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開采30萬噸/年
原礦資源整合及年產15萬噸鐵精粉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
(簡本)
建設單位: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編製單位:忻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
編製時間:二○一二年十月
第1章 建設項目概況
1.1 建設項目的地點及相關背景
1.1.1建設項目地點
本項目位於繁峙縣。繁峙縣位於山西省東北部,地理坐標為東經113°09′-113°58′,北緯38°58′-39°27′,屬忻州市所轄,總麵積2368平方公裏。距忻州市120公裏,距大同185公裏。
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區整合後位於繁峙縣城南東、直距約45km的山角村—大茨背一帶,行政區劃隸屬於繁峙縣神堂堡鄉管轄。
初選破碎廠址位於礦區東約800m;選礦廠位於莊旺村東南約400m處,距礦區約8.5km;尾礦庫位於選礦廠北1.2km處。
礦區坐標:東經:113°40′06″~113°41′42″,北緯:39°04′45″~39°05′31″,其中心坐標為:東經:113°40′54″,北緯:39°05′23″。
初選破碎地理坐標:東經:113°41′12″,北緯:39°05′33″。
選礦廠地理坐標:東經:113°47′34″,北緯:39°05′32″。
尾礦庫地理坐標:東經:113°47′50″,北緯:39°06′09″。
圖1-1 項目地理位置
1.1.2建設背景
根據山西省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文件晉非煤整合辦核[2008]11號《關於<忻州市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方案>的審核意見》,原繁峙縣富達鐵礦有限責任公司大茨背鐵礦和繁峙縣宏發鐵礦有限責任公司整合為一座礦,整合後礦山名稱為繁峙縣富達鐵礦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8月,繁峙縣發展計劃局同意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繁峙縣發展計劃局以繁發改備案[2009]43號,同意在莊旺村新建年產15萬噸鐵精粉選廠項目。
2010年4月21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以晉非煤采劃字[2010]0038號為該礦區劃定了礦區範圍:礦區範圍由11個拐點圈定,開采深度由2349.99米至1499.99米標高;礦區麵積約1.34平方公裏;規劃生產能力為30萬噸/年。
1.2 工程概況
1.2.1主要工程內容
本項目采礦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見表1-1,選礦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見表1-2。
表1-1 采礦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與銜接關係表
工程組成 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性質及銜接關係
主體工程 分東西礦體采用兩套開拓係統,東部礦體分為1600、1650、1700、1750m共4個中段共5個平硐,利用原大茨背鐵礦5各平垌,西部礦體分為2050、2100、2150、2200、2250、2300m共6個中段共6個平硐,新建。平硐擔負行人、運輸礦石,上一平硐擔任下一平硐通風和安全出口。平硐均設人員、設備躲避硐室,並且利用漿砌片石支護。采礦場辦公生活區主要有礦辦公室、單身宿舍、浴室等。 東部開拓係統新建,現已建成;西部開拓係統利用原有。
建設過程中廢石亂堆放,破壞生態環境,評價要求將廢石清理至整合後選定的廢石場內。
輔助工程 炸藥庫、堆料場地、破碎站、廢石場。炸藥庫位於礦區東部山穀隱蔽處,主要包括雷管庫房、炸藥庫房、發放警衛室等;廢石場設於工業場地東側,設攔截壩及排水溝;破碎站有兩套破碎係統,每套係統分別由顎式破碎機和吹式破碎機構成,物料運送采用封閉的皮帶走廊 全部新建,炸藥庫、堆料場、破碎站已建成;廢石場未建。
堆料場環保設施和破碎站集塵+除塵係統未建設,評價要求必須在試生產前建設完成。
公用工程 供水 生活用水為山泉水,采用截潛流引水進入 利用原有
供熱 本項目冬季特殊寒冷季節停產,生產過程不需要蒸汽熱源,生活臨時取暖及澡堂用熱水均用電熱水器供給 電熱水器等新購,
現未購置
供電 采場利用原有一座10kV變電站,接引自東山鄉變電站 利用原有
儲運工程 進礦道路、原礦場 利用原有
環保工程 大氣 礦石破碎站設置集塵+布袋除塵器2套 新建,現未建,評價要求必須在試生產前建設完成。
廢水 在采場生活區建設地埋式生活汙水處理裝置1套
在采場6號平垌場地建設礦井水處理裝置1套
表1-2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
工程組成 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進度
主體工程 選廠 主廠房,包括破碎、球磨、磁選、磁團聚、高頻篩等;濃縮池等 全部新建,
現已建成
尾礦庫 基礎壩、濾水壩、庫區防洪管道、土工布、碎石保護層等 全部新建,
現已建成
輔助工程 選礦廠 運輸設備、配套水井、泵房、輸水排砂管道、地磅、生產、生活輔助設施等 全部新建,
現已建成
尾礦庫 回水泵、水池等 全部新建,泵房已建成,水池等正在建設
公用工程 供水 生活用水為山泉水;生產用水水源為選廠南側的小河,采用截潛流引水進入選礦廠,選礦廢水回收利用 全部新建,
現已建成
供熱 本項目冬季特殊寒冷季節停產,生產過程不需要蒸汽熱源,生活臨時取暖及澡堂用熱水均用電熱水器供給 ---
供電 選廠電源從神堂堡變電站引入10kV高壓線路,現已建成 新建,
現已建成
儲運工程 運輸道路、幹選料堆場、精礦堆場 全部新建,
現已建成
環保工程 大氣 幹選料堆場地麵硬化,四周建設擋風抑塵網,配套灑水抑塵;鐵精粉堆場地麵硬化,四周建設簡易圍牆 全部新建,
堆場已硬化,其餘未建
廢水 在選廠建設地埋式生活汙水處理裝置1套 新建,現未建
生產廢水(尾礦水)經沉澱後循環使用 新建,尾礦庫基本建成
備注:公司已在選礦廠修建了鍋爐房,並配置了鍋爐,評價要求在選廠投產前拆除鍋爐及鍋爐房。
1.2.2項目概況及生產工藝
本項目采礦工程建設規模為30萬噸/年,礦區麵積1.34km2,礦區範圍由11個拐點圈定,開采深度由2349.99米至1499.99米標高;設計利用資源儲量159.67萬t,設計損失資源儲量4.03萬t,設計可采儲量135.72萬t,設計礦石回采率85%,設計服務年限5.32年。
礦區內共圈出8個礦體(MFe1、MFe2、MFe3••••MFe8)。西部出露有6個礦體(原富達鐵礦區MFe1-MFe6);東部出露2個礦體(原宏發鐵礦區MFe7-MFe8),根據礦區內礦體分布、礦體岩性、產狀與圍岩片理產狀等,擬定礦山采用地下開采。由於本區礦體分別集中在東西兩部分,而且東西兩部分各礦體距離較近,故本區東西各采用一套開拓係統,根據礦區地形、礦體賦存條件,頂底板圍岩穩固程度,兩部分均采用下盤階段平硐開拓。采礦方法為淺孔留礦法。
鐵礦石經過破碎後,由汽車運到選礦廠幹選料堆場,進行研磨、洗選。選礦工藝采用三段磨礦、五段磁選的工藝。
1.3 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
