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1. 總 則
1.1. 本辦法規定了公司基本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麵的內容。
1.2. 本辦法適用於華亭煤業XXXX煤礦有限公司各類建設工程。
1.3. 華亭煤業XXXX煤礦有限公司安全質量檢查部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督。
1.4.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
1.5.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建設工程使用安全和內在質量。
1.6.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是監督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並接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
1.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方式是巡回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
1.8. 各項建設工程必須嚴格實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製度。
1.9. 各項建設工程質量等級的評定原則按照企業自評、設計認可、監理核定、業主驗收、政府監督、用戶評議、協會評優的程序進行。
2. 工程質量監督準備
2.1. 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查、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2.2.計劃經營部、工程管理部應按照《華亭煤業XXXX煤礦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辦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並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2.3.計劃經營部、工程管理部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2.4. 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完成後、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之前,計劃經營部、工程管理部準備有關資料,協助安全質量檢查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書》,確保安全質量檢查部的工程質量監督順利開展。
2.5. 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時,安全質量檢查部必須審核以下資料:
2.5.1.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證書和中標通知書(複印件);
2.5.2.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2.5.3. 經規劃、環保、公安消防、施工圖設計(抗震)審查的全套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審圖紀要);
2.5.4. 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2.5.5. 施工組織設計及措施;
2.5.6. 工程有特殊要求時,應提供相應的資料和審查批件。
2.6. 安全質量檢查部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工程監督申報資料的審核,符合規定者發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書》。
3. 工程前期質量監督
3.1. 安全質量檢查部項目質量監督主管對所負責監督的工程項目,應當依據工程建設項目各方責任主體、設計圖紙及有關文件、工程的特點、規模和技術複雜程度等,編製質量監督計劃。 監督計劃要明確監督的具體內容、監督方式。並將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關鍵工序作為重點,列入質量監督計劃。
3.2. 工程開工前,應進行以下監督核查:
3.2.1. 核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和項目法人單位的人員資格、內部組織機構是否滿足工程管理和技術要求;
3.2.2. 核查參與工程建設各方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具體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質量員、施工員、安全員、取樣員、見證員、特殊工種人員等;
3.2.3. 核查施工組織設計、監理計劃的編製和審批程序;
3.2.4. 核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崗位質量責任製是否建立,審核質量保證體係是否健全並符合規定。
4. 施工過程的質量監督
4.1. 建設工程施工應嚴格執行現行國家和行業及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特別是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
4.2.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
4.2.1. 對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
4.2.1.1. 對建設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2.1.1.1. 工程項目報建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4.2.1.1.2. 基本建設程序及有關要求。
4.2.1.1.2.1. 按規定進行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4.2.1.1.2.2. 按規定委托了監理單位;建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4.2.1.1.3. 是否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有無將工程肢解發包的行為。
4.2.1.1.4. 有無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強製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行為。
4.2.1.1.5. 按合同規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材、構配件和設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
4.2.1.2. 對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2.1.2.1. 承攬的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與本單位資質相符;
4.2.1.2.2. 主要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書與承擔任務相符;
4.2.1.2.3.圖紙及設計變更文件中勘察、設計人員簽字出圖印章手續齊全;
4.2.1.2.4. 設計單位有無指定材料、設備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行為;
4.2.1.3. 對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2.1.3.1. 監理的工程項目有監理委托協議或合同,監理公司及監理人員的資質與資格證書與承擔任務相符;
4.2.1.3.2. 工程項目的監理機構專業人員配套,責任製落實;
4.2.1.3.3. 現場監理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
4.2.1.3.4. 製訂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並按照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進行監理;
4.2.1.3.5. 按照國家強製性標準或操作工藝,對分項工程或工序及時進行驗收簽認;
4.2.1.3.6. 對現場發現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象和發生的質量02manbetx.com ,及時組織督促、配合責任單位調查處理。
4.2.1.4. 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4.2.1.4.1. 所承擔的任務與其資質相符,項目經理與中標書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續及合同。
4.2.1.4.2.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等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配套,並具有相應資格及上崗證書。
4.2.1.4.3. 有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並能貫徹執行;
