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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橋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4-01-04 22:53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老橋煤礦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為提高我礦生產02manbetx.com 的應急救援能力,保證一旦發生02manbetx.com 能及時有序地實施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傷亡。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安全02manbetx.com 搶險救災應急救援預案

  一、 礦事故搶險救災機構及職責

  (一),事故搶險救災機構

  在礦井一旦發生事故時,為便於搶險救災的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調度,能迅速控製災情。礦成立了搶險救災指揮部:

  總指揮:曾祥光

  副總指揮:劉品民

  成員:

  (搶險救災指揮部人員通訊錄見附表一)

  (二)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副礦長負責配合縣、地區煤炭局等有關部門指揮搶險救災的綜合協調及井下跟班督查救災工作。

  2、安全員、瓦檢員、掘進隊隊長、各班、組長負責配合救災前線搶險探險工作。

  3、礦救災指揮部負責配合上級安監部門、救護隊、煤炭行業部門按總指揮的指令指揮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礦護礦隊負責配合公安部門協調治安保衛和維護工作。

  5、礦衛生室負責配合衛生部門,進行醫療救護和人員急救、防疫工作。

  6、機電部門負責配合供電部門協調應急供電和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進行設備安裝、管線鋪設工作。

  7、後勤部門負責搶險救災物資供應、後勤服務、善後處理等工作。

  8、礦工會負責配合縣總工會、縣民政局、縣勞動保障局、相關保險機構等上級部門做好傷亡家屬的安撫和參加善後處理工作。

  9、辦公室負責配合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協調征用搶險救災的臨時用地及做好征用後的依法補償工作。

  (三)、指揮部辦公室的設置及各搶險救災組的主要職責

  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由安全副礦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下設八個搶險救災小組,其辦公室和各搶險救災小組的主要職責如下:

  1、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上報,地麵指揮及其它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

  2、搶險救災指揮組:主要負責指揮井下現場救災工作,及時處理突發性災變。

  3、井下搶險組:主要負責實施搶險救災指揮部製定的救災方案和措施

  4、警戒保衛組: 主要負責礦區內無關人員的疏散,現場警戒和維護礦區次序,保障交通要道的暢通等工作。

  5、技術專家組:主要負責研究製定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6、物資供應組

  主要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物資材料設備的及時供應。

  7、醫療救護和防疫組

  主要負責醫療救護和防疫。

  8、善後處理組

  主要負責傷亡家屬的安慰,撫恤和補償等善後處理事宜。

  9、後勤服務組

  主要負責搶險救災參戰人員的食宿安排,車輛調度和來人接待工作。

  二、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的評估

  (一)、危險目標的確定。

  主要危險來自井下水、火、瓦斯、煤塵、頂板和提升運輸等這些都是發生事故的潛在可能性。

  (二)、危險性評估

  根據我礦實際情況,應將頂板、水害和提升運輸事故作為2010年重點評估的目標,重點管理。“一通三防”也不可忽視。

  三、應急救援組織體係和演習訓練

  我礦與威寧縣礦山救護大隊簽定救護協議,並根據自己實際製定了演習計劃,每年有針對性地進行一次救災演習。

  四、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

  我礦建立搶險救災物資儲備中心,作為搶險救災應急儲備,應急救災不足部分及時向上級煤炭指揮部儲備中心求救。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

  1、礦 辦 公室 值班 電話:0857-----6723388

  2、礦搶險救災總指揮電話:18212617141

  3、副 總 指 揮 電 話:15284661188 15212617062

  4、縣安監局 辦公室 電話:

  5、縣煤炭局 辦公室 電話:

  6、縣礦山救護大隊值班電話:

  (二)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簡要情況報告礦總指揮部,同時報告縣政府、縣安監局、縣煤炭局等並及時逐級上報。

  2、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通知礦山救護大隊進入現場搶險救災。

  3、在24小時內寫出書麵報告,分別報送上述部門。

  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發生事故單位,地址及事故發生是時間、地點。

  2、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企業規模、經濟類型。

  3、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事故報告時間。

  (三)現場保護

  迅速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公安部門派警力趕赴事故礦井),搞好礦井的治安和維護礦井周邊的秩序及事故證據的收集工作。

  六、煤礦特大事故搶險救災

  (一)、礦搶險救災指揮部,接到報警後立即向縣煤炭局及縣政府報告,並迅速啟動應急救預案

  (二)、搶險救災指揮組立即擬定救災方案,等待礦山救護大隊到來實施救災。

  (三)、事故的搶救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有序開展工作。

  2、自救互救的原則:事故發生的初期,礦井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通知、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的過程中,應采取安全措施,由負責安全技術的專職人員在現場督導搶救,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的安全。

  4、緊急救護的原則:搶救人員應本著“先輕後重,先活後死”的原則,實施搶救措施。

  5、通訊暢通原則:井上、下應設立專用指揮電話,並保證始終緊跟搶救進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6、做好搶救記錄:搶險救災指揮部必須按事故搶救的調度要求,將搶救內容仔細、認真、全麵地進行記錄(記錄簿見附表)

  (四)搶險技術資料

  在事故發生後的最短時間內,技術科應將事故區域的最新、真實的圖紙(實測圖)資料和事故搶險示意圖準備齊全,並在指揮部牆上張掛,履行提供真實圖紙法律責任。同時根據災害的類型準備好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麵圖、通風係統圖、排水、防塵管路圖、井上下通訊係統圖、井下避災路線圖等有關圖紙和相關資料。

