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者 說 明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中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規定,貫徹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要求,提高煤礦企業職工整體安全技術素質和防災抗災能力,減少和杜絕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當前新疆煤礦安全培訓的特點和實際需要,新疆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協同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相關部門,經全體專兼職教師共同努力,組織編寫了《新疆煤礦企業全員培訓教材》。
《新疆煤礦企業全員培訓教材》凝聚了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新疆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全體專兼職教師的心血。編寫過程得到了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新疆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領導的大力支持。教材重點突出以下幾點:1、根據培訓對象是煤礦企業工人,其文化程度參差不齊的特點,盡力使教材內容圖文並茂易於理解,語言通俗易懂。2、結合新疆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實際,選取區內典型事故案例。3、教材內容側重安全管理、安全作業、通風安全、災害防治和自救互救等煤礦井下工作人員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4、為便於教師授課和學員複習掌握安全知識,教材編寫中采用“講、節、條目”的敘述形式,並根據知識點的分布配置一定數量具有較強的係統性、科學性、指導性和實用性的複習思考題。
教材主要作為新疆煤礦企業實施全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使用,也可供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參考。
教材的編寫得到了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以及監察處、事故調查處、規劃處、行管處、人事培訓處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在此僅表示誠摯的感謝。
編 者
2012年07月
目 錄
第一講 入井須知 4
第二講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知識 38
第三講 煤礦地質基礎知識 80
第四講 礦井通風 101
第五講 礦井瓦斯防治 128
第六講 礦井火災防治 151
第七講 礦塵防治 175
第八講 礦井水害防治 197
第九講 煤礦頂板事故防治 230
第十講 礦井提升運輸安全知識 250
第十一講 煤礦電氣安全知識 274
第十二講 爆破安全 300
第十三講 煤礦安全管理 332
第十四講 礦工自救互救 362
第一講 入井須知
第一節 下井前的準備
每個人在入井前,一定要吃飽、睡足、休息好,這樣才可以體力充沛,精神集中的投入工作。
入井以前,嚴禁喝酒。喝了酒的人,往往會神誌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就會出現差錯。所以,入井前喝了酒的人是不準下井的。
口袋裏裝的煙卷、火柴或其它引火物品,下井前都要取出來,不能帶到井下去。因為在井下吸煙,能引起火災、瓦斯爆炸和煤塵爆炸。有的礦井就發生過這類事故,造成了嚴重損失,所以《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在井下是絕對禁止吸煙的。
工作服和鞋襪穿著要整齊利索,—不可袒胸露臂,也不要把衣服披在肩上,飄飄悠悠,否則容易被轉動著的機器咬住而發生意外。嚴禁穿化纖衣服,以免摩擦產生靜電,靜電火花也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煤塵爆炸。如果在工作地點有淋水,或是從事水力采煤,以及灑水降塵工作的人,還要穿上雨衣。脖子上要圍條毛巾,既可擦汗,又能避免煤渣子掉落到衣服裏麵去,在一些特殊環境中還能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入井一定要戴安全礦帽和攜帶自救器,不戴安全帽和沒有攜帶自救器的人,是不準入井的。
入井人員要了解和熟悉發生事故時可采取的自救、互救措施。
在井下工作,都必須領礦燈和自救器,換好了工作服後,一定要檢查一下領燈牌是否帶在身上。
工作中要用的小工具,入井前都要檢查一遍,是否帶全,不要忘在井上,以免影響工作。鋒利的工具,還要套上護套,防備傷著人。
思考題:下井前應做好哪些準備?
第二節 礦 燈
礦燈是煤礦工人的眼睛,每個入井工作的人都要佩戴一盞礦燈。不帶礦燈是不準入井的。
礦燈由燈頭、礦燈電纜和電池盒子三部分組成。領到燈以後,一定要檢查所領的礦燈是否完好。檢查的內容是:
1、燈頭有無損傷,燈頭蓋是否鬆動,燈頭玻璃有無破裂;
2、電池盒子有無破裂或漏液的現象;
3、礦燈電纜外皮是否有破損,礦燈電纜與燈頭和電池的接線牢不牢,接觸好不好;
4、燈鎖鎖好沒有,是不是鬆動;
5、燈頭上的開關是否完好可靠,燈光亮不亮。
如果檢查後,發現有以上所說的任何一種毛病,都要交回礦燈房換一盞完好明亮的礦燈。不完好的礦燈在井下不但起不到照明作用,影響走路和工作,甚至還有可能由此引起重大事故。
領到了礦燈,經過檢查,確無問題,就要佩戴好,不要提在手裏。在井下絕對禁止任何人打開電池盒蓋或者擰開燈頭。因為礦燈的電池盒子和燈頭是鎖死的,隻有用專用工具才能打開。如果自己強行打開,勢必損壞礦燈,而且會產生電火花,引起重大事故。如果礦燈在井下熄滅或損壞了,絕對不準在井下打開電池盒蓋或者擰開燈頭進行修理,也不要敲打燈頭和電池盒子,可以等到有人上井時,跟著他一同上井,到礦燈房調換,或者打電話給礦井調度室請求派人送一盞好礦燈下去。下班以後,一定要馬上把礦燈交回礦燈房,以便及時檢修和充電,第二天再用。嚴禁把燈帶回宿舍或鎖在自己的更衣箱內。
思考題:下井前對礦燈檢查的內容是哪些?
