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集團公司技術作業規程、措施管理規定
各單位:
為了切實加強礦井技術作業01manbetx 的管理工作,力求作業01manbetx 、措施編製和管理達到規範化、製度化、流程化,以滿足礦井安全生產精益管理的要求,特製定本規定,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適用範圍
全礦采、掘、機、運、通等工程。
二、編製依據
作業01manbetx 必須根據批準的采區設計或施工設計,批準的地質資料編製,並且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01manbetx 》、《工種安全生產責任製》、《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若幹規定》以及煤礦質量標準化標準等有關規定。
三、編製要求
1、作業規程編製,必須按照符合實際、指導作業、技術先進、效益顯著、安全可靠的原則編寫,要積極推廣、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先進的管理技術。要以圖表為主,清晰準確,文字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各參數選擇,設備選型要有計算基礎,但其計算過程可省略。
2、作業規程編製,由技術科通知,按設計部門提供的設計資料及開窩通知單,地質部門編寫的地質說明書、機電科提供的供電設計、通防科提供的通風設計,由施工單位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編寫。
3、編製者要廣泛征求單位意見,必須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按照作業規程樣本進行編製。
四、作業規程修改和複審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因地質條件或生產條件與規程、措施不符時,應由施工單位技術員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並經有關部門審簽和總工簽發後貫徹執行。每月25號前由礦總工程師或技術副總工程師召集施工單位、生產、安全、技術、機電技術員、通防科技術負責人及各專業副總對全礦所有作業規程進行一次集體複審,複審記錄簽字後附在規程內。
五、作業規程的審批
1、作業規程、措施編製完畢後,編製人員通過礦內部信息管理平台發放到總工,生產礦長、副總工程師以及生、安、技、機電、通防等單位技術負責人的郵箱,各部門組織預審,提出修改意見,然後兩日內作業規程由總工程師或技術副總組織會審,由技術副總工程師通知編製人員按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後簽批。
2、當班應急臨時工程,或工期不超過1天的施工措施,由安監站及礦大值班審批即可。
3、作業規程、措施中所有簽名欄,一律手簽,不得打印。
4、執行“誰會審、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製度,各單位參加會審人員對規程、措施進行審核簽字,並且對規程、措施提出審核意見。
5、作業規程、措施參加會審人員為:編製單位區長、技術員、機電科技術負責人、通防科技術負責人、生產科長、安監站、技術科長、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安監站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
六、作業規程的貫徹、考試
1、開工前兩天(特殊情況下由礦值班幹部簽發的臨時性措施,不在此限)由區隊長(科長)組織,區隊技術員向本區隊全體幹部工人傳達貫徹作業規程。同時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以及有關規程規定條文,時間不少於6小時,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考試不及格和輪休請假的職工必須補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要存檔備查。個人試卷工區要存檔到工程結束。
2、當班應急或臨時措施,工前會上必須由工區帶班幹部傳達到每個職工。
3、為了提高工人的技術素質,要求各單位每月要不少於一次的有關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規程、崗位責任製、安全製度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全員學習,同時在平時班前會、學習會上開展經常性的規程、措施學習。
4、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必須嚴格認真,一絲不苟。各單位幹部、工人必須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生產管理和操作。
5、所有作業規程及補充措施的貫徹學習和考試,必須由職工本人進行。貫徹簽字及考試卷要有檔案備查。
七、采掘作業規程的監督、檢查及落實
