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礦工程聯係單管理規定
XXXX煤礦工程聯係單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了便於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各參建單位之間的協調,及時方便處理各種問題,特製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工程建設過程中,各單位認為必須要讓聯係單主送方或其他單位知曉或需進行洽商的事項,未達到正式行文的程度但需書麵表達的,采用工程聯係單。它是及時方便地處理工程建設中各種工程問題的記錄文件。工程聯係單不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不納入工程竣工資料之列。其適用範圍如下:
2.1 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公司詢問有關安裝方法、施工標準、試驗標準、試驗內容及設備、材料等方麵的疑問等;
2.2 施工單位請求監理單位、公司協調解決設計、設備、材料及影響施工的外部條件等問題;
2.3 施工單位請求監理單位、公司協調解決與其他施工單位之間的施工接口和施工交叉配合等問題;
2.4 施工單位請求監理單位審批修改的質量計劃、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等施工文件,不包括工程管理文件的報批;
2.5 公司安排施工單位處理施工過程中的某些問題;
2.6設計單位請求公司協調解決與其他參建單位之間的設計接口和設計配合等問題;
2.7 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實行工程監理的過程中,及時對被監理單位指正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工程問題。
2.8 監理單位對設計單位在設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監督並協調解決。
3 職責及權限
3.1 公司職責及權限
負責澄清施工方法、解決各施工單位之間的施工接口和施工交叉配合問題,負責控製施工進度及施工尾項的管理,協調解決設備、材料供貨問題,配合監理單位審核各承包商編寫的質量計劃、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配合監理單位控製施工質量、澄清施工標準。負責設備的調試、協調,澄清試驗標準、試驗內容,最終批準試驗方案、調試方案。負責解決設備、材料供貨問題,回答各參建單位對設備、材料的提出的問題。工程聯係單的相關部門為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檢查部、計劃經營部、財務部。
3.2 監理單位職責及權限
負責審批各參建單位編寫的施工方案、質量計劃和作業指導書,負責工程質量的監控和驗收,負責澄清施工標準、試驗標準、試驗項目。配合公司控製施工進度和管理施工尾項。
負責公司的工程聯係單的接收、分發、歸檔,負責解答工程項目文件管理方麵的疑問。各參建單位之間相互往來的工程聯係單,沒有涉及到公司的(即沒有抄送、抄報等),各單位自行處理。
3.3 設計單位職責和權限
負責做好工程設計工作,嚴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要求按時交付施工圖紙,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負責提出或答複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4 施工單位職責及權限
及時提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嚴格按公司、監理對工程聯係單的答複實施;服從業主、監理的指揮與協調。
4 運作流程
4.1 總的原則:
工程聯係單的提出:由提出單位起草,送相關領導審核、簽發後送遞各主送單位。工程聯係單在提出時按提出單位、主送單位各一份準備原件份數。
工程聯係單的分發:由提出單位確定分發方案(沒有特別說明時一般按文件單上的主送、抄送、抄報等分發),監理單位(涉及到公司時)負責下發。其分發原則為:提出單位、主送單位各存一份原件,其它相關單位(部門)送複印件。
當工程聯係單不需回複時,由提出單位直接遞送各主送、抄送單位。
當工程聯係單有需回複時,由提出單位送交主送單位答複,收到該單的主送單位應該在要求時限(一版為24—48小時)內予以回複後,最後由提出單位送監理單位統一分發。當主送單位為兩個以上時,由提出單位依次跑完所有主送單位後,送監理單位分發。要求的時限內沒有回複的,視為同意。
工程聯係單如需要回複時,原則上由主送單位答複,抄送單位如有異議,請抄送單位另出工程聯係單。
所有的工程聯係單,有關施工問題的主送給監理單位,有關設計問題的主送給設計單位。主送給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聯係單,原則上抄送公司一份。
4.2 需回複的工程聯係單的具體運作流程如下:
4.2.1 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聯係單,處理流程為:由施工單位起草簽發後送主送單位答複,必要時由提出單位送相關單位(部門)核簽後,最後由提出單位送監理單位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