  (五)、不同類型特大事故的處置

  根據我礦危險目標的確定和評估,危險較大的是頂板和水災事故及“一通三防”。礦井發生特大事故後,首先確定事故類型,迅速組織指揮部成員、技術專家組、製定切實可行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同時封鎖井口,控製入井人員,並通知考勤部門、礦燈房、井口檢身房迅速上報當班入井人員數量,確定井下人數和姓名。

  (六)、事故災難調查03manbetx 總結及改進

  通過事故調查、03manbetx 、處理,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從而從技術上、管理上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不安全隱患。從事故原因03manbetx 中,可以發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從而不斷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嚴肅處理事故,可以使有關的責任人得以合適的處分,既而告慰死者,安慰遇難者親屬,更是為了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嚴肅查處事故,更可以使廣大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接受事故教訓,從而增強法製觀念和安全生產意識,遵章守法,改進工作,促進企業的安全生產。

  七、搶險救災的經費保證

  為保障煤礦特大事故搶險救災的經費需要,每年從安全生產基金中提取不低於100萬元的資金作為搶險經費,並逐年積累不得擅自娜用,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用於應急搶險救災。

  八、專項應急預案

  第一章 礦井概況

  一、自然概況

  茨營煤礦位於威寧縣西北,行政區劃屬威寧縣迤那鎮管轄。該礦企業性質屬私營,業務管理隸屬威寧縣煤炭局。礦區地理坐標為:

  東經103°51′53″~103°52′53″

  北緯27°00′00″~27°01′13″

  礦山位於威寧縣西北部迤那鎮境內,距威寧縣城約85公裏,直綫距離約44.8公裏。距離雲南省昭通市城區約55公裏,距離威寧縣迤那鎮約14公裏,有簡易的鄉村公路直通礦區,交通較為方便。

  二、自然地理

  礦區屬高原侵蝕中低山地貌,溝穀岩溶發育總體地形呈東高西低,地形切割較大,最低海拔為2162.5米,位於礦區西南部葫蘆口的平壩中,最高海拔為2446.6米,位於礦區東南部礦界拐點3附近,相對高差284.1米植被弱發育,多為荒山與耕地。

  三、氣象、氣候

  礦區屬高原季風性濕潤氣候區。年均氣溫12.7℃,最高氣溫31.4℃,最低氣溫-11.8℃ 。最熱為7月,月平均氣溫17.2℃,最冷為1月,月平均氣溫2.1℃ 。年均降雨量865.6mm,最多年達1050.7mm,最少年僅739.4mm,5~10月為豐水期,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

  四、開采煤層特征

  礦區內含煤地層為詳擺組(C1X),出露較完整,厚238~311米。含煤層及煤綫1~6層,多以煤綫及透鏡體產出。單層厚度大於0.8米的可采煤層有M5號煤層,M5號煤層為全區可采煤層,M5煤層厚度為1.03~1.48米,平均厚度為1.25米。

  煤層在礦區內全區可采,局部煤層厚度有一定變化,部分地段煤層有夾矸,夾矸厚度在0.02~0.04米之間。

  五、物理性質及煤層特征

  區內煤層呈黑色、條痕褐黑色、條帶狀,透鏡狀,層狀結構,煤呈碎塊狀、塊狀、易燃、質硬。

  煤層宏觀煤岩特征為;呈黑色、條痕褐黑色、條帶狀,透鏡狀,層狀結構,主要由暗煤、亮煤組成,見少量鏡煤條帶及絲碳常見。

  第二章 礦井災害

  一、瓦斯

  礦井根據目前揭露M1號煤層來看,M1為低瓦斯。隨著開采深度加深,瓦斯含量逐漸增高。本礦井在未作瓦斯鑒定之前仍按突出礦井管理。

  二、煤塵爆炸性

  根據貴州省煤田地質實驗室2007年4月10日提供的茨營煤礦煤塵爆炸性鑒定結果,茨營煤礦M5煤層不具有煤塵爆炸危險性。但應加強灑水防塵及通風工作,確保生產人員的身體健康。

  三、煤層自燃傾向性

  根據貴州省煤田地質實驗室2007年4月10日提供的茨營煤礦煤塵自然等級鑒定結果,茨營煤礦M5煤層煤炭自然傾向等級屬Ⅰ類,屬容易自燃煤層。要求煤礦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通風管理,防止采空區,老巷長期漏風,防止巷道長期處於微風狀態,防止煤層自燃發火。

  四、頂板

  井田內主采煤層頂板為泥質粉砂岩、粉砂岩、細砂岩組成較穩定。在下一步開采中必須加強頂板管理。

  五、礦井水害

  井田內主要煤層露頭附近老窯較多,以斜井為主,一般開采斜長80~120米。斜井開采的老窯,有較多積水,一般在開采淺部煤層時可能造成突水的危害,現在礦區內的小窯、老窯已經全部關閉,所以在開采淺部時必須做好防水工作,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六、可能存在的各類事故

  茨營煤礦在基建,采掘生產過程中,礦井上下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有:冒頂、片幫、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火災、水災、爆破傷害、提升運輸事故、井上下人員中毒和窒息傷害、地麵地質災害、全井下突然停風,停電事故、井下瓦斯積聚超限等。

  第三章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係統

  礦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安全礦長、生產礦長及相關管理人員組成,若以上人員工作原因變動時,必須及時調整相關人員進行填補。

  礦井發生事故後,必須召集各單位和人員。除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外,還要針對事故發生的類型和特征,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根據事故類型組織人員及相關資料,以便組織搶救。