本項目符合區域發展規劃的要求,當地的社會、經濟環境對其的製約相對不明顯。在實施各汙染物綜合防治措施後,對區域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等均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矸石場選擇滿足100m的距離要求,因此,從區域社會經濟要求及項目綜合影響判斷,工業場地和矸石場選址可行。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晉政辦函【2011】148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五台山風景名勝區和世界文化遺產地內13座非煤礦山企業及6個非煤勘查項目處置意見的通知”,本礦不屬於上述名單之列;本項目采場北側、選廠南側緊鄰一無名溝(季節性河流),不滿足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文件晉環發【2010】415號“關於加強非煤礦產資源采選項目環境保護監管的通知”要求:在河流兩岸,公路、鐵路幹線兩側不得開采非煤礦產資源和進行洗選。
根據《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範圍,本項目采場井田範圍和選礦廠均不在五台山風景592.88km2麵積範圍內,但緊鄰五台山風景區邊界,被整合的兩礦環保手續齊全,五台山國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已通過專家評審,主管部門尚未批複。
本項目井田邊界西南與五台山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和五台山風景區最近距離約880m,西南與五台山森林公園最近距離約2400m,西南與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最近距離約120m。
經調查本項目所在地區無其它特殊保護地區、社會關注區和特殊地貌景觀區等。評價區內無重點保護生態品種及瀕危生物物種,也無文物古跡、其它風景名勝景點。
根據以上分析,工業場地場址選擇符合各項環境要素的要求,場址選擇合理可行。
廢石場按《一般工業固廢堆存、處置汙染控製標準》第1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廠址選擇要求進行場址可行性分析,分析結果見表1-3。
表1-3 廢石場選址可行性分析
序號 環境保護對象和要求 本項目廢石場實際情況 符合
情況 備注
1 所選場址應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要求 不在繁峙縣發展規劃區 符合
2 應選在工業區和居民集中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側,場界距居民集中區500米以外 在工業區和居民集中區主導風向的側風向,場界距居民集中區500米以外 符合
3 應選在滿足承載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響,特別是不均勻和局部下沉的影響 在設計時進行勘探 符合
4 應避開溶洞、泉眼、淤泥、活斷層、滑坡等不良地質構造 不在上述不良地質構造區 符合
5 禁止選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洪、泛區 不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洪、泛區 符合
6 禁止選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 不在自然保護區範圍內 符合
根據表1-3對廢石場選址可行性結果分析,說明擬選廢石場滿足相關規範及標準的要求,廢石場選址可行。
尾礦庫按《一般工業固廢堆存、處置汙染控製標準》第1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廠址選擇要求進行場址可行性分析,分析結果見表1-4。
表1-4 尾礦庫選址可行性分析
序號 環境保護對象和要求 本項目尾礦庫實際情況 符合
情況 備注
1 所選場址應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要求 不在繁峙縣發展規劃區 符合
2 應選在工業區和居民集中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側,場界距居民集中區500米以外 在工業區和居民集中區主導風向的側風向,場界距居民集中區500米以外 符合
3 應選在滿足承載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響,特別是不均勻和局部下沉的影響 在設計時進行勘探 符合
4 應避開溶洞、泉眼、淤泥、活斷層、滑坡等不良地質構造 不在上述不良地質構造區 符合
5 禁止選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洪、泛區 不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洪、泛區 符合
6 禁止選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 不在自然保護區範圍內 符合
根據表1-4對尾礦庫選址可行性結果分析,說明擬選尾礦庫滿足相關規範及標準的要求,尾礦庫選址可行。
第2章 建設項目周圍環境概況
2.1 項目所在地的環境概況
2.1.1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於2011年11月17日~23日進行的為期7天的環境空氣現狀監測結果可知,五個監測點TSP、SO2、NO2、PM10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二級標準。
2.1.2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於2011年11月15日~17日對廠區邊界無名溝6個斷麵進行了為期3天的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由監測結果可知,2#、3#斷麵鐵超標,超標原因與當地鐵礦企業排放礦井水有關;其餘各項指標均未超標。
2.1.3地下水環境質量
根據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於2011年11月15日~17日對6個地下水監測點進行了為期3天的現狀監測,由監測結果可知,各監測點各項指標的單因子指數均小於或等於1,說明本區地下水質量較好。
2.1.4噪聲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表明,采廠場地、選礦廠廠界及交通噪聲晝間和夜間噪聲均未超標,說明本項目廠址周圍聲環境較好。
2.2 建設項目評價範圍
2.2.1大氣環境評價範圍
本項目環境空氣評價級別為三級,所在區域為土石山區,屬於複雜地形,根據評價導則確定本次環境空氣評價範圍為:以采場井田和選廠幾何中心向東、西、南、北各2.5km,麵積為25km2範圍內。
2.2.2地表水環境評價範圍
本項目生活汙水經處理後全部用於綠化和場地灑水,不外排;鐵礦開采湧水經處理後全部用於坑內鑿岩及除塵用水,不外排;選礦廠尾礦送至尾礦庫,尾礦水經沉澱後清水回用。地表水評價重點為廢、汙水不外排可靠性分析。
2.2.3地下水環境評價範圍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結合本地區地下水徑流、補給、排泄等條件的初步分析以及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環境保護目標和敏感區域,評價確定地下水評價範圍為:以采場井田和選廠幾何中心向東、西各2.5km,南、北各2.0km,麵積為20km2範圍內,並根據井田範圍的勘探和精查資料對區域含水層分布、斷層的位置及與含水層的關係進行分析。綜合評價采礦對含水層的破壞情況,特別是能否通過上覆岩層的移動變形以及斷層導通影響到主要的含水層,從而對區域地下水補給、安全生產及生活供水造成影響。
