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試驗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電氣試驗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一、一般規定
1、電氣試驗工作嚴格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範》的規定,凡與電力係統直接連接的電氣設備,試驗標準按電力部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2、場所試驗工作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範》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範》的規定,主要設備拆接線工作應由該設備維修人員擔任。
3、試驗員必須有試驗技術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實際操作。新試驗人員(包括徒工、實習人員、參加勞動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4、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工作;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頭或采煤巷道,可能發生瓦斯突然湧出的地區,要有專用局扇,並有瓦斯檢查員現場值班,方可進行試驗。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於2人,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
2、試驗人員必須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試驗前必須了解試驗現場情況,熟悉有關技術資料。
4、做高壓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時,必須填寫操作票,慎重核實設備編號後,才能進行倒閘操作。
三、操作要求
(一)高壓電氣設備試驗:
1、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記,恢複後進行檢查。
2、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的電源開關,並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3、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後才可進行其他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它試驗項目都合格後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上級酌情處理。
4、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大型變壓器),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後,再停止轉動搖表。
5、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複查接線,通電前調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互相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複要求加壓數字,避免加壓錯誤。
6、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場後,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後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後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8、試驗操作過程中,應精神集中,隨時注意異常情況,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9、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後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0、帶電試驗要根據現場情況,製定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係統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並經領導批準後,才能進行。
11、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線,或二線一地係統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後拆除。
12、不能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時接地線。
13、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衝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並在耐壓時間內保持不變。
14、在泄漏、耐壓試驗中,當發現升壓到某一值時,調壓器繼續升壓而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壓器手把調至零位,拉開開關,切斷電源,查找原因。
15、為了防止暈電壓,在一些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110%)。
16、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做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並短路接地。
18、井下試驗設備的接地線、接地極應保持接觸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二)繼電保護的檢驗與整定
1、繼電保護裝置檢驗、整定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應備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線圖、回路安裝圖、前次檢驗記錄、有關的檢驗規範、適用的儀表儀器、設備、工具連接線、備用零件和正式的檢驗記錄表格。
2、對新型繼電器以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否則不準投入運行。
3、繼電保護工作人員,應取得變電所值班人員同意後,方準開始在變電所內。進行檢驗工作。值班人員按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程序,切斷被檢驗開關的一次回路,並掛接地線。將進行檢驗的保護裝置與其它設備的跳閘回路斷開,用熔斷器斷開直流電源,並說明周圍設備的運行狀態及注意事項後才準許開始工作。
4、在檢驗繼電保護裝置時,為了避免運行中設備誤跳閘或將備用設備誤投入,應先確定被檢驗的裝置中哪些回路在檢驗時應預斷開,運行中的哪些開關櫃的哪些部分必須加以適當的保護。
5、了解被試保護設備的一次接線及運行方式,並考慮到當利用負荷電流及電壓檢驗時,如果係統發生02manbetx.com
或被檢驗裝置發生誤動作,應有保證供電的安全措施。
6、繼電保護裝置檢驗用的電源應基本穩定,如果由於電壓波動對檢驗結果造成影響時,應采取必要的穩壓措施。
7、繼電保護在拆裝和試驗前,應與檢修及運轉人員聯係,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檢驗工作。
8、繼電保護在帶電拆裝時,要斷開直流電源,電流互感器短路,電壓接頭須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嚴禁帶電檢驗繼電保護裝置。
9、拆裝繼電保護裝置時,要作好標記,必要時畫接線草圖,防止接線錯誤。
10、試驗過程中需輸入大電流時,應力求縮短時間。
11、試驗回路不應接地,以免電源短路。
12、繼電器除油壺內可以注入油質外,其它一律不準注入任何油質。
13、在控製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
14、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定: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紮。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15、在保護盤上進行鑽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16、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後,可拉合開關。
17、繼電器檢驗調整完畢後,應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後,將試驗結果通知運轉人員。
18、檢驗時使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它設備、裝設的臨時線都應拆除,檢驗時所拆除的導線都應恢複,各信號繼電器在掉牌指示都應複歸。
(三)電氣儀表檢驗
1、拆裝儀表前,應與檢修人員聯係好,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後,方可進行工作。
2、拆裝儀表時應詳細做好接頭標記,應掛標牌及繪製接線圖。
3、運行中拆裝儀表時,電流回路的短路線應連接可靠,電壓線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儀表回路中若裝有零序接地保護,拆裝儀表時,應在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範》人員的監護下進行,必要時應停用繼電保護的直流電源,防止零序接地保護誤動作。
5、試驗電源的電壓、頻率、相序等應與儀表等。
6、帶有外附專用分流器、專用附加電阻或專用附件的儀表,應與附件聯合進行校驗。
7、校驗開始時,應緩慢升壓(或增流),如發現被試儀表有異常現象,應立即降低電壓(或電流),斷開電源進行檢查。
8、在校驗儀表時,電源熔斷器熔絲不宜選得過大。
9、在儀表盤上進行鑽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電流表的短路、開路)的措施。
10、在現場檢驗儀表時,不允許直接使用交流電網作為電源。所有由交流電網供電的調節回路,均應使用變壓器把它們與儀表二次回路隔離。送電至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須采取措施,使該電壓不致被電壓互感器變換至高壓側。
11、檢驗經互感器連接的交流儀表時,要在短接電流互感器和斷開電壓互感器的情況下進行。
12、凡屬在二次回路中進行工作時,如該回路與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有關時,均應填寫專門的申請票,預先製定防止上述裝置誤動作或拒動的措施。
13、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結束後,應恢複原有接線,檢查接線的正確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四)固定設備的試驗
l、在正常運行的固定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與當班司機聯係,並說明測試過程中司機應注意的事項。如有變更情況事後要與司機交待清楚。
2、在正常運行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使該設備退出正常運行係統。投入備用設備運行正常後,才能進行測試工作。
3、在無備用設備情況下進行測試時,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對該設備係統采取措施,使該設備達到正常運行要求,以防在測試過程中停電停機後出現危急情況。
4、在非正常狀態下進行測試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工程師批準後,才能進行測試。
5、礦井提升絞車動態測試緊急製動後,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當鋼絲繩符合要求,絞車才能投入正常運行。
6、進行礦井水泵測試時,在水泵起動前應關閉水泵閘門,使電機在輕載狀態起動,然後逐步打開閘門,增加電機負載。
7、試驗工作結束後,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和記錄,當試驗結果無誤後,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清理工具、材料,恢複設備原有接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