  第四章 事故搶險的應急救援隊伍

  1、礦山救護隊

  茨營煤礦救護工作由威寧縣礦山救護大隊簽訂有救護協議。對瓦斯、煤塵燃燒爆炸事故、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井下火災、水災事故、瓦斯超限積聚事故、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及中毒窒息事故和井下突然停風停電事故實施救援。

  礦內冒頂片幫、提升運輸、觸電傷害、機械傷害、地質傷害及其它事故由礦自行實施自救。上述事故如兼有瓦斯及毒害物質危害時,以救護隊為主,礦協助參與救援。

  礦山自救隊伍,按采、掘、機、運、通,分專業部門及職責範圍。根據各類事故特征和業務技術特征,由相關人員組成,各專業相互協作聯係,實行全員參與自救。具體救援隊伍構成:礦長是礦山救護隊伍的第一領導,安全、生產、技術副礦長為助手。各業務部門分管領導負責本專業小組業務範圍內的自救事宜。成員由礦屬相應專業隊組(室)長構成。現場施工班組長負責自救現場應急臨時指揮。現場施工人員及時參與實施自救。

  2、醫療救護隊

  茨營02manbetx.com 傷害醫療救治。主要由威寧縣中心人民醫院承擔。具體醫療救治人員具有相應的醫療救護資質,現場創傷急救主要由現場施工人員承擔進行,負責受傷人員臨時的包紮、止血、人工呼吸、抬運護送傷員到醫院等急救事宜。

  3、消防隊伍

  茨營煤礦消防工作主要由護礦隊承擔,負責礦消防管理及地麵火災的救援和礦井上下滅火設施的檢查、配置、更換。護礦隊由後勤礦長分管,除護礦隊全體成員為常規消防隊成員外,根據有關消防隊伍建設規定,礦屬各工區人員均為義務消防隊員。

  第五章 通告報警

  1、通告報警方式:采用電話通告報警,各彙報單位發生事故或接到事故報警,必須立即按通告報警程序向下一單元通告報警。

  2、通告報警內容:包括事故的性質、傷害狀況、影響範圍及報警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第六章 現場處理應急預案

  第一節 各類事故

  1、一般事故

  經礦長授權,由當班礦值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負責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各相關業務科室主要負責協調落實應急救援的人、物、技術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還必須落實現場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現場負責指揮應急救援,施工人員必須聽從現場指揮負責人的指揮,利用現場一切可用的應急救援物資、材料、和實施救援方式,實施救援。

  2、重(特)大災害事故

  (1)、初期指揮由礦調度室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設法通知井下,立即撤出受災人員和停止采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風機,應保持災區供風維持原狀),立即按程序通知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技術副礦長等相關人員,並立即向法人、煤管站彙報,召集礦山救護隊,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成立後,調度初期工作結束。

  (2)、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水災、火災及采掘、機電、運輸等方麵的重(特)大災害事故發生後,礦長接到災害事故通知,立即成立以自己為總指揮的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領導、科室負責人及救護隊員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成立後首先聽取當班值班領導的災情介紹及已經下達的命令情況彙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提升機、壓風機、瓦斯抽放泵及其它主要保障安全救援的機電設備正常運轉,並派有關礦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人去上述地點組織、指揮與督促工作。

  (3)、通知有關區隊、井口檢身房、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準確統計當班井下(或事故現場)的人數和姓名,統計已經上井(或撤離事故威脅區域)的人數和姓名,以便03manbetx 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情況,通知有關單位準備救災器材和醫院準備救護傷員。

  (4)、指定一名礦級領導專職負責簽發下井(或進入現場)許可證,並通知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和井口檢身房,沒有下井許可證不準發放礦燈、自救器,不準入井。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選定井下救護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隻能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不得自行發布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但遇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處置,並立即彙報地麵救援指揮部,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和救援器材等。選定安全崗哨及其人員,明確其任務。

  (6)、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它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後,送到地麵醫院。救護隊得知人員受困在災區時,一方麵設法與受困人員聯係,穩定其情緒,另一方麵立即報告救援指揮部采取措施組織特殊救援。

  (7)、救援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助手成員,將救援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煤監局、煤炭局、各兄弟單位請求支援,並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救援任務。如救災過程中出現反複或災情擴大時,應投入二線力量,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搶險救援人員,全力避免擴大傷亡。

  (8)、在安全撤出井下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後,總指揮應投入二線、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範圍、災區通風和瓦斯狀況,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救護隊長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01manbetx 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實測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製定救災方案。偵察結束後,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救援指揮部確定。

  (9)、總指揮組織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彙報後,命令總工程師組織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結合災情實際情況,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援準備工作。並派人檢查核實,對總工程師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經慎重研究討論後予以批準,並及時報煤炭局、煤監局領導,爭取得到支持。

  (10)、根據掌握的災情及處理方案的要求,對救護隊員做好戰前動員一切工作落實無誤後,決定行動時間,總指揮不斷協調平衡各方力量,確保方案順利進行。根據災情變化,應及時修改救災方案,調整救災力量,事故救援結束,穩定一段時間後,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恢複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係統,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係統。各個係統恢複正常後,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救援指揮部結束工作。

  (11)、事故處理結束後,總指揮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進行全麵分析,對事故原因、救援過程、經驗教訓及今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後彙報、存檔。

  (12)、救援指揮部在救援過程中,要認真處理好上級領導到礦協助救援時的領導批示,在決策過程在采納他們的意見,總指揮部內部主要成員之間的關係,本著關心愛護的原則,幫助解決井下直接從事救援搶險人員提出的問題,充分發揮總工程師及專業骨幹人員在搶險救援中的參謀作用。

