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方案
軟件名稱: |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方案 | |
文件類型: | .doc | |
界麵語言: | ||
軟件類型: | Doc | |
運行環境: | ||
授權方式: | ||
軟件大小: | 174 KB | |
軟件等級: | ||
軟件登陸: | admin | |
作 者 : | ||
官方網址: | 官方站 | |
程序演示: | 演示 | |
解壓密碼: | ||
整理時間: | 2013-10-23 | |
軟件簡介: |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為認真做好《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環境保護內容實施情況和《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工作,特製定如下評估工作方案。 一、評估目的 加強對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客觀評價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等落實情況,科學分析判斷規劃實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並提出指標調整和進一步推動規劃實施的對策建議。 二、評估範圍 《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所涉環境保護相關內容;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三、評估任務 本次評估工作的主要任務: 1、分析測算規劃目標指標實現程度。 2、評估規劃重點任務、重點工程進展完成情況和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3、開展經濟社會發展態勢與環境形勢研究,預測到2015年規劃目標任務完成程度,分析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4、根據評估和預測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保證規劃目標任務完成的工作思路和舉措,提出進一步推動規劃實施的對策建議。 5、針對規劃的主要目標預期與實際存在的偏差,結合已有的工作基礎和當前的發展形勢,提出目標和重大項目需要調整和修訂的內容及建議。 6、編製規劃中期評估報告以及《綱要》環保目標任務評估報告,向省發改委報告評估結果。 四、進度安排 1、前期準備階段(2013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5月10日-5月31日,總結“十一五”評估考核經驗,研究製定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方案; 6月1日-6月20日,省廳成立中期評估領導組,組織技術人員開展評估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基礎研究,編製中期評估技術指南,明確編製大綱、數據要求、評估方法和程序、評估任務分解等; 6月21日-6月30日,由廳領導主持,召集各處室和各設區市召開《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啟動會議,布置評估工作。 2、調研和數據收集階段(7月1日-15日):組織技術人員赴各市、企業進行調研,了解重點任務落實情況、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等。跟蹤指導各設區市參照評估技術指南開展評估工作,編寫《規劃》市級評估報告。各處室根據規劃評估技術指南和規劃評估任務分解方案提交相應數據及工作情況報告。 3、報告撰寫階段(7月16日-8月10日):由規劃評估領導組辦公室組織技術力量,分析彙總各處室提供資料,結合各市評估報告,形成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及《綱要》環保內容評估報告。 4、審議階段(8月11日-8月31日):《評估報告》送領導組辦公室審定,修改完善後報省發改委。 五、責任分工 環保廳各有關處室(單位)根據《山西省環境保戶廳辦公室關於開展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確定的工作職責和分工,提交規劃實施的工作報告和數據資料,所需資料若涉及其他廳局部門,由各有關處室(單位)協調對口部門收集。規劃財務處負責組織評估報告的編寫和申報等。各設區市環保局參照省級規劃評估的責任分工安排布置本市落實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評估工作,組織編寫省《規劃》自評估報告。 附件: 1、《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技術指南; 2、《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編製大綱; 3、《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任務分解。 山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3年6月24日 附件1: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技術指南 按照省政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省環保廳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和《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所涉及環境保護內容的中期評估工作。為進一步規範評估程序,統一評估方法,特製訂評估技術指南如下: 一、評估依據 1、《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製工作的若幹意見》(國發〔2005〕33號)要求“實行規劃評估製度。