2.2.4噪聲環境評價範圍
本次聲環境評價針對生產噪聲對廠界噪聲的影響,確定評價範圍為工業場地和選廠廠界四周。
2.2.5生態評價範圍
礦區生態環境評價範圍為:礦區範圍並向外延伸2000m。重點對工業場地開挖,廢石場固廢堆置對其範圍內植被影響對井田範圍內植被的影響。
圖21 評價範圍及敏感目標分布
第3章 環境影響預測及主要控製措施
3.1 建設項目汙染物排放情況
3.1.1 汙染物類型
建設項目的主要汙染類型包括大氣汙染、水汙染、噪聲汙染和固體廢物汙染。本項目已基本建成,建設期的環境影響基本消失。
3.1.1.1大氣汙染物排放情況
本項目礦山開采采用地下開采,冬季采暖采用電取暖,礦山大氣汙染源主要為原礦堆場堆存和裝卸揚塵、破碎係統粉塵,以及道路運輸揚塵等。
本項目大氣汙染物產生和采取環保措施後,有組織汙染物排放情況見表3-1。
3.1.2水汙染物排放情況
水汙染源主要為生活汙水、井下水和選礦廢水。
本項目廢水產生及處理狀況見表3-2。
3.1.3噪聲汙染物排放情況
本項目礦山主要噪聲來源於主井工業場地空壓機、風井場地風機等設備運行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噪聲級一般在95-110dB(A)之間;選礦項目主要要噪聲源有球磨機、磁選機、各種泵類等,噪聲級一般在75-100dB(A)之間。
3.1.4固體廢物汙染物排放情況
鐵礦采選項目排放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產過程中開采出的廢石,選礦產生的尾礦,另外還有少量的生活垃圾。
3.1.2汙染物排放彙總
本項目汙染物排放情況彙總如表3-1~表3-4所示。
表3-1 汙染物排放情況(有組織)
汙染源 源尺寸
(m) 廢氣量
Nm3/h 汙染物產生量 環評治
理措施 汙染物排放量 運行時間
粉塵 粉塵
mg/Nm3 kg/h t/a mg/Nm3 kg/h t/a
一破 H15 7000 3000 21 100.80 集塵+布袋除塵器,
集塵90%,除塵99% 30 0.21 1.01 16h/d×210d/a
二破 H15 14000 5000 70 336.00 集塵+布袋除塵器,
集塵90%,除塵99% 50 0.7 3.36
合計 436.80 4.37
表3-2 廢水產生及處理狀況表
廢水 廢水量(m3/d) 汙 染 物 備注
COD BOD5 SS NH3-N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礦井水 產生量 100.55 80 2.09 - - 200 5.23 0 0 全部回用
排放量 0 12 0 - - 30 0 0 0
生活汙水 產生量 20.56 180 0.96 80 0.43 150 0.80 15 0.08 全部回用
排放量 0 45 0 12 0 30 0 6 0
表3-3 噪聲產生及排放情況
序號 噪聲源 產生量dB(A) 環評采用的防治措施 排放量dB(A)
一 采場
1 風機 ~110 通風機選用低噪聲的通風機,
安裝擴散塔 ~75
2 空壓機 ~95 空壓機房門、窗選用隔聲設備,同時給室內操作人員設隔聲值班室 ~65
3 生活汙水
處理站泵站 ~75 采用室內布置,水泵與進出口管道間安裝軟橡膠接頭,泵體基礎設橡膠墊或彈簧減振器 ~60
4 礦井水
處理站泵站 ~75 采用室內布置,水泵與進出口管道間安裝軟橡膠接頭,泵體基礎設橡膠墊或彈簧減振器 ~60
5 振動篩 ~95 基礎減振 ~65
6 破碎機 ~100 基礎減振 ~70
二 選廠
1 球磨機 ~100 布置於廠房,利用建築隔聲 ~75
2 磁選機 ~95 布置於廠房,利用建築隔聲 ~70
3 生活汙水
處理站泵站 ~75 采用室內布置,水泵與進出口管道間安裝軟橡膠接頭,泵體基礎設橡膠墊或彈簧減振器 ~60
4 砂泵站 ~75 采用室內布置,水泵與進出口管道間安裝軟橡膠接頭,泵體基礎設橡膠墊或彈簧減振器 ~60
表3-4 固體廢物產生狀況
固廢名稱 產生量(t/a) 治理措施 排放量
廢石 21000 廢石場填埋 21000
尾礦 129000 尾礦庫 129000
生活垃圾 23.66 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後統一處理 0
3.2 項目評價範圍內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環境保護目標見表3-5。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見圖2-1。
表3-5 環境保護對象一覽表
環境要素 保護目標 基本情況 保護要求
環
境
空
氣 村莊名稱 方位 距離 戶數 人口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二級標準
采場 太平溝 W 1.0 60 166
山角 N 0.7 89 184
三十畝地 NE 0.7 21 54
臭柳卜窊 NE 2.0 2 2
老漢坪 SE 2.1 45 129
選廠 樓房底 NW 1.8 53 133
莊旺 W 0.4 157 322
黃家台 E 0.3 43 92
口泉 SE 2.6 134 277
生
態
環
境 居民點等 太平溝、山角、三十畝地、樓房底、莊旺、黃家台、口泉等 保護對象為村莊、
周圍植被、土壤、農田
自然植被 工業場地、廢石場、選礦廠和尾礦庫範圍內的自然植被以及運輸沿線的自然植被 及時複墾恢複,工業場地和選廠場地綠化係數20%,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不惡化
耕地 受塌陷影響區範圍內的旱地 及時進行複墾
土壤 塌陷影響區範圍內的地表土壤 控製水土流失量
取土場 位於破碎站西側 取土後進行生態恢複
五台山風景區 井田不在五台山風景區內,井田西南與風景區最近距離約880m 景區不受本項目的建設和生產影響
五台山森林公園 井田不在五台山森林公園範圍內,井田西南與森林公園最近距離約2400m 不受影響
五台山山地草甸自然保護區 井田不在五台山山地草甸自然保護區範圍內,井田西南與森林公園最近距離約2900m 不受影響
山西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 井田不在山西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範圍內,井田西部與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最近距離約120m 不受影響
地下水 采場 太平溝 截潛流 Ⅲ類區
評價範圍內村莊
水井不受影響
山角 截潛流
三十畝地 截潛流
選廠 樓房底 截潛流
莊旺 截潛流
黃家台 截潛流
口泉 截潛流
采區含水層 鐵礦開采影響的含水層 保護井田內淺層含水層
地表水 無名溝 向東南彙入青羊河(亦稱大砂河),屬海河流域,經神堂堡、
至茨溝營出境,入河北省阜平縣,歸於大青河 Ⅲ類標準
聲環境 敏感點 辦公生活區 《聲環境質量標準》1類標準
廠界噪聲 采場場地廠界和選廠廠界 《工業企業廠界環監噪聲標準》Ⅱ類區標準
運輸噪聲 三十畝地、樓房底、莊旺 -
備注:采場評價範圍內村莊距離是相對於采場邊界的距離;選廠評價範圍內村莊距離是相對於選廠邊界的距離。
3.3 運營期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
3.3.1大氣環境影響
3.3.1.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
(1)預測方案
本次環境空氣評價等級為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的要求,可不進行環境影響進一步預測,以估算模式的計算結果作為預測分析的依據。