  (13)、在救援指揮過程中,礦長不能自行放棄對救援搶險工作的領導權,而到事故現場直接參加救災,如確需進入災區時,必須指定帶理人,受理其指揮權,處理好災區必要事務後,必須立即返回指揮部行使指揮權。

  第二節 通訊係統

  1、礦調度指揮通訊總機,日常應根據生產通訊狀況明確了解通訊信息傳遞情況,對存在通訊的場所、地點、應及時彙報,安排相關單位人員進行維護處理,保障礦內外、井上下通訊暢通。

  2、本礦井隊長級以上的領導必須配置家庭電話或移動電話以備事故時聯絡。

  3、通訊維護單位(機電隊)按照礦長指揮要求,及時安裝調整救援通訊電話,井下電話必須是本質安全型防爆電話,地麵無防爆要求場所的救援通訊聯係可以采用移動電話或固定電話。

  4、指揮部所用電話必須具有電話錄音和信息存儲功能,在任何情況下,礦調度都必須做好指揮救援的通話原始記錄。

  第三節 應急救援安全技術措施及恢複正常生產秩序措施

  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1、救援的安全技術措施

  (1)、事故發生後,首先要切斷災區及附近電源,掘進工作麵發生爆炸時,局扇不能停,如因爆炸造成局扇停運時,“維持原狀”

  (2)、派救護隊沿最短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偵察、搶救。一般救援力量少時,應選擇從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如事故後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堵塞,一時難以處理,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救護力量多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人進入。對遇有高溫、冒頂、爆炸、水淹危險的災區,隻有在救人情況下,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進入災區人員的安全,指揮員才有權讓救護小隊進入。

  (3)、迅速恢複災區通風係統,爆炸後無火源存在的災區,要盡可能采取一切措施,恢複災區通風,排出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害氣體。

  (4)、反風:爆炸所產生的有害氣體嚴重威脅進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在確認進風方向的人員已安全撤退的情況下,可考慮采用反風。

  (5)、消除災區巷道堵塞物。對巷道冒頂堵塞,偵察搶救時,救護隊員應及時清理,如堵塞嚴重,短時間不能清除,應采取其它盡快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比如

  利用壓風、供水管道進行通風,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帶呼吸器的人員在救護隊員的監護下,能夠參加此項工作,通道一旦打開,救護隊員立即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

  (6)、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災區內發現火災、殘留火源,要及時撲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撲滅時,要設法阻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和瓦斯積聚的盲巷、硐室蔓延,防止火災加重遇險人員的危害或再度引起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直接滅火。如不能撲滅火災,確認在火災區已無人生還的可能時,可以考慮對火災區進行封閉,以控製火勢。綜合滅火後,再尋找遇難人員。

  (7)、在有可能發生連續爆炸時,決不允許救援人員為尋找遇難人員或封閉災區而冒險進入災區,如災區遇險人員確有存活者,在嚴密監視通風瓦斯情況和準確掌握爆炸時間間隔規律,考慮往返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利用爆炸間隔時間進行搶救遇險人員救援工作。

  (8)、最先到達事故災區的救護小隊,負責救援遇險人員和進行災區偵察任務,發現受傷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如現場人員確已遇難,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並做好偵察原始記錄,以供指揮部研究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分析用。

  (9)、隨後到達的救援小隊,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偵察災區任務,或根據指揮部命令在距災區最近的有新鮮空氣的地點,待機做好緊急救人準備工作。

  (10)、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局部通風機必須要在新鮮空氣處。並按排放瓦斯要求進行。

  (11)、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火源全部撲滅,瓦斯狀況正常,主要通風機恢複正常,確認無瓦斯再度爆炸的可能,穩定一定時間後,在留守救護隊員的監護下,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可安排其他人員進行恢複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係統工作,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係統。當各係統恢複正常後,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2、自救互救的安全技術措施

  (1)、井下感覺到附近空氣突然顫動,伴有嘶嘶的空氣流動聲,就是已出現瓦斯、煤塵爆炸。這時,現場人員要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到地,麵貼地麵,以避免衝擊波衝擊。並屏住呼吸,減少皮肉暴露麵積以減少燒傷。爆炸後,迅速按規定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避災路線,趕快撤離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破壞嚴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時,應到巷道支護較為完整處躲避等待救援。

  (2)、對附近傷員,要協助其配戴好自救器,幫助撤離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在靠近新鮮風流30---50米範圍內,要設法抬其到新鮮風流中,如距離較遠,就為其戴好自救器,不可抬運。撤離災區後,要立即利用就近電話向礦調度室報告。

  (3)、如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時要戴好自救器,設法疏通巷道,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到支護良好的巷道處,或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條件迅速建立避難硐室,進行躲避,以待救援,並有規律的發出呼救信號(如敲擊管子、軌道、巷幫等),要充分利用壓風管道、風筒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4)、主要避難所外麵懸掛衣物、礦燈等明顯標物於顯眼處,以便救援人員發現。

  (5)、在避難所避難時,要安靜鎮寧,盡量俯臥於巷道底部,以保持潛力,減少氧耗,避免吸入有害氣體。室內隻保留一盞礦燈照明,其餘全部關閉,以備再用。

  (6)、看到救援人員後,不要過分激動,以防血管破裂。

  二、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救援

  (1)、遠距離斷開災區電源。若影響遍及全礦井,要考慮停電是否造成水淹井,若有被淹危險時,應加強電氣設備處通風,並維持設備供電“原狀”即“送電設備不停電,停電設備不供電”