規劃編製部門要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組織開展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認真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2、《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3〕49號)要求:“省直有關部門要對照《綱要》涉及本部門任務,從定性和定量兩個角度,認真評估相關內容。省直有關部門根據列入省級的“十二五”專項規劃情況,對各自負責編製的專項規劃進行評估,對涉及的主要規劃指標要做專門的分析。” 3、《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在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由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全麵評估,並將中期評估報告提交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經中期評估需要對本規劃進行修訂時,要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4、《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晉政發〔2012〕24號)要求:“建立評估和考核機製,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督促和檢查,加強環境統計和監測,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區主要汙染物排放情況。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二、評估主體與範圍 本次評估工作由省環境保護廳組織進行,評估全省從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環境保護規劃執行情況,即對《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和《綱要》所涉及的環保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 三、評估原則 聚焦領域,突出重點。在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麵評估的基礎上,圍繞規劃重點領域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重點評估,突出規劃提出的總體目標、定量指標和定性任務指標完成程度評估,分析規劃實施中的難點問題和實施效果。 綜合協調,統籌銜接。統籌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充分考慮地區差異、標準變動等因素,統一評估標準,確保評估結果的可比性。 定量分析,定性判斷。對於約束性指標、考核指標、規劃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盡可能量化投入產出成果。對非約束性內容以定性判斷為主,通過對評估內容進展程度和數量關係的分析判斷,給出規劃實施進展情況明確的評估結論。 創新機製,社會參與。建立各市自行評估機製,加強評估工作的宣傳,提高評估工作的客觀性和社會參與度。 四、評估方法和程序 (一)評估方法 本次評估將在統一數據統計口徑的基礎上,采取綜合評估與專項評估相結合,定量評估與定性評估相給合的方式進行。 1、規劃目標、指標實現程度評估。對規劃中各項主要指標的現狀采用定量評估方法,根據指標完成程度,對是否達到預期進度做出說明,並視其實施程度分析預測2015年能否完成指標任務,並提出實現指標的措施。對難以完成的指標,根據與實際存在的偏差,結合已有的工作基礎和當前的發展形勢,提出指標調整建議並說明原因。其中,對《綱要》中提到的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等指標的進展情況,要重點分析測算。 2、任務完成情況評估。對規劃主要任務的實施和完成情況進行定性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為完成任務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問題和原因等。對規劃任務配套的工程項目進度、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實施成效進行評估。 3、規劃提出的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評估。重點評估相關政策措施出台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及原因等。 4、各市在開展自評估過程中,按照實際涉及的工作範圍,可以對定量評估指標適當刪減。同時可增加本市特色指標、任務的評估內容。 (二)評估數據和資料來源 依據各評估內容的差異,中期評估數據主要來源於省環保廳統計數據、監測數據、核查數據;各部門統計數據、年報數據;各專項規劃評估數據、專項檢查調查數據;各市評估數據、監測數據、統計數據等。 (三)評估程序 本次評估工作采取“橫向和縱向”相結合的工作程序:省環保廳負責製定《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技術指南,通過研討培訓、座談等方式統一技術方法和思路。 環保廳各責任處室根據工作職責和分工,提交執行《規劃》評估的總結報告和數據資料,所需資料若涉及其他部門,請各處室(單位)協調對口部門。省環境規劃院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彙總形成全省中期評估報告。 各市結合各自實際,參照中期評估技術指南和中期評估報告編製大綱的要求,編寫本市自評估報告,力求評估報告突出地方特色。 (四)評估技術路線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評估技術路線如下: 五、評估重點內容 評估報告主要以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內容為主,評估報告主要分為規劃實施總體情況、總量減排、水環境、大氣環境、生態環境、環境風險防控、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以及政策配套問題的實施情況等內容。