結合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因子,本次大氣預測因子選取為PM10。
(2)預測結果與分析
本次評價運營期破碎汙染源PM10,根據估算結果,PM10最大地麵質量濃度出現在距源下風向260m處,濃度值為54.65ug/m3。
采用導則推薦模式清單中的估算模式計算PM10在簡單地形、全氣象組合情況下地麵影響質量濃度和範圍,並計算相應的占標率。
由估算結果可知,本項目運營後采取了嚴格的環保措施,汙染排放量較小,各汙染物地麵濃度可達標,且占標率小於10%,對區域大氣環境影響較輕。
3.3.1.2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項目選址及總圖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區整合後位於繁峙縣城南東、直距約45km的山角村—大茨背一帶,行政區劃隸屬於繁峙縣神堂堡鄉管轄;破碎站位於礦區東約800m;選礦廠位於莊旺村東南約400m處,距采場約8.5km;尾礦庫位於選礦廠北1.2km處。
本項目采礦工程共兩套開拓係統,設一處工業場地,與辦公生活區緊鄰,均利用原整合礦場地,位於礦區西部;破碎站僅住有值班人員,不設辦公生活區。辦公生活區主要有礦辦公室,單身宿舍,浴室等;廢石場位於礦區西部設攔截壩及排水溝;工業場地主要包括礦辦公室、備品備件材料庫、綜合修理廠等;炸藥庫位於礦區東部山穀隱蔽處,主要包括雷管庫房、炸藥庫房、發放警衛室等;破碎站位於礦區東約800m,山角村附近。
根據《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範圍,本項目采場井田範圍和選礦廠均不在五台山風景592.88km2麵積範圍內,但緊鄰五台山風景區邊界,被整合的兩礦環保手續齊全,五台山國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已通過專家評審,主管部門尚未批複。
本項目井田邊界西南與五台山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和五台山風景區最近距離約880m,西南與五台山森林公園最近距離約2400m,西南與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最近距離約120m。
附近無其它自然保護區、水源地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本項目的選址及總圖布置從大氣環境角度合理、可行。
2)汙染源的排放源強與排放方式
根據項目汙染源調查分析,汙染源排放主要為點源排放,汙染源的排放源強和排放方式直接決定了對周邊環境的汙染程度。排氣筒高度越高影響的距離越遠,排放強度越大汙染就越嚴重,由大氣預測結果可知,采取項目和環評規定的汙染源排放源強和排放方式,預測結果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對環境影響較小。評價也建議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強對汙染源的治理,減小排放強度,合理控製排放方式,以達到對環境的汙染影響降到最低。
3)大氣汙染控製措施
本項目原礦堆場、幹選料堆場均建設擋風抑塵網並配套灑水措施,鐵精粉堆場四周建簡易圍牆,原礦破碎設集塵罩+布袋除塵器;廢石送廢石場填埋,尾礦送尾礦庫合理堆存。
針對項目可能產生的非正常排放,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做好設備維護與管理,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生產,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危害。
4)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設置
根據導則要求,采用推薦模式中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模式,計算本項目各無組織排放源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經計算,本項目各無組織排放源無超標點,不設置大氣防護距離。
5)汙染排放總量控製指標的落實情況
在采取環評規定的汙染防治措施後,本項目運營期粉塵排放量為3.79t/a,未超過山西省環保廳核定的總量控製指標:粉塵4.81t/a,可滿足總量控製的要求。
3.3.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礦區地區及鐵礦成礦條件分析,本項目在鐵礦開采過程中不易形成冒落帶、裂隙帶和整體移動帶,鐵礦開采一般不會改變本區域的地表水彙流條件。
評價要求加強巡查,若發現地表裂縫等應及時填充,防止雨季地表水滲漏造成影響井下生產的威脅。
1)正常工況下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工程分析,正常生產情況下,礦坑湧水用泵排至地表水池進入位於6號平硐場地的礦坑水一體化設施處理後全部用作鑿岩用水、裝礦時灑水,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汙水經處理後全部用於地麵灑水降塵及綠化用水,不外排。本礦汙水不外排,不會對地表水質產生影響。
2)事故工況下環境影響分析
事故情況主要指於生活汙水處理裝置出現事故時,由於微生物培養和生長費時較長,生活廢水未經處理排放。
二級生化處理裝置出現事故主要原因一方麵是受到高濃度廢水衝擊,對於該類情況要求調節池調節能力要強,容積有足夠保證,可使來水水質穩定。另一方麵則是由於管理不善等人為原因造成的,因此,製定科學、嚴格的規章製度,保證處理裝置正常工作才能保證該礦廢水得到全部處理,避免對地表水體的汙染影響。
3.3.3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礦區MFe1、MFe2…MFe8號礦體標高在2335-1700m之間,高於最低侵蝕基準麵標高1573.00m,礦床水源主要為大氣降水。含水層類型為第四係衝積層含孔隙水含水層與基岩裂隙含水層,第四係衝積層含孔隙水含水層主要分布於采礦工程井田東北部邊緣的溝穀地帶。井田內含水層結構簡單,地下水補、徑、排條件清楚,不存在突出的環境地質問題,現代地質作用不發育,該礦床水文地質條件簡單。
1)礦山開采對地下水位的影響
本項目鐵礦采用地下開采,全礦湧水量很小,小於2.4m3/h(60m3/d),在保持現有補給與開采的條件下,水位的變化非常小,地下水總體處於動態平衡下;鐵礦采掘過程中,由於礦井水外排,會對附近水流場產生影響,但所產生的影響半徑有限,對當地的地下水資源的影響較小,不會影響到山角和三十畝地等村莊飲水。
2)采選項目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
由於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會產生汙廢水,管理不善就可能因汙廢水散排或管網滲漏造成汙染地下水。本項目將礦井水送入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處理後汙廢水水質COD≤12mg/L,SS≤30mg/L,全部回用於井下灑水以及綠化和道路灑水等,不外排;選廠尾礦經濃縮後排入尾礦庫,尾礦水經沉澱後回用於選礦工藝;生活汙水經地埋式汙水處理裝置處理,處理後汙廢水水質BOD5≤12mg/L,COD≤45mg/L,SS≤30mg/L,氨氮≤6mg/L;全部回用於道路灑水、綠化灑水和道路堆場灑水,不外排。采選項目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較小。