  (2)、撤出災區和受威脅人員。

  (3)、派人到進、回風井口及其50米範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熄滅警戒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警戒區。

  (4)、由救護隊佩戴呼吸器,入井偵察情況,搶救遇險人員,恢複通風係統等。

  (5)、災區內不準隨意啟動、關閉電器開關,不準扭動礦燈開關和燈盞,嚴密監視原有的火區,查清突出是否出現新火源,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6)、主扇不得隨意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

  (7)、組織力量救援遇險人員。

  (8)、製定並實施預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9)、如突出破壞範圍較大,巷道恢複困難時,在遇險人員得到救援後,可對災區進行封閉。

  (10)、如突出造成火災、爆炸,則按處理火災和爆炸事故進行救援。

  2、自救互救

  (1)、采煤工作麵發現有突出預兆時,現場職工要以最快深度通知人員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迅速戴好自救器,迎著新鮮風流繼續外撤,如距新鮮風流較遠時,應首先支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係統進行自救。

  (2)、掘進工作麵發現突出預兆時,必須迅速向外撤至防突反向風門之外,之後把風門關好,然後繼續外撤。若自救器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不能安全到達新鮮風時,應在撤離途中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係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

  (3)、若突出事故發生時, 要 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按(1)(2)方式迅速外撤,如撤退途中,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時間不夠,可到就近避難所或壓風自救裝置暫避,也可以尋找有壓風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並把管子螺絲接頭卸開,形成正壓通風,延長避難時間,且設法與外界保持聯係。

  3、生產恢複

  (1)、遇險人員全部撤離災區後,在確認無再次突出可能,災區火源消除的情況下,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可由救護隊或在救護隊員監護下,派人對被毀巷道及防突設施進行修複,清理突出物。

  (2)、在清理、修複工作中,要采取措施,灑水除塵,避免煤塵飛揚,消除撞擊等各類火源、火花。

  (3)、逐漸恢複各係統,特別是通風係統,防突係統設施,待清理工作結束,各係統恢複正常,通風、防突係統設施完善後,方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4)、對突出清理的煤矸量要進行登記記錄,突出孔、洞要進行測量,瓦斯量要進行計算,所有記錄資料均存檔保存。

  三、 井下火災事故

  1、救援

  (1)、礦調度室接到火警彙報時,要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首先實施停電撤人緊急應變措施,並按程序通知有關人員到礦調度室,由礦長建立救援指揮部。

  (2)、礦長接到報警通知後,迅速趕到調度室,組建救援指揮部,根據火災實情,召集救護隊,製定救人滅火方案,在製定方案時,要設法避免火風壓引起風流紊亂和產生瓦斯、煤塵爆炸,防止事故擴大。

  (3)、對方案采取的行動,礦長必須果斷迅速決策,不能猶豫不決,更不能遲疑拖延,坐失滅火良機。

  (4)、火風壓控製。火風壓會引起風流紊亂,甚至造成風流逆轉,因此,要及早撤出受威脅地區的人員,采取措施穩定風流,防止風流逆轉,首先要積極滅火,控製火勢,直接滅火失效時,在撤出災區人員的情況下,可在火源的進風側建築臨時密閉,控製火區進風量。上行風流密閉應建築在主幹風路。此要求如難以達到,應先建築旁側風流密閉,再密閉主幹風路。下行風路中,先密閉旁側風道,需要時再在火源風道中建築密閉。不能減少或停止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減少排煙風路風阻,加大排煙能力。消除排煙風路障礙物,將火煙迅速最近回路直接導入總回風道排出。

  (5)、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方法。根據災情狀況,由指揮部決定,可采用正常通風,增減風量,風流短路,反風,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方法,不管采用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A、保證災區和受威脅人員全部撤退,

  B、 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

  C、 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避免瓦斯通過火區,避免瓦斯、煤塵爆炸。

  D、 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煙逆轉,

  E、 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6)、上下山和平巷發生火災時,如在火源上風側有掘進頭和廢巷,應將積存瓦斯的巷道嚴密封堵,火源下風側有積聚瓦斯巷道時,為防止瓦斯經過火區引起瓦斯爆炸,要果斷封閉火區或進行局部反風,將這些瓦斯封閉後,再組織人員滅火。

  (7)、獨頭巷道發生火災時,不能停風,要在保持正常通風或加大風量的條件下處理火災,但如因火災造成風流中斷或風機停運時,應“維持原狀”,並檢查巷道瓦斯及煙霧狀況,隻有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才可以進入災區救人滅火。上山獨頭煤巷發生火災時,如風機已停運,在無需救人的情況下,禁止進入偵察或滅火。應立即在遠距離封閉。下山中段發火,無論通風與否,都不得直接滅火,要實行遠距離封閉。

  (8)、獨頭掘進水平煤巷發生火災時,要保持獨頭巷道通風原狀,著火巷道周圍和其它采空區巷道無漏氣的情況時,可以直接滅火,如有漏氣或其它現象要防止滅火過程中發生瓦斯爆炸或火勢蔓延至臨近地區。若發火巷道入口進;回風側有瓦斯地點,要先封閉。火災發生在掘進迎頭,起初階段現場人員要抓住時機直接滅火,救護隊到達後,若局部通風機運轉正常,瓦斯濃度≦2%時,可穿過高溫濃煙,使用滅火設施撲滅火災,若不能撲滅,需進行封閉。若局部通風機已經停止運轉,救護隊應先檢查瓦斯和氧氣濃度,依據爆炸可能,決定行動對策。當火災發生在巷道中部時,要設法直接滅火,如火源以內有待救人員,救護隊應盡可能穿過火區救人,同時在火源以內打上風障,阻止瓦斯外湧,如不能穿過火區,要利用風管壓送新鮮空氣入內,以延長待救時間,降低瓦斯濃度,但供氣量不能過大,防止把高濃度瓦斯吹向火源,如短時間內不能撲滅火災,火源點以內瓦斯濃度繼續上升,待人員救出後,可在巷口附近封閉火區。救援過程中,在火源點應有一段距離,以風不能穿過火源,不使火焰以內蔓延為宜,嚴禁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把火源以內的瓦斯排出經過火點。當火災發生在巷口附近時,要防止其沿附近進風點蔓延燃燒,其餘救援措施與巷道中部火災基本相同。