應重點就目標指標可達性分析、措施有效性分析進行評估,最後要總結規劃目標指標、重點工程、主要任務的實施成效等共性問題,找出差距、識別問題與原因,並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建議。 (一)規劃實施總體情況 主要包括《規劃》的具體要求,如《規劃》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等。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目標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說明。 (二)推進主要汙染物減排的主要措施與進展 主要總結在削減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方麵的工作措施與成效,環境保護部門在大氣、水汙染物減排方麵的工作進展。重點選取電廠脫硫脫硝裝置建設新建水泥生產線安裝脫硝設施、畜禽養殖減排、汙泥處置、城市汙水處理能力及管網建設等評價性指標進行說明;說明在機動車汙染減排情況及配套政策,如機動車尾氣排放定期檢驗、環保合格標誌核發等工作開展情況;淘汰鋼鐵、有色、建材、化工、電力、煤炭、造紙等行業落後產能情況。 (三)水環境質量改善主要措施與進展 主要總結在改善水環境質量方麵的工作措施與進展,包括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流域和地下水汙染防治的工作進展,並說明飲用水水質全分析能力建設及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和地下水汙染調查評估和修複工作進展情況。重點選取地表水劣V類省控斷麵水質作為評價性指標進行量化說明。 (四)大氣環境改善的主要措施與進展 主要總結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方麵的工作措施與進展,包括顆粒物汙染,揮發性有機物(VOCs)汙染防治,有毒有害氣體,城市降低燃煤消耗、清潔能源使用、集中供熱、揚塵汙染控製、機動車汙染控製等大氣汙染綜合整治等方麵的工作開展情況。重點選取二級以上天數、PM2.5監測情況等作為評價性指標進行量化說明。 (五)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措施與進展 主要總結生態保護監管、農村環境保護、土壤環境保護方麵的工作進展。生態保護監管主要從生態功能區劃、重要生態功能區和自然保護區重點工程進展、開發建設活動的生態環境監管等方麵進行評估。農村環境保護主要從土壤汙染防治、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農村麵源汙染防治等方麵進行評估說明,重點評估農村連片綜合整治示範項目開展情況。 (六)環境風險防控主要措施與進展 主要總結在環境風險防範方麵的工作進展,包括重金屬汙染防治、固體廢物汙染防治、化學品風險防控、核與輻射安全管理環境風險管理等方麵。重點選取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與運行狀況和重金屬汙染防治項目進展情況作為評價性指標,說明工作開展情況。 (七)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主要措施與進展 主要從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出發,著重評估環境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監測預警體係的自動化、信息化建設情況以及相應的環境執法監督體係完善情況。 (八)環保相關政策措施完善落實情況 總結規劃重點政策措施進展,包括地方環保法規標準製定修訂情況,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脫硝電價等政策製定與實施情況,環境保護列入財政年度預算情況以及環境執法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等重點方麵。 (九)重點工程實施情況 總結規劃中主要汙染物減排工程、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工程、環境基礎公共服務重點工程、農村與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重點工程的建設情況。主要說明環保項目投資及完成情況,定量統計2011年、2012年和截止2013年6月底各類專項資金投資完成情況;說明省級環保專項資金設置、資金下達以及項目開展情況。 附件2: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編製大綱 第一章 《規劃》內容和要求 1、《規劃》的目標要求 2、省政府有關責任書、專項規劃的具體要求 第二章 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 l、貫徹落實《規劃》的具體安排、工作、進展、主要做法 2、中期評估組織安排情況 3、《規劃》實施評估技術方法、數據來源 第三章 主要汙染物減排進展評估 1、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進展情況 2、產業結構調整工作進展情況 3、水環境主要汙染物削減工作進展情況 4、大氣主要汙染物削減工作進展情況 5、主要汙染物減排工作的經驗與問題 第四章 水環境質量改善進展評估 1、主要水環境指標進展情況 2、水環境質量改善工作進展情況 3、水環境質量改善工作經驗與問題總結 第五章 大氣環境改善進展評估 1、主要大氣環境指標進展情況 2、大氣汙染物綜合控製工作進展情況 3、發展清潔能源,推進“氣化山西”建設進展情況 4、大氣環境改善工作經驗與問題總結 第六章 生態環境保護進展情況評估 1、礦山生態恢複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2、流域區域生態治理工作進展情況(“2+10”生態修複治理工程) 3、生態保護和監管工作進展情況 4、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進展情況 5、土壤環境保護工作進展情況 6、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經驗與問題總結 第七章 環境風險防控工作開展情況評估 1、主要風險防控指標進展情況 2、重金屬汙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3、固體廢物處置利用工作開展情況 4、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和安全處置工作開展情況 