1、礦技術副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每月對全礦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做好記錄,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2、作業規程一經批準,必須嚴格按照執行,任何人無權擅自修改。因故確需要修改的要按上述規定修改後執行,。
3、礦每旬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必須把作業規程及相關內業納入到標準化檢查中去,作為一項檢查重要內容。
4、生產部門負責作業規程、措施執行情況的督促和檢查,安監部門負責作業規程、措施的監督和落實,技術科負責作業規程、措施的編製、修訂和完善。
八、凡上級要求報批及備案的作業規程,經總工同意後,必須嚴格在規定時間內上報。
九、采掘作業規程中對《煤礦安全規程》、《01manbetx 》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應遵守如下規定:
1、《煤礦安全規程》中明文要求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內容及要求製定的安全措施內容,都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2、《煤礦01manbetx 》等沒有規定,但要作業規程中必須明確的內容,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3、凡屬《煤礦01manbetx 》等中已明文規定,且又屬作業規程中必須貫徹執行的條文,不需照抄,隻需寫上該規程的條項號,在傳達貫徹作業規程的同時貫徹其條文內容。
十、作業規程必須打印、裝訂成冊,由礦總工程師簽發後下發。
十一、特殊條件下的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
1、硐室及三、四角門施工,必須編製施工組織設計或三四角門設計,並編製技術安全措施。
2、開采三角煤、斷層帶、殘留煤柱或地質構造極為複雜的煤層,不能采用正規采煤方法回采的工作麵,確實不能保持兩個安全出口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3、回采工作麵改變采煤方法或回采工藝時,必須重新編製回采作業規程。
4、回采工作麵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1) 工作麵過斷層(岩石)老空(老硐)火侵時。(2) 工作麵過原有煤柱時。(3) 工作麵過冒頂區時。(4) 工作麵安裝、刷麵、初次放頂、最後收麵時。(5) 工作麵調麵、延長或縮短麵時。(6) 工作麵過局部破碎帶時。(7) 工作麵過陷落柱時。(8) 工作麵改變支護形式時。(9) 工作麵取消或減少特殊支護時。(10) 工作麵老塘懸頂超過規定時。(11) 工作麵兩道出口超前替棚時。(12) 工作麵遇可能含水的勘探鑽孔時。(13) 工作麵煤層變薄,需要挑頂或臥底時。(14) 用刮板機運送支架物料時。(15) 在檢查煤倉、溜煤眼或處理堵塞時。 (16) 有煤層突出及衝擊礦壓時。
5、掘進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
(1) 改變支護方式時。(2) 改變斷麵形狀時。(3) 過斷層時。 (4) 過火成岩時。(5) 過陷落柱時。(6) 過老塘老空時。(7) 過破碎帶時。(8) 可能遇含水鑽孔或接近含水層時。(9) 改變運輸方式時。
6、機、電、運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製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
(1) 使用刮板機運送物料時。(2) 立井下放大型、加長和超重物料時。(3) 井口及井下動用電氣焊時 (4) 高低壓電器設備,供電線路檢修時。(5) 立井、斜井(主副下山)大型設備安裝檢修時。(6) 各種提升運輸設備、高壓電器設備測定試驗時。(7) 超過25度以上斜巷運送機電、運輸設備時。
7、通防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製定通防安全技術措施:
(1) 排放積聚瓦斯時。(2) 啟封老區、老塘、密閉時。(3) 調整通風係統時。(4) 封閉采空區、老塘時。(5) 煤層注水時。(6) 串聯通風時。(7) 采麵下行風時。(8) 強行通風回采時。(9) 老區複采時。(10) 瓦斯異常區域作業時。(11) 高冒點處理時。(12) 煤層自然防滅火時。(13) 重點區域浮塵的滅除時。
1、作業規程會審會議考核規定
(1)按時到會不遲到,遲到罰款100元。
(2)不早退,早退罰款100元。
(3)無故不到者罰款200元。
2、規程措施的編製和審批規定
(1)區(隊)技術員編製的作業規程或措施,要符合《煤礦01manbetx 》和《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若出現違背兩大規程的錯誤,對技術員罰款100元/處。
(2)技術科設計組負責提前15天通知單位技術員編製作業規程、提前7日編製措施,施工單位技術員接到通知後5天內編製完畢規程、2日內編製完畢措施,。機電、地質、通防接到通知2日內把地質說明書、供電設計、通風設計提供給施工單位,每推遲一天,罰責任人100元。特殊情況技術員必須立即編製措施。