  (9)、用水直接滅火時,水量要充足,以防止水蒸氣傷人和煤氣爆炸。災區附近的水幕應盡量開啟,但不得直接噴灑在火源上。

  (10)、撲滅電氣火災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如電源無法切斷,隻能采用絕緣滅火器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沙子滅火,禁止用水直接滅火。

  2、火災事故的自救互救

  (1)、現場任何人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進行滅火,並迅速向調度室彙報,及時設法通知火災附近受威脅人員撤離災區。

  (2)、撤退時應在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地沿避災路線撤出,不能狂奔亂跑,驚慌失措,撤退要迅速果斷,且相互協助照應。

  (3)、位於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

  (4)、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在撤退途中受到煙氣威脅,有中毒危險時,要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從捷徑轉到新鮮風流中,或在煙霧未到之前,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安全地點,如距離火源較近且越過火源無危險時,也可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

  (5)、如不能及時撤出時,要充分利用壓風自救管路係統以供呼吸,或使用備用自救器後迅速撤退。

  (6)、確不能撤退時,則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躲避,等待救援。

  (7)、撤退時,如煙霧已經進入撤退巷道,要盡量弓身彎腰低頭快速前進。若煙霧致使視線不清,要盡量貼著巷底、壁,摸著軌道、管道等,爬行撤退。

  (8)、在高溫濃煙巷道中撤退時,要利用巷道裏的水,侵濕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進行降溫,或利用隨身物遮住頭麵,以防高溫煙氣刺激。

  (9)、撤退過程中,如發現有發生爆炸的前兆時,應立即避開爆炸的直巷道,進入彎側巷道,或躲避硐室,如情況緊急,應迅速背向爆炸源,靠巷道一幫就地順著水溝爬臥,麵朝下緊貼溝底,雙手護頭。如巷道內有水坑、水溝,則應順勢爬入水中,在爆炸瞬間,要盡力屏住呼吸或閉氣將頭麵侵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高溫及高溫有害氣體,同時以最快動作戴好自救器,爆炸過後,稍事觀察,無異常變化跡象時,辯明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離開災區,轉入有新鮮風流的安全地帶。

  3、生產恢複

  (1)、救援工作結束後,確認災區已無火源存在,方可在留守救護隊員的監護下,恢複通風係統後,再進行火災損壞巷道的維護、清理工作,並逐漸恢複其它生產係統。

  (2)、對已封閉的火區,要按規定進行觀察,經取樣驗證火已熄滅後,方可啟封,如不需啟封,可將其注銷。

  (3)、啟封火區前,必須製定安全措施,按措施完成啟封工作三天後,經測定確認火區完全熄滅,通風等情況良好後,方可進行生產工作。

  四、水災事故

  1、救援

  (1)、指揮部應迅速判定水災的性質,了解突水地點,影響範圍,靜止水位,估計突水水量,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麵水體。

  (2)、掌握災區範圍,查清事故前人員分布,分析被困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根據事故地點和可能波及的地區撤出人員。

  (3)、下令關閉影響地區的防水閘門,切斷災區電源。

  (4)、啟動全部排水設備加速排水,根據突水水量的大小,組織人員積極采取排、堵、截水的技術措施,防止整個礦井被淹,並嚴密監視水位變化。

  (5)、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的積聚和發生中毒事故。

  (6)、排水後進行偵察,救援時,要防止冒頂堵塞巷道,掉底和二次突水。

  (7)、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他們已經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害。

  (8)、當遇被困人員被水隔堵在巷道較高部位時,如暫時未實現排水救人,可視情況采取打鑽孔供風法,以延長待救時間,當避難點水位低於附近相連的水位時,禁止打鑽孔泄壓,以防止水壓作用造成水繼續淹沒避難巷道,應盡量利用鑽孔、水管等向遇險人員供給新鮮風、飲料和食物。

  2、自救互救

  (1)、發現透水預兆時,要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支護加固和探放水,泄壓,防止突水。如透水預兆為水叫聲時,表明突水即將發生,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

  (2)、如已經發生透水,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水平,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獨頭巷道。

  (3)、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流,防止被泥、水、矸、物撞傷。

  (4)、如發生迷路時,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留設明顯標誌,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6)、如被水困在獨頭工作麵躲避時,應等待救援,嚴禁盲目潛水逃生及其它冒險行為。

  (7)、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室外設明顯標誌,迫不得已時,可爬向巷道高冒空間待救。躲避處要充分利用現場材料,改善通風環境,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傷害。

