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時認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措施”?
答: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督局製定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認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措施”:
(1)未建立防治突出機構並配備相應專業人員的。
(2)未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和抽放瓦斯係統,未設置采區專用回風巷的。
(3)未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進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的。
(6)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
(7)未按規定配備防治突出裝備和儀器的申報改定突出礦井性質的基本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