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效果評價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瓦斯防治工作,根據國能煤炭(2011)414號文件要求,特製定綏陽縣聯盟煤礦瓦斯防治效果評價製度。
一、建立機構,明確責任
成立聯盟煤礦瓦斯防治效果評價領導小組:
組 長:楊興穀
副組長:董洪貴
成 員:張健 湯毅 曾廣友 朱毅 簡華強 孔小健 程平。
瓦斯防治效果評價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審查全礦井各采掘工作麵的瓦斯災害安全評價情況;核實全礦各采掘地點是否存瓦斯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對瓦斯防治措施提出指導性意見;通報瓦斯防治綜合評價結果;指定重點監控項目,並將監控項目落實到人;定期督促檢查瓦斯災害隱患處理情況。
二、預測評價範圍
全礦井所有采、掘工作麵,一律實行瓦斯防治效果評價,先評價後施工。
三、預測評價內容
礦井瓦斯防治規劃執行效果,瓦斯防治方案執行效果,各采、掘工作麵區域性防突效果,各采、掘工作麵瓦斯抽采效果。
四、預測評價的組織和實施
(一)、礦井瓦斯防治安全評價分礦井自評、確認二個階段。
1、每月26日前,根據礦下月生產計劃安排,全礦以采、掘工作麵為單元進行瓦斯防治安全評價,評價結果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時,報礦瓦斯防治效果評價小組審核。
2、礦瓦斯防治效果評價小組每月28日前對全礦井各部門報送的瓦斯防治效果評價項目進行嚴格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將評審意見通報全礦井落實執行。
(二)、礦井瓦斯防治效果評價管理實行部門分工負責製,各業務部門分工如下:
1、生產科
①、負責采掘工作麵的施工進度及瓦斯防治工程質量管理。
②、負責采掘工作麵的瓦斯地質預測預報、瓦斯防治工程設計和措施編製提供技術支持或進行指導。
2、機電、運輸隊負責采掘工作麵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供電、排水設施(電纜、水泵、管路)的選型和管理工作。
3、安全科負責對瓦斯防治設計、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調度室負責對采掘工作麵瓦斯防治的通訊、信息調度進行管理。
5、通風防突部負責瓦斯防治方案、措施的編製,瓦斯防治工程施工時對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管理,並對瓦斯防治工程效果進行評價。
(三)、礦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收集采掘工作麵和自己部門業務有關的瓦斯防治信息,並填寫瓦斯防治效果評價初評表,報生產技術部彙總。評價表包括以下內容:
1、預測判斷可能揭露的斷層、褶曲、陷落柱等地質構造,並對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評價。
2、對抽采鑽孔分布及抽放時間對抽采量做出03manbetx
。
3、預測判斷掘進工作麵前方60米及兩側20米範圍內是否存在抽放空白帶,並對抽放後煤體瓦斯含量及煤層瓦斯壓力作出03manbetx
判斷和危害評價。
4、結合回采工作麵預抽抽放鑽孔布置及抽放時間,對回采區域抽放量及抽放率做出03manbetx
,對突出可能性進行03manbetx
和危害評價。
5、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瓦斯災害的位置,並作出危害評價。
6、根據預測可能發生瓦斯災害的位置,對安全設施進行排查,評價安全設施是否滿足要求。
7、針對采掘工作麵可能發生的瓦斯災害因素進行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瓦斯防治措施。
(四)、每月26日前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生產業務部門參加,對當月評價效果進行總結分析,對下月評價進行會審。
根據下月的采掘計劃對各采、掘工作麵逐頭逐麵進行瓦斯防治效果預測安全評價。為了使預測評價範圍較好的銜接,綜采工作麵預測範圍是計劃推進度的1.3倍;炮采工作麵預測範圍是計劃推進度的1.2倍;炮掘工作麵預測範圍是計劃推進度的1.2倍;采掘計劃調整,按調整後采掘計劃及時補充瓦斯防治預測安全評價。查出瓦斯災害隱患和監控重點,製定防範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經業務部門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礦長審核,簽字確認。
(五)、礦瓦斯防治安全評價小組每月28日前對全礦井報送的瓦斯防治安全評價項目進行嚴格審核。
礦每月28日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部、機電部、通風安全部等部門對全礦上報的瓦斯防治效果預測安全評價進行審核,審核施工地點是否存在瓦斯災害可能性,並提出預測評價意見,做出防範決策,落實到監管部門和責任人,會審人員簽字確認,於每月30日前將評價意見轉達給全礦。全礦采、掘工作麵的瓦斯防治預測評價結果領導小組審核未通過的,全礦應立即重新預測安全評價後再報領導小組審核。
五、預測評價的監督和考核
要把瓦斯防治預測評價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要抓細、抓實、抓好,徹底解決礦井瓦斯地質資料不清,瓦斯防治措施不力,技術管理弱化,冒險蠻幹的問題。瓦斯防治管理人員,要把瓦斯防治預測評價作為日常工作中的重點去做,多深入現場,搜集第一手材料,認真分析,刻苦鑽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術手段,把各采掘地點瓦斯情況分析透徹,預測準確,防範到位,措施得力,有效防止各類瓦斯02manbetx.com
發生。
針對國能煤炭(2011)414號文件所提出的各項要求,製定完善的管理製度,堅決做到先預測評價後施工,不預測評價不施工。要對預測評價的操作流程、責任分工、績效考核、獎懲辦法等都要做出明確細致的規定,保證預測評價工作能夠順利有效地開展下去。
(一)總工程師負責瓦斯防治效果預測安全評價工作,評價出隱患必須製定措施並落實到人。凡沒有參與評價或未通過評價的掘進工作麵,生產部門不準發放施工通知單。沒有參與評價或未通過評價的采煤工作麵不準進行回采作業。生產過程中發現因地質條件變化造成瓦斯防治措施未落實到位的,必須立即組織修訂瓦斯防治方案措施,重新進行評價和審核並及時調整瓦斯防治監控重點。
(二)安全科對采掘工作麵的瓦斯防治效果評價和瓦斯防治技術方案、措施的執行進行監督落實,發現沒有評價或評價未通過及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麵,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施工。
(三)礦瓦斯防治效果評價小組根據評價提出重點監控項目表,並將監控對象落實到人,及時對條件複雜、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點采掘工作麵進行督導,對技術方案及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隱患或條件變化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定期召開瓦斯災害隱患處理會議,督促落實進展情況。
(四)礦通風安全部門對瓦斯防治效果評價結果及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執行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五)瓦斯防治效果評價要實行誰評價(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技術管理責任製。同時要製定相應的技術責任獎懲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