  (8),被困人員要做好長時間避災的準備,除輪流觀察水情外,其餘人員均應靜臥,以減少體力和空氣消耗。有毒有害氣體侵入嚴重或空氣即將耗盡,迫不得已時,可使用自救器。

  (9)、避災時,應用敲擊方法有規律地發出呼救信號。

  (10)、被困期間斷決食物後,饑餓難忍的情況下,也應克製自己,決不嚼食雜物充饑,需飲用井下水時,要選擇適宜水源並用毛巾過濾。

  (11)、長期被困井下,發現救護人員到來營救時,不可過分興奮、慌亂,以防意外。

  3、生產恢複

  (1)、水災排除後,須對被水侵泡過的巷道自上而下,從外向內逐段進行檢查修複。

  (2)、檢查受水侵泡的電器是否進水受潮,如電器絕緣達不到規定,應處理後,再恢複供電係統。

  (3)、檢查處理完善排水係統。

  (4)、各生產係統恢複正常,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五、冒頂片幫事故

  1、救援

  (1)、應首先直接與遇險人員聯絡,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如遇險地點通風不好,必須設法加強通風,利用風、水管道及開掘巷道、打鑽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

  (2)、注意觀察周圍支護情況,加固支護,防止再次冒落危險,準備好安全退路。

  (3)、注意檢查瓦斯變化情況。

  (4)、清除冒落矸石時,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傷害遇險人員,注意遇險人員所在位置,防止清理冒落矸石再次埋壓和救援人員無意踩踏遇險人員。

  (5)、根據冒頂範圍大小,地壓情況,可采用掏小洞,撞楔法實施救援,大塊特重矸石可用千斤頂等起重設備撐起一定空間,迅速救人。

  2、自救互救

  (1)、發生冒頂預兆時,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

  (2)、遇險時要緊靠煤幫貼身站立避災。

  (3)、遇險時要立即發出呼救信號。

  (4)、積極配合外部營救。

  (5)、被困在獨頭巷道內時,要做好長時間避災的準備,有計劃地使用飲水、食物、礦燈,盡量減少體力和氧氣的消耗,團結協作,聽從指揮。

  (6)、利用現場電話或敲擊管道等與外界進行聯係或信號聯絡。

  (7)、維護加固冒落地點和躲避處的支護,防止冒頂擴大。

  (8)、使用風、水管路獲取新鮮空氣呼吸,稀釋瓦斯濃度,並注意保暖。

  3、 生產恢複

  (1)、遇險人員救出後,即可製定措施對冒落區進行修複,采麵冒頂,可兩端同時進行修複,獨頭掘進巷道冒頂,應從外向裏逐漸進行修複。

  (2)、對冒頂片幫砸壞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3)、冒頂區範圍過大,壓力等因素不能進行巷道修複時,考慮另掘巷道或另開切眼,回收冒落區內可能回收的材料、設備後,按封閉規定進行冒落區封閉。

  (4)、各係統恢複正常後,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六、 爆破傷害事故

  1、因爆破火源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礦井火災或誘發煤與瓦斯突出造成的傷害,按其相應的應急救援搶險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但在救援處理過程中,要認真對清理距爆或剩餘電雷管工作的管理,防止外力砸撞擠壓電雷管或意外因素,再度引爆電雷管。

  2、如發生爆破煙霧熏人時,要加強通風,衝淡排除煙霧,受害人員要自行或在救援人員營救下迅速撤離煙霧區到新鮮風流中,撤離中應盡量弓身彎腰,屏息避免吸入更多煙霧中毒,必要時可使用自救器撤離。

  3、人員撤至新鮮風流中後,應將遇險人員身體平躺解開上衣、腰帶、脫掉水鞋,讓其呼吸新鮮空氣,如人員有昏厥窒息症狀,應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不能采用壓胸壓背法)或使用蘇生器進行蘇生。

  4、如發生爆破崩人時,應對傷員進行現場包紮,此血及骨折的臨時固定後,及時送醫院治療,因受傷至昏厥者,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及心髒複蘇。

  5、因爆破導致冒頂埋壓人員時,按冒頂片幫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措施執行,同時要考慮距爆殘管的處理。

  6、因爆破誘發透水事故時,按水災應急救援處理措施執行。

  7、距爆殘管的處理按2009年頒發的《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三百四十二條執行。

  8、在人員救援結束,通風係統恢複正常,距爆、殘爆隱患處理完畢及誘發的瓦斯、煤塵爆炸、火災、水災、冒頂片幫按其相應的處理措施要求處理後,各生產係統恢複正常,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七、易燃易爆物品爆炸事故

  1、易燃易爆物品在井下發生爆炸時,參照爆破傷害事故救護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同時根據爆炸物品的物理化性質,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特別要防止毒害物質引起中毒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泄漏擴散,或與高溫接近,引起重複爆炸,要將這類物品在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前提下,迅速轉移到安全地點。

  2、地麵發生此類爆炸時,要迅速封鎖災區,設專人進行警戒,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3、切斷爆炸現場電源,以防止因電引起易爆物品的再次爆炸,同時也為救援創造有利條件。

  4、進入災區救援受災人員時,應視情況使用呼吸器或其它防毒用具。

  5、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或處理爆炸現場,要嚴格監視爆炸物品、氣體的臨界狀態,遇有再度爆炸可能時,要及時撤離。

  6、撲滅爆炸火災時,有氧氣助爆特征的應防止氧氣參與爆炸,要采取隔氧措施進行滅火,並不得用水直接滅火,以防止水受高溫分解,生成氧氣參與爆炸。

  7、爆炸現場電源不能切斷時,參照電氣火災救援措施執行。

  八、 提升運輸事故

  1、因提升運輸事故揚起煤塵或撞擊導致的瓦斯、煤塵爆炸、火災、冒頂事故按其相應的救援措施執行。

  2、發生提升運輸各類事故時,必須停止提升運輸設備運行,切斷電源。

  3、發生提升運輸各類事故造成的撞擊、擠壓受傷人員,要及時進行現場急救處理後,運送醫院救治。

  4、斜坡救援時,要關閉好救援現場上下方的擋車設施,防止車輛誤入和現場車輛下滑造成意外,同時上下方設置警戒,禁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通行。

