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監測監控係統裝備齊全確保“監測監控”?
所有煤礦都必須按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的要求安裝煤礦安全監控係統。
(1)安全監控係統的中心站、分站和傳輸電纜等設備要齊全,數量和安裝位置要符合規定。
(2)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雙機或多機備份。備份主機能在5min內投入工作。
(3)有不小於2h在線或不間斷電源,有接地、防雷裝置及錄間電話。
(4)礦調度室內有主機或顯示終端。
(5)聯網主機有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
(6)井下分站應設置在進風巷道或硐室中。
(7)井下設備之間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