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家屬應爭當“廉內助”
近年來,貪官夫妻共同作案、同堂受審的鮮活案例已不少見,不僅損害了黨的形象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也是領導幹部個人的悲劇及家庭的不幸。然而,要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領導幹部本人廉潔自律固然重要,但家屬的作用也不可忽視。作為領導幹部的家屬,必須要做好“廉內助”,與愛人共同拒腐防變。
首先要當好“宣教員”。經常與自己的愛人交心、談心,常吹枕邊廉政風,常說枕邊廉政話,告之哪些人不能交,哪些話不能說,哪些事不能做,時刻給自己的愛人敲響廉政警鍾。同時要幫助愛人摒棄不良嗜好,遠離社會不良風氣,堅決克服婚、喪大操大辦等陳規陋習,時刻繃緊家庭廉政弦,確保以“德”治家,以“儉”持家,以“廉”保家,爭做文明、和諧、健康、廉潔的家庭典範。
其次要當好“稽查員”。做到“四個了解、三個追問”,四個了解即:了解當前國家各項法紀法規;了解愛人的崗位性質;了解家庭經濟情況;了解愛人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三個追問即:追問愛人正常收入以外的禮金、禮品來源;追問愛人與來往密切人員存在何種利益關係;追問愛人用權是否違背組織規定,提醒愛人將不當之利及時退回,或上交組織。
再次要當好“守門員”。全力支持國家和企業的各項製度,自覺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堅持“山不可動、地不可搖”的原則,抵禦外來“糖衣炮彈”的攻擊。對打著看望、交流等幌子前來家庭行賄的人員,幹部家屬要用火眼金睛,清醒地認識到哪些人是想巴結、討好你,哪些人是為了相互增進友誼、相互幫助的人,做到心中有數,把不好的“球”擋在門外,堅決不收非分之禮,不拿不義之財,不行違紀之事,用實際行動把好家門,守住幸福,持牢自由,拒絕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