3)非正常工況情況下對地下水的影響
正常生產情況下,礦坑湧水用泵排至地表水池進入位於6號平硐場地的礦坑水一體化設施處理後全部用作鑿岩用水、裝礦時灑水,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汙水經處理後全部用於地麵灑水降塵及綠化用水,不外排。
非正常工況情況下主要指於生活汙水處理裝置出現事故時,由於微生物培養和生長費時較長,生活廢水未經處理排放。
二級生化處理裝置出現事故主要原因一方麵是受到高濃度廢水衝擊,對於該類情況要求調節池調節能力要強,容積有足夠保證,可使來水水質穩定。另一方麵則是由於管理不善等人為原因造成的,因此,製定科學、嚴格的規章製度,保證處理裝置正常工作才能保證該礦廢水得到全部處理,避免對地下水體的汙染影響。
4)鐵礦開采對居民飲用水的影響分析
本項目鐵礦開采引起地標變形的可能性較小,一般不會直接影響地表,不會對淺層地下水和泉水產生直接影響。
本項目鐵礦開采采用平垌,鐵礦石沿礦脈開采完後,第四係衝積層孔隙水與基岩裂隙水會沿礦脈下滲,進而影響淺層地下水的徑流方向。
由前麵分析可知,礦區地下水補給主要來自大氣降水,地表接受大氣降水後,大部分以洪水流的形式通過地表徑流排泄,一部分由裂隙發育部位滲入地下形成地下水。在鐵礦石開采完後,會影響局部地下水補給、徑流,但從開采方式、礦脈分布等方麵分析,影響程度較小。
采場評價地下水範圍內村莊有太平溝、山角和三十畝地;選廠地下水評價範圍內村莊有樓房底、莊旺、黃家台、口泉。7個村莊飲用水來源主要是第四係衝積層孔隙水,泉水或截潛流,屬淺層地下水。飲用水源現狀見表3-6。
表3-6 村莊水井情況
編號 名稱 井深(m) 標高(m) 含水層類型
1# 采場 太平溝 - 1928 截潛流
2# 山角 - 1593 截潛流
3# 三十畝地 - 1469 截潛流
4# 選廠 樓房底 1281 截潛流
5# 莊旺 1273 截潛流
6# 黃家台 1267 截潛流
7# 口泉 986 截潛流
山角村位於井田東部的北側,距離井田最近距離約700m,屬於地下水上遊地帶,鐵礦開采對其影響較小;太平溝位於井田西部的西側,距離井田最近距離約1000m,三十畝地位於田東部的東側,距離井田最近距離約700m,兩村均位於地下水下遊地帶,鐵礦開采對其有一定的影響,由地下水的補給方式、鐵礦的開采方式、礦脈分布等方麵分析,鐵礦開采對三十畝地飲水影響程度不大。
樓房底、莊旺、黃家台、口泉位於選廠地下水評價範圍內,選礦工程對村莊飲水可能造成影響的主要是尾礦水、生活汙水外排和尾礦庫滲濾液入滲,汙染地下水水質,進而影響居民引用水。本項目生活汙水經地埋式汙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全部回用;尾礦水送至尾礦庫,尾礦庫嚴格按照設計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尾礦堆壩的方式采用中線式築壩,建設初期壩、濾水壩、後期堆積壩等,庫區排洪係統采用排洪井-排洪管-排洪隧洞-排洪明渠的排洪方式,尾礦庫建設反濾層,並建有尾礦澄清水和尾礦滲水回收措施。
總之,在嚴格執行設計和環評規定各項環保措施後,本項目對地下水影響較小,基本不會影響地下水評價範圍內村莊飲用水。
但為了防止采礦對附近村莊居民飲水產生影響,旭泰公司應製定供水預案,加強對附近村莊居民飲水點水位(水量)觀測,一旦發現有飲水點受到了采礦的影響,公司應立即啟動應急供水預案,采取供水保障措施向受影響的居民供水。
評價根據個村莊的分布及所在地的地形情況,製定如下供水預案:采場評價範圍內有太平溝、山角、三十畝地3個村莊,結合每個村莊位置及地形條件,太平溝位置地形起伏較大,隻能由礦方采用罐車送水,在村莊設置供水水池,將水儲存至蓄水池中,由村民取用;山角、三十畝地2個村莊位於同一溝穀,地形起伏不大,公司在這2個村內各修建一水池,並鋪設供水管線,將礦上深井水泵入供水池供村民取用;選廠評價範圍內有樓房底、莊旺、黃家台、口泉4個村莊,且位於同一溝穀,地形起伏不大,公司可在這些村內各修建一水池,並鋪設供水管線,將深井水泵入供水池供村民取用具體供水方案見表3-7。
表3-7 現有水井及供水預案表
序號 村莊名稱 人口 用水量(m3/d) 水池容積(m3) 供水方式 水源
1 太平溝 166 19.92 60 各村修建水池,采用罐車將水運至各村供水池 鐵礦
深井水
2 山角 184 22.08 70
3 三十畝地 54 6.48 20 修建水池,鋪設供水管道將水泵入供水池
4 樓房底 133 15.96 30 在各村修建水池,鋪設供水管道將水泵入供水池 選廠
深井水
5 莊旺 322 38.64 50
6 黃家台 92 11.04 20
7 口泉 277 33.24 50
備注:1)用水量按120L/d·人,水池容積按儲存3天水量確定;
2)供水設施投資均列入當年生產運營成本中,不計入項目基建環保投資中。
3.3.4噪聲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HJ/T2.4-2009《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預測結果可以看出,建設項目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疊加現狀值後,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建設項目噪聲設備產生的噪聲對廠界周圍環境噪聲的影響值較小。
本項目運營期間,三十畝地、樓房底和莊旺村晝、夜間等效聲級預測值與監測值相比基本無變化,且未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1類標準。評價要求對三村附近路段兩側進行綠化,喬灌木結合,綠化帶寬度10m;禁止夜間運輸;運輸車輛在經過村莊時減速慢行,禁止鳴笛。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減小運輸車輛對沿線村莊居民的影響。
3.3.5運營期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固體廢物排放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景觀、大氣、水體等環境要素的影響,其影響程度的大小取決於廢石的產量、理化性質、場地的選擇及處置方式。
廢石場選在工業場地東側,麵積為1.45hm2,距離最近的村莊為西北方向130m的山角村。
廢石場地層為太古界五台超群石咀群金崗庫組——黑雲斜長片麻岩、二雲二長片麻岩、黑雲斜長角閃片麻岩等,表層新生界第四係以鬆散堆積物、殘坡積物和衝洪積物為主,無斷層等特殊地質現象。
選礦廠尾礦全部排入尾礦庫處理,尾礦庫布置在選廠主生產區東北部1.2km的南北走向的山溝,麵積22.89hm2。尾礦庫設計排洪設施采用排洪井-排洪隧道-排洪明渠的排洪方式,將庫區洪水排向下遊,確保防洪安全。
本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23.66t/a,主要是由沙土、紙類和塑料類等組成。評價要求在生活區內設置封閉式垃圾箱,收集後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3.4 汙染防治措施及達標排放情況
3.4.1廢氣汙染防治措施
1)堆場粉塵影響分析
原礦采出後至原礦堆場,由汽車運至破碎站破碎,破碎後由汽車運至選廠幹選料堆場,鐵精粉堆至鐵精粉堆場。原礦在堆存、裝卸過程中會產生粉塵影響。
