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牌板吊掛的管理規定
*********井下牌板管理規定
為確保我公司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順利達標,按照《山西省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辦法》及相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牌板的製作及發放
各專業科室負責牌板內容和樣式的初步設計,經質標辦確認後,最終確定牌板規格、材質,按標準統一製作,確保牌板統一標準。
製作好的牌板送至材料庫房保管,並及時通知各專業部門。
二、牌板的懸掛
各專業科室(區隊)負責各自牌板的懸掛,牌板必須統一高度,原則上牌板上邊距底板1.7m。
所有牌板必須嚴格按質量標準要求吊掛,特殊情況需改變標準要求的,應提前與質標辦溝通,經同意後再行吊掛。禁止將牌板吊掛在電纜、設備或其它固定物體後麵;嚴禁用鋼釘等直接釘在牌板框上。
三、日常管理:
1. 井下各類牌板的管理按照專業係統進行劃分的原則,各個專業科室負責人對井下各專業牌板負有管理、維護責任。各專業科室應安排專人負責牌板的管理、維護。
2. 施工地點牌板由各施工隊管理,各對口專業科室監督。
3. 各類設備設施相配套的管理牌板,隨設備設施的移動而移動,不用的牌板需及時回收,嚴禁隨意丟棄,若檢查發現未進行回收,對相關專業科室負責人處於每塊200元罰款。
4. 各施工作業地點施工完畢後,各專業科室5日內牌板需及時回收,移交庫房保管,若檢查出牌板未進行回收。將對相關專業科室負責人處於每塊200元罰款。
5. 正在施工巷道內的施工牌板、材料牌板等由施工單位負責吊掛、管理。當巷道施工完畢後,由施工隊移交至生技科,不用的牌板要及時回收,移交庫房保管。
6. 井下各類牌板的衛生檢查納入每月的文明施工大檢查項目,對檢查出牌板衛生不合格,對責任人處以每塊100元罰款。
7. 嚴厲打擊故意損壞牌板行為。對故意損壞牌板者,除照價賠償處外,還要處以原值五倍的罰款。
8.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