第三節 乘罐籠
罐籠是立井運送人員上下井和提升煤炭、矸石、材料、設備的專用設備,是保證礦井正常生產和人員安全出入井的關鍵裝備。任何人上下井乘坐罐籠,都要遵守規則,服從井口管理人員的指揮,按順序上下,不可擁擠和打鬧。
無論在什麼時候,沒有得到井口管理人員或把鉤工的許可,不準進出罐籠,尤其是在已經發出了開車信號以後,或者沒有發出停車信號、罐籠沒有停穩以前,千萬不要爭搶上下,否則是很危險的。
罐籠每次乘載的人數是有規定限額的。如果已經滿員,就要等下一次再上,切不可強擠搶上。
當罐籠裏已經裝了物料或推進了礦車時,不管裝的物料有多少,礦車裏有沒有裝東西,都不準再搭乘人員。雙層或多層罐籠,人員和物料要分層運送,已經裝了物料的那一層,就不準再乘人。
在罐籠升降過程中,要站立穩當,手要握住扶手。不要把頭和手腳或攜帶的工具、物料伸到外麵去,也不要在罐籠內互相打鬧,更不準向井筒裏拋扔任何東西。否則是很容易出事的。
在建井期間,還沒有安裝罐籠時,可以乘吊桶上下井。乘吊桶時,更要注意安全,每個人都要佩帶好保險帶。任何人都不準坐在吊桶邊緣上。要等吊桶停穩和井蓋門關閉以後,才能上下吊桶。
思考題:下井乘坐罐籠,都要遵守哪些規則?
第四節 乘人車
在傾斜井巷中,隻準乘坐專門的人車或乘坐采用鋼絲繩牽引的膠帶輸送機。在平巷內,要乘坐專門運送人員的人車或者由礦車組成的單獨列車,不準乘坐底卸式或側卸式礦車、物料車和平板車,因為這些車的安全裝置不齊,不適宜人員乘坐。
上下車時不要擁擠。已經發出了開車信號、或者車還沒有停穩時,都不準上下車,更不準在列車行進中扒上跳下,否則很容易發生擠傷和觸電事故,這樣的教訓是很多的。
一輛人車坐幾個人是有規定的。如果人車內已滿員,就要自覺等下一趟車,不要再硬擠進去,更不能扒蹲在車廂外麵。
使用架線電機車的礦井,車上麵都有一根架空線,它是帶電的。上下車的時候,以及在列車行進中,不要脫掉安全帽,身體和隨身攜帶的工具都不可碰上架空線,否則有觸電危險。
乘坐人車時要做到:
1、聽從司機及乘務人員的指揮,開車前必須關上車門或掛上防護鏈。
2、人體及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
3、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
4、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廂之間搭乘。
5、嚴禁超員乘坐。
6、車輛掉道時,必須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
7、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不論乘坐什麼樣的車,在車開動以後,無論什麼東西掉落下去,都不要馬上去搶撿,否則是很危險的。
思考題 下井乘坐人車,都要遵守哪些規則?
第五節 在井下行走
井下來往車輛很多,巷道的寬度有限,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
為了防止巷道中來往車輛傷人,在運輸大巷的一側,都設有人行道,行走時一定要走人行道。不要在軌道中間走,也不要隨便橫穿電車軌道、絞車道,否則很容易發生意外。如果一定要橫越穿過,就要看清前後來往車輛,要在沒有車輛通過時才能橫越穿過,特別在跨越鋼絲繩的時候,更要多加小心,防止絆倒或被鋼絲繩打著。在人行道寬度不夠的巷道裏行走,在車輛接近時,要立即進入躲避硐室暫避,等車輛過去了再走。
帶式輸送機和刮板輸送機不論是否開動,都不能在上麵行走,不然,很容易摔倒或夾住腿腳。任何人不準從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過,要從繞道繞過去。巷道口設有柵欄或掛有危險警告牌的地點,說明裏麵很容易積聚有害氣體,人員進去有中毒和窒息的危險,所以這些地方都不能進去。
從巷道頂部有人進行維修工作的地點穿過時,要先同上麵的人聯係好,請他們暫時停止工作,然後再通過。溜煤眼和下料眼內不準行人,也不要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停留,防止被滾落下來的煤塊打傷。
鑽杆、鐵鍬等長柄工具,都要拿在手裏,不要扛在肩上免碰傷人或碰壞電燈、電纜等設備。在有架線電機車行駛的巷道裏行走時,尤其要注意不能讓工具碰著架空線,否則,會有觸電的危險。在絞車道行走時,要先停車後行人。不管在哪裏都不要雙腿騎鋼絲繩行走。
思考題 在井下行走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第六節 井巷安全出口和避災路線
根據煤礦井下的特殊工作條件,為了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所有人員都能及時安全地撤到地麵上來,每個礦井都設有能行人並通到地麵的安全出口。井下各開采水平之間和各個采區都有兩個以上便於行人的安全出口,並與通到地麵的安全出口相連接。安全出口是礦井中一項很重要的安全設施。在1976年唐山地震後,開灤煤礦的井下工人就都是從安全出口撤到地麵上的。所以,在井下工作的人,都要熟悉本礦井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各條巷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路線。每隔一定時期,或者井巷出口有改變時,都要再熟悉一次各個主要井巷和出口。
煤礦井下巷道很多,工作場所分散,為了使每個人都能在一旦發生了重大事故時迅速撤到安全地點,每個礦井還預先對每個工作地區選定了最近最安全的撤退路線,這條最近最安全的路線就叫避災路線。每個在下工作的人要像熟悉井巷安全出口一樣熟悉這條避災路線。在這些避災路線中,自井下通到地麵的各個主要巷道裏,以及在巷道拐彎的地方和巷道的相互交叉點,都掛有路標,路標上畫著箭頭,指明安全出口的方向,並寫明到安全出口的距離,沿著箭頭指示的方向走去,就可以出井。路標的作用很重要,人人都要愛護它。
每個礦井都至少有兩個通到地麵的出口,如果都是立井,則在每個井筒中還要裝有梯子間,一旦井下發生了重大災害,提升設備受到破壞時,人員可以從梯子間攀登出井。攀登梯子時,要按順序攀登,不要慌亂和擁擠。
思考題 為什麼要熟悉井巷安全出口和熟悉避災路線?