礦山僅在6號平硐附近設一原礦堆場,麵積約300m2,礦石經破碎站破碎後由汽車運至選廠幹選料堆場,破碎站設麵積約800m2原礦堆場和麵積約300m2幹選料臨時堆場,選廠幹選料堆場麵積約500m2。評價要求采礦工程原礦堆場地麵進行硬化,除靠山坡一側外,其它三麵建設總長約70m、高2m的圍牆,在圍牆上建設長約70m、高8m的擋風抑塵網,留出運輸通道,場地內設噴灑水裝置,按日灑水2次,大風日平均灑水次數不少於3次,可使堆場減小85%;對於裝卸揚塵,評價要求對擬裝載礦石適當增濕,同時規範裝卸載機裝車操作規程,可使裝卸揚塵減小60%。破碎站原礦堆場地麵進行硬化,四周建設總長約120m、高2m的圍牆,在圍牆上建設長約120m、高8m的擋風抑塵網,留出運輸通道,場地內設噴灑水裝置,按日灑水2次,大風日平均灑水次數不少於3次,可使堆場減小85%;破碎站幹選料臨時堆場地麵進行硬化,四周建設總長約120m、高2m的圍牆,在圍牆上建設長約120m、高8m的擋風抑塵網,留出運輸通道,場地內設噴灑水裝置,按日灑水2次,大風日平均灑水次數不少於3次,可使堆場減小85%;對於裝卸揚塵,評價要求對擬裝載礦石適當增濕,同時規範裝卸載機裝車操作規程,可使裝卸揚塵減小60%。
選廠幹選料場地麵進行硬化,四周建設總長約90m、高2m的圍牆,在圍牆上建設長約90m、高8m的擋風抑塵網,留出運輸通道,場地內設噴灑水裝置,按日灑水2次,大風日平均灑水次數不少於3次,可使堆場減小85%;對於裝卸揚塵,評價要求對擬裝載礦石適當增濕,同時規範裝卸載機裝車操作規程,可使裝卸揚塵減小60%。
2)破碎係統粉塵影響分析
在礦石破碎係統設置集塵罩加布袋除塵設備。
(1)在振動給料器及兩個顎式破碎機係統分別設置集塵罩,粉塵收集後送入一個布袋除塵器,排風量7000m3/h,集氣效率≥90%,除塵效率≥99%。
(2)在振動篩及兩個圓錐破碎機係統分別設置集塵罩,粉塵收集後送入一個布袋除塵器,排風量14000m3/h,集氣效率≥90%,除塵效率≥99%。
3)道路揚塵
道路揚塵主要為汽車運出原礦產生的粉塵,為了減少道路揚塵對大氣環境的汙染,首先要對廠內道路進行硬化,道路灑水;另外運輸過程中加蓋篷布,限製超載。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後,可抑塵75%,道路揚塵排放量為2.02t/a。
4)井下爆破炮煙
井下開采時采用炸藥進行鬆動爆破,爆破後產生的炮煙主要成分為CO2、N2,還有少量的NOX和SO2。根據有關測試數據統計,1kg炸藥爆炸產生的廢氣量為0.107 m3,本項目一次爆破時使用炸藥為0.6kg,則廢氣量為0.0642m3,占礦井通風量比率很小,產生量很小,經稀釋後,對大氣環境影響很小。
3.4.2廢水汙染防治措施
1)礦井湧水
本項目礦井湧水量小於60m3/d,礦井湧水用泵排至地表水池進入位於6號平硐場地的礦井水一體化設施處理,處理能力100m3/d,采用調節、混凝、沉澱、過濾、消毒等工藝,全部用作鑿岩用水、裝礦時灑水,無生產廢水外排。
2)選礦廢水
選礦產生的尾水由泵經管道泵入尾礦庫,尾礦水經在尾礦庫沉澱後,自流至位於選廠工業場地的循環水池,回用;尾礦沉澱在尾礦庫。尾礦庫設有雨水導排係統和滲濾液收集係統,選礦廠沒有廢水外排。尾礦庫已經忻州市安監局驗收通過。
3)生活汙水
本項目設一處工業場地和一處辦公生活區。采礦工程工業場地不產生生活汙水,生活區生活汙水產生量為20.56m3/d;選礦工程生活汙水產生量為6.78m3/d。環評要求在礦山生活區設一套XGDM-1.0小型地埋式汙水處理裝置,在選礦廠場地設一套XGDM-0.5小型地埋式汙水處理裝置,處理工藝均為格柵-調節-生化處理-過濾,經處理後用於道路灑水、綠化灑水和道路堆場灑水,不外排。
3.4.3噪聲汙染防治措施
針對項目產噪設備特點,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選用低噪聲設備,並進行基礎減振;
2)將空壓機置於廠房內,采取密閉隔聲、減振等措施;
3)磨機、磁選機、各種泵類等均置於廠房內;
4)加強個人防護,應充分重視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為其發放特製耳塞、耳罩,並設置操作人員值班室,避免操作人員長期處於高噪聲環境中。
5)對廠區及道路兩旁進行綠化,可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汙染;
6)對運輸噪聲,要求車輛在敏感點和廠區限速行使,禁止鳴笛。
通過采取噪聲防治措施後,可大大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3.4.4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本項目廢石產生量為2.1萬t/a,優先考慮回用,回填井下,剩餘運至廢石場填埋。選廠尾礦產生量為12.9萬t/a,全部由泵經管道輸送至尾礦庫。本項目全廠職工182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算,則產生量為23.66t/a,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清運。
3.5 環境風險預測評價
3.5.1矸石壩垮塌風險事故影響分析
3.5.1.1廢石場
1)事故源項分析
廢石場如果階梯高度太大,導水節流設施不完善,容易發生滑坡、泥石流災害。影響邊坡穩定,促使次生應力場對邊坡破壞的主要原因有:
(1)廢石場的設計不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廢石場安全生產規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01)等標準、規範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或在設計和施工階段存在安全隱患;
(2)由於廢石場的邊坡坡度過陡,會發生徑流衝刷下遊坡麵,形成事故隱患,甚至造成邊坡坍塌,以致釀成嚴重後果;
(3)在使用過程中管理疏漏,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處理,如廢石場積水不能即時排出,廢石場內平台不實施坡麵整治護坡等;
(4)不按照上述標準和規程、規則要求嚴格管理,造成廢棄土石事故的發生。尤其是雨季沒有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檢查和監控,廢石場頂部較細小的廢土石隨洪水下泄形成滑坡;
(5)廢石場底部含有大量表土和風化岩石,使廢石和廢石場底部結合不穩固,存在發生泥石流的風險。
(6)排棄高度過大,致使廢石場基底黃土因承載力不足而導致強度降低,產生破壞;
(7)截水溝和排水溝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導致暴雨衝刷廢石場。
2)風險影響分析
廢石場內斷層和破碎帶均不發育、無不良地質條件;廢石場內下覆變質岩比較堅硬,風化裂隙僅在局部地段發育,滿足廢石場對地基承載力的要求;岩體總體穩定。需要注意的是,廢石場所在地為溝穀山坡地貌,地形坡度較大,淺部鬆散堆積物和強風化層較厚,而每年6-9月該地區降雨較為頻繁,可能會致使山頂局部形成裂陷,雨水下滲,加速表麵堆積物與岩體間的滑動,最終形成山體垮塌。因此需要通過采用疏、截、排等綜合措施有效防止水(地表水、地下水)對廢石場的危害,提高土體強度,預防廢石場滑坡事件的發生。
本項目廢石場選在工業場地東側,距離最近的村莊為東北方向1300m的山角村,下遊3km內沒有村莊。
廢石場一旦雨季引發廢石場滑坡事故,雨水將夾雜廢石向東北方向沿溝穀衝向下遊地區,廢石衝出溝穀後可能對下遊林地、農田等造成一定破壞。
廢石場容量為12.5萬m3,從下到上20m按1:2.5堆置,20m以上按1:2.0堆置,最終堆置高度38m,擋渣壩高4.0m,壩長21.8m。結合排棄土石性質估算廢石場滑坡影響範圍為廢石場下遊500m。本項目廢石場周圍3km範圍內沒有村莊及其它需要特殊保護的敏感目標,但滑坡後廢石將會堵塞礦山運輸道路和農田。因此,應采取設置截留等措施預防廢石場滑坡事故的發生;事故後需要采取措施及時清理廢石,以便消除滑坡對農田的影響,並盡快恢複地表植被,避免造成永久性損害。
同時,需要通過采用疏、截、排等綜合措施有效防止水(地表水、地下水)對廢石場的危害,提高土體強度,預防廢石場滑坡事件的發生。
3)風險防範措施
