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煤礦立井井口管理規定
沛城煤礦立井井口管理規定
一、井口管理工作由運搬工區主管負責,當班安全生產由把鉤工具體負責。正常情況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把鉤工的統一指揮。井口工作範圍內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各工種必須經過培訓考試,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所在崗位各司其職,認真負責。
二、各工種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要求進行操作,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
三、井口所有的機電設備和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檢修和試驗,以確保安全使用。
四、人員必須在候罐室內等候上罐,不得滯留或擁擠在井口,要聽從把鉤工的指揮,按每層不得超過12人的規定點鉤上罐。扛抬笨重物品的人員,要服從把鉤工的安排,在指定的地點等候上罐。
五、對入井人員由把鉤工執行驗身製度,嚴禁攜帶火種及煙草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嚴禁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員下井。進入罐內要抓穩扶手,保管好所帶的工具和物品。
六、上下罐人員自覺服從把鉤工的管理,按照規定的方向上罐和下罐,要先下後上。
七、必須有機電部門簽發入井合格證的設備才準許進入井口房,由把鉤工安排裝罐下井。升降大件設備、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須將審批後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員貫徹傳達,並嚴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規定施工作。
八、在井口及井筒內進行安裝或檢修等工作時,必須有審批過的安全措施才能進行施工。由把鉤工負責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九、進入井口房的人員一律禁止吸煙,井口房附近20米內禁止煙火或用電爐取暖,如需要進行割焊作業時,必須有審批的動火報告和安全技術措施。
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橫穿提升間。
十一、嚴格按規定裝載量提升或下放,矸石、料石或超過1.2T的重量的物料車,單層裝車,煤雙層裝車,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合理配重提升。
十二、信號規定:提人、提物、檢修及提升開車和慢車調罐必須有區別,並有燈光保留。信號標誌:以主罐為準,使用電鈴聲響,一聲為停車,二聲短為提升,三短聲下降,二長聲為慢速提升,三長聲為慢速下降,四聲為升降人員,發開車點時,鈴響次數要顯示並保留。
十三、井口房內要經常打掃衛生,灑水清塵,及時清除雜物,嚴防井筒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