(3)區(隊)技術員編製規程、措施的質量負責,不得出現錯別字,圖、文、表必須一致,不得前後矛盾(重點審查循環進度、爆破圖表反映進度是否一致,圖表內容與文字敘述是否一致,文字敘述前後是否一致,支護斷麵圖與支護參數表是否一致等幾個方麵)。技術組審核時發現一處錯誤罰編製者10元/處,技術科審批時發現一處錯誤罰技術組審批人員10元/處,副總審批時發現一處錯誤罰技術科審批人、審核人10元/處。機電、通風技術員對提供的資料的質量負責,出現錯誤的一處罰10元。
(4)作業規程、措施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樣本進行編製,否則對編製者罰款200元,並責令重新編寫。
(5)作業規程、措施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審,若無故推遲,罰區(隊)技術員100元/次。
(6))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無作業規程或措施進行施工的,按“三違”論處。
(7)井下條件發生變化,必須及時編製補充措施;未編製的補充措施或者編製不及時,對施工單位技術員罰款200元/次。
(8)傳批的作業規程嚴格按程序審批,審批者當天必須審批完,不準壓著不批,審批意見欄必須填寫專業意見,不得隻簽署“同意”;編製單位不得把規程措施拿到調度會上審批。會審的作業規程,會審單位人員必須準時到會,不得遲到,不得缺席。第一審批人不在時,由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違反以上規定,一次給予100元處罰。審批人必須嚴格把關,對簽批的規程、措施負責。
(9)對於規程措施的審批、會審和複審等相關程序,必須由技術員本人參與,不得別人代辦,否則,對技術員給予100元處罰。
3、規程措施的印刷、裝訂及發放考核規定
(1)規程措施的裝訂要規範,頁麵整齊,不得出現缺頁,裝訂不整齊罰技術員50元,出現缺頁罰技術員100元。
(2)審批合格的規程、措施在會簽後次日將電子版終稿提交技術科,否則每推遲一天罰技術員100元。
(3)工程施工前,必須把規程、措施下發到技術科、安監站、生產科、通防科、總工。否則罰技術員100元。
4、規程措施的貫徹學習規定:
(1)區(隊)技術員必須在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規程措施的全員貫徹學習考試,貫徹學習考試不及時貫徹學習考試無記錄的或考試不及格上崗作業對區(隊)技術員罰款100元/次。
(2)區(隊)每月必須對全員進行一次作業規程再貫徹學習並做好記錄,否則罰區(隊)技術員50元/次。
5、規程措施的現場執行考核規定:
現場施工不按規程措施要求施工的,按“三違”論處。
6、公司及上級部門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視問題的性質對責任人給予50-200元處罰,問題重複出現的按雙倍罰款執行;季度在公司及上級部門檢查中作業規程、措施方麵表現較好,對技術員和審批人給予200元獎勵。在公司作業規程評比獲得名次的,第一名獎技術員2000元、第二名獎獎技術員1000元、第三名獎技術員500元,並對作業規程、措施的審核、審批人給予500元獎勵。
7、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采掘作業規程審批程序
編 審 程 序
單 位審批意見姓名日期
單位技術員
單位負責人
審 核
技術科
生產科
安監站
技術副總
工程師
安監站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附件二:采掘措施審批程序
審 批 程 序
單 位意見姓名日期
單位技術員
單位負責人
審 核
技術科
生產科
安監站
技術副總
工程師
安監站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附件三:通防措施審批程序
審 批 程 序
單 位意見姓名日期
單位技術員
單位負責人
審 核
技術科
生產科
安監站
通防副總
工程師
安監站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附件四:機電措施審批程序
審 批 程 序
單 位意見姓名日期
單位技術員
單位負責人
審 核
技術科
生產科
安監站
機電副總
工程師
安監站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附件五:采掘規程會審簽字
會 審 簽 字
單 位姓 名職 務日期
單位技術員
單位負責人
通防科
機電科
技術科
生產科
安監站
生產副總工程師
技術副總工程師
通防副總工程師
機電副總工程師
安全副總工程師
安監站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會 審 意 見
電 氣 焊 申 請 書
類 別
地 點
電氣焊時間
內 容
電氣焊單位正職
施 焊 工
審 批 簽 字
電氣焊單位意見姓名時間
生 產 科
機 電 科
通 防 科
安 監 站
機電副總
安監站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礦 長
電 氣 焊 結 束 1 h 後 安 全 認 定 簽 字
瓦 斯 員 安 檢 員 電氣焊單位正職
附:本申請一式四份:礦調度室、安監站、通防科、施工單位各一份,安全措施附在申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