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巷道收尺、斷麵及煤岩別考核的有關規定
關於巷道收尺、斷麵及煤岩別考核的有關規定
為加強對技術工作的管理,做好掘進單位的考核工作,正確計量和考核生產單位進尺、斷麵及煤岩別,維護生產工區的切身利益。特製訂如下規定:
一、工程進尺。由技術科測量人員負責收尺、計尺,截止時間為月底最後一天夜班;早、中班的進尺推到下月收尺,測量人員不得提到當月計尺。
二、收尺範圍。測量人員要用漆或石灰水現場標明收尺位置及日期(扶棚及砌圈巷道、錨噴巷道應標出上月的收尺位置及日期);收尺位置不標者,發現一次罰測量分管人員10元,對弄虛作假給予紀律處分。
三、巷道交岔點計尺。從刷幫起點中到牛鼻子支巷中進行計尺。巷道夾角小於70°的可計2米虛尺;大於70°的不計虛尺;小回采工程一律不計虛尺。
四、所有巷道計尺,以測量導線長度進行計尺。無導線點者以巷道中拉尺為準,十字交叉巷道不得重複收尺。
五、巷道斷麵的考核,要以批準的作業01manbetx
為準,中間因故增、減斷麵,要有按技術管理程序批準的報告,否則不予計尺。影響安全使用的要追究責任。交岔點斷麵考核,取起始斷麵和牛鼻子處最大斷麵之和的平均值。
六、巷道煤岩別的考核。由技術科地質人員負責上報,煤岩總長度要和測量組上報進尺相符。煤岩劃分標準為:岩石占巷道毛斷麵的五分之一至五分之四之間為半岩巷道(不含五分之一、五分之四其中包括夾矸);岩石占巷道毛斷麵五分之四及以上為全岩巷道(其中包括夾矸)。所報的煤、半岩、全岩巷道要和收集的地質素描圖相符。
七、測量所加虛尺,要在備注欄中注明原因及虛尺數。否則,按弄虛作假處理。
八、不按中、腰線施工的巷道不予計尺。
九、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收尺,以礦驗收為準,長度由生產科標準化辦公室轉帳。
十、不經技術部門批準開工的工程不予收尺,並根據情節輕重給責任者處罰。
十一、不按要求層位施工的,無故破頂、破底的不計半煤岩。
十二、沒列入生產計劃臨時修複工程,由生產科負責考核,月底前轉到技術科,做表上報。
十三、月中停掘的工程或月中完成的工程,測量人員要及時到現場收尺、填圖。
十四、分次收尺的巷道,收尺位置要定期和測量控製導線相碰,檢查、考核收尺位置正確與否,測量導線總長度要和上報進尺總長度相符。
十五、進尺、斷麵、煤岩別一般月底結算一次。進尺斷麵的上報要在下月1日前經科長簽字後由分管組長發送到礦長、總工、生產科、企管科、定額組、財務科、供應科等有關單位。推遲一天罰款10元,少發一份罰款5元(特殊情況例外)。
十六、工程煤岩別及計尺。2日前在調度會上通報,被考核單位如發現有疑異,可在4日前查詢,由技術科安排有關人員現場落實;4日以後概不受理。無理取鬧影響公務者,對當事人處10-50元罰款,嚴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十七、地測人員由於馬虎、工作不負責任,報錯進尺或斷麵煤岩數,一次罰款10元。對弄虛作假,多報進尺及煤岩別者,按多報1米給10元罰款,其多報尺數及煤岩別按無效處理。被考核單位唆使多報者給予500元罰款,並根據情節輕重給當事人紀律處分或調離工作崗位。
十八、對舉報弄虛作假者給予50元獎勵。
十九、本規定未涉及到的內容由技術科和生產科協商處理。
二十、以上獎罰由技術科開條,總工程師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