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高級主管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土建工程高級主管崗位說明及工作標準
1、崗位職責
1.1 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建設方針、政策,根據基本建設程序和本公司有關管理辦法負責本公司土建工程的招投標及發包工作,辦理開工相關手續;
1.2 負責本公司各土建工程施工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1.3 負責編製本公司各土建工程項目的招標文件、工程管理製度;
1.4 負責組織本公司各土建工程施工協調會、施工圖紙審查會、招標評標會、合同談判等;
1.5 負責安排控製本公司各土建工程施工進度,進行工程施工管理、驗收管理;
1.6 負責監督、檢查監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1.7 負責本公司各土建工程設計變更、變更設計的審核工作;
1.8 負責本公司各土建工程施工月、季、年度工作的審核和上報;
1.9 負責本公司各土建工程資金計劃的編製申報工作及工程款的支付申報工作;
1.10 負責本公司各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編製工作;
1.11 負責本公司各土建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工作、工程竣工資料整理、移交和存檔工作;
1.12 負責本部門的培訓工作;
1.13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技術水平及工作能力的考核工作;
1.14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崗位權限
2.1 對本部門各項管理製度的貫徹落實負責;
2.2 對所管轄的工程安全、質量、進度、文明生產、技術、成本、人事、外協、標準化作業等各項管理工作全麵負責;
2.3 對所管轄的工程需采購的備品備件和材料的技術質量驗收;
2.4 對各項工程項目的質量標準和工程的質量監督負責;
2.5 負責指導、協調、推動土建工程部開展建設一流企業工作;
2.6 負責土建係統技術問題的03manbetx
與處理工作;
2.7 負責組織所轄工程項目的技術交底、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驗。
3、上崗條件
3.1 基本條件
3.1.1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並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1.2 在礦山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 5年及以上,主管崗位1年以上。
3.2 專業知識
3.2.1 掌握和理解國家方針政策,上級主管公司有關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標準。具備編製本公司二期籌備管理、標準、規章、製度製訂之能力;
3.2.2 熟悉礦山企業籌備管理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全麵掌握本部門專業管理的性質、特點、工作內容、業務流程及組織檢查、考核評價標準和方法。
3.3 技能要求
3.3.1 能夠具有較強的組織決策規劃能力。熟悉礦山企業的二期籌備處管理工作。自身專業理論基礎深厚,業績顯著,對礦山企業生產供應管理,突發事件處理。具備指揮果斷,協調有力,處理圓滿的能力;
3.3.2 能夠熟知企業管理學、市場營銷學、企業全麵質量管理學、材料學和有關現代化管理知識;
3.3.3 能夠具有把握公司本部門管理現狀和預測未來發展的能力;
3.3.4 能夠具有編製本部門活動03manbetx
報告(表)的能力,對所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或方法行之有效;
3.3.5 能夠使用計算機從事本專業管理工作;
3.3.6 工作業績顯著,對二期籌備處管理有突出貢獻者建議可破格使用。
4、工作標準
4.1 熟悉礦山企業基本建設及礦山係統工藝等基本知識;
4.2計劃管理職責明確,技術基礎工作健全有序,各項技術資料齊全、完整;
4.3 深入現場,掌握施工進度;
4.4 了解預算和價格審核的有關知識,確保土建工程造價的合理性;
4.5 合理進行材料、配件庫存參數的設定,確保材料、配件庫存的合理性,避免材料、配件積壓;
4.6 廉潔自律,不違反公司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4.7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4.8 技術人員培養、培訓均應滿足上級要求;
4.9 按時完成工程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