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煤礦防治瓦斯管理規定
沛城煤礦防治瓦斯管理規定
一、人員配備
1、瓦檢員必須由從事井下采掘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一定煤礦生產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公司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瓦檢員的配備必須滿足井下安全生產的需要,實行定麵定人,並配有足夠的替班人員及巡回檢查人員。
二、瓦斯等級劃分標準
1、我礦為低瓦斯礦井,如礦井被鑒定為高瓦斯礦井時,按高瓦斯礦井管理。
2、絕對湧出量大於3m3/分的采煤麵以及絕對湧出量大於0.6m3/分的掘進麵,一律按高沼氣工作麵管理。
3、瓦斯異常的工作麵一律按高沼氣工作麵管理。
三、瓦斯檢查地點
1、采掘工作麵及其進、回風巷中的風流。
2、各采區、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
3、放炮地點、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的風流。
4、進入串聯工作麵、機電硐室和其它硐室的風流。
5、密閉、盲巷以及頂板冒落等可能發生瓦斯積聚的地點和部位。
6、局部通風機恢複通風前的停風區、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的風流。
7、根據現場具體情況,臨時安排檢查的地點。
8、井下動焊地點。
9、高瓦斯區域煤倉放煤口回風側。
四、各點檢查次數要求
1、礦井總回風道、一翼回風道和采區進風流中測風站每旬檢查一次,由測風員執行。
2、進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3、炸藥庫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4、盲巷、密閉牆內外和各高冒點,每旬由救護隊負責檢查一次。內容有沼氣、二氧化碳、氧氣、一氧化碳濃度、溫度及盲巷內支護情況等。
5、采掘麵進回風道中長度超過3m的在用硐室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6、采區回風道、各水平回風道每班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7、低瓦斯礦井的低瓦斯采掘麵每班巡回檢查兩次;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采掘麵每班巡回檢查三次。由瓦檢員執行。
8、臨時停頭的采掘麵、備用回采麵每班巡回檢查一次,由瓦檢員執行。
9、煤巷、半煤巷、高冒點每班檢查兩次,由瓦檢員執行。
10、可能湧出或可能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檢查次數由礦總工程師決定。
五、采煤麵應檢查六個點
1、距采煤麵切眼10米處的進風流中。
2、采煤麵下部。
3、采煤麵中部。
4、采煤麵上隅角。
5、距采煤麵切眼10米處的回風流中。
6、采煤麵回風流進入采區回風巷前10-15米處的風流中。
六、掘進工作麵應檢查如下幾個點
1、掘進麵離迎頭20cm處風流中。
2、離掘進麵50-100m處的風流中。
3、掘進回風巷離三角門10-15m處的回風流中。
4、局扇及其開關附近。
5、串聯通風的掘進麵應在局扇前15-20m處進風流中增加一個檢查點。
6、掘進回風巷中的各種硐室、電機、高冒點及其電機開關附近的風流中。
七、檢查管理製度
1、瓦檢員在檢查瓦斯時,必須嚴格按《瓦檢員01manbetx
01manbetx
》要求執行,每個測點連續測定三次,取其中最大值作為測點的瓦斯濃度。
2、瓦檢員按巡回順序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填寫在記錄牌和原始記錄上。檢查結果要通知現場作業人員。如遇濃度超限,要根據超限情況通知現場工作人員停止作業或撤人或斷電,進行處理。
3、堅持班中彙報製度。每一巡回檢查15分鍾後向通風值班室彙報。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隨時向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彙報。
4、礦長、總工程師、技術員以及采掘、通風區隊長、班長、放炮員及流動電鉗工下井時應攜帶便攜式瓦檢儀。
5、井下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長期不使用的盲巷必須采用永久密閉。
6、回采工作麵上隅角應與工作麵切頂線掐齊,或超前進行回料,不得滯後采空區切頂線,防止出現瓦斯積聚。
7、通風值班員必須根據瓦檢員檢查彙報情況,做好瓦斯日報和通風調度日報,在次日早晨8:00前報送礦總工程師、礦長審閱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等問題,通風部門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製訂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進行處理。
8、礦長或總工程師不在礦時,由礦長、總工程師指定生產副礦長、副總工程師代簽,不得出現無審閱、過期審閱及加蓋印章現象。
9、瓦斯日報一式二份。一份送礦調度室,一份留通風工區存檔。
10、瓦斯超限排放,按《瓦斯排放管理規定》執行。
11、每年進行一次全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12、瓦斯監測,按《瓦斯監測係統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