第七節 井下信號
信號是保證工作聯係和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手段。井下各個工作環節,都設有用聲音和光表示的各種工作信號和安全信號。
每個礦井的各種信號,都是有嚴格規定的。提升和運輸,一般都用紅綠燈和電鈴來做信號。紅燈表示危險,看到紅燈就要暫時停下,綠燈表示安全,可以通過。電鈴的長短不同表示不同的信號。還有用拉繩打鍾做信號的,也有用傳話筒發出信號的。此外還有發生災害事故時的報警信號,瓦斯報警斷電儀發出的瓦斯超限報警信號,設備啟動或停止的聯絡信號,推車工人推車時的大聲呼喊,用口哨發出的放炮信號,等等。每一個下井職工聽到或看到這些信號,要遵照信號的規定,聽從信號的指揮。有時還必須立即停止工作,迅速躲避到安全地點去。
每個人都必須熟悉本礦井規定的各種信號,在井下行走或工作時,要時時注意來自各方的信號,根據不同的信號,采取不同的行動,不可粗心魯莽,否則就會發生危險。
信號設備關係著每個井下人員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秩序,所以人人都要加以愛護,不要隨意撥弄和損壞它們。如果發現信號失靈或不起作用時,就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以便立即派人修複。
信號是指揮生產和確保安全的重要手段,隻有被指定的人員才可以發送信號,其他人都不能擅自發送任何信號。
思考題 礦井的信號有哪些種類?都有些什麼規定?
第八節 交接班
煤礦井下的情況是時常變化的,特別是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天天都在向前推進,會時常出現新的情況。所以,每次到工作崗位後,在開始工作前,首先要把各種情況特別是安全方麵的情況問清楚,不了解情況就盲目開始工作是不安全的。
要掌握工作地點的情況,就必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井下所有人員都必須在工作地點交接班,沒有固定工作地點的工種,也要在指定的地點交接班。交接雙方,都必須用團結友愛和對同誌對工作負責的態度,認真地把本班的工作情況、安全情況,可能會發生危險的地方,詳細告訴接班的人。特別是在回采和掘進工作麵工作的人,更要把工作麵頂板變化情況、支護情況和瓦斯變化等情況向接班的人交待清楚,交代清了才能離開工作地點。
接班的人,除了認真考慮交班人的意見外,還應該主動詢問上一班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並根據交班人交代的情況,在開始工作以前,先把工作地點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處理完畢,然後再開始正常工作。做到在安全條件下進行生產,順利完成本班任務。不論交班的人或接班的人,都應該主動把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盡量在本班工作時間內處理完,不給下一班留下隱患和麻煩。班和班之間要互相創造安全生產的條件,互相打好基礎,糾正和克服自己顧自己的本位主義傾向。過去,在井下發生的一些事故,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由於不重視交接班,對工作地點情況不明而造成的。我們應該接受這個教訓,認真堅持做好交接班工作。
思考題 井下所有人員都必須在什麼地點交接班?
第九節 敲幫問頂
井下的工作條件和地麵是完全不同的。在煤礦井下,我們的頭頂上和兩幫都是煤或岩石,懸空的石塊或煤塊,隨時都可能從頂上或側麵垮落下來。所以,工作地點一定要有完好的支架,把頂部和兩幫的石頭和煤支撐好。否則,煤和石塊就會垮落下來,這就是煤礦經常遇到的冒頂和片幫。因此,每個在井下工作的人,必須以高度的注意力,時刻注視工作地點的頂板和兩幫情況,發現了問題,就及時處理,防止發生冒頂和片幫事故。
冒頂和片幫都是有預兆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廣大煤礦工人通過長期的生產實踐,摸索和總結出了一套簡單而又行之有效的檢查和管理頂板、防止事故的可靠方法,每個井下工人都應該學會和掌握這些方法。
檢查頂板和兩幫的最簡單而又最可靠的方法就是敲幫問頂。敲幫問頂的方法是: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鎬由輕而重地敲打頂板和煤幫,發出“空空”或“嗡嗡”聲,表示頂板石塊或煤幫的煤塊有立即掉下來的危險,就要馬上用長柄工具把懸空的石塊或煤塊撬下來。敲的時候如果是發出清脆的聲音,也還不能斷定頂板就沒有問題,還需要用手指緊貼頂板,再用鎬輕輕敲打幾次。如果手指感到有震動,說明頂板石塊已經脫離了整體,有冒落的危險。就應該立即在這裏補設支架,把頂板支撐好,使它不致冒落。如果聲音清脆又沒有震動感,說明頂板沒有離層,是安全的。
思考題 為什麼要敲幫問頂?