4.2.1.4.4. 建立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係,具體包括:
4.2.1.4.4.1. 組織施工技術交底;
4.2.1.4.4.2. 執行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驗製度;
4.2.1.4.4.3. 對建築材料、構配件有能保持其質量的存放條件;計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構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規定進行進場檢驗,工程用品是否符合有關質量管理文件的規定。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時,不得使用;按規定對現場試驗室、混凝土等攪拌站進行管理。
4.2.1.4.4.4. 做好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項目檢查評定記錄,記錄要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4.2.1.4.4.5. 按有關規定進行各種必要的技術性能檢測,嚴格執行見證取樣送檢製度;
4.2.1.4.4.6. 整理工程質量技術資料要明確責任,保證技術資料收集整理於工程建設同步,做到及時、真實、完整。
4.2.1.4.5. 對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02manbetx.com 按有關規定要求,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
4.2.1.4.6. 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項目的行為。
4.2.2. 對建設工程實體質量監督
4.2.2.1. 實體質量監督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為主,並輔以科學的檢測手段。
4.2.2.1.1. 土建工程
4.2.2.1.1.1. 地基基礎實體必須經監督檢查後方可進行主體結構施工;主體結構實體必須經監督檢查後方可進行後續工程施工。
4.2.2.1.1.2. 工程管理部在基槽(坑)、基礎、主體分部驗收前,將工程技術資料送安全質量檢查部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組織驗收,否則不得組織驗收。
4.2.2.1.1.3. 工程管理部在基槽(坑)、基礎、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2個工作日,將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及參加驗收人員名單書麵通知安全質量檢查部,安全質量檢查部派人監督驗收。
4.2.2.1.2. 礦建工程,主要檢查整體支護結構和各分次支護形式。
4.2.2.1.3. 安裝工程,主要檢查設備基礎、設備主體安裝、設備試運行和設備性能鑒定等。
4.2.2.2. 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
4.2.2.2.1. 土建工程
4.2.2.2.1.1. 地基及基礎工程抽查主要內容及基礎備案
4.2.2.2.1.1.1. 質量保證資料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4.2.2.2.1.1.2.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2.2.2.1.1.3. 地基檢測報告和地基驗槽記錄。
4.2.2.2.1.1.4. 抽查基礎砌體、混凝土和防水等施工質量。
4.2.2.2.1.1.5. 基礎備案。基礎驗收後,施工單位將填寫好的《基礎備案表》、基礎原材料合格證、現場有見證取樣的送檢報告(包括砼、全砂漿28天試驗報告)和基礎分部各質量責任主體的驗收意見、簽字記錄、地基與基礎檢測報告等文件,一並報安全質量檢查部備案。安全質量檢查部及時對備案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合格後簽署意見,同意備案。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整改,重新備案甚至暫停施工。
4.2.2.2.1.2. 主體結構工程檢查和抽查主要內容及主體備案
4.2.2.2.1.2.1. 質量保證資料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4.2.2.2.1.2.2.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2.2.2.1.2.3. 結構安全重點部位的砌體、混凝土、鋼筋施工後質量抽查情況和檢測。
4.2.2.2.1.2.4. 混凝土構件、鋼結構構件製作和安裝質量。
4.2.2.2.1.2.5. 工程主體備案。施工單位將填好的《主體備案表》、原材料合格證、構配件合格證、建設單位對構件廠的資 質審查意見、現場有見證取樣的送檢報告(包括砼、砂漿28天試驗報告、構配件現場檢測報告)和參加主體結構驗收人員的驗收意見、簽字記錄等資料,報安全質量檢查部備案。安全質量檢查部對備案材料審查合格後,簽署意見,同意備案。審查不符合要求,責令整改後,重新備案甚至暫停施工。
4.2.2.2.1.3. 幕牆、網架等主要分部工程檢查和抽查主要內容
4.2.2.2.1.3.1. 有關單位對幕牆、網架等設計和施工的審查意見。
4.2.2.2.1.3.2. 質量保證資料及見證取樣檢測資料。
4.2.2.2.1.3.3.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驗收記錄。
4.2.2.2.1.3.4. 結構安全重點部位安裝質量抽查情況。
4.2.2.2.1.3.5. 網架等鋼結構部分合法單位出具的專業檢測資料。
4.2.2.2.1.4. 竣工工程檢查和抽查主要內容
4.2.2.2.1.4.1. 質量保證資料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4.2.2.2.1.4.2. 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2.2.2.1.4.3. 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工程安全檢測報告和抽查檢測。
4.2.2.2.1.4.4. 水、電、暖、通、閉路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試驗資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檢測記錄。
4.2.2.2.1.4.5. 工程觀感質量和綜合評定
4.2.2.2.2. 礦建工程
4.2.2.2.2.1. 對巷道的基岩掘進、支護分項以及其他分部工程進行檢查和驗收,主要檢查巷道的成型、規格尺寸、支護情況(隱蔽工程)、水溝等項目。
4.2.2.2.2.2. 核查工程技術資料。對工程管理資料進行核查:工程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班組記錄、自檢記錄、中間驗收記錄、竣工驗收記錄等。對工程保證資料進行核查:原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抽檢試驗報告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等。
4.2.2.2.2.3. 參加工程的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
4.2.2.2.2.4. 檢查巷道圍岩移近量觀測資料和圍岩應力監測資料。
4.2.2.2.3. 安裝工程
4.2.2.2.3.1. 建築安裝:檢查給水、采暖係統的試壓、排水及滿水試驗、衛生潔具衝洗、隱蔽工程油漆保溫、預留預埋工程、管路敷設及配線、燈具安裝、避雷接地。
4.2.2.2.3.2. 大型電氣、機械設備安裝:設備基礎尺寸複核、設備電氣主材及零配件、各種電氣檢測、耐壓試驗、機械設備安裝工藝及公差配合、隱蔽部位檢查、單機或聯合試運轉。對於大型壓力設備及通風安全設備試運轉,有專業檢測部門進行性能鑒定。
4.3. 工程質量監督應依據監督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進入施工現場檢查,檢查頻率每月應不少於兩次。
4.4. 技術資料監督的重點是質量保證資料的合法性、科學性、真實性、相關性、同步性;單位工程資料要按《甘肅省建設工程資料統一彙編》辦法整理,同時應核查見證取樣、送檢製度的執行情況。
4.5. 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認真監督工程質量02manbetx.com 、缺陷處理過程。對檢查中發現有因施工造成的結構質量隱患,應進行原位測試校準,並嚴肅處理。
4.6. 監督人員必須按監督計劃進行工作,做好監督日誌,填寫監督檔案。
5. 竣工工程質量驗收監督
5.1. 安全質量檢查部對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重點是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規範等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列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5.2. 工程竣工驗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5.2.1. 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5.2.2. 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自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2.3. 對於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評價,並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價報告。工程質量評價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2.4. 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確認。
