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煤十礦:持“證”上崗 確保安全生產
鶴煤十礦:持“證”上崗 確保安全生產
鶴煤十礦認真抓好基層班組各崗位工種持證上崗工作,按照先培訓、再考證、後拿證的程序,堅持崗位持證、查證、驗證製度,讓上崗證件在安全生產中發揮了作用。
一是建立嚴格的培訓、學習和考試製度,委培和自主培訓相結合,脫產培訓和班前培訓相結合,對采掘、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知識、自救互救及職業病防治等各專業、工種進行崗位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並且把學員的學習情況和培訓成績與工資獎金、星級員工評定掛鉤,保證員工參加培訓聽課率和質量;培訓結束進行考試,對合格的學員統一頒發上崗證,不合格者繼續參加下一期培訓,直至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為止。
二是按照要求經過嚴格培訓考試取得上崗證的井上下各工種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做到證崗一致,即上什麼崗持什麼證、持什麼證上什麼崗;上崗證必須隨身攜帶,精心存放在身上,作為崗位上崗證明,以便檢查使用,不準丟失、汙損;區隊對員工崗位調整使上崗人員發生崗位變動的,必須進行新崗位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能上崗,否則不許上崗。
三是培訓和安檢部門不定期對班組各崗位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是否持證上崗、持證是否是本崗位本工種的、證件是否過期等;到關鍵崗位、環節抽查和詢問當班人員對本崗位應知應會內容,看是否融會貫通在實際工作當中,聽取本崗“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查驗中發現沒有持證上崗的、證件過期的或“兩述法”表述較差的,分別提出整改意見,在“雙基”考核中扣分。
該礦的證件管理措施,調動了員工學習技能的積極性和持證上崗的自覺性,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