(1)加強廢石場地質勘查精度。隻有在掌握了較準確而足夠的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後,才能提出切合實際的設計和施工。同時在施工圖設計前繼續委托專業谘詢機構對本項目廢石場邊坡穩定性進行專業研究並出具專業意見,設定嚴格按照研究結果進行設計。
(2)按照設計要求在廢石場下遊設置攔渣壩,可防止一旦廢石被洪水挾運留出場外而不會擴大汙染範圍。
(3)按階段進行廢石分層推放,廢石應逐層進行堆放壓實,防止同一位置點集中排放,遵循排放要求,加強碾壓,並控製邊緣,控製邊坡。
(4)有效防治水(地表水、地下水)對廢石場的危害,采用疏、截、排等綜合措施以引開地表水,降低地下水,提高土體強度。
(5)建立廢石場邊坡岩移監測預警係統,監測外廢石場邊坡地表位移與地下岩移。采取三維網絡控製,長期監測,實現及時預警。
(6)加強廢石場的安全監測,包括巡視監測、變形監測、滲流監測、壓力監測、水文、氣象監測等。設置專人對廢石場進行管理和維護,嚴禁在廢石場周邊爆破、濫挖土岩等危害廢石場安全的活動。
(7)在廢石場附近設立警示標誌牌,非經允許明確禁止在廢石場周圍200m範圍內活動;在廢石場進行排棄作業時,必須圈定危險範圍,並設立警戒標誌,危險範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8)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廢石場監理和監控製度,對廢石場邊坡進行監控,特別是汛期前後。及時發現問題,將災害降低到最小。並建立一套廢石場滑坡應急方案,針對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製定不同的應急措施。
3.5.1.2尾礦庫
1)事故源項分析
尾礦庫垮塌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壩體質量問題、管理不當問題、滑坡以及工程設計 布置和施工不當等。
(1)壩體質量問題主要包括:壩體滲漏、壩體滑坡、基礎滲漏、排水涵洞滲漏 等:
(2)管理不當主要指:維護使用不當、無人管理,造成人為破壞;
(3)工程設計布置和施工不當主要包括:基礎處理不好、填料不純、填料的含水量控製不嚴、壩體坡度太陡、分期施工結合麵處理不當、壩體填築厚度不均、碾壓不實、壩內涵管埋設不當、地震和凍融影響等。
(4)大雨季節,排水涵洞排洪不暢,大量雨水湧入庫內,造成潰壩。
根據上述分析,項目最大可信事故及類型設定為:
尾礦壩潰壩事故:一旦發生潰壩事故,將威脅尾礦庫下遊村莊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尾礦中的有害物質對天池溝及其下遊河流造成一定的汙染。
泥石流事故:一旦發生泥石流,同樣會威脅下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尾礦中的有害物質對天池溝及其下遊河流造成一定的汙染。
2)風險影響分析
(1)尾礦壩潰壩事故後果分析
在遇暴雨情況時,尾礦壩發生潰壩事故,潰壩過程往往在幾分鍾內完成。潰壩液體下泄時沿地勢條件推進,一般以湧波形式運動。漬壩尾礦流湧波推進過程中具有強大的動能,對沿途構築物會產生毀滅性破壞。大量含泥沙的尾礦水進入滹沱河,必然會造成河水的嚴重汙染,使河流生態係統影響嚴重,並使沿河的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汙染;尾礦運動過程結束後,將形成大範圍的覆蓋區,同時大量汙水進入地麵水體給水質造成嚴重汙染。
(2)泥石流事故後果分析
經計算,尾礦庫潰壩後壩址處覆蓋厚度10.67m,壩下遊0.5公裏處覆蓋厚度2.4m,壩下遊1公裏處覆蓋厚度1.2m,壩下遊2公裏處覆蓋厚度0.6m。
根據實際調查,尾礦壩壩軸線下遊1.1km處為溝口,溝口下遊300m(尾礦壩下遊路程1.4km)處為黃家台村,該村位於主溝北側山坡上高於溝底20m;壩址下遊2.7km(尾礦壩下遊路程3.8km)處為口泉村,村莊分布於兩側山坡上。因此發生尾礦庫潰壩發生泥石流對村民影響小。
3)風險防範措施
(1)尾礦庫采取的安全措施
①尾礦庫設壩麵排水溝和岸坡排水溝,對已形成的壩麵及壩坡種草綠化,以防止雨水等衝蝕壩麵引起壩體不穩;
②尾礦庫設置壩體浸潤線及壩體觀測設施;
③每l~2年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對尾礦庫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2)評價要求
①尾礦庫作為選礦行業重要的生產設施和環保設施,同時又是重要的環境風險源,其運行管理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
②在生產過程中對尾礦庫的管理嚴格遵守《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加強尾礦庫的定期觀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加以解決,防患於未然。
③一旦發生尾礦庫泄露事故,應及時通知下遊沿河市縣、村鎮等單位。
④為了防止尾礦庫潰壩事故,對下遊造成嚴重影響,公司應在尾礦庫下遊黃家台村附近河岸設置沙袋及鐵籠等圍堵材料。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圍堰堵截,將汙染控製在最小範圍內。
⑤在尾礦庫服務期滿後,對尾礦庫進行閉庫,並及時製定尾礦庫閉庫後的生態恢複方案,按照《關於尾礦庫閉庫安全驗收工作的通知》加以驗收。
3.5.2事故風險應急預案
1)目的
為保證本項目發生事故應急處理的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製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采礦工程廢石場滑坡事故和選礦工程尾礦庫滑坡事故。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山西旭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應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其人員安排為: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外運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成員:調度室、安監科、供應科、醫務室、保衛科、行政辦、工會、人勞科、總工辦、運輸隊等負責人。
(2)指揮部職責
①負責啟動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發布搶險命令。
②負責召集指揮部成員到達指揮現場。
③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④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⑤負責向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⑥負責組織我礦事故應急預案演習、實施。
(3)成員單位及部門職責
①調度室:負責事故的接受、彙報和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協調各項工作。
②安監科:負責監督現場安全措施的實落和事故分析調查。
③運輸隊:負責裝卸車、運輸車輛的準備,為事故現場提供運輸保障。
④供應科:負責應急物資的準備工作。
⑤行政辦: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提供車輛保證。
