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工作麵壓風自救硐室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012工作麵位於二采區+915m—+930m高程,工作麵底板最高高程為+930m,最低高程為+910m,工作麵走向長100m,傾向長840m,現已回采至534m。根據礦井生產的安全需求,將要在3012工作麵運輸順槽距工作麵70---90m處建立壓風自救避災硐室,硐室高度不低於2.0m,深4.0m。采用爆破的形式掘進硐室,3012運輸順槽現有三部皮帶,電纜,壓風自救風管,供水水管,工作麵乳化液水管,煤機噴霧管,為了在施工過程中保證人員的安全,設備的不損壞,現編製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隊必須按排有經驗的施工人員,隊管理人員每班帶班進行作業,保證施工的安全、質量。
2、在施工前,必須處理放炮地點附近的片幫煤,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3、在施工前,對於電纜、軟水管等保護,在距放炮地點前後10m左右將電纜、水管全部取下,放至在巷道底板上,並用舊皮帶將其掩蓋,防止放炮時損壞。
4、在放炮前,三部皮帶必須用舊皮帶掩蓋,嚴禁放炮時三部皮帶運作。
5、炸藥及雷管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及毫秒延期雷管。
6、裝配起爆藥巻:
(1)、電雷管必須從藥巻的頂部裝入,不準從炸藥窩心一端裝入。
(2)、裝入雷管前,必須用一個直徑稍大於雷管直徑的竹、木棍在藥巻平頭紮一圓孔,然後把雷管裝入藥巻內,嚴禁將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直接紮眼硬插入藥巻內。
7、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接觸。
8、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9、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10、爆破母線應掛在煤壁側。
1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爆破。
(1)、裝藥前和爆破前,爆破工必須檢查瓦斯,如果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
(2)、3012運輸順槽風量不足、風向不穩定時。
(4)、3012運輸順槽電纜以及其他機電設備未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時。
(5)、巷道頂板有明顯來壓現象時,嚴禁裝藥。
12、放炮警戒:
(1)、放炮前,班隊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
(2)、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
(3)、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4)、爆破母線長度不少於100米,警戒位置距放炮地點必須大於100米。
(5)、放炮前,班隊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放炮前必須先發出放炮報警信號,至少再等10秒後方可放炮。
(6)、警戒位置:
①、3012工作麵運輸順槽距放炮地點100m處。
②、3012工作麵支架二組處設置警戒。
13、第一次開眼放炮時,必須保證多打眼、少裝約的原則進行放炮,防止藥量過大損壞輔助設備。
14、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由班長、放炮員和瓦檢員負責。放炮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不得轉交他人使用。
15、設專門瓦檢員檢查瓦斯,隻有當作業地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可裝藥放炮。
16、嚴禁在井下用放炮器與母線導通試驗,嚴禁連續兩次扭放炮器。
17、放炮前必須噴霧降塵,炮後用水衝洗煤幫,裝煤灑水。
18、在拒爆,殘暴眼未處理完之前,嚴禁從事與處理瞎眼無關的工作。
19、在放完炮15min後,經瓦檢員檢查瓦斯,確認瓦斯濃度低於1%後,安全員沿途檢查頂板、通風及巷道支護等無安全隱患後,施工人員方可進入作業。
20、在裝煤前,必須進行處理頂、片幫臨煤,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必須用單體支柱加以臨時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