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測距儀測量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光電測距儀測量操作標準和行為規範
一、使用光電測距儀測量的基本要求
1、使用的測量設備必須有計量準用標記。
2、若使用帶有計量限用標記的測量設備,則必須在限用範圍或降級使用的範圍內使用。
3、嚴禁使用帶有計量禁用標記或無標記的測量設備進行測量。
4、測線宜高出地麵和離開障礙物1.5米以上,對精度要求較低的測距邊可適當放寬,以減少折光影響。
5、測距時測線上不應有反光物體。
6、測線避免通過吸熱、散熱不同的地區,如散熱塔、煙窗和較寬水麵的上空。若無法避免時,應把測線高度提高到2米以上,並選擇有利的觀測時間,以減弱大氣折射的影響。
7、測站應避開受電、磁場幹擾的地方,應離開高壓線5米以外;若測線與高壓線平行時,測線應離開高壓線2米以上。
8、在大氣穩定和成像清晰的條件下觀測,霧、雨、雪及大風天氣不宜觀測, 在井下工作時,應選擇在巷道裏粉塵較少、通視條件較好的時間內進行。
9、避免暴曬、淋濕儀器,嚴禁測距儀的鏡頭對向太陽,在強烈的陽光下測量時,務必在傘的掩遮下進行。在井下工作時,儀器應盡量架設在頂板無淋水、且支護較好的地方。
10、架設儀器後,測站、鏡站不準離人,測距時手機、對講機應遠離測線使用。
11、測距前,應預先打開溫度計和氣壓計,並將溫度計懸掛在離地麵1.5米左右的高處,氣壓計置平,放置地點應通風良好且不受陽光直射。
12、儀器在搬運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儀器箱上嚴禁坐人。攜帶儀器人員在乘坐運輸車輛時,應把儀器放在腿上或抱在懷裏,嚴禁把儀器直接放在車廂地麵或硬座位上。
13、嚴禁將測距儀直接放在地上,以免損傷主機底部的電池連接部及座架等。
14、在測量現場移動時,應把測距儀從經緯儀上取下後再搬運。
15、長期不使用時,應將內藏式電池由主機上取下,由主機取出內藏式電池時,必須先關閉電源。
16、測量任務完成後,應把儀器擦拭幹淨,裝入儀器箱中送入儀器室保存。若儀器受潮,應涼幹後再裝箱。
17、在井下使用光電測距儀,應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範》的有關規定。
二、距離測量操作步驟及方法
1、將經緯儀安置於測站上,對中、整平。
2、將測距儀安置於經緯儀上。
3、向左旋鬆座架固定手輪。
4、將測距儀(REDmini2)裝到經緯儀上的連接件上去。
5、向右旋緊座架固定手輪。
6、將反射棱鏡置於鏡站上,對中、整平。
7、分別量取、記錄儀器高和棱鏡高。
8、分別讀記測站、鏡站的測前溫度與氣壓 (三、四等以下平麵控製,邊長測量隻測記測站的溫度與氣壓)。
9、用測距儀瞄準鏡站反射棱鏡,啟動測距儀電源(即按下POWER鍵)。
10、待儀器達到正常工作狀態後,按測距鍵(MEAS鍵),測量、讀數、記錄斜距兩個測回,每測回4個讀數(測回的含義是照準目標一次,讀數四次。最好同時測記平距和高差,用於檢核計算)。
11、關閉測距儀電源(按POWER鍵),把測距儀從經緯儀上取下(注意不要碰動經緯儀)。
12、分別讀記測站、鏡站的測後溫度、氣壓(三、四等以下平麵控製,邊長測量不必進行此項操作)。
13、用經緯儀照準鏡站覘牌標誌線,盤左(或盤右)位置用中絲法測記上半測回的垂直角,倒鏡用盤右(或盤左)照準覘牌標誌線,測記下半測回的垂直角(或天頂距)。垂直角觀測限差及測回數按《煤礦測量規範》規定執行。
14、如果有多個方向需要測距、測垂直角、測水平角,應先測完所有方向、所有測回盤左、盤右的水平角、垂直角,再裝上測距儀進行測距。先測距再測角也是可以的,隻是不能在測角過程中裝卸測距儀。
15、檢查記錄,本站結束。
三、測量內業計算
測距邊計算包括:記錄的整理與檢查,氣象改正,加、乘常數的改正,傾斜改正,投影到水準麵和高斯-克呂格平麵的改正等(低精度距離測量,一般可不進行乘常數及投影到水準麵和高斯-克呂格平麵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