5、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6、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體係建設情況 7、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8、環境風險防控經驗與問題 第八章 環境監管能力規劃實施評估 1、主要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指標進展情況 2、推進能力建設及規劃實施工作 3、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實施經驗與問題總結 第九章 規劃政策措施實施評估 1、政策落實、配套政策出台情況 2、主要政策措施實施情況 3、政策措施實施存在的經驗和問題 第十章 《規劃》實施評估結論 1、《規劃》總體實施成效、差距、問題、原因 2、《規劃》終期目標可達性分析 3、後續推動《規劃》實施的具體工作部署 4、推進《規劃》實施的意見和建議 附件3: 《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任務分解 一、人事處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環保人才隊伍建設情況。 二、法規處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地方環保法規製定修訂、環境執法監管、綠色信貸、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製度等政策進展情況。 三、規財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1)規劃考核指標 省、市環境監管能力達到國家或省相應的標準化建設要求的比率(%)。 2)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環境監測、監控、信息、監察、應急、輻射、宣教能力標準化建設、業務用房建設、環境監管等能力建設情況。 2)環保投入情況。包括中央專項資金投資及省級環保專項資金下達以及項目開展情況。 3)設區城市、環保模範城市及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指標監測能力建設情況。 4)國控斷麵及跨界斷麵水質實時在線監測,拓展監測能力建設情況。 5)建成區城市噪聲自動監測能力建設情況。 3、其他 填寫附表1和附表12。 四、環評處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開展情況。 2)限製“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行業的環境準入執行情況。 五、汙防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1)規劃考核指標 全省地表水監測斷麵劣V類水體的比例(%); 城市建成區和縣城的生活汙水處理率(%); 城市汙水處理廠負荷率(%); 城市建成區和縣城的生活汙水回用率(%); 11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達標率(%); 11個設區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 2)工作任務量化指標 到2015年的要求分別是: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 城鎮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100%(不含本底值); 水環境功能達標率達70%; 電力、鋼鐵、焦化、洗煤全行業強製實現工業廢水零排放 合成氨、尿素生產企業工藝廢水不外排; 礦井水處理率達到100%,回用率達到70%以上; 選煤用水全部實現閉路循環,礦區生產廢水和生活汙水處理率達到100%; 化工行業廢水回用率70%以上; 造紙行業廢水回用率達到70%以上; 農副產品加工、飲料等行業廢水回用率不得低於40%; 電鍍行業廢水回用率達到65%以上; 火電行業已投運的脫硫設施綜合脫硫效率達90%以上; 鋼鐵行業綜合脫硫效率達到70%; 焦爐煤氣100%綜合利用,硫化氫濃度小於50mg/標準m3; 煤矸石磚瓦窯脫硫設施的綜合脫硫效率達到60%; 城市建成區高汙染燃料禁燃區覆蓋率要達到80%,太原市達到90%,各縣達到30%; 集中供熱鍋爐煙氣脫硫效率達到70%; 11個設區城市機動車環保應參檢車輛檢測率達90%以上; 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92%,縣城燃氣普及率達到80%; 全省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平均達到75%; 重點區域的主要重金屬汙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減少15%。 3)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鋼鐵、建材、化工、電力、造紙等行業落後產能淘汰情況。重汙染企業搬遷改造情況。 2)清潔生產審核推行和循環經濟工作開展情況。 3)水汙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重點說明電力、煤炭、化工、農副和造紙等我省重點行業及工業園區水汙染防治工作進展;城市汙水處理廠建設、提標擴容及中水回用情況,城市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開展情況;城市和鄉鎮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評估、全指標監測和綜合整治等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地下水汙染防治、調查評估和修複試點進展情況,地下水監測監管體係建設情況;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工作開展情況以及流域生態補償機製政策完善落實情況。 4)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重點說明火電、鋼鐵、焦化、冶金和建材等行業脫硫,鋼鐵和水泥等行業脫硝;火電、冶金和水泥等行業煙塵、工業粉塵汙染防治;有毒有害氣體協同控製;城區高汙染燃料使用;城市集中供熱工程建設;揚塵汙染控製;揮發性有機汙染控製;機動車汙染控製以及城鄉聲環境質量管理等方麵的工作開展情況。 