⑥醫 院: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⑦保衛科: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維護搶險物資的道路交通暢通。
⑧工會、人勞科: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4)現場指揮部職責:事故發生後,應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製定搶救方案和現場搶救工作。公司有關單位協助現場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4)應急救援程序
(1)接警
①獲得發生滑坡事故情報後,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人員、範圍、程度及彙報人姓名等。
②事故彙報方式及彙報電話
彙報方式:電話彙報
③發生事故後,總指揮應按照本單位製定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
(2)應急啟動
①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後,應立即向值班長、調度主任彙報。
②當日值班長、調度主任根據事故彙報情況,立即向總指揮彙報。
③總指揮決定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後,立即向調度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3)救援任務
①調度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後,按照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中“安全事故電話通知程序”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
②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後,按照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現場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③搶先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對受傷或被埋人員進行搶救。
④在清理滑坡事故時要安排專人監視,避免再次滑坡傷人。
⑤各單位的搶救設施、物資和車輛,在搶險期間設備由礦調度室統一調用,物資由供應科統一調用。
⑥保衛科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證搶險物資的運輸暢通和礦區治安。
⑦公司醫務室要安排人員到達事故現場附近,對搶救出來的受傷人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
(4)應急恢複
全部受傷、受困人員救出後,要清點現場人數,搶險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結束
①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事故搶救人員返回原單位。
②由公司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並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彙報。
(6)善後處理
①有關人員配合調度室等其他部門人員,組織事故現場勘查,仔細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追查事故責任人,並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處罰,製定整改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的再發生。
②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如果造成耕地損壞,盡量進行恢複,不能恢複的要受損居民進行補償,補償標準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征地標準進行。造成居民生命財產損失的,應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3.6 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的技術經濟性分析
本項目總投資為7380萬元,環保投資為1099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14.89%。
3.7 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本項目投產後,每年投入的環保費用為66.8萬元,環保投資產生的經濟效益為9.56萬元,費用效益比為0.14:1,說明每年環境保護費用並不是純支出,對環境的治理可使環境得到適當的保護,其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意義是遠遠超出經濟效益。因此,評價認為礦井建設工程從環境效益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由於項目采取了相應的環保措施,在保證項目環境可行性的前提下,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項目運行後,有利於增強地方經濟實力、財力,增加附近農民就業機會,增強了企業的盈利能力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利於“清潔生產”政策的落實,有利於地方產業結構的調整,大大改善了環境資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在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三個方麵都是可行的。此外,應當注意在生產過程中加強設備的管理、職工培訓、嚴格操作規程,保證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環境保護要求的工程措施得到實施。這樣,本項目的環境經濟效益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3.8 環境管理和監測計劃
3.8.1環境管理
環境管理應該貫穿於建設項目從立項到運行的整個過程,並對建設項目的不同階段製定相應的環保條例,規定不同階段的環保內容,明確不同部門的工作職責,具體情況見表3-7。
表3-7 建設項目各階段環境管理工作計劃表
階段 環 境 管 理 工 作 計 劃
管理機構職能 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各項環保手續,完成各級主管部門對本企業提出的環境管理要求,對本企業內部各項管理計劃的執行及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控製,確保環境管理工作真正發揮作用。
項目建設前期 1.與項目可行性研究同期,委托評價單位進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2.積極配合可研及環評單位所需進行的現場調研;
3.針對項目的具體情況,建立企業內部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