5.2.5.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5.2.6.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合格證及必要的進場見證取樣試驗報告。
5.2.7.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5.2.8. 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5.2.9. 安全質量檢查部、工程管理部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3. 工程竣工驗收按以下程序進行:
5.3.1. 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工程管理部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5.3.2. 工程管理部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製定驗收方案。
5.3.3. 工程管理部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5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人員名單通知安全質量檢查部。
5.3.4. 工程管理部負責召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麵的專家組成驗收組,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3.4.1.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彙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的情況。
5.3.4.2. 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工程檔案資料。
5.3.4.3. 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5.3.4.4. 對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麵作出總體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並簽字。
5.3.5.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由安全質量檢查部進行協調,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4. 工程驗收通過後,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程序按照《華亭煤業XXXX煤礦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執行。
6.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5. 安全質量檢查部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質量監督報告,監督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5.5.1. 質量監督報告,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工程地址、工程規模、工程類別、結構類型、建築麵積、參建各單位及負責人、開工時間、竣工驗收時間;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監督登記號;監督人員、監督起止時間等。
5.5.2. 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規章、強製性標準的執行情況。
5.5.3. 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功能項目監督抽查情況,以及抽樣測試情況。
5.5.4. 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的核查意見。
5.5.5. 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意見。
5.5.6. 對工程遺留質量缺陷的處理意見。
5.6.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必須經項目監督工程師簽認,安全質量檢查部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5.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應經當地或專業工程質量監督站認證或核驗。
7.職 責
5.8. 安全質量檢查部及質量監督人員對所監督的建設工程質量,承擔檢查監督責任。
5.9. 安全質量檢查部及質量監督工程師,應按照“貫徹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行業強製性質量標準,監督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及文明施工等,保障工程項目建設”原則,規範檢查監督行為。
5.10. 安全質量檢查部對建設工程實行質量監督,嚴格履行質量監督職責。安全質量檢查部在進行監督工作中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直至問題得到改正。
5.11. 安全質量檢查部凡沒有試驗能力或試驗能力不符合要求的環節,必須委托持證的試驗機構進行試驗。
5.11.1. 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5.11.2. 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5.11.3. 發現涉及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質量隱患,可委托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質量責任方承擔。
5.11.4. 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可采取局部暫停施工等強製性措施,並依據《華亭煤業XXXX煤礦有限公司工程質量監督處罰辦法》給予處罰。
5.11.5. 被檢查工程責任主體單位或個人應支持和配合檢查,不得拒絕或阻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人員工作。
5.12. 安全質量檢查部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指導檢查和社會監督。質量監督工程師在質量監督過程,存在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直到取消質量監督工程師資格等行政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檔案
5.13. 安全質量檢查部對建設工程按單位工程建立監督檔案,監督檔案應及時、真實、完整。
5.14. 監督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5.14.1. 建設工程質量檔案封頁應標明工程名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名稱、開竣工日期以及檔案編號等。
5.14.2. 檔案目錄。
5.14.3. 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相關資料,包括監督申報書、施工中標通知書、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的編號及日期等。
5.14.4. 工程質量保證體係審查表。
5.14.5. 基礎、主體備案表及相關資料及影響工程結構、使用功能部位的相關資料及主要材料見證取樣檢測資料。
5.14.6. 曆次工程質量監督記錄。
5.14.7. 圖紙會審紀要。
5.14.8. 建設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及整改報告。
5.14.9. 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相關材料。
5.14.10. 建設工程質量02manbetx.com 報告。
5.14.11.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15. 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統一用國際標準A4號紙,按檔案管理規定書寫、裝訂、存檔。
5.16.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保管期限同工程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
9.附 則
5.17.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安全質量檢查部負責檢查落實,並納入月度經濟責任製進行考核。
5.18.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質量檢查部解釋執行。
5.19. 本辦法於發布之日起實施。