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鍋爐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一、一般要求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鍋爐的“結構、性能、基本原理”,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會處理一般性故障”。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2、司機負責鍋爐的操作及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二、點火前檢查和準備工作
1、檢查鍋爐各部件是否齊全完整。
2、檢查安全附件、注水器、排汙閥等。
3、安全附件和閥門、開關要求位置正確,壓力表旋塞及安全閥和注水器的蒸汽閥、水旋塞、煙筒擋板都要打開,水位表的放水旋塞、煙筒擋板都要打開。
4、檢查鍋爐房照明是否充足。
5、一切具備方可上水,水位到最低水位線即可。
三、點火和升壓注意事項
1、點火後火焰不要太旺,使爐溫逐漸上升。
2、壓力升到0.5-1Kg/cm2時,緩慢衝洗水位表,嚴禁突然受熱破裂。
3、將其關閉,開火前微開安全閥。
4、當汽口壓力開到21 Kgf/cm2(2.1MPa)時將其關閉,並做到下列工作:衝洗壓力表存水彎管實驗注水器是否完好,打開排汙閥放閥部死水,檢查工作汙閥是否靈敏。
四、行為規範
1、鍋爐投煤要少而勤,動作要快,投煤均勻。
2、鍋爐上水少而勤、上水投煤錯開,保持氣壓及水位均勻、穩定。
3、正常壓力不能超過銘牌規定,經常監視氣壓指示是否正常。
4、班中要巡視鍋爐運行參數,做好各種保護試驗,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