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穩:我以為
三年前A問我:如果你麵前放著一雙高跟鞋,你會選擇立即穿出去嗎?我當時皺著眉頭回答:當然不會,我應該是把走步練習熟練後再穿出去顯擺。一個人坐著思考了會兒,抬起頭反問她:要是你,你會怎麼做?
她走近我,俯下身看著我的眼睛說:是我的話,我會立即穿出去。我很認真的笑笑,表示無法理解。
兩年前有人在網聊時這樣問我:假如你和某個未知的人同吃了一棵樹上的果子,你們就會永遠在一起,你會不會吃?我想都沒想就用鍵盤敲出:不會。因為我不知道是誰和我一同吃樹上的果子。他回:我早知道你會這樣答。我反問他時,他沒答,隻是轉移了話題。
一年前,同學錄上有一項“你最喜歡的水果是什麼?”那時我寫:荔枝。
可是三年後的夏天,我把從鞋店裏選中的第一雙高跟涼鞋,直接穿著就搖搖晃晃的走回了學校。
可是兩年後的秋天,我看到了一棵非常美麗的樹,情不自禁的摘了它的果實放在嘴裏。
可是一年後的現在,我卻把甘蔗當成了前世情人,每次路過攤旁都欲罷不能。
雖然那天我一回到宿舍雙腳就疼痛難忍,此後我的高跟鞋一直被我束之高閣當作擺設,但是我是敢直接穿的;不知名的美麗樹上的果實味道苦澀無比,或許本來就隻是供路人觀賞用的,但我還是放在嘴裏吃了;荔枝與甘蔗的較量終究是甘蔗贏了,雖然顏色相同,味道幾近甘美。
曾經我以為我就是那麼一人兒,經過現實的砥礪我才知道原來我並非那麼一人兒。
我以為我比B肯冒險,事實證明她自由出入的那個黑漆漆的恐怖的鬼屋,我壓根就不敢進去。我知道並不是因為我對鬼屋沒有興趣的原因,那隻是我不想做某事找的借口。
我以為我是一個冷血無情的大女子,還在某不肯睡覺的晚上向朋友宣揚我所謂的這種瀟灑不羈的“無情理論”。並信口舉出一堆能證明我歪理的正例加以佐證,急的朋友沒話說,連連噴出幾個“佩服”。實則不然,我就是一個說一套做一套不能免於流俗的小女子。朋友發現端倪後,成了沒事譏笑我的資本。
我以為人晚上不可以不睡覺,後來被逼著承認,我晚上確實可以不睡覺。
我以為的千方百計想改過來的缺點,至此,常被人當作優點來誇。我引以為豪的或許正是不值一提的。
又見A時,我把我穿鞋的事說給她聽。她一臉淡然的看著我說:“這有什麼,不很正常嗎?”我又提起她問我的那句話,她開始疑惑:“我問過嗎?都不記得了。”忽然覺得我好像做了一個冗長的隻有自己的夢,隻是我仿佛慢了她一步,永遠趕不上她的成熟。
開始思考他對於那棵樹的答案,或許從一開始就跟我的截然不同。明明是背道而馳的兩個人,不自知的隻有我而已。
從此不肯輕易開口大放獗詞,怕留人恥笑的話柄,因為我以為的有些是會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