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部工會主管崗位規範
思想政治工作部工會主管崗位規範
崗位名稱:工會主管
崗位層次:管理中級
所屬部門:思想政治工作部
1.崗位職責
1.1及時傳達上級工會和工會委員會的決定和指示,督促各分工會按時完成上級工會和工會委員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1.2積極下基層了解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反應,及時向工會主席做出彙報,並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幫助職工群眾排憂解難。
1.3協助工會主席抓好工會組織自身建設工作。開展工會工作學習培訓班,按時組織學習,提高工會幹部本身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為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落實去努力工作。
1.4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法製教育和職業責任感、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職業技能的教育,提高綜合素質。
1.5利用“五一”、“十一”等節日,積極開展職工喜聞樂見的各種文體活動。
1.6根據文化體育活動計劃,組織開展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做好各項文體活動的通知、場地器械準備、組織實施、總結表彰等工作。
2.工作權限
2.1有權對所屬工會組織落實完成公司工會決定、決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有權對基層工會組織提出調整、合並及工會幹部任免的建議。
2.3有權對基層工會使用經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自覺接受公司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監督和審查。
2.4有權對公司級雙文明建設及工會係統的先進集體、個人進行評比、表彰或上報、推薦。
2.5有權向工會主席和工會委員會正確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2.6有權對職代會決議、職代會提案的落實進行監督和督促。
2.7有權協助、指導職工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有權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提出修改的建議。
2.8有權組織職工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業餘文化體育活動。
2.9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和各類報表等。
2.10有權對職工在勞動爭議、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問題向企業行政提出整改和落實的建議,並督促解決。
2.11《中國工會章程》、《勞動法》及上級工會組織和企業黨政授予的其它權利。
3.上崗條件
3.1大專及以上學曆,具有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專業知識 。
3.2有下一級別任職經曆,具有初級職稱和基層工作經驗。
3.3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群眾路線,有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作風正派、愛崗敬業、廉潔自律 。
3.4熟悉工會工作的政策規定,業務工作程序 。
3.5具有較強的03manbetx
判斷、組織領導、綜合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能夠協助工會主席組織起草工會工作的重要綜合材料和領導講話,能夠審定工會工作的常用文稿 。
3.6具備經濟、法律、行政管理及計算機應用等方麵的相關知識 。
4.工作標準
4.1工作目標
4.1.1熟悉工會工作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業務工作程序。
4.1.2具備較強的工作執行力和協調力。
4.1.3及時、準確、高效地玩完成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
4.1.4工作認真仔細,在文件編寫、落實決策、會費收繳和組織活動等工作中不出現管理問題。
4.1.5每月一次下基層了解職工群眾思想動態,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情況。
4.1.6對職代會所作決議予以督辦,在規定完成時限前1個工作日完成督辦。
4.1.7每季度至少舉辦1次問題活動,豐富職工生活。
4.1.8每季度收繳會費,確保會費使用得當。
4.2工作依據
《黨章》;
《黨的機關公文處理條例》;
《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條例》;
《工會工作條例》;
《工會法》;
《工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