經濟03manbetx
、安全活動03manbetx
,並製定相應措施, 保證公司生產、安全、經營目標的實現;
1.15 負責建立計劃台帳、電鏟設備檔案。
2、崗位權限
2.1 有權處理和決定本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2 有權按照規定對工作進度進行考核、檢查、評比;
2.3 定期參加工程調度會,有權對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及技術核定需求設備、材料、配件進行審查和經濟核定;
2.4 有權對所管轄崗位人員進行考核、並提出獎懲和崗位調整意見;
2.5 有權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設備、材料、配件提出處理意見;
2.6 有權(在部門主管領導下)對公司設備計劃管理工作實施計劃、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工作;
2.7 有權(在授權範圍內)組織召開設備專業經濟活動03manbetx
會、設計聯絡會;
2.8 有權檢查設備計劃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的業務工作質量完成情況;
2.9 有權決定和處置職責範圍內日常業務和事務性工作;
2.10 有權對所負責的專業技術工作存在問題,組織專題研討,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2.11 有權對本部門違反公司管理製度,合同法,財務審計規定的行為,拒絕辦理設備資金結算複核工作;
2.12 有權處置所屬區域發生的02manbetx.com
;
2.13 有權審核施工方案、試驗方案及有關措施;
2.14 有權驗收、否決安裝工作的質量。
3、上崗條件
3.1 基本條件
3.1.1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並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1.2 在礦山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 5年及以上,主管崗位1年以上。
3.2 專業知識
3.2.1 掌握和理解國家方針政策,上級主管公司有關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標準。具備編製本公司二期籌備管理、標準、規章、製度製訂之能力;
3.2.2 熟悉礦山企業籌備管理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全麵掌握本部門專業管理的性質、特點、工作內容、業務流程及組織檢查、考核評價標準和方法。
3.3 技能要求
3.3.1 能夠具有較強的組織決策規劃能力,熟悉礦山企業的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自身專業理論基礎深厚,業績顯著,對礦山企業生產供應管理、突發事件處理具備指揮果斷、協調有力、處理圓滿的能力;
3.3.2 能夠熟知企業管理學、市場營銷學、企業全麵質量管理學、材料學和有關現代化管理知識;
3.3.3 能夠具有把握公司本部門管理現狀和預測未來發展的能力;
3.3.4 能夠具有編製本部門活動03manbetx
報告(表)的能力,對所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或方法行之有效;
3.3.5 能夠使用計算機從事本專業管理工作。
4、工作標準
1、熟悉礦山企業基本建設及設備、材料、配件質量檢驗及評定有關知識。掌握設備計劃管理專業知識,熟悉礦山係統工藝等基本知識;
2、熟悉礦山設備,掌握了解設備信息資源和審查製造情況,為設備選型及招投標工作提供可靠資料,不斷提高選用設備質量;
3、計劃管理職責明確,技術基礎工作健全有序,各項技術資料齊全、完整;
4、深入現場,掌握施工進度及生產、設備使用情況,準確、及時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熟悉設備的基本性能、生產製造、采購渠道和價格變動等情況,了解預算和價格審核的有關知識,確保設備采購價格的合理性;
6、合理進行材料、配件庫存參數的設定,確保材料、配件庫存的合理性,避免材料、配件積壓;
7、廉潔自律,不違反公司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8、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9、執行本公司《設備采購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