5)重金屬汙染防治工作及項目進展情況。 6)化學品風險防控工作主要措施與進展。 7)環保模範城創建情況、工作措施及經驗總結。 8)《海河流域水汙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黃河中上遊流域水汙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區域大氣汙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等國家考核的重點規劃中指標任務完成情況及項目進展。 9)省城環境質量改善攻堅行動開展情況。 10)噪聲汙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3、其他 填寫附表1,附表2,附表4,附表6,附表11和附表12。 六、總量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1)規劃考核指標(全省和各地市) 化學需氧量(全省、工業+生活)排放量及削減比例; 氨氮(全省、工業+生活)排放量及削減比例; 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削減比例; 氮氧化物排放量及削減比例; 煙塵排放量及削減比例; 工業粉塵排放量及削減比例; 2)工作任務量化指標 到2015年的要求是: 火電行業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 3)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淘汰關停鋼鐵、化工、電力等行業落後產能減排情況。 2)電廠脫硝裝置建設情況。 3)燃煤電廠煙氣脫硫電價政策實施情況,包括省級財政支付情況,以及開展脫硝電價試點情況。 4)排汙權的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完善落實情況。 5)汙染源基礎檔案庫和動態數據庫建立情況。 6)總量置換製度執行情況。 3、其他 1)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總量核查核算情況說明及核查核算表。 2)填寫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七、生態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說明 1)規劃考核指標 省級生態縣(市)(個); 礦山生態修複治理率(%);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 2)工作任務量化指標 到2015年的要求分別是: 新建的養殖場和養殖小區COD、氨氮去除率均達70%以上; 全省8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要配套完善汙水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 農村集中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 礦區水土流失治理度達到60%; 工業廣場綠化率達到20%以上; 礦山次生地質災害治理率達到90%; 曆史遺留煤炭開采破壞土地複墾率達到30%以上; 新建、在建煤炭開采破壞土地全部複墾; 開展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全省10%的村莊環境狀況得到較大改善; 森林覆蓋率達23%。 3)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農村生活汙水和垃圾處理、種植養殖業汙染控製情況。 2)農村連片綜合整治開展情況。 3)土壤環境保護情況,重點說明土壤環境保護製度建設、監管、土壤修複等。 4)生態保護監管情況,包括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建設,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監管,生物多樣性保護等。 5)礦山生態修複工作情況。 6)國家和省級生態示範區(生態市、生態縣)、生態鄉鎮、生態村等創建情況。 7)礦山生態補償機製政策完善落實情況。包括煤礦和非煤礦山生態補償機製建設情況。 8)“綠化山西”。重點說明造林綠化、城市園林綠化等工作開展情況。 9)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減排工作開展情況。 3、其他 填寫附表1,附表9和附表12。 八、科技處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戰略新興產業,環保產業發展情況。 2)環境與健康專項調查開展情況。 3)環境保護科研能力建設情況。 4)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製定情況。 5)環保物聯網開展情況。 九、監測處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環保監測工作開展情況。 十、建管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脫硫設施,脫硫效率達95%以上;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建設項目管理及環境保護驗收審批工作主要措施及進展情況。包括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要求在環保驗收中的執行情況。 十一、輻射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1)規劃考核指標 電磁輻射汙染源處於受控狀態(%); 全省廢放射源收貯處置率(%)。 2)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放射性汙染防治等工作主要措施與進展。 