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修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修工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一、一般規定
1、掌握電路維修原理知識,掌握礦井使用的各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工作原理、電路圖。
2、必須經過安全和通風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3、負責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充電、發放、調試、維修、校正工作,每班負責清掃儀器防爆罩上的煤塵,每次發放前負責檢查儀器的零點和電壓值,不符合標準的禁止發放。
4、將在籍的儀器逐台建賬、統一編號、集中管理,並認真填寫儀表台賬、檢修校正記錄。
5、遵守礦井各項管理製度。
二、操作步驟
1、儀器檢測前首先進行充電,充電時首先切斷儀器的電源。接好充電器電源,將儀器插入充電槽內,觸頭良好,充電指示燈亮。充滿電之後充電器自動停止充電,並予以顯示。充電時間不得低於8小時。
2、檢測儀器時,按一下電源開關,數碼管的顯示值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要求(在正常空氣中),此時儀器進入工作狀態。為保證儀器可靠工作,使用前必須進行電壓檢查。在接通儀器電源5 min觀察欠壓指示或電源指示是否正常,如顯示欠壓或電池電壓不足,要重新充電。電池電壓不足時,不準投入使用。
4、電池電壓與機械零位合格後方能進行電零位檢查,檢查時,先接通電源5min,然後在新鮮空氣中觀察機械指示是否在零位,若有差值,可用螺絲刀輕輕調節儀器的零位電位計使其機械指示為零。
5、零點調好後,儀器上端校驗通氣孔裝上校驗氣嘴,通入標準氣樣,待讀數穩定後,用小螺絲刀調節儀器的電位器使指示標準氣樣值。標準氣樣的流量一般控製在120mL/min為宜。
6、對零點測試精度一般每半月一次,若未超差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