第十節 工作麵工作
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是煤礦生產的最前線。在這裏,人員多,設備集中,聲響大,工作空間狹窄,工作和行走都受到限製。所以,思想要集中,處處要留心。如果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發生意外。
在工作麵,除了要注意敲幫問頂和周圍的支護情況外,還要做到,
1、行走時要走人行道,不要靠煤幫走,不要在刮板輸送機上走,也不要在沒有支架處站立;
2、要注意避開采煤機的滾筒和牽引鏈,防止碰傷。在采用放炮落煤的工作麵工作,要隨時注意放炮信號,聽從放炮員的信號指揮;
3、要按照規格把支柱打正打牢。放炮崩倒的或工作中碰倒的柱子,要立即重新支好;
4、不要撥弄工作麵的采掘設備和輸送機械。工具不要亂摔亂放;
5、不要把大設備放在刮板輸送機上搬運。在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護材料時,一定要照下麵的方法去做:材料放入刮板輸送機時,要先放前端,再放後端;從刮板輸送機上取出材料時,要先取後端,再拉出前端;
6、使用綜合機械化設備的工作麵,在液壓支架上有許多開關手柄,不是移架工不可隨意撥弄,要注意保護油管和柱體;
7、不要在工作麵互相打鬧,也不能鑽到采空區中去休息。
思考題
在工作麵工作時應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第十一節 礦井通風
沒有新鮮空氣,人就不能生存。在井下,不但人員呼吸需要新鮮空氣,從煤層和岩層裏散放出來的有害氣體也需新鮮空氣來吹散、稀釋。新鮮空氣還起著調節井下溫度和濕度,改善勞動環境的作用。所以,在煤礦井下,新鮮空氣是非常寶貴的。井下的新鮮空氣是靠安裝在地麵井口的主要通風機送到各個工作地點去的。同時,又靠它們把汙濁的空氣和有害氣體抽排到井上來。可見,這些通風機對於保證礦井安全有多麼重要的作用。黨和政府十分關心礦工的安全和健康,明文規定所有礦井都必須采用機械通風,禁止采用自然通風的方法。還規定了每個人必須保證的最低風量和為了吹散井下有害氣體所需要的最少的風量標準,以及規定了井巷中容許的風流速度和采掘工作麵的空氣溫度,使礦井的通風條件得到了根本改善。
為了把新鮮空氣按不同需要分送到各個工作地點,井下根據需要安裝有局部通風機,設置了風牆、風門、風橋和風障等。在有的巷道裏還裝了調節風窗,用它來調節風量。此外,還在一些地點設置了通風瓦斯記錄牌、危險警告牌等。這些都是很重要的通風設備和設施,大家都要認真愛護,不能隨便損壞和拆除。調節風窗上的木板,不可隨意撥動。每次通過風門的時候,一定要隨手把門關好。切不可把鄰近的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那樣就會讓新鮮空氣白白溜掉,工作麵就得不到足夠的新鮮空氣了。
通風的好壞,對安全生產有著直接的關係,每個人都有責任維護井下的正常通風。
思考題 通風的目的是什麼?
第十二節 局部通風
在大多數掘進工作麵,僅僅依靠裝在地麵的主要通風機是不能得到充足的新鮮空氣的。這就需要在這些工作麵外麵的適當地方安裝局部通風機,並采用抗靜電和阻燃的風筒與它聯接,把風送到工作地點。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是井下最重要的通風設備,大家都必須愛護。
局部通風機擔負著晝夜不停地向掘進工作麵送風的重要任務,所以每台局部通風機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且規定了極嚴格的要求:
第一,它必須保證經常運轉,無論正常生產或交接班時,都不能停風;
第二,要保證供給工作麵足夠的風量;
第三,風簡要吊掛在巷道一側的頂部,不能有漏風,也不能被車刮或炮崩;
第四,如果因停電、檢修等原因停風時,工作麵裏一切設備的電源都能隨之自動切斷和閉鎖;
第五,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並不產生循環風等。
大家在井下,都要留心察看局部通風機的運轉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同時做到:
1、不經允許,不可擅自開動或停止它;
2、在巷道裏架棚、推車或搬運材料設備時,不要刮壞風筒,看到風筒有損壞就要及時報告;
3、開動著的局部通風機,風葉轉動很快,不要把手伸進去,也不可把木棒等東西塞進去;
4、一旦風機停了,就要切斷掘進工作麵電源,並撤離工作麵。
有些巷道在巷道口設置了柵欄,掛了危險警告牌.表示裏麵積聚了有害氣體,禁止人員進入,更不許拆毀柵欄、摘掉警告牌。
思考題 局部通風有哪些規定?