十二、督察處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環保督察工作,重點說明環保執法監管、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督辦、環境保護舉報製度、環境信訪等工作開展情況 十三、固廢處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1)規劃考核指標 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 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 城市建成區和縣城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2)工作任務量化指標 到2015年的要求分別是: 50%的設區城市初步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 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 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5%; 粉煤灰綜合利用率達到70%; 煤矸石、煤泥等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 全省回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率達到95%;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0%;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規範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5%; 3)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情況以及處置設施建設進度及運行狀況。 2) 城市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理處置及項目進展情況。 3) 電子廢棄物監管工作情況。 4)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及綜合利用情況;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情況。 3、其他 填寫附表1,附表5,附表10和附表12。 十四、綠色生態辦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綠色生態工程實施範圍: 環境空氣質量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縣(市)比例(%); 煤礦企業矸石山綜合治理率達到85%; 1/5以上的市、縣(市、區)創建為省級環保模範城市(縣城、城區); 20%的村莊實現清潔能源全覆蓋情況。 2、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綠色生態工程實施情況。重點說明 “減排工程”、“淨空工程”、“淨水工程”、“清潔工程”、“提質工程”和“創建工程”等六大工程完成情況。 3、其他 填寫附表1。 十五、監測站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省市縣空氣監測以及試點開展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監測工作開展情況。 2)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測和重要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開展情況。 3)農村環境空氣質量和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工作開展情況。 4、全省地表水質監測工作開展情況,飲用水監測情況。 2、其他 1)全省地表水監測斷麵各項指標年均值及水質類別。 2)全省所有市(縣)城市空氣環境質量監測年均值和級。3)填寫附表1,附表7和附表8。 十六、監察總隊 1、規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可達性分析 汙染事故安全處置率(%)。 2、需調整的規劃指標建議及原因說明 3、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情況。重點說明省、市、縣三級移動執法係統,環境監察機構排汙申報,排汙費征收實現全程信息化管理以及尾礦庫動態管理等。 2)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情況。重點說明環境風險防控、應急預案、指揮協調等環境應急體係,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建設。 3)環境執法監管工作情況,包括專項檢查、日常督查等。 4)排汙收費政策完善落實情況。 3、其他 填寫附表1。 十七、宣教中心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1)省市縣環保宣傳教育機構及環境宣傳教育體係完善情況。 2)環保公眾監督情況。重點說明定期公布環境質量狀況、政策法規、項目審批和環境違法案件處理情況,12369環保舉報熱線應用的宣傳教育情況。 十八、信息中心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環境信息數據中心、環境信息公眾服務平台、環境信息政務綜合應用平台、環境統計能力、環保政府網站功能等完善情況。 十九、省監控中心 1、規劃重點任務開展情況 山西省汙染源自動監控係統建設情況。重點說明國控、省控重點企業COD、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動監控推進情況;水泥、焦化、冶金、火電等重點行業煙塵、粉塵自動監控設施建設開展情況。 二十、各地市環保局 1)根據《關於開展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晉環辦發〔2013〕56號)文件工作要求,按照中期評估技術指南和編製大綱對所在市《山西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並編製自評估報告。 