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部概預算主管崗位說明書
基建工程部概預算主管崗位說明書
8.1 崗位職責
8.1.1、在基建工程部部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公司所屬全部基建工程的概預算管理工作。
8.1.2、負責組織全公司所轄工程項目預、結算的審核工作。
8.1.3、參與工程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招標工程標底及預算的編製工作。
8.1.4、負責本公司擬建工程項目的的費用估算、外委項目的工程預算或報價文件審核、外委項目的竣工結算審核及審核後的材料報批工作。
8.1.5、負責編製所轄工作的旬、月、季、年計劃及總結並報送基建工程部長。
8.1.6、負責編製、整理、收集工程建設當中的概預算專業技術台帳。
8.1.7、負責落實完成基建工程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8.2 崗位權限
8.2.1、有權執行國家、地方、行業有關概預算的規章製度。
8.2.2、有權按規定審查工程項目預算或報價文件及對有關內容提出疑問。
8.2.3、有權要求承包方嚴格按國家、地方、行業等有關規定編製工程概預算,並提出應執行的編製依據及有關資料。
8.2.4、有權否決不按有關規定編製的概預算並提出改進要求。
8.2.5、有權參與檢查施工進度情況及參與竣工驗收工作。
8.3 上崗條件
8.3.1、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曆
8.3.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8.3.3、掌握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程序。
8.3.4、具備一定的建築、安裝施工及設備安裝知識。
8.3.5、掌握現代化管理理論和本公司常用的管理方法。
8.3.6、具有市場經濟的一般知識,企業經營管理基本知識。
8.3.7、持有工程建設概預算專業資格證書。
8.3.8、掌握 WORD、EXCEL、預算軟件等辦公軟件使用方法,掌握互聯網操作基本知識,熟悉本單位信息係統操作知識。
8.3.9、接受過露天煤礦有關知識培訓和基本建設有關的專業知識的培訓。
8.3.10、在概預算崗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
8.3.11、熟悉礦山企業的建設工程管理工作。
8.4 工作標準
8.4.1 工作目標
8.4.1.1、全麵、準確、及時的完成職責範圍內的概預算審核。
8.4.2 工作依據
8.4.2.1、按地方、行業有關概預算的規定,正確審核技術改造、小型基本建設、技措修理修繕等工程項目的預算或報價文件。
8.4.2.2、按國家、地方、行業有關工程招投標的管理規定,積極參與本公司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8.5 技能要求
8.5.1、了解黨和國家的經濟方針,了解有關經濟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
8.5.2、能熟練掌握並能合理使用各種定額及取費標準,能看懂專業技術圖紙,掌握基本建設和露天煤礦生產的基本常識。
8.5.3、具有獨立工作能力,能獨立完成概預算的編製和審核。
8.5.4、熟悉煤礦建設的基本施工程序,掌握一般材料預算價格和市場價格。
8.5.5、能夠深入現場了解工程情況,使工程費用得到合理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