第十三節 瓦斯的燃燒和爆炸
煤是由古代的植物變質生成的。在成煤的過程中,也產生了很多種對人體有害的氣體。人們把以甲烷(CH4)為主的有害氣體統稱為瓦斯。在煤礦井下通常把瓦斯單獨特指甲烷。在煤礦開采過程中,這種有害氣體就會放散出來,有時濃度會達到很高。如不注意,就會引起燃燒、爆炸或使人窒息,造成事故。但隻要懂得了它們的性質,掌握了治理的科學方法,認真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辦事,也就不會發生危險了。
瓦斯是煤礦井下的有害氣體中,最常見、含量最大的一種氣體。瓦斯是一種看不見、聞不到、嚐不出味的氣體,但它能引起燃燒、爆炸和窒息。當空氣中瓦斯的濃度在5%以下和超過16%時,遇著火可以燃燒;當瓦斯濃度在5%到16%之間時,遇著火源就能爆炸;而當濃度在9.5%時,發生的爆炸力量最強,破壞性也最大。瓦斯爆炸是煤礦井下的重大災害之一。此外,空氣中有了瓦斯,就會降低氧氣的含量,瓦斯達到一定濃度,人就會感到氣憋氣短,呼吸困難。含量再大時,還會把人憋死(窒息死亡)。因此,我們對瓦斯要特別注意。第一,不能讓瓦斯積聚,第二,井下絕對禁止明火作業和在工作中產生火花。
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很多,主要是加強礦井通風,保證井下有足夠的風量。同時,要經常檢查和準確掌握井下各個地區的通風和瓦斯湧出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而防止井下火源的主要措施則是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放炮時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和防爆型放炮器;還要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以及管好井下火區等。
思考題 礦井瓦斯的性質是什麼,有哪些危害?
第十四節 瓦斯的管理
瓦斯是從煤層和岩層中放散出來的。一個礦井中,隻要有一個煤(岩)層發現瓦斯,該礦井即定為瓦斯礦井。根據放出瓦斯的多少和放出的形式不同,我們把礦井分為低瓦斯礦井、高瓦斯礦井和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三個等級。各級瓦斯礦井在供給風量、機電設備的選用、安全管理等方麵各有不同的要求。除規程規定的特殊要求以外,不論在哪一個等級的礦井中,都必須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做好礦井通風工作,合理分配風量,決不能使瓦斯積聚。當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達到規程規定或一個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湧出量大於規程規定,采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時,以及開采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的,應采取抽放瓦斯措施;
2、做好機電設備的管理,徹底消滅井下電氣發火和其它一切明火;
3、要按規定定時對井下各個地點進行瓦斯檢查,特別是在工作麵裝藥放炮前後,一定要認真檢查瓦斯含量。如果超過規定,就要立即處理。隻有等瓦斯濃度降到規定限度以下時,才能裝藥和放炮;
4、工作麵停了風,就要自動停止工作;
5、不進入設有柵欄的巷道內。
隻要做到這些,瓦斯爆炸和窒息事故就可以完全避免。
瓦斯,既是一種有害氣體,也是一種寶貴的資源。現在,我國已有很多煤礦采用專門設備,把瓦斯從井下抽到地麵,用管道把它送到礦區的每家每戶,用它燒飯取暖。還有不少煤礦利用瓦斯製造炭黑、甲醛等多種化工產品,做到了化害為利,物盡其用。
思考題 怎樣防止瓦斯事故?
第十五節 其它有害氣體
在煤礦井下,除了甲烷以外,還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氧化氮等有害氣體。
一氧化碳是一種很毒的氣體。空氣中隻要含有萬分之五(0.05%)的一氧化碳,一小時內就可以使人中毒。如果含量到了千分之五(0.5%),短時間內就可以使人中毒死亡。井下一氧化碳的主要來源是煤炭的自燃。在自然發火區域附近工作的人,要特別注意巷道內通風瓦斯記錄牌上的檢查記載。在井下發生了火災或瓦斯、煤塵爆炸以後,能產生大量高濃度的一氧化碳。在井遇到這種不幸災害時,就要很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去,切不要在災變地點的下風方向停留。
二氧化碳沒有毒性,但是一種窒息性氣體,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高時。人會感到呼吸困難,甚至把人憋死。井下二氧化碳的主要來源是坑木的氧化腐爛,也有的煤層或岩層本身含有大量二氧化碳。它比空氣重,常在老巷、水倉等巷道底部積存。因此,在這些地方工作,要特別留意。
硫化氫在老巷裏最多,有臭雞蛋味,毒性很強,濃度高了,會使人中毒死亡。它還有可燃性和爆炸性,所以在井下聞到了臭雞蛋味,就要迅速退出,並向調度室報告。
氧化氮是一種黃褐色的有強烈刺激性的毒氣。它主要是炸藥爆炸後生成的。所以在采用打眼放炮作業的工作麵,在每次放炮以後,一定要等炮煙吹散了才能進入工作麵,不要一聽到炮響,就頂著炮煙進入作麵,這樣是很容易中毒的。
思考題 在煤礦井下,除了甲烷以外,還有哪些有毒有害氣體?
第十六節 爆炸材料和放炮
在井下掘進巷道和采煤,有的用機器,有的采用打眼放炮,所以爆炸材料在煤礦是一種很重要的材料。爆炸材料是雷管和炸藥的總稱,是易爆物品,使用和處置不當,就會發生爆炸。因此,爆炸材料隻能由經過專門訓練,懂得爆炸材料性能和使用方法的人員來運送、保管和使用。其它人員一律不準攜帶和使用爆炸材料,也不準進入爆炸材料庫,不準和帶有爆炸材料的人一起乘罐籠或同坐人車。
放炮員必須把炸藥和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炮藥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炮藥箱要放在離開機器和電氣設備並且支架完好的地方。每次放炮時都要把炮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任何人看到放炮員不按規定操作時,都應該向他提出批評,並讓他改正。
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沒有爆炸的或殘留的炸藥或雷管,都要交給放炮員,或送爆炸材料庫統一處理。
放炮前後,放炮員都要用口哨發出信號。放炮信號有三種,即:預告信號、放炮信號和解除信號,在聽到預告信號後,所有在放炮區域內的人都要自動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去。沒有聽到解除信號,不準從安全地點出來,更不準越過警戒線,進入放炮區域。任何人在行進中或接近放炮警戒區時,都要聽從警戒人員的勸告,不要強入或誤入放炮區域內。隻有在放炮地點經過通風,吹散了炮煙,檢查了瓦斯和頂板,放炮員發出了解除信號後,才能回到工作麵去。恢複工作前,首先要敲幫問頂,檢查頂板和支架。被崩倒、崩壞的支架,要及時支好。
思考題 放炮信號主要有哪三種?
第十七節 防火
煤礦井下有很多坑木、電纜和機器設備,這些東西,有的容易燃燒,有的本身就能發火。采煤時丟棄在井下的浮煤,時間長了也會自燃。放炮時留下的殘藥還會燃燒。如果平時對這些問題放鬆警惕,就可能引起火災。所以在井下要十分注意防火。
煤礦井下火災有兩大類。一類是由煤碳自燃引起的,叫內因火災;另一類是外部明火引燃了可燃物的,叫外因火災。遺留在井下的浮煤是自然發火的禍根。所以,在采煤時,一定要把工作麵的浮煤清理幹淨。工作麵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並很快密閉,密閉的質量要好,做到不漏風。自然發火嚴重的礦井,還可采取灌漿防火或采用阻化劑防火等措施,以防止煤的自燃。煤炭自燃是有預兆的,如煤層局部溫度升高,工作麵有霧氣和煤油氣味,回風中出現一氧化碳等。如果發現這些預兆,就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有少數人不遵守規定,把煙火帶到井下;電纜被砸壞了,也不及時修補,造成漏電失火;還有的放炮員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殘藥燃燒,從而在一些礦井引起了本來可以避免的火災事故,造成了重大損失。我們一定要接受這些事故教訓、嚴肅紀律,嚴格操作,絕不讓井下產生任何一點火花,這樣,井下外因火災也就可以杜絕了。
井下火災,一般都是由小火而蔓延成災的。所以任何人在井下發現了火點,除了要馬上向上級報告外,還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盡快把火點撲滅,不使其蔓延擴大。
思考題 怎樣防止礦井火災?
第十八節 防水
在煤礦生產中,隨著工作麵推進,經過爆破震動或頂板冒落,上下岩層受到破壞,會有一部分地麵雨水和地下水流入井下,這些正常流出來的水,用水泵把它排到地麵去,是不會造成災害的。但有時候,因為水文地質情況不明,或者工作中的疏忽大意,會造成老巷或老窯的積水突然湧出;地麵的洪水倒灌井下;巷道與特大含水層勾通;頂板和地麵的河流、湖泊、水庫塌透等現象,以至淹沒礦井造成嚴重災害。防治水害就是要防止發生這些威脅礦井安全的意外情況。
防治水害是煤礦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除了在設計礦井、布置巷道的時候要慎重周密選擇井口位置,在積水區和地麵的河流湖泊下采煤要留安全煤柱外,還要在雨季前組織力量修整排水溝、築好防水堤、填塞地麵裂縫,以減少地麵雨水漏入井下。特別重要的是當掘進巷道接近可疑積水區域時,一定要采取探水措施,先探後掘。積水區域探明了以後,把水放出來再掘進;或者修改設計,改變掘進方向,避開危險區域。決不能弄不清情況,就盲目掘進。
透水以前,都是有預兆的,如工作麵頂底板壓力增大、淋水增大、煤幫掛水珠、煤層裏有嘶嘶的水聲,有水從鑽眼中流出來等等。每個井下職工,都要知道這些透水預兆。如果發現了這些預兆,就要立即停止工作,並向礦調度室報告。
井下如果一旦發生了透水事故,就要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所有人員迅速、沉著地向高處撤退。透水以後,有時會有大量有害氣體從積水區內放出來,對此也要特別注意。
思考題 你對水災有哪些了解?