2)本區域內“2+10”生態修複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附表1 規劃指標體係 類 別序號指 標2010年狀況2012年底完成情況2013年6月進展2015年目標填報處室 主要汙染物總量控製*1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萬噸)50.72 9.6%總量處 2氨氮排放量(萬噸)5.93 12.2%總量處 3二氧化硫排放量(萬噸)143.81 11.3%總量處 4氮氧化物排放量(萬噸)121.32 13.9%總量處 5煙塵排放量(萬噸)75.26 10%總量處 6工業粉塵排放量(萬噸)39.44 10%總量處 水環境汙染防治7全省地表水監測斷麵劣V類水體的比例(%)51.5 30汙防處、監測站 8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率(%)城市建成區76 85汙防處 縣城 70汙防處 9城市汙水處理廠負荷率(%)47.3 75汙防處 10城鎮生活汙水回用率(%)城市建成區10.46 25汙防處 縣級 15汙防處 大氣與聲環境汙染防治1111個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達標率(%)95.1 100汙防處,監測站 12綠色生態工程實施範圍內環境空氣質量年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縣(市)比例(%)/ 85綠色生態辦,監測站 1311個設區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84.5 85汙防處 固體廢棄物汙染防治14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建成區62.89 85固廢處 縣城 75固廢處 15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66 70固廢處 16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35.8 100固廢處 農村和生態環境汙染防治17省級生態縣(市)(個)14 15生態處 18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 90生態處 19礦山生態修複治理率(%) 60生態處 環境安全20汙染事故安全處置率(%)100 100監察總隊 21電磁輻射汙染源處於受控狀態(%)100 100輻射處 22全省廢放射源收貯處置率(%)100 100輻射處 環境監管能力建設23省、市環境監管能力達到國家或省相應的標準化建設要求的比率(%)基本達標 100規財處 附表2電廠脫硫脫硝裝置建設情況(汙防處、總量處) 行政 區域電廠名稱(含自備電廠)安裝脫硫脫硝裝置的裝機容量脫硫設施安裝情況脫硝裝置安裝情況 機組編號裝機容量(MW)安裝時間減排核算中認可的技術手段脫硝減排核算中認可的技術手段 附表3畜禽養殖減排情況(總量處) 行政區域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名稱養殖類別養殖規模減排核算中認可的處理模式 附表4 城市汙水處理能力及管網建設情況(汙防處) 設區市城市汙水處理廠名稱建設投產時間處理能力(萬噸/日)2011年-2013年6月累計新增配套管網長度(千米) 注:1)“城市汙水處理廠名稱”:填寫本地市所有已建成投產(以評估截止時間2013年6月30日為準)的城市汙水處理廠名稱。 2)新增配套管網長度若無法統計到汙水處理廠,可按市(縣)統計。 附表5汙泥處置情況(固廢處) 設區市城市汙水處理廠名稱汙泥產生量(噸/年)汙泥處置量(噸/年)汙泥處置技術方法 注1:“城市汙水處理廠名稱”:填寫本地市所有已建成投產(以評估截止時間2013年6月30日為準)的城市汙水處理廠名稱; 注2:“汙泥處置技術方法”:汙泥如為危險廢物,其鑒別方法見《關於汙(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汙泥危險特性鑒別有關意見的函》(環函[2010]129 號)文件,填寫“危廢”。如為一般固體廢物,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幹化焚燒”、“幹化填埋”等技術方法。 附表6水泥生產線安裝脫硝設施情況(汙防處) 設區市水泥廠名稱水泥生產線規模脫硝設施 注:脫硝設施包括低氮脫銷和煙氣脫硝情況。 附表7 地表水斷麵水質監測情況(監測站) 行政區域斷麵名稱地理位置斷麵水質級別主要超標因子 注:1、“斷麵名稱”:該欄應嚴格按照山西省地表水省控斷麵名稱填寫。 2、地理位置應填寫經緯度坐標,格式可參照 “N37°50.672′,E112°25.285′”填寫。 附表8 PM2.5監測情況(監測站) 序號行政區域監測點位名稱位置儀器配備進度是否進行信息發布備注 是否完成采購是否完成安裝是否完成調試是否完成驗收運行開始時間 1 2 注:1、“斷麵名稱”:該欄應嚴格按照山西省地表水省控斷麵名稱填寫。 2、地理位置應填寫經緯度坐標,格式可參照 “N37°50.672′,E112°25.285′”填寫。 附表9、農村連片綜合整治示範項目開展情況(生態處) 行政區域項目類型已開展個數完成個數完成項目涉及村莊個數備注 飲用水源地保護 生活汙水連片處理 生活垃圾連片處理 畜禽養殖汙染連片治理 曆史遺留工礦廢棄地 注:有些項目屬於地方自籌建設項目,請在備注欄說明地方自籌項目個數,如需進一步說明,請隨表提供文字說明。 附表10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固廢處) 行政區域項目名稱建設進度 正在申請設計在建建成試運行 附表11 重金屬汙染防治情況(汙防處) 行政區域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工藝進展情況 注:本表僅填寫納入國家和省《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的項目,如各地有未納入上述規劃的自籌項目,可隨表進行文字說明。 附表12 環保項目投資及完成情況(規財處、生態處、汙防處和固廢處) 行政區域專項資金類型2012年下達項目個數2012年國家和省下達資金截止2013年6月下達項目個數截止2013年6月國家和省下達資金 |
|
下載地址: | 文檔地址1 | |
下載幫助: | 發表評論加入收藏夾錯誤報告 | |
相關軟件: | 無相關信息 | |
下載說明: | ⊙推薦使用網際快車下載本站軟件,使用 WinRAR v3.10 以上版本解壓本站軟件。 ⊙如果這個軟件總是不能下載的請點擊報告錯誤,謝謝合作!! ⊙下載本站資源,如果服務器暫不能下載請過一段時間重試! ⊙如果遇到什麼問題,請到本站論壇去谘尋,我們將在那裏提供更多 、更好的資源! ⊙本站提供的一些商業軟件是供學習研究之用,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購買正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