  5、斜巷救援盡量在車輛上方實施救援,並設法固定事故車輛,以防止再度下滑,造成事故擴大。

  6、需起吊設備物件才能實施救援時,要設人觀察起吊設備現場的頂板支護情況,防止因起吊而導致頂板冒落。

  7、救援任務完成,事故現場勘查結束,要及時恢複事故撞壞的安全設施(如一坡三檔)和軌道,檢查鋼絲繩情況,軌道情況,以及檢查提升提升設備及其各類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有效,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安全生產係統恢複後,方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九、 井上下電氣著火事故

  1、電氣著火事故一旦發生,首先要設法切斷火區電源,停止相應供電線路上的用電設備運行,然後再用直接滅火法滅火。如火區電源不能斷開時,嚴禁用水直接滅火,隻能使用絕緣滅火器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或沙子滅火,著火事故有油料參與燃燒時,也不能用水直接滅火。

  2、消除火區附近可燃物,形成隔離地帶,防止火勢蔓延。

  3、井下著火事故救援過程中,要嚴密監視瓦斯濃度變化情況,並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阻止瓦斯向火區擴散,若著火事故未得到及時有效撲滅,釀成礦井火災時,則按礦井火災事故救援措施執行。

  4、地麵電氣著火時,滅火過程中,要防止身體觸及周圍未能停止運行的帶電體,以防觸電。

  5、滅火時,應站在著火區背風方向進行。

  6、若著火點附近存放有油料的封閉類型電器表麵燃燒,應首先迅速進行撲滅,防止高溫引起電器內部壓力升高爆炸,造成事故擴大。

  7、著火撲滅後,清理現場設專人進行觀察,時間至少1小時,防止灼熱體及暗火複燃。

  8、救援結束後,要查清著火原因,采取相應防範措施,著手恢複被燒毀的電器設備,損壞不嚴重的可以進行修複,已經不能滿足安全使用需要的要進行更換,係統供電前,要對供電係統的各類保護整定進行校驗,重新檢查著火係統是否存在超負荷現象,若有負載超負荷現象必須進行調整。一切無誤後,方可恢複正常供電。

  十、觸電傷害事故

  1、首先迅速切斷電源,不讓電流繼續在遇險人員身上通過,電源開關離觸電人員較遠,來不及切斷電源時,要首先用幹木棍或其它絕緣材料把電纜(導電線)從觸電人身上挑開,使其脫離電源。也可以用絕緣材料包住刀斧手把將導線砍斷,但在井下嚴禁使用此法,以免產生電火花引起井下瓦斯、煤塵爆炸。

  2、觸電人沒有脫離之前,切忌直接用拉、推觸電者,以免自己觸電。

  3、觸電人員脫離電源後,要將其抬到新鮮風流中立即將其衣物解開,進行人工呼吸或心髒按摩急救,對“假死現象”不能輕易停止急救,但切不可給觸電者打強心針。

  4、恢複因救援而人為切斷的供電係統,井下還要注意消除失爆現象。

  十一、 吊裝及墜落事故

  1、對墜物傷人事故,主要是迅速將傷員移離現場危險區進行急救處理,然後運送醫院治療。在墜物危險區搬移傷員時,要注意再度發生墜物傷及救援人員,此時必須停止救援區高空吊裝及其它一切與攔擋可能下墜物無關的施工作業行為。

  第七章 後勤保障

  由分管後勤保障工作的礦領導,負責落實有關單位和人員,保證遇險人員和救援人員的住宿安排及相關生活事宜,保證運送遇險人員和救援人員的用車及安全行駛,保證各類救援物資的準備和運送到位。

  第八章 應急救援設施、裝備、材料

  1、各單位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做好應急救援所需設施、裝備、材料、工具的日常準備工作,保障其完好可靠並運到相應的指定地點備用。

  2、機電隊要做好主供、排水係統設施管道的日常檢查維護,以保障救援用水或排水工作可靠運行。

  3、各機房、硐室及其它按措施標準要求需要配置地點的防滅火器材,必須足額配足待用。

  第九章 培訓演練

  1、礦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演練,演練項目與《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相關項目同步。

  2、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資格資質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並熟悉救援預案的相關內容。

  3、經過演練,對預案進行檢查、評價,提出改進項目、整改項目、不足項目。

  第十章 預案維護

  1、每年由安全礦長負責組織落實預案的更新、維護工作,由礦安全領導小組牽頭,相關業務部門、區隊協助,對預案進行更新、修訂。

  2、更新修訂,必須充分吸取礦及同行業曆史上的事故救援案例經驗,依據現行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要求,針對礦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生產實際狀況,著重修訂完善預案演練過程中暴露的改進項目、整改項目、不足項目。

  3、該預案經修訂後行文下發礦屬各部門,認真學習後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避災路線

  1、頂板、瓦斯、煤塵、火災

  從1102采麵-----1101運輸巷----運輸石門----主斜井(副井)----地麵。

  2、水災

  從1102采麵----1101回風巷----回風平巷----總回風巷----地麵。本著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原則。

  第十二章 其它事項

  1、礦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與煤礦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2、對在搶險救災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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