第十九節 防塵
在井下開采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粉塵(粉塵是煤塵和岩塵的總稱),並在空氣中飛揚。這樣粉塵中含有一種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東西叫二氧化矽,吸進了肺裏,積累得多了,時間長了,就會引起塵肺病。塵肺病是一種對煤礦工人危害很大的職業病,它能奪去工人的勞動能力,給精神和生活上帶來很大痛苦。另外,有的礦井煤塵還有爆炸危險,煤塵和瓦斯混合在一起爆炸時,破壞性更大。所以,同粉塵做鬥爭,防止粉塵危害,是煤礦職工的一項重要任務。
粉塵的危害是可以減少和防止的。《煤礦安全規程》關於粉塵防治中規定,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並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沒有防塵灑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麵,不得生產。這就從根本製度上作了保證。
防止粉塵危害的辦法很多。廣大煤礦職工在實踐中創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綜合防塵措施,如堅持用濕式打眼;在采煤機割煤和液壓支架移架時噴霧灑水;放炮時用水炮泥充填炮眼,放炮後用水衝洗巷道頂幫;在裝煤裝矸石以前充分灑水;在容易積存煤塵的地方,經常衝洗和清掃;在有粉塵飛揚的地方,設置噴霧裝置、水幕等。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還要在一些巷道裏設置水棚或岩粉棚,並在容易積存煤塵的地方撒布岩粉,阻隔爆炸的傳播。近幾年來,很多煤礦采用了煤層注水新工藝,有的礦井還試驗了淨化通風。這些對防塵消塵都起了很好的作用,應該堅持使用。
防塵工作這麼重要,我們又有這麼多有效的防塵方法,隻要人人都重視它,就一定能把這項工作搞好。
思考題 井下粉塵有哪些危害?
第二講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知識
第—節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
一、煤礦安全生產方針的內容及含義
作為煤礦職工我們應該知道,我們黨和政府曆來對煤礦安全生產非常重視。為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曆史上曾多次在管理,技術、規章製度等方麵采取了多種方法和措施。經過長時間的摸索和總結,我們黨和國家明確提出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煤礦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第一”方針的具體含義有三點:
1、在煤礦生產建設整個過程中,要樹立人是最寶貴的、礦工的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煤礦生產建設整個過程中,要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第一位的工作來抓。
3、每個職工都要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把“安全第一”作為一切工作的指導思想和行動準則。
“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處理安全與生產以及與其他各項工作的關係,要強調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當生產和其他工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安全是主要的、第一位的,生產和其他工作要服從安全。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前提條件。要實現“安全第一”,必須以預防為主。在事故預防與事故處理的關係上,隻有以預防為主,才能把事故和職業危害防治於形成之前,消滅在萌芽之中。“預防為主”意味著預先熟悉並掌握礦井自然災害因素和規律,預先分析發生各種災害或事故的可能性,預先采取防治措施,預先製訂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依靠科學管理、技術裝備和對職工培訓等有效的防範措施,把各種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
二、煤炭工業堅持“安全第一”方針的必要性
“安全第一”方針是煤炭生產建設事業的總方針、總政策。是黨和國家根據煤礦生產的條件、特點和自然規律、經驗教訓以及社會主義性質所決定的產業工作方針。
1、煤礦生產的自然規律及特殊條件決定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煤礦生產是地下作業,處於各種自然災害的威脅中,如果不按客觀規律辦事,忽視安全,很容易發生事故,因此,煤礦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方針。
2、為了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和煤炭工業的發展,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發展生產必須保護生產力,在生產力中人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隻有身體健康,積極性高,並掌握科學技術的人,才能創造更多的財富。因此,必須把搞好安全生產,保護生產力,作為改善生產關係和發展生產的重要手段。
3、社會主義性質和生產目的決定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性之一,就是勞動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代表人民利益,保護人民利益。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是為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正是關係人民利益最至關重要的大事。煤礦事故不僅嚴重侵害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也給職工及其家屬的生活造成很大困難。所以,煤礦安全生產是主要的,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以安全。
4、煤礦生產的經驗教訓決定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我國煤礦生產的曆史經驗教訓證明,什麼時候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煤礦事故就大幅下降,安全狀況就大為好轉,煤炭產量就會提高;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忽略安全,事故就大幅上升,惡性事故頻繁,嚴重影響煤炭企業的發展。所以,“安全第一”方針是煤礦生產發展的重要保證,要高產穩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三、煤礦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
1、煤炭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的主要措施
煤炭企業必須全麵貫徹安全生產方針,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搞好煤礦安全生產。
(1)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原則。①下大力氣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向管理要安全。管理的重點放在現場,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法規,嚴格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工作質量,切實抓好各項基礎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時間、安全與經濟效益的關係。②加強技術改造,推行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提高裝備水平,完善安全設施,實行科學管理。③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切實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建立參加培訓的激勵機製,同時製定相應的強製性培訓措施。
(2)做到“四個必須”。①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標準。②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多年來頒布的各種安全生產規定和指令。③在體製改革中,各級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加強,不能削弱。必須保證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資金的足額提取和合理使用。
(3)執行“十個納入”。①安全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行政正職直接抓安全,開好安全辦公會議,定期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②安全工作納入企業各項計劃。各種遠景規劃、調整計劃、年度計劃等都要包括安全工程,並在資金、材料、設備及勞動力方麵優先保證。③安全工作納入班組、區隊建設工作之中。在加強班組、區隊建設時,要以安全為首要內容。④安全工作納入科學技術管理軌道,采用安全係統工程等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⑤安全工作納入幹部考核內容。安全不好的單位負責人不能重用和提拔,發生事故受到處分者不能晉級,長工資。⑥安全工作納入評比競賽條件。發生死亡事故的
單位取消參加各類評比的資格。⑦安全工作納入工資和獎金分配辦法中。要求安全、質量與職工的切身利益掛起鉤來。⑧安全納入經濟承包合同。安全指標作為完成合同規定的重要內容。⑨安全工作納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程,檢查、討論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措施和意見作為職代會的重要議題:⑩安全生產納入各級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並作為評定優劣的主要依據。
2、各生產崗位職工在各項生產活動中必須以安全生產方針規範自身行為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做到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要堅持嚴字當頭、預防為主、質量為本的原則,控製不安全因素的發生和和發展。發現苗頭,立即采取措施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與未然。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作業規程》等規定,遵章守紀,堅守崗位。
(3)努力學習煤礦井下安全基礎知識,掌握常見主要事故災害的發生、發展規律及防治措施。熟練掌握本工種的相關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素質,自覺抵製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第二節 煤礦安全法律法規
一、我國煤炭工業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的發展,我們國家已逐步走上依法治國的軌道。我國法製建設的速度不斷加快,目前,我國煤炭工業的法律法規已形成體係。按照我國社會主義的法律形式,煤炭工業體係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行政規章四個層次組成。
1、法律
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國家主席簽署頒布實施的,對全國煤炭行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規範約束的國家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以下簡稱《煤炭法》),這是煤炭工業法律法規體係的主體。另外,對煤礦安全有規範作用的國家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下簡稱《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等。
2、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審議通過,國務院總理簽署頒布的與煤炭行業有關的各種行政規章:如《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鄉鎮煤礦管理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與煤礦安全相關的行政法規。
3、地方性法規
省(區)、直轄市“人大”審議通過並頒發的為執行法律和國務院有關煤炭工業的行政法規,結合地方的特點、需要而製定的關於煤炭工業的地方性法規。如各省(區)、直轄市人大製定的《煤炭法實施辦法》、《鄉鎮煤礦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文件。
4、部門行政規章
國務院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和省(區)、直轄市及地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為執行國家法律、國務院有關煤炭行業的行政法規和省(區)、直轄市頒布的地方性法規而製定的規範性的行政規章,包括各種規程、辦法、指令、規定、細則、通知、決定等,這些行政規章都具有法規效力。如《煤礦安全規程》等。
二、煤礦安全法規的作用
1、安全法規的作用
(1)具體體現了國家對煤礦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
(2)安全法規是煤礦職工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麵一切行為的準則。法規具體調整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使煤礦生產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障煤礦的安全生產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3)安全法規用來加強煤礦職工的法製觀念,限製違章、懲罰犯罪,教育人們吸取教訓,鼓勵職工自覺遵紀守法,以達到最大限度地防治災害,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
2、煤礦安全規程的作用
《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法規中一部最重要的法規,是煤炭工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礦山安全法規的具體規定,是保障煤礦職工安全與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促進煤炭工業現代化建設必須遵循的準則。《煤礦安全規程》的作用主要是:
(1)具體體現了國家對煤礦安全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調整煤礦企業管理中人和人之間的關係。
(2)正確反映煤礦生產的客觀規律,明確安全技術標準,調整煤礦生產中人和自然的關係,樹立按照客觀規律和標準進行生產、為礦工創造安全生產條件的思想。
(3)有利於加強法製觀念,製止違章,懲罰因忽視煤礦安全工作而釀成的犯罪,實現安全生產。
(4)有利於保護礦工安全監督的民主權利,有利於發動群眾,用群眾管理的方法搞好安全生產。
三。有關法律簡介
1、煤炭法
《煤炭法》於1996年8月29日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當天,國家主席江澤民以第75號主席令公布,自1996年2月1日起實施。
《煤炭法》共八章81條。內容包括:總則、煤炭生產開發規劃與煤礦建設、煤炭生產與煤礦安全、煤炭經營、煤礦礦區保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及附則等。
2、礦山安全法
《礦山安全法》於1992年11月7日經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當天,國家主席江澤民以第65號主席令公布,自1993年5月1日起實施。
《礦山安全法》共八章50條。內容包括:總則、礦山建設的安全保障、礦山開采的安全保障、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礦山安全的監督和管理、礦山事故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3、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法》於2002年6月29日經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當天,國家主席江澤民以第70號主席令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法》共七章97條。內容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4、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於2000年11月7日以國務院令第296號頒布的,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共五章50條。內容包括:總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職責、煤礦安全監察內容、罰則、附則等。
5、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安全規程》(2001)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於2001年9月28日頒布的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八部《煤礦安全規程》,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煤礦安全規程》分為總則、井工部分、露天部分、職業危害和附則五部分內容共751條。
《煤礦安全規程》是國務院煤炭行業主管部門製定的、全國煤炭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國家有關安全法規的具體規定,是煤炭企業及其職工在煤礦生產建設中必須遵守的準則。《煤礦安全規程》根據煤礦生產的客觀規律,對煤礦生產建設中,哪些事情必須做,哪些事情禁止做,哪些事情在什